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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

正文 1721 页 · 原文 941702 字 · 译文 1148739 字 | 已跳过前 29 页
译文来源:许嘉璐主编《二十四史全译》(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4)
📄 第 150 页 1136 字
【 原 文 】
州鎮霍山,並就山立祠。東海於會稽縣界,南海於南海鎮南,並近海立祠。及四瀆、吳山,並取側近巫一人,主知灑掃,並命多蒔松柏。其霍山,雩祀日遣使就焉。十六年正月,又詔北鎮於營州龍山立祠。東鎮晉州霍山鎮,若修造,並準西鎮吳山造神廟。

大業中,煬帝因幸晉陽,遂祭恆岳。其禮頗采高祖拜岱宗儀,增置二壇,命道士女官數十人,於壇中設醮。十年,幸東都,過祀華岳,築場於廟側。事乃不經,蓋非有司之定禮也。

《禮》天子以春分朝日於東郊,秋分夕月於西郊。漢法,不俟二分於東西郊,常以郊泰時。旦出竹宮東向揖日,其夕西向揖月。魏文譏其煩褻,似家人之事,而以正月朝日於東門之外。前史又以為非時。及明帝太和元年二月丁亥,朝日於東郊。八月己丑,夕月於西郊。始合於古。

後周以春分朝日於國東門外,為壇,如其郊。用特牲青幣,青圭有邸。皇帝乘青輅,及祀官俱青冕,執事者青弁。司徒亞獻,宗伯終獻。燔燎如圜丘。秋分夕月於國西門外,為壇,於坎中,方四丈,深四尺,燔燎禮如朝日。

開皇初,於國東春明門外為壇,如其郊。每以春分朝日。又於國西開遠門外為坎,深三尺,廣四丈。為壇於坎中,高一尺,廣四尺。每以秋分夕月。牲幣與周同。
【 译 文 】
,冀州的主山为霍山,分别在这些山上建造。东海在会稽县界上,南海在南海镇南边,在接近海的地方建造祭祠。至于长江、黄淮河、济水、吴山,分别选取附近的一个巫负责洒扫,同时大量栽种松柏。那霍山在求一天派人去祭祀。开皇十六年正月,又诏令主山在营州龙山建造祭祠。东部主山在晋山镇,如果建造祭祠,都依照西部主山吴祭神庙。

在大业年间,炀帝巡幸晋阳,于是祭祀恒这次祭祀大致采用高祖文皇帝拜祭泰山的礼增设两个祭坛,命令数十名道士和女官,在中设立道场祈祷。大业十年,巡幸东都洛顺路祭祀华山,在祭庙的旁边修整出祭场。这次祭祀不是正常祭祀,大概不是有司规定仪。

《礼记·月令》记载天子在春分日到东郊拜在秋分日到西郊拜月。汉代规定,不等春分在东西郊朝拜,而是经常在郊外泰畤祭祀。从竹宫出来向东拜日,这天晚上向西拜月。帝讥讽它烦琐,好像普通百姓人家的事,而月在东门之外拜日。前代史书又认为祭拜的不对。到魏明帝太和元年二月丁亥日,到拜日。八月己丑日,到西郊拜月。开始与古合。

北周于春分日在国都东门之外拜日,建坛,祭相同。用特牲和青色缯帛,还有青色有底玉圭。皇帝乘青色辂车,参加祭祀的官员都色冠冕,主持祭祀的官员戴青色皮帽。司徒次献酒,宗伯最后献酒。焚柴祭祀与圆丘祭。秋分日在国都西门之外拜月,建坛,挖掘四丈、深四尺的坑坎,在坑坎中焚柴祭祀与礼仪相同。

开皇初期,在国都东春明门外建坛,与郊祭。每年都在春分日拜日。又在国都西开远门坑坎,深三尺,宽四丈。在坑坎中建坛,高,宽四尺。每年在秋分日拜月。犧牲玉帛与相同。
📄 第 151 页 1301 字
【 原 文 】
凡人非土不生,非穀不食,土穀不可偏祭,故立社稷以主祀。古先聖王,法施於人則祀之,故以勾龍主社,周棄主稷而配焉。歲凡再祭,蓋春求而秋報,列於中門之外、外門之內,尊而親之,與先祖同也。然而古今既殊,禮亦異制。故左社稷而右宗廟者,得質之道也。右社稷而左宗廟者,文之道也。

梁社稷在太廟西,其初蓋晉元帝建武元年所創,有太社、帝社、太稷,凡三壇。門墻并隨其方色。每以仲春仲秋,并令郡國縣祠社稷、先農,縣又兼祀靈星、風伯、雨師之屬。及臘,又各祠社稷於壇。百姓則二十五家為一社,其舊社及人稀者,不限其家。春秋祠水旱,禱祈祠具,隨其豐約。其郡國有五岳者,置宰祝三人,及有四瀆若海應祠者,皆以孟春仲冬祠之。

舊太社,廩犧吏牽牲、司農省牲,太祝吏贊牲。天監四年,明山賓議,以為:“案郊廟省牲日,則廩犧令牽牲,太祝令贊牲。祭之日,則太尉牽牲。《郊特牲》云‘社者神地之道’,國主社稷,義實為重。今公卿貴臣,親執盛禮,而令微吏牽牲,頗為輕末。且司農省牲,又非其義,太常禮官,實當斯職。《禮》,祭社稷無親事牽之文。謂宜以太常省牲,廩犧令牽牲,太祝令贊牲。”帝唯以太祝贊牲為疑,又以司農省牲,於理似傷,犧吏執紖,即事成牟。議以太常丞牽牲,餘依明議。於是遂定。至大同初,又加官社、官稷,并前為五壇
【 译 文 】
無論什麼人沒有土地就不能生存,沒有穀物就無法吃飯,土地和穀物不可只祭祀其一,所以建立社稷廟主祭土神和穀神。古代聖明君主,功德及百姓就祭祀他,所以以勾龍代表土神,以周代代表穀神配祭。每年都要祭祀兩次,大致是春祭祈豐收而秋祭向神靈回報,祭品陳列在中門之外、外門之內,尊敬它並親近它,與對待先祖的態度相同。但是古今已經不同,禮儀也有不同規矩。所以說左邊是社稷廟右邊是宗廟的安排方式,是質樸的做法。右邊是社稷廟左邊是宗廟,是文飾的做法。

梁朝社稷廟在太廟的西邊,這種建造方式大約是在東晉元帝建武元年所創,有太社、帝社、社稷,共三個祭壇。門牆與所在方位的顏色相應。每年在仲春月仲秋月祭祀,同時詔令各侯國郡縣祭祀社稷神和先農神,各縣又同時祭祀靈星、風伯、雨師諸神。到臘祭日,又在祭壇祭祀社稷神。百姓則以二十五家為一社,那些舊社以及人煙稀少的地方,不限家數。春季和秋季為祈求水旱調和而祭祀,祭祀用品,豐儉可依據實際情況。那些境內有五岳的郡國,設置宰祝三人,以及長江、黃河、淮河、濟水四瀆和大海祠廟,在孟春月和仲冬月祭祀。

舊的太社,由廩犧吏牽引犧牲、司農察看犧牲,太祝吏對犧牲禱告。梁天監四年,明山賓上議,認為:“在郊廟察看犧牲那天,則由廩犧吏牽引犧牲,太祝令對犧牲禱告。祭祀那天,則由太尉牽引犧牲。《儀禮·郊特牲》說‘社是敬地的’,國家以社稷為主,它的意義非常重要。現在公卿顯貴,親奉盛禮,卻令小吏牽引犧牲,這是輕忽。再說司農去察看犧牲,又與他的名分不合,太常是禮官,實在堪當此任。《禮記》經記社稷沒有親自牽牲的記載。認為應該讓太常察看犧牲,廩犧令牽牲,太祝令對犧牲禱告。”皇帝祇對太祝禱告犧牲表示疑惑,還認為司農察看犧牲,於理不合,廩犧吏手持牽引繩索,使祭祀變得卑微。決定讓太常丞牽引犧牲,其餘諸項皆聽明山賓的建議。這樣就決定下來了。到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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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文 】
焉。

陳制皆依梁舊。而帝社以三牲首,餘以骨體。薦粢盛為六飯:粳以敦,稻以牟,黃粱以簠,白粱以簋,黍以瑚,粢以塴。又令太史署,常以二月八日,於署庭中,以太牢祠老人星,兼祠天皇大帝、太一、日月、五星、鈞陳、北極、北斗、三台、二十八宿、大人星、子孫星,都四十六坐。

凡應預祠享之官,亦太醫給除穢氣散藥,先齋一日服之,以自潔。其儀本之齊制。

後齊立太社、帝社、太稷三壇於國右。每仲春仲秋月之元辰及臘,各以一太牢祭焉。皇帝親祭,則司農卿省牲進熟,司空亞獻,司農終獻。

後周社稷,皇帝親祀,則冢宰亞獻,宗伯終獻。

開皇初,社稷並列於含光門內之右,仲春仲秋吉戊,各以一太牢祭焉。牲色用黑。孟冬下亥,又臘祭之。州郡縣二仲月,並以少牢祭,百姓亦各為社。又於國城東南七里延興門外,為靈星壇,立秋後辰,令有司祠以一少牢。

古典有天子東耕儀。江左未暇,至宋始有其典。

梁初藉田,依宋、齊,以正月用事,不齋不祭。天監十二年,武帝以為:“啟墾而耕,則在二月節內。《書》云:‘以殷仲春。’藉田理在建卯。”於是改用二月。“又《國語》云:‘王即齋宮,與百官御事并齋三日。’乃有沐浴裸饗之事。前代當以耕而不祭,故闕此禮。《國語》又云:‘稷臨之,太史贊之。’則知耕藉應有
【 译 文 】
大同初期,又增加了官社、官稷,与前者合共是五坛。

陈朝规定都依据梁朝的旧制。帝社之祭用三牲之首,其余社祭均用三牲的肢体和头之外的部分。奉上的祭器盛有六种饭食:粳用敦盛,稻用簋盛,黄粱用簠盛,白粱用簋盛,黍用瑚盛,稷用笾盛。又命令太史官署,每年二月八日,在署庭院中,以太牢祭祀老人星,兼祭天皇大帝、五帝、日月、五星、钩陈,北极、北斗、三台、二十八宿、大人星、子孫星诸神,共四十六座。

凡是参与祭祀的官员,太医也发给排除秽气的药,斋戒前一日服用,用以自我清洁。礼仪依据齐朝的规定。

北齐在国都右侧建立太社、帝社、太稷三坛。每年仲春月和仲秋月的初一以及腊日,各用一太牢祭祀。皇帝亲祭,司农卿省用犧牲进献熟品,司空第二次献酒,司农卿末献。

北周祭社稷,皇帝亲自祭祀,而冢宰第二次献酒,宗伯末献。

开皇初期,社稷庙并列在含光门里边的右边。仲春月仲秋月的第一个戊日,分别用一太牢祭祀。犧牲用黑色的。孟冬月最后一个亥日,再举行腊祭。州郡县仲春月和仲秋月,都用少牢祭祀,百姓也分别建立社庙。又在都城东南七里延兴门外,建造灵星坛,立秋后的辰日,命令有司用一少牢祭祀。

古礼有天子在城东躬耕的仪式。东晋诸帝还来不及实行,到了刘宋时纔开始恢复这种仪式。

梁初天子躬耕,依据宋、齐旧制,在正月举行,不斋戒不祭祀。天监十二年,武帝认为:“而春当仲春。” 躬耕理应在二月。” 于是改在二月。《国语》载:“王去斋宫,与百官主事者一同斋戒三日。” 于是就有沐浴裸祭的礼仪。前代于神农氏躬耕而不祭祀,所以没有此礼。《国语》又载:“神农氏来到,太史祷告。” 可知躬耕应有神农氏的神位,同时有人宣讲躬耕的意义。现在躬耕。
📄 第 153 页 1456 字
【 原 文 】
耕應潔身神位同。車,令》者之果認升爲地列更顯耜,到建和官望耕臺,赤粱小麥中的尺,造土日以氏,之前穀種壇四官員式完色長帶、木輅耕壇帝從之上從南扶末下耕先農神座,兼有贊述耕旨。今藉田應散齋七日,致齋三日,兼於耕所設先農神座,陳薦羞之禮。贊辭如社稷法。”又曰:“齊代舊事,藉田使御史乘馬車,載耒耜,於五輅後。《禮》云:‘親載耒耜,措于參保介之御間。’則置所乘輅上。若以今輅與古不同,則宜升之次輅,以明慎重。而遠在餘處,於義為乖。且御史掌視,尤為輕賤。自今宜以侍中奉耒耜,載於象輅,以隨木輅之後。”

普通二年,又移藉田於建康北岸,築兆域大小,列種梨柏,便殿及齋官省,如南北郊。別有望耕臺,在壇東。帝親耕畢,登此臺,以觀公卿之推伐。又有祈年殿云。

北齊藉於帝城東南千畝內,種赤粱、白糓、大豆、赤黍、小豆、黑穄、麻子、小麥,色別一頃。自餘一頃,地中通阡陌,作祠壇於陌南阡西,廣輪三十六尺,高九尺,四陛三壝四門。又為大營於外,又設御耕壇於阡東陌北。每歲正月上辛後吉亥,使公卿以一太牢祠先農神農氏於壇上,無配饗。祭訖,親耕。先祠,司農進穜稑之種,六官主之。行事之官并齋,設齋省。於壇所列宮懸。又置先農坐於壇上。衆官朝服,司空一獻,不燎。祠訖,皇帝乃服通天冠、青紗袍、黑介幘,佩蒼玉,黃綬,青帶、襪、舄,備法駕,乘木輅。耕官具朝服從。殿中監進御耒於壇南,百官定列。帝出便殿,升耕壇南陛,即御座。應耕者各進於列。帝降自南陛,至耕位,釋劍執耒,三推三反,升壇即坐。耕,官一品五推五反,二品七推七反,三品九推九反。藉田令帥其屬以牛耕,終千畝。以青箱奉穜
【 译 文 】
应做七日不御不乐不吊的散斋,然后再做三日静心的致斋,同时在躬耕之地设立神农氏的位,陈列菜蔬肴馔。助祭的宣讲与社稷祭祀相同。又说:“齐代的做法,天子躬耕使御史乘马装载耒耜,在五辂车的后边跟随。《礼记·月令》载:‘天子亲载耒耜,把耒耜放在车右和御之间。’可知耒耜原放在天子所乘辂车上。如果认为现在的辂车与古代不同,就应该把籍田车次于五辂,表明对籍田的重视。而把籍田车远远地放在五辂之后,于礼不合。再说让御史主管,显得轻视此事。从今以后应该使侍中拿着耒耜放在象辂车上,而随在木辂车之后。”

梁武帝普通二年,又把天子躬耕的田地移到建康北岸,籍田的疆域大小,遍种梨柏,便殿及官员斋戒处,都与南北郊祭祀建筑相同。另建有观耕台,在祭坛东侧。皇帝亲耕完了,登上此台来观看公卿大臣耕种。又建有祈年殿。

北齐皇帝在都城东南千亩土地中躬耕,种植黍、粟、白穀、大豆、赤黍、小豆、黑穄、麻子、麦,每一品种面积为一顷。其余一顷,是田地的通路,在东南侧建坛,坛宽三十六尺,高九尺,四道台阶、三层矮墙、四座门。又在外边建屋,又在东北侧建造御耕壇。每年正月上辛后的亥日,派公卿在坛上用一太牢祭祀神农,没有配祭者。祭祀完了,亲自耕地。在祭祀前,司农卿送上成熟期不同的穀种,后妃主管。参祭官员要同时斋戒,设立斋戒署。在祭坛面悬挂乐器。又在坛上安置神农氏神位。衆人穿着朝服,司空最先献酒,不焚柴。这一仪式完了,皇帝纔戴上通天冠、穿上青纱袍、戴黑色耳髮巾,佩带青玉,用黄色绶带,青色革履,青色的襪、青色的舄,排列法驾仪仗,乘坐銮舆。服侍躬耕的官员穿着朝服跟随。殿中监在南侧奉上皇帝用的耒耜,百官列队站好。皇帝便殿走出,从耕坛南面台阶登上,坐在御座上。所有即将耕地的官员站到队列之中。皇帝从南面台阶走下来,走到耕地之处,摘下佩剑手执耒耜,往返三趟,然后又登上耕坛坐下来。以地位论,官阶一品者往返五趟,官阶二品者往返三趟。
📄 第 154 页 1354 字
【 原 文 】
種種,跪呈司農,詣耕所灑之。耰訖,司農省功,奏事畢。皇帝降之便殿,更衣饗宴。禮畢,班賫而還。

隋制,於國南十四里啓夏門外,置地千畝,為壇,孟春吉亥,祭先農於其上,以后稷配。牲用一太牢。皇帝服衮冕,備法駕,乘金根車。禮三獻訖,因耕。司農授耒,皇帝三推訖,執事者以授應耕者,各以班五推九推。而司徒帥其屬,終千畝。播殖九穀,納于神倉,以擬粢盛。穰稟以餉犧牲云。

《周禮》王后蠶於北郊,而漢法皇后蠶於東郊。魏遵《周禮》,蠶于北郊。吳韋昭制《西蠶頌》,則孫氏亦有其禮矣。晉太康六年,武帝楊皇后蠶于西郊,依漢故事。江左至宋孝武大明四年,始於臺城西白石里,為西蠶設兆域。置大殿七間,又立蠶觀。自是有其禮。

後齊為蠶坊於京城北之西,去皇宮十八里之外,方千步。蠶宮方九十步,牆高一丈五尺,被以棘。其中起蠶室二十七口,別殿一區。置蠶宮令丞佐史,皆宦者為之。路西置皇后蠶壇,高四尺,方二丈,四出,階廣八尺。置先蠶壇於桑壇東南,大路東,橫路之南。壇高五尺,方二丈,四出,階廣五尺。外兆方四十步,面開一門。有緑襜襦、構衣、黃履,以供蠶母。每歲季春,穀雨後吉日,使公卿以一太牢祀先蠶黃帝軒轅氏於壇上,無配,如祀先農。禮訖,皇后因親桑於桑壇。備法駕,服鞠衣,乘重

近七百步,下屬諸縣。熟時,撒種,耕種,禮畢。

千畝,農民皆服冕,禮完,往近處,人,自己耕種,穀物,喂養。

后在三國,蠶。依據年,區域,皇后。

邊長,牆上,之外,丞、後蠶,八尺,之南,五尺,緑色,穿着,上用,祭祀,采桑。
【 译 文 】
七趟,官阶三品者往返九趟。籍田令率领他的下属用牛耕,最后耕完千亩。用青色箱子奉上早熟穀种,跪下呈送司农卿,到耕起的土地上播種。覆蓋種子完了,司農檢查勞作質量,上奏種完畢。皇帝從耕壇下來到便殿,更衣飲宴。畢,賞賜官員後返回。

隋代規定,在國都南十四里啓夏門外,劃定久土地,建壇,孟春吉亥之日,在壇上祭祀神氏,以后稷配祭。犧牲用一太牢。皇帝服用衮排列法駕儀仗,乘坐金根車。舉行三次獻酒完了,然後耕地。司農卿奉上耒耜,皇帝耕地返三趟完了,主事官員把耒耜交給應該耕地的分別按職位等次往返五至九趟。由司徒率領己的下屬耕完千畝。播種九種穀物,祭祀用的物收入神倉,與在祭器中盛放穀物相似。秸杆養犧牲。

《周禮》載王后在北郊養蠶,而漢代規定皇王東郊養蠶。魏代遵從《周禮》,在北郊養蠶。國吳 昭昭撰寫《西蠶頌》,可知孫吳在西郊養晉武帝 太康六年,武帝 楊皇后在西郊養蠶,襲漢代做法。從東晉到南朝 宋孝武帝 大明四開始在臺城西邊的白石里,為西郊養蠶劃定域。建造大殿七間,又設立蠶觀。從此制定了后養蠶禮。

北齊在京城西北建造蠶坊,離皇宮十八里,長一千步。蠶宮邊長九十步,墻高一丈五尺,上栽植蒺藜。蠶宮中建有二十七個蠶室,正殿外的殿堂構成一處宅院。設置蠶宮令、蠶宮蠶宮佐史,皆以宦官充當。道路西側設置皇蠶壇,高四尺,邊長二丈,四方有臺階,階寬尺。把蠶祖壇放在桑壇東南,大路東側,橫路南。壇高五尺,邊長二丈,四方有臺階,階寬尺。壇外疆界距壇四十步,每面開一座門。有乾衫,窄袖單衣和黃色履,供主管蠶事女官着。每年季春,穀雨後的初一日,派公卿在壇用一太牢祭祀蠶祖黃帝軒轅氏,沒有配祭,與祀神農氏相同。祭禮完了,皇后就在桑壇親自桑葉。排列法駕儀仗,穿着黃桑之服,乘坐重
📄 第 155 页 1274 字
【 原 文 】
翟,帥六宮升桑壇東陛,即御座。女尚書執筐,女主衣執鉤,立壇下。皇后降自東陛,執筐者處右,執鉤者居左,蠶母在後。乃躬桑三條訖,升壇,即御座。內命婦以次就桑,鞠衣五條,展衣七條,祿衣九條,以授蠶母。還蠶室,切之授世婦,灑一簿。預桑者並復本位。后乃降壇,還便殿,改服,設勞酒,班賚而還。

後周制,皇后乘翠輅,率三妃、三嬪、御媛、御婉、三公夫人、三孤內子至蠶所,以一太牢親祭,進奠先蠶西陵氏神。禮畢,降壇,昭化嬪亞獻,淑嬪終獻,因以公桑焉。

隋制,於宮北三里為壇,高四尺。季春上巳,皇后服鞠衣,乘重翟,率三夫人、九嬪、內外命婦,以一太牢制。幣,祭先蠶於壇上,用一獻禮。祭訖,就桑位於壇南,東面。尚功進金鉤,典制奉筐。皇后采三條,反鉤。命婦各依班采,五條九條而止。世婦亦有蠶母受切桑,灑訖,還依位。皇后乃還宮。

自後齊、後周及隋,其典大抵多依置儀。然亦時有損益矣。

《禮》仲春以玄鳥至之日,用太牢祀于高禖。漢武帝年二十九,乃得太子,甚喜,為立禖祠於城南,祀以特牲,因有其祀。晉惠帝元康六年,禖壇石中破為二。詔問,石毀今應復不?博士議:“《禮》無高禖置石之文,未知造設所由;既已毀破,可無改造。”更下西府博議。而賊曹屬束皙議:“以石在壇上,蓋主道也。祭器弊則埋而置新,今宜埋而更造,不
【 译 文 】
車,率領六宮妃嬪登上桑壇東階,坐到御座之。女尚書持筐,女主衣官持鉤,站在壇下。皇從東階走下,持筐的在右邊,持鉤的在左邊,管蠶事的女官在後。於是皇后親自采摘三條桑以後,登壇,坐在御座上。妃嬪等人依次走近樹,穿鞠衣命服的采摘五條,穿展衣命服的采七條,穿褘衣命服的采摘九條,交給主管蠶事女官。回到蠶室,把桑葉切碎交給宮中女官,滿一張蠶簿。參預采桑的都回到原來位置。皇走下桑壇,回到便殿,換衣服,擺設慰勞酒,賜衆人而後回宮。

北周規定,皇后乘坐翠輅,率領三妃、三、御媛、御婉、三公夫人、三孤內子到養蠶之,親自用一太牢祭祀,獻酒祭奠蠶祖西陵氏。祭禮完畢,從壇上走下來,昭化嬪第二次獻淑嬪未獻,於是用天子桑田的桑葉飼養蠶。隋朝規定,在皇宮以北三里建壇,壇高四季春月第一個巳日,皇后穿鞠衣,乘坐重翟率領三夫人、九嬪、內外命婦,用一太牢的制。奉上繒帛,在壇上祭祀蠶祖,使用一次獻的儀禮。祭祀完畢,在壇南的桑樹下站到自己位置上,面向東。尚功奉上金鉤,典制捧着皇后采三條桑葉,把鉤放回原處。命婦分別據等級分批采取,從五條到九條而終止。女官也有主管蠶事的女官,接過切碎的桑葉,灑到簿上以後,返回原位。皇后於是回宮。

從北齊、北周到隋朝,祭祀典禮大多依據晉規定。然而各時代也有所增減。

《禮記·月令》載仲春月在玄鳥飛來的那天,大牢祭祀禖神。漢武帝在二十九歲時,纔得太非常高興,於是在都城之南建造禖祠,用一牲祭,因而有了這種祭祀。晉惠帝元康六年,壇中的石塊破成兩半。皇帝詢問,石塊毀壞是應該修復?博士提出看法:“《禮記》書中沒有於禖神祠放置石塊的文字記載,不知建造時的樣是什麼;已經毀壞,可以不必重新修建。”把此事交付西府廣泛討論。而賊曹屬束皙的看法:“由於石塊在壇上,大約石塊代表道。祭
📄 第 156 页 1246 字
【 原 文 】
宜遂廢。”時此議不用。後得高堂隆故事,魏青龍中,造立此石,詔更鐫石,令如舊,置高禖壇上。埋破石入地一丈。

案梁大廟北門內道西有石,文如竹葉,小屋覆之,宋元嘉中修廟所得。陸澄以為孝武時郊禖之石。然則江左亦有此禮矣。

後齊高禖,為壇於南郊傍,廣輪二十六尺,高九尺,四陛三壝。每歲春分玄鳥至之日,皇帝親帥六官,祀青帝於壇,以太昊配,而祀高禖之神以祈子。其儀,青帝北方南向,配帝東方西向,禖神壇下東陛之南西向。禮用青珪束帛,牲共以一大牢。祀日,皇帝服衮冕,乘玉輅。皇后服褘衣,乘重翟。皇帝初獻,降自東陛,皇后亞獻,降自西陛,並詣便坐。夫人終獻,上嬪獻於禖神訖,帝及后並詣櫺位,乃送神。皇帝皇后及群官皆拜。乃撤就燎,禮畢而還。

隋制亦以玄鳥至之日,祀高禖於南郊壇。牲用太牢一。

舊禮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之法,皆隨其類而祭之。兆風師於西方者,就秋風之勁,而不從箕星之位。兆司中、司命於南郊,以天神是陽,故兆於南郊也。兆雨師於北郊者,就水位,在北也。

隋制,於國城西北十里亥地,為司中、司命、司祿三壇,同壝。祀以立冬後亥。國城東北七里通化門外為風師壇,祀以立春後丑。國城西南八里金光門外為雨師壇,祀以立夏後申。壇皆三尺,牲並以一少牢。

昔伊耆氏始為蜡。蜡者,索也。
【 译 文 】
破舊就埋掉而置辦新的,現在看來應該把壞石掉再造一塊,不應該因此廢止。”當時這個建沒有被採納。後據高堂隆舊事,得知此石立於魏青龍年間,詔令重刻,使之如初,放在禖壇上。把破損的石塊埋入地下一丈深。

梁朝太廟北門裏路西有石塊,石上花紋像竹,有小房子蓋在石上,宋朝元嘉年間修建廟時得到此石。陸澄認為這是漢武帝時禖神壇的塊。這樣看來江南也有祭祀禖神之禮了。

北齊的禖神祭,在南郊旁建壇,直徑二十六,高九尺,四道臺階三層矮牆。每年春分日玄飛來之時,皇帝親自率領妃嬪,在壇上祭祀青,用太昊配祭,祭祀禖神是為了求子。這種祭的儀式是,青帝在北邊面向南,配祭帝在東邊向西,禖神壇在東階下的南側,面向西。祭禮青色玉珪和繒帛,犧牲則是衆神共用一太牢。
祀當天,皇帝服用袞冕,乘坐玉輅車。皇后穿衣,乘坐重翟車。皇帝首先獻酒,然後從東階下,皇后第二次獻酒,從西階走下,並走到便。夫人未獻,上嬪向禖神獻酒以後,皇帝和皇來送神。皇帝皇后和衆官員都下拜。於是撤祭柴,儀式完畢後返回。

隋朝也在玄鳥飛來那一天,在南郊壇祭祀禖。犧牲用一太牢。

古禮祭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諸神的方,都是隨着他們的同類一起祭祀。在西方祭祀師神的原因,取秋風強勁之義,而不是因為它二十八宿的箕星。在南郊祭祀司中、司命神,為天神是陽,所以在南郊祭祀。在北郊祭祀雨神的原因,是趨向水位,所以在北方。

隋朝規定,在都城西北方十里的西北偏北,造司中、司命、司祿三祭壇,在同一道矮牆之。在立冬後的亥日祭祀。在都城東北七里通化外建造風師祭壇,在立春後的丑日祭祀。在都西南八里金光門外建造雨師祭壇,在立夏後的日祭祀。壇都是三尺高,犧牲用一少牢。

過去伊耆氏最早舉行蜡祭。蠟是搜索八種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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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文 】
古之君子,使人必報之。故周法,以歲十二月,合聚萬物而索饗之。仁之至,義之盡也。其祭法,四方各自祭之。若不成之方,則闕而不祭。

後周亦存其典,常以十一月,祭神農氏、伊耆氏、后稷氏、田畯、鱗、羽、裸、毛、介、水、墉、坊、郵、表、啜、獸、貓之神於五郊。五方上帝、地祇、五星、列宿、蒼龍、朱雀、白虎、玄武、五人帝、五官之神、岳鎮海濆、山林川澤、丘陵墳衍原隰,各分其方,合祭之。日月、五方皆祭之。上帝、地祇、神農、伊耆、人帝於壇上,南郊則以神農既蜡,無其祀。三辰七宿則為小壇於其側,岳鎮海濆、山林川澤、丘陵墳衍原隰,則各為坎,餘則於平地。皇帝初獻上帝、地祇、神農、伊耆及人帝,冢宰亞獻,宗伯終獻。上大夫獻三辰、五官、后稷、田畯、岳鎮海濆,中大夫獻七宿、山林川澤已下。自天帝、人帝、田畯、羽、毛之類,牲幣玉帛皆從燎;地祇、郵、表、啜之類,皆從埋。祭畢,皇帝如南郊便殿致齋,明日乃蜡祭於南郊,如東郊儀。祭訖,又如黃郊便殿致齋,明日乃祭。祭訖,又如西郊便殿,明日乃祭。祭訖,又如北郊便殿,明日蜡祭訖,還宮。

隋初因周制,定令亦以孟冬下亥蜡百神,臘宗廟,祭社稷。其方不熟,則闕其方之蜡焉。

又以仲冬祭名源川澤於北郊,用一太牢。祭井於社宮,用一少牢。季冬藏冰,仲春開冰,井用黑牡秬黍,於冰室祭司寒神。開冰,加以桃弧棘矢。

開皇四年十一月,詔曰:“古稱靈而回報而實四方祭。五郊羽、獸、龍、鎮海應在時祭祭祀氏祭鎮海挖掘酒給獻酒稷、山林川澤、田畯、郵、表、啜畢,在南郊又到此祭祀。祭訖,然後即

隋初因周制,定令亦以孟冬下亥蜡百神,臘宗廟,祭社稷。其方不熟,則闕其方之蜡焉。

又以仲冬祭名源川澤於北郊,用一太牢。祭井於社宮,用一少牢。季冬藏冰,仲春開冰,井用黑牡秬黍,於冰室祭司寒神。開冰,加以桃弧棘矢。

開皇四年十一月,詔曰:“古稱
【 译 文 】
祭祀的意思。古代的君子,役使别人一定要。所以周代规定,在每年十二月,搜罗万物行蜡祭。这是最仁最义的事。蜡祭方法是,分别祭祀。如果某一方收成不好,就缺而不

北周也保存了蜡祭之礼,通常在十一月,在祭祀神农氏、伊耆氏、后稷氏、田畯、鳞、裸、毛、介、水、墉、坊、邮、表、啜、猫之神。五方上帝、地祇、五星、列宿、蒼朱雀、白虎、玄武、五人帝、五官之神、岳渎、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等,各在自己的方位,合在一起祭祀。日月和五方也都同祀。上帝、地祇、神农、伊耆、人帝在坛上,认为神农氏已经蜡祭,南郊祭就没有神农位。在坛侧建造小坛祭祀三辰七宿,祭祀岳渎、山林川泽、丘陵坟衍原隰诸神,则分别坑坎,祭祀其余诸神都在平地。皇帝首先献上帝、地祇、神农、伊耆和人帝,其次冢宰,最后宗伯献酒。上大夫给三辰、五官、后田畯、岳镇海渎诸神献酒,中大夫给七宿、川泽以下诸神献酒。祭祀天帝、人帝、田羽、毛诸神,犧牲玉帛都焚烧;祭祀地祇、表、啜诸神,犧牲玉帛全部埋掉。祭祀完皇帝到南郊便殿举行清心洁身仪式,第二天郊蜡祭,与东郊祭的仪式相同。祭祀完毕,黄郊便殿举行清心洁身仪式,第二天再祭祀完毕,又到西郊便殿,第二天再祭祀。完毕,又到北郊便殿,第二天再举行蜡祭,回宫。

隋朝初期沿用北周礼制,规定在孟冬月最后亥日蜡祭百神,腊祭宗庙,祭祀社稷。哪一年成不好,就缺哪一方的蜡祭。

又于仲冬日在北郊祭祀名源川泽,犧牲用一。在社宫祭祀井神,犧牲用一少牢。季冬月冰块,仲春月开窖取冰,并用黑色雄牲和黑在冰室中祭祀司寒神。开窖取冰之时,要用号和棘枝箭。

隋开皇四年十一月,发布诏令:“古代称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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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文 】
祭的夏法做法禮

臘者,接也。取新故交接。前周歲首,今之仲冬,建冬之月,稱蜡可也。後周用夏后之時,行姬氏之蜡。考諸先代,於義有違。其十月行蜡者停,可以十二月為臘。”於是始革前制。

後齊,正月晦日,中書舍人奏祓除。年暮上臺,東宮奏擇吉日詣殿堂,貴臣與師行事所須,皆移尚書省備設云。

後主末年,祭非其鬼,至於躬自鼓儺,以事胡天。鄴中遂多淫祀,茲風至今不絕。後周欲招來西域,又有拜胡天制,皇帝親焉。其儀並從夷俗,淫僻不可紀也。
【 译 文 】
,臘是接的意思。取義於新舊交接。周代每年的第一個月,是夏曆仲冬月,每年第一個月放在夏曆仲冬月,稱蜡祭是可以的。北周用夏朝的曆法,行周代的蜡祭。考察前代禮儀,認為北周的做法與禮不合。停止過去在十月舉行蜡祭的做法,可以在十二月舉行臘祭。”從此改變以前的制度。

北齊,在正月最後一日,中書舍人上奏舉行祈災去邪的祭祀。年底上臺,東宮上奏選擇吉日設置殿堂,大臣和師傅在祭祀時所需物品,都改由中書省置辦。

陳後主末年,祭祀不應當祭祀的鬼神,甚至親自擊鼓舞蹈,來事奉胡人天神。鄴中於是有多不當的祭祀,此風至今不斷。北周希望西域歸服,又有拜祭胡人天神的規定,皇帝親自參與。其禮儀依從胡人風俗,邪惡不正難以一一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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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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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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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文 】
隋書卷八
志 第禮儀

陳永定三年七月,武帝崩。新除尚書左丞庾持稱:“晉、宋以來,皇帝大行儀注,未祖一日,告南郊太廟,奏策奉諡。梓宮將登輼輓,侍中版奏,已稱某諡皇帝。遺奠,出於陛階下,方以此時,乃讀哀策。而前代策文,猶云大行皇帝,請明加詳正。”國子博士、領步兵校尉、知儀禮沈文阿等謂:“應劭《風俗通》,前帝諡未定,臣子稱大行,以別嗣主。近檢梁儀,自梓宮將登輼輓,版奏皆稱某諡皇帝登輼輓。伏尋今祖祭已奉策諡,哀策既在庭遣祭,不應猶稱大行。且哀策篆書,藏於玄宮。”謂:“依梁儀稱諡,以傳無窮。”詔可之。

天嘉元年八月癸亥,尚書儀曹請今月晦皇太后服安吉君禪除儀注。沈洙議:“謂至親期斷,加降故再期,而再周之喪,斷二十五月。但重服不可頓除,故變之以繒縞,創巨不可便愈,故稱之以祥禪。禪者,淡也,所以漸祛其情。至如父在為母出適後之子,則屈降之以期。期而除服,無復衰麻,緣情有本同之義,許以心制。心制既無杖絰可除,不容復改玄緌,既是心憂,則無所更淡其心也。且禪
【 译 文 】
陈武帝永定三年七月,武帝驾崩。新任命尚书左丞庾持说:“晋朝和刘宋以来,皇帝驾崩的礼节是,未实行葬祭前一日,到南郊太庙告奏请谥号。皇帝棺木将放在輼辌车中,侍中持版启奏,此时已经称某某谥皇帝。举行葬前祭时,把梓宫放在台阶之下,在此时才宣读颂扬功德的哀策。可是前代的策文,还称大行皇帝,请示下。”国子博士、领步兵校尉、知仪礼沈洙等认为:“应劭《风俗通》载,前帝谥号未定,群臣称其为大行皇帝,用来与继位皇帝相区别。最近考查梁朝礼制,从梓宫将要放到輼辌车上,持版启奏都称某某谥皇帝登上輼辌车。考到现在已经举行祖祭并确定谥号,颂扬功德的哀策在葬前祭奠的庭堂中宣读,此时不应再称大行皇帝。还有这些用篆文书写的哀策,随葬在陵墓之中。”认为:“应遵照梁朝的礼制称用谥号,后世世代不得改变。”皇帝下令同意此议。

陈文帝天嘉元年八月癸亥日,尚书仪曹请许在本月最后一天举行皇太后除去为安吉君服丧的祭礼。沈洙的意见是:“为至亲服丧一年期满,应增加服丧期,因此要服丧两年,而两周的服丧期,结束时应是二十五个月。但是重丧不能立刻除去,所以应该改用细白绢丧服,以示巨大伤痛不能马上平复,所以称之为祥禫之服。禫是淡的意思,用以逐渐除去思念之情。至于生母健在,生母被休改嫁,其子为生母服丧,依礼格减为一年丧期。一年期满就除去丧服,不穿衰衣麻绖之丧,这是因为情感有本源相同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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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文 】
名分,沒有心已再諱禮。限期南朝個月父親間,《古此見十五周年君心除服

杖期者,十五月已有禪制。今申其免懷之感,故斷以再周,止二十五月而已。所以宋元嘉立義,心喪以二十五個月為限。大明中,王皇后父喪,又申明其制。齊建元中,太子穆妃喪,亦同用此禮。唯王儉《古今集記》云,心制終二十七月,又為王逡所難。何佟之《儀注》用二十五月而除。案古循今,宜以再周二十五月為斷。今皇太后於安吉君心喪之期,宜除於再周,無復心禪之禮。”詔可之。

隋制,諸岳崩潰竭,天子素服,避正寢,撤膳三日。遣使祭崩竭之山川,牲用太牢。

皇帝本服大功已上親及外祖父母、皇后父母、諸官正一品喪,皇帝不視事三日。皇帝本服五服內親及嬪、百官正二品已上喪,并一舉哀。太陽虧、國忌日,皇帝本服小功緦麻親、百官三品已上喪,皇帝皆不視事一日。

皇太后、皇后為本服五服內諸親及嬪,一舉哀。皇太子為本服五服之內親及東宮三師、三少、官臣三品已上,一舉哀。

梁天監元年,齊臨川獻王所生妾謝墓被發,不至埏門。蕭子晉傳重,諮禮官何佟之。佟之議,以為:“改葬服緦,見柩不可無服故也。此止侵墳土,不及於椁,可依新宮火處三日哭假而已。”帝以為得禮。二年,何佟之議:“追服三年無禪。”尚書
【 译 文 】
分,允许保留在心里哀悼的‘心丧’。心丧就有孝杖丧服可除,不允许再改为黑色朝服,内心已经很悲伤了,就无法使他的心更加冷淡了。说除去杖期丧服,满十五个月就举行除丧服祭

现在为表达父母怀抱三岁的恩情,所以除服期是两周年,实际只有二十五个月罢了。所以期宋文帝元嘉年间确定礼制,心丧以二十五月为最长期限。宋孝武帝大明年间,王皇后见亡故,再次申明上述礼制。齐高帝建元年太子穆妃死去,也用这项礼制。只有王俭今集记》说,心丧以二十七个月为终止期限,见解又被王逡所驳难。何佟之《仪注》采用二十五个月为终止期限之说。酌古量今,应该以两年二十五个月为终止期限。现在皇太后为安吉心丧的期限,应该在两周年除服,不再有心丧服之礼。”下诏同意。

隋朝规定,如果发生山崩河枯现象,天子穿丧服,避开正殿,减膳三日。派使者到崩坍的山和干涸的河流去祭奠,牺牲用太牢。

皇帝本等丧服大功以上的亲属,以及外祖父、皇后父母、那些正一品官员亡故,皇帝三天不临朝。皇帝本等丧服五服以内的亲属,以及正二品以上官员亡故,都是致哀一次。日皇帝和后妃忌日,以及皇帝本等丧服小功缌麻的亲属、三品以上官员亡故,皇帝都为此一天不临朝。

皇太后、皇后为本等丧服五服以内的亲属以及贵妃亡故,都是致哀一次。皇太子为本等丧服以内 的亲属,以及东宫三师、三少、三品以上官员亡故,为其致哀一次。

梁天监元年,齐临川献王生母谢氏墓被盗,但没有挖掘到墓道的门。萧子晋是承重孙,官何佟之咨询。何佟之提出意见,认为:“葬要服缌麻衣,这是因为见了棺枢就不能不哭。现在只是移动了坟堆上的土,没有到达外椁木,可依据新建宗庙失火的标准啼哭三天就行了。”皇帝认为何佟之见解合于礼。天监二
📄 第 162 页 1176 字
【 原 文 】
議,並以佟之言為得。

又二年,始興王嗣子喪。博士篁咺議,使國長從服緦麻。

四年,掌凶禮嚴植之定《儀注》,以亡月遇閏,後年中祥,疑所附月。帝曰:“閏蓋餘分,月節則各有所隸。若節屬前月,則宜以前月為忌,節屬後月,則宜以後月為忌。祥逢閏則宜取遠日。”

又四年,安成國刺稱:“廟新建,欲剋今日遷立所生吳太妃神主。國王既有妃喪,欲使臣下代祭。”明山賓議,以為:“不可。宜待王妃服竟,親奉盛禮。”

五年,貴嬪母車喪,議者疑其儀。明山賓以為:“貴嬪既居母憂,皇太子出貴嬪別第,一舉哀,以申聖情,庶不乖禮。”帝從之。

又五年,祠部郎司馬褧牒:“貴嬪母車亡,應有服制。”謂:“宜准公子為母麻衣之制,既葬而除。”帝從之。

六年,申明葬制,凡墓不得造石人獸碑,唯聽作石柱,記名位而已。

七年,安成王慈太妃喪,周捨牒:“使安成、始興諸王以成服日一日為位受吊。”帝曰:“喪無二主。二王既在遠,嗣子宜祭攝事。”周捨牒:“嗣子著細布衣、絹領帶、單衣用十五升葛。凡有事及歲時節朔望,並於靈所朝夕哭。三年不聽樂。”

十四年,舍人朱异議:“《禮》,年雖未及成人已有爵命者,則不為殤。封陽侯年雖中殤,已有拜封,不
【 译 文 】
何佟之提议:“应该追加丧服三年,不举行服丧之礼。”尚书讨论,都认为何佟之的说法合

还是在天监二年,始兴王嗣子亡故。博士管提議,讓王國的長史服縗麻服。

天監四年,主管凶禮的嚴植之撰定《儀注》,亡故時遇上閏月,三年服喪期滿,喪期屬哪一產生迷惑。皇帝說:“閏月是一年中多餘的部每月的節氣各有所屬。如果節屬於前一個那麼前一個月就是忌月;如果節屬於後一個那麼後一個月就是忌月。喪服期滿遇上閏月應該取遠日。”

還是天監四年,安成國送上的名片說:“廟剛建起,想定於今日遷立生母吳太妃的神主。
王已經有了妃喪,準備使臣下代祭。”明山賓論,認為:“不可以。應該等王妃喪服完了,自奉上豐厚的祭禮。”

天監五年,貴嬪之母車氏亡故,討論者對其喪感到迷惑。明山賓認為:“貴嬪已經為母服皇太子在貴嬪宮殿致哀一次,來表達皇帝的意,大致不違背禮制。”皇帝同意了。

還是天監五年,祠部郎司馬褧呈文:“貴嬪母車氏亡故,應該有規定的服喪期。”認為:該依據公子為母服麻衣之服的標準,已經下除服。”皇帝同意了。

天監六年,重申葬禮,所有墳墓不許建造石石碑,祇任憑建造石柱,在石柱上刻寫名罷了。

天監七年,安成王慈太妃亡故,周捨呈文:安成、始興各王於穿着喪服那一天在主位接吊唁。”皇帝說:“喪事不應有兩個主人。二王在遠方,嗣子應該代行主祭者事宜。”周捨:“嗣子穿着細布衣、絹質領帶、用十五升葛縫製的單衣。一切宗廟祭祀以及四時祭祀日朔日,都於早晚在靈位處哭,三年之中不樂。”

天監十四年,舍人朱昇提議:“《禮記》經中,年齡未到成年但已經有了封爵的,死了就夭折。封陽侯按年齡雖然是中殤,但已有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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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文 】
爵,王以一嵗禮、不計禮,‘大親小女祔哭祔不計‘降何承范堅倒。
個月同意司馬顧杲是皇有任《禮》爰、都不是沒出嫁討論啓奏服期《禮記》服,喪服應不中後‘大功女兒其子輕了應殤服。”帝可之。於是諸王服封陽侯依成人之服。
大同六年,皇太子啟:“謹案下殤之小功,不行婚冠嫁三嘉之禮,則降服之大功,理不得有三嘉。今行三嘉之禮,竊有小疑。”帝曰:“《禮》云:‘大功之末,可以冠子。父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子、娶婦。己雖小功,既卒哭,可以冠、娶妻。下殤之小功則不可。’晉代蔡謨、謝沈、丁纂、馮懷等遂云:‘降服大功,可以嫁女。’宋代裴松之、何承天又云:‘女有大功之服,亦得出嫁。’范堅、荀伯子等,雖復率意致難,亦未能折。泰始六年,虞龢立議:‘大功之末,乃可娶婦。’于時博詢,咸同龢議。齊永明十一年,有大司馬長子之喪,武帝子女同服大功。左丞顧杲之議云:‘大功之末,非直皇女嬪降無疑,皇子娉納,亦在非硏。’凡此諸議,皆是公背正文,務為通耳。
徐爰、王文憲並云:‘期服降為大功,皆不可以婚嫁。’於義乃為不乖,而又不釋其意。天監十年,信安公主當出適,而有臨川長子大功之慘,具論此義,粗已詳悉。太子今又啓審大功之末及下殤之小功行婚冠嫁三吉之事。案《禮記》所言下殤小功,本是期服,故不得有三吉之禮。況本服是期,降為大功,理當不可。人間行者,是用鄭玄逆降之義。《雜記》云:‘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子。’此謂本服大功,子則小功,逾月以後,於情差輕,所以許有冠嫁。此則小功之末,通得取婦。前所云‘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子’,此是簡出大功之身,不得取婦。後言‘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子’,非直子得冠嫁,亦得取婦。
故有出沒。婚禮,國之大典,宜有畫
【 译 文 】
不应按夭折者服丧。”皇帝同意了。这样诸以成年人标准为封阳侯服丧。

梁武帝大同六年,皇太子启奏:“为八至十岁的下殇服小功丧服的人,不能举行婚礼、冠嫁礼,那么丧服降一等的大功服,按理说也应举行冠、嫁、婚三种吉礼。现在举行三嘉之对此稍有疑惑。”皇帝说:“《礼记》书中说:‘大功服满一个月后,可以为儿子举行冠礼,父小功服满一个月后,可以为儿子举行冠礼、嫁礼、娶妇礼。本人虽然有小功之服,已经完成丧礼,就可以举行冠礼和婚礼。下殇的小功服却不可。’晋代蔡谟、谢沈、丁纂、冯怀等就说:‘降一等的大功服,可以嫁女。’刘宋的裴松之、徐氏又说:‘女有大功的丧服,也可以出嫁。’崔坚、荀伯子等,即使尽力诘难,但也未能驳倒。宋明帝泰始六年,虞龢建议:‘大功服满一个月后,就可以娶妇。’当时广泛征求意见,都同意虞龢的意见。齐武帝永明十一年,出现大长子亡故的事,武帝子女都服大功服。左丞吴之提议说:‘大功服满一个月后,无疑不只限于女、嫔丧服降等,就是皇子举行聘礼,也没任何妨碍。’所有这些议论,都是公然违背《礼记》经的原意,只是努力追求变通罢了。徐王文宪都说:‘一年的期服降等为大功服,不可以嫁娶。’这种说法在名分上并不错,只是没有讲清道理。梁天监十年,信安公主正要嫁,却发生了服临川王长子大功服的事,详细论此次丧服名分,基本礼仪都很清楚。太子又奏,审核在大功服满一个月之后和下殇的小功期间举行婚礼、冠礼、嫁女礼三吉礼的事。案《礼记》经所说的下殇小功服,本是一周年的期服,所以不能举行婚、冠、嫁三吉礼。何况本等服是一周年的期服,降等后为大功服,因此理应允许。民间所实行的,是采用郑玄讲解的丧礼经升降阶者先下的仪式。《礼记·杂记》说:‘大功服满一个月后,可以为儿子举行冠礼、为女儿举行出嫁礼。’这是说本等丧服是大功服,则是小功服,满月之后,悲伤的感情已经减淡,所以允许举行冠礼和嫁女礼。这就是指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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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文 】
一。今宗室及外戚,不得復輒有干啓,禮官不得輒為曲議。可依此以為法。”

後齊定令,親王、公主、太妃、妃及從三品已上喪者,借白鼓一面,喪畢進輸。王、郡公主、太妃、儀同三司已上及令僕,皆聽立凶門柏歷。三品已上及五等開國,通用方相。四品已下,達於庶人,以魌頭。旌則一品九旒,二品、三品七旒,四品、五品五旒,六品、七品三旒,八品已下,達于庶人,唯旒而已。其建旌,三品已上及開國子、男,其長至軫,四品、五品至輪,六品至于九品,至較。勛品達于庶人,不過七尺。

王元軌子欲改葬祖及祖母,列上未知所服。邢子才議曰:“《禮》‘改葬緦麻’。鄭玄注:‘臣為君,子為父,妻為夫。’唯三人而已。然嫡曾孫、孫承重者,曾祖父母、祖父母改葬,既並三年之服,皆應服緦。而止言三人,若非遺漏,便是舉其略耳。”

開皇初,高祖思定典禮。太常卿牛弘奏曰:“聖教陵替,國章殘缺,漢、晉為法,隨俗因時,未足經國庇人,弘風施化。且制禮作樂,事歸元首。江南王俊,偏隅一臣,私撰儀注,多違古法。就廬非東階之位,凶門豈設重之禮?兩蕭累代,舉國遵行。後魏及齊,風牛本隔,殊不尋究,遙相師祖,故山東之人,浸以成習。”
【 译 文 】
满一个月,都允许娶妇。前边说的“大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子”,这是经过甄别降等仍服大功的本人,不得娶妇。后来说“小功之末,可以冠子嫁子”,不只是儿子可以行冠礼、女儿可以行嫁礼,也可以娶妇。所以有出入。婚礼是国家的重要礼仪,应有统一规定。现在皇家宗室和贵族,不许随便再启奏,礼官不许随便提出歪曲解释。应该以此为礼法的标准。”

北齐规定,亲王、公主、太妃、妃及从三品以上的官员亡故,借一面白鼓,丧礼完毕送回。郡公主、太妃、仪同三司以上爵位以及尚书仆射亡故,都任其树立白绢扎成的凶门和横木扎成的柏屋。三品以上及五等开国爵亡故,都用白绢扎的驱除鬼魅的精灵方相。四品以下官员,百姓,用驱役扮神的假面具魁头。招魂幡则用九旒,二品三品用七旒,四品五品用五旒,六品七品用三旒,八品以下,直到百姓,只用一个招魂幡而已。招魂幡的规格是,三品以上开国子爵、男爵,幡长至车后的横木,四品五品官员幡长至车轮,六品至九品官员,幡长至车厢横木。各级勋官直到百姓,幡长不过七尺。

王元轨之子想为祖父母改葬,身居高位的官员不知用哪一等级丧服。邢子才提议:“《礼记》说‘改葬服缌麻服’。郑玄注:‘臣为君,子为父,妻为夫。’只说这三种人罢了。但是承重孙、承重曾孙,为曾祖父母、祖父母改葬,已经服过三年之服,所以都应该服缌麻服。但只提到这三种人,如果不是遗漏,便是列举其主要的亲属。”

隋开皇初年,高祖文皇帝想确定典礼。太常牛弘启奏说:“圣人教化衰微,国家典章残缺,汉代、晋代创造礼制,依据当时的形势和风俗制定,还不足以治理国家保护百姓,不足以以礼乐风俗施行教化。再说制作礼乐,这种事应由朝廷去做。江南王俭,是偏居一方的臣子,个人制定的礼仪制度,大多违背古礼。居庐守丧不在东面设凶门难道能够设置两道?两个萧姓朝代的各代,全都遵照实行。北魏和齐,毫不相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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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文 】
俗。西魏已降,師旅弗遑,賓嘉之禮,盡未詳定。今休明啓運,憲章伊始,請據前經,革茲俗弊。”詔曰:“可。”弘因奏徵學者,撰《儀禮》百卷。悉用東齊《儀注》以為準,亦微采王儉禮。修畢,上之,詔遂班天下,咸使遵用焉。

其喪紀,上自王公,下逮庶人,著令皆為定制,無相差越。正一品薨,則鴻臚卿監護喪事,司儀令示禮制。二品已上,則鴻臚丞監護,司儀丞示禮制。五品已上薨、卒,及三品已上有期親已上喪,並掌儀一人示禮制。官人在職喪,聽斂以朝服,有封者,斂以冕服,未有官者,白帢單衣。婦人有官品者,亦以其服斂。棺內不得置金銀珠玉。諸重,一品懸鬲六,五品已上四,六品已下二。轎車,三品已上油幰,朱絲絡網,施襆,兩箱畫龍,幰竿諸末垂六旒蘇。七品已上油幰,施襆,兩箱畫雲氣,垂四旒蘇。八品已下,達於庶人,鱗甲車,無幰襆旒蘇畫飾。執紼,一品五十人,三品已上四十人,四品三十人,並布幘布深衣。三品已上四引、四披、六鐸、六翣。五品已上二引、二披、四鐸、四翣。九品已上二鐸、二翣。四品已上用方相,七品已上用魌頭。在京師葬者,去城七里外。三品已上立碑,螭首龜趺。趺上高不得過九尺。七品已上立碣,高四尺。圭首方趺。若隱淪道素,孝義著聞者,雖無爵,奏,聽立碣。
【 译 文 】
不去研究梁朝礼制的合理性,盲目学习,所以泰山以东的百姓,这样做逐渐成为风俗。西魏以后,战事频仍,没有闲暇,宾礼和嘉礼,都没有认真审定。当今美好清明,开启了祥和时代,开始制定典章,恳请依据古代经典,除掉上述弊病。”皇帝下诏:“同意。”生弘于是奏请徵召学者,撰写《仪礼》百卷。完全以东齐的《仪注》为标准,也少量采用王俭的礼书。百卷《仪礼》撰完毕,送给皇帝,皇帝于是下诏颁行全国,百姓都遵照施用。

其中丧礼,上自王公大臣,下至庶民百姓,其中的条款都是法定的礼制,任何人不能违背。一品官员亡故,鸿胪卿监督丧事,司仪令申明礼制。二品以上官员亡故,鸿胪丞监督,司仪丞申明礼制。五品以上官员亡故,以及三品以上官员有一周年以上的丧服,都由掌仪一人去申明礼制。在职官员死于任上,可任其以朝服入殓,有爵者,可任其以冕服入殓,没有官职者,以白帽单衣入殓。有官品的妇人也可以其官服入殓。棺内不许放置金银珠玉。不同等级丧事家的祭木有不同装饰,一品官员家的受祭木上悬挂六个鬲,五品以上悬挂四个鬲,六品以下悬挂两个鬲。灵车,三品以上官员油漆车帷,朱色丝线缠马络头,车帷有缘饰,车厢两边画龙,车帷竿尖上垂挂有六旒的流苏。七品以上油漆车帷,帷有缘饰,车厢两边画云气,车帷竿的尖上垂挂四旒的流苏。八品以下,直到庶民百姓,灵车只有车帷,没有缘饰,没有流苏,没有绘画。手抬灵柩牵引大绳的,一品官员五十人,三品以上四十人,四品三十人,都用布帻和布深衣。三品以上官员用四引、四披、六铎、六翣。五品以上用二引、二披、四铎、四翣。九品以上用二铎、二翣。四品以上官员用纸扎的驱除鬼魅的方相,五品以上用驱鬼扮神的面具。在京城埋葬的,要距离京城七里之外。三品以上官员立碑,碑额螭形,碑座龟形。底座以上高不得超过九尺。七品以上立碑碣,四尺高。圭首方座。如果是隐居之人或具有纯朴德行的人,闻名的行孝重义之人,即使没有爵位,奏明之后,也可为其立碑。
📄 第 166 页 1370 字
【 原 文 】
三年及期喪,不數聞。大功已下數之。以閏月亡者,祥及忌日,皆以閏所附之月為正。

凶服不入公門。期喪已下不解官者,在外曹禫緣紗帽。若重喪被起者,皂絹下裙帽。若入宮殿及須朝見者,冠服依百官例。

齊衰心喪已上,雖有奪情,並終喪不吊不賀不預宴。期喪未練,大功未葬,不吊不賀,並終喪不預宴。小功已下,假滿依例。居五服之喪,受冊及之職,儀衛依常式,唯鼓樂從而不作。若以戎事,不用此制。

自秦兼天下,朝覲之禮遂廢。及周封蕭詧為梁王,訖於隋,恒稱藩國,始有朝見之儀。梁王之朝周,入畿,大冢宰命有司致積。其餼五牢,米九十筥,醯醢各三十五瓮,酒十八壺,米禾各五十車,薪藳各百車。既至,大司空設九儐以致館。梁王束帛乘馬,設九介以待之。禮成而出。明日,王朝,受享於廟。既致享,大冢宰又命公一人,玄冕乘車,陳九儐,以束帛乘馬,致食于賓及賓之從各有差。致食訖,又命公一人,弁服乘車,執贄,設九儐以勞賓。王設九介,迎於門外。明日,朝服乘車,還贄于公。公皮弁迎於大門,授贄受贄,並於堂之中楹。又明日,王朝服,設九介,乘車,備儀衛,以見于公。事畢,公致享。明日,三孤一人,又執贄勞于梁王。明日,王還贄。又明日,王見三孤,如見三公。明日,卿一人,又執贄勞王。王見卿,又如三孤。於是三公、三孤、六

的喪和忌服而帽。帽。相同服任不去祭,慰、以下服,而不廢止稱為北周品。九十五十大司匹一成九受宴黑色在馬禮物乘車置九公爵禮物一天,隊,來再過持禮器
【 译 文 】
三年丧服和期服,不计闰月。大功以下等级的丧服要计算闰月。在闰月亡故者,计算除服日和服丧日,都以闰月所附的月为准。

穿着丧服不得进入官署之门。期服以下的丧服,不免除官职的,在官署外穿着缘边丧服和纱帽;如果是服重丧而起用的官员,用黑绢罩上裙袍。如果要进入宫殿或需要朝见的,衣冠与百官相同。

齐衰和心丧以上的丧服等级,即使有应诏除职的,一直到服丧期终了之前都不去慰问、不参加祝贺、不参加宴会。一周年丧服未到小祥之前,大功丧服在死者还没有下葬的时候,不吊唁、不祝贺,在丧期终了之前不参加宴会。小功丧服,假期满了,就依照旧例。服五等丧服者,受册封和赴任,仪仗如常,只是鼓乐队跟随奏乐。如果是战事,不用这种规定。

自从秦国兼并天下,诸侯朝见天子的礼仪就没有了。从北周封萧詧为梁王,直到隋朝,常常封爵藩国,才重新有朝见天子的礼仪。梁王朝见天子,进入京郊,大家宰命令有司送上各种慰问品,送上牲畜为牛羊豕各五头的五牢,还有米、盐、笋,醢和醯各三十五罐,酒十八壶,水稻各十车,烧柴和饲草各百车。已经到京城之内,空派出九傧送客人到馆驿。梁王命人奉持五匹一束的帛放在马上,安排九介接待。迎见礼完毕,九傧退出。第二天,梁王朝见天子,在庙中接受宴享。已经宴享,大家宰又命令公爵一人,戴皮弁冠冕,乘车,陈列九傧,把五匹一束的帛放在车上,送给贵宾客及贵宾的随从人员不同等级的礼物。送着馔完畢,又命令公爵一人,穿戴弁服,手持礼物,设置九傧来慰问客人。梁王设九介,到门外迎接。第二天,穿朝服乘车,到那里还礼。公爵戴上皮弁在大门迎接,送上礼物和接受礼物,都在堂的中柱附近进行。再过一天,梁王穿朝服,设置九介,乘车,排列仪仗,前来会见公爵。会见仪式结束,公爵宴享梁王。再过一天,少师、少傅、少保三孤中的一人,又来慰问梁王。再过一天,梁王还礼。再过一天,梁王再次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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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文 】
天又又者子革楊穿紗西楊令命館引拜館拜冠同拜

卿,又各饋賓,並屬官之長為使。牢米束帛同三公。

開皇四年正月,梁主蕭巋朝于京師,次於郊外。詔廣平王楊雄、吏部尚書韋世康,持節以迎。衛尉設次於驛館。雄等降就便幕。巋服通天冠、絳紗袍、端硨,立於東階下,西面。文武陪侍,如其國。雄等立於門右,東面。巋攝內史令柳顧言出門請事。世康曰:“奉詔勞於梁帝。”顧言入告。巋出,迎於館門之外,西面再拜。持節者導雄與巋俱入,至于庭下。巋北面再拜受詔訖。雄等乃出,立於館門外道右東向。巋送於門外,西面再拜。及奉見,高祖冠通天冠,服絳紗袍,御大興殿,如朝儀。巋服遠遊冠,朝服以入,君臣并拜,禮畢而出。

古者天子征伐,則宜于社,造于祖,類于上帝。還亦以牲遍告。梁天監初,陸璉議定軍禮,遵其制。帝曰:“宜者請征討之宜,造者稟謀於廟,類者奉天時以明伐,並明不敢自專。陳幣承命可也。”璉不能對。嚴植之又爭之,於是告用牲幣,反亦如之。

後齊天子親征纂嚴,則服通天冠,文物充庭。有司奏更衣,乃入,冠武弁,弁左貂附蟬以出。誓訖,擇日備法駕,乘木輅,以造于廟。載遷廟主於齋車,以俟行。次宜于社,有司以毛血釁軍鼓,載帝社石主於車,
【 译 文 】
,梁王会见三孤,与会见三公礼相同。再过一,卿一人,再次持礼慰问梁王。梁王会见卿,与会见三孤礼相同。这样三公、三孤、六卿,分别慰问宾客,都以本署属官的长吏为慰问使。牲畜、米粮、束帛与三公的慰问礼相同。

隋开皇四年正月,梁主萧岿到京城朝见天,驻扎在郊外。诏令广平王杨雄、吏部尚书世康,手持符节出迎。卫尉在驿馆设置帐篷。雄等人屈尊前往其临时住所。萧岿戴通天冠、绛色纱袍、手持玉笏,站在东阶之下,面向。文武官员陪同侍奉,就像在自己国中一样。雄等站在门的右边,面向东。萧岿的代理内史柳顾言出门请求示下。韦世康说:“奉天子之慰问梁帝。”柳顾言入门报告。萧岿出来,在门之外迎接,面向西,拜两次。手持符节的人尊杨雄和萧岿一同入门,到庭中。萧岿面向北两次,接受诏书完毕,杨雄等人就退出,站在门外路的右侧面向东。萧岿送到门外,面向西了两拜。到了奉诏晋见皇帝,隋高祖戴通天,穿绛色纱袍,驾临大兴殿,与朝会的仪式相。萧岿戴远游冠,穿朝服进殿,君臣同时互,仪式完毕退出。

古代天子兴兵征伐诸侯,在社庙举行宜祭,祖庙举行造祭,向上帝举行类祭。班师回朝也义牲到各庙祭祀。梁天监初年,陆琏提议确军礼,遵行古代天子征伐之礼。皇帝说:“宜的宜是祈求征伐适宜的意思,造祭的造是禀报朝的意思,类祭的类是敬遵天时说明征伐的原。三者都表明不敢独断专行。祭礼陈列币帛表承受天命也就可以了。”陆琏不能回答。严植再次激烈论辩,这纔决定告祭用牺牲,班师告也用此礼。

北齐天子亲征时集结行装,就戴上通天冠,中排满车服旌旗仪仗。有司向皇帝奏请更衣,帝就走进去,戴上武弁,武弁左侧有貂尾和金蝉形饰物,然后出来。盟誓完毕,选择吉日排法驾仪仗,乘坐木輅车,到宗庙造祭。把庙主到斋车之中,而等待出发。然后到社庙宜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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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文 】
以俟行。次擇日陳六軍,備大駕,類于上帝。次擇日祈后土、神州、岳鎮、海濱、源川等。乃為坎盟,督將列牲於坎南,北首。有司坎前讀盟文,割牲耳,承血。皇帝受牲耳,遍授大將,乃置于坎。又歃血,歃遍,又以置坎。禮畢,埋牲及盟書。又卜日,建牙旗於壇,祭以太牢,及所過名山大川,使有司致祭。將屓戰所,卜剛日,備玄牲,列軍容,設柴於辰地,為壇而禡祭。大司馬奠矢,有司奠毛血,樂奏《大謨》之音。禮畢,徹牲,柴燎。戰前一日,皇帝禱祖,司空禱社。戰勝則各報以太牢。又以太牢賞用命戰士于祖,引功臣入旌門,即神庭而授版焉。又罰不用命于社,即神庭行戮訖,振旅而還。格廟諂社訖,擇日行飲至禮,文物充庭。有司執簡,紀年號月朔,陳六師凱入格廟之事,飲至策勛之美,因述其功,不替賞典焉。

隋制,行幸所過名山大川,則有司致祭。岳濱以太牢,山川以少牢。親征及巡狩,則類上帝、宜社、造廟,還禮亦如之。將發輅,則軷祭。其禮,有司於國門外,委土為山象,設埋坎。有司刲羊,陳俎豆。駕將至,委奠幣,薦脯醢,加羊於軷,西首。又奠酒解羊,并饌埋於坎。駕至,太僕祭兩軑及軓前,乃飲,授爵,遂轢軷上而行。

有石軍向挖南牲一牛儀吉經卜度平牲犧禱謝引們狄士,回。宴記載功,廢實。司親征廟,祭方挖候,在前解羊在車酒後過去。
【 译 文 】
司用牺牲的血来击军鼓,在车上装载帝社中的制神主,而等待出发。然后再选择吉日陈列六军,排列大驾仪仗,向上帝类祭。然后选择吉日祭后土、神州、岳镇、海渎、源川诸神祈祷。就掘盟誓用的坑穴,统兵将领把牺牲牵到坑穴的边缘,头向北。有司在坑穴前诵读盟文,割下牺牲之耳,接住流下的血。皇帝接受牺牲之耳,逐个传遞给每一个大将,然后就放进坑穴中。又把血抹在嘴边,大将逐一抹过,又放进坑穴中。仪式完毕,把牺牲和盟书掩埋在坑穴中。再占卜吉日,在祭地上树起牙旗,用太牢祭祀,而即将经过的名山大川,派有司去祭祀。快到战场,占卜选取单日,准备黑色牺牲,展示军队礼仪法度、风纪和武器装备,在东南偏东方设置柴木,平整土地举行禡祭。大司马献上矢,有司献上牺牲,奏起商代的《大濩》乐曲。仪式完毕,撤掉牺牲,焚柴燎祭。开战前一日,皇帝向祖庙神主祷告,司空向社庙神主祷告。战胜就用太牢答谢。在祖庙神主前用太牢赏赐奋勇杀敌的战士,尊功臣进入旌门,走近祭奠神灵处所而交给他们斧板。又在社庙神主前惩罚作战不勇敢的战士,在祭奠神灵处所加以处罚后,整顿军队而出征。分别到祖庙和社庙祭祀,选择吉日举行庆功宴会,庭中排满车服旌旗仪仗。有司手持简册,记载年月日,陈列六军凯旋到祖庙之事,宴饮庆贺,记录功勋的盛美,于是记述他们的功劳,不吝赏赐礼法。

隋朝规定,巡幸所经过的名山大川,就命有司去祭祀。祭岳渎用太牢,祭山川用少牢。御驾出行和巡视,就类祭上帝、宜祭社庙、造祭祖宗,还礼也是这样。将要出发,就举行軷祭。軷祭方式是,有司在都城门外,把土堆成山形,并掘出坑穴。有司宰羊,陈列礼器。皇帝快到的时候,放置祭祀用的幣帛,献上肉乾肉酱,把羊放到前面堆成的山形土堆上,头向西。又洒酒和分食羊肉,与肴馔一起埋在坑穴中。皇帝到了,太仆用驾车的两个轴头和轼的前板祭祀,于是饮酒,饮毕后交付酒器,于是就在堆成的山形土堆上辗压过去,开始征程了。
📄 第 169 页 1325 字
【 原 文 】
大業七年,征遼東,煬帝遣諸將,於薊城南桑乾河上,築社稷二壇,設方墠,行宜社禮。帝齋於臨朔宮懷荒殿,預告官及侍從,各齋於其所。十二衛士并齋。帝袞冕玉輅,備法駕。禮畢,御金輅,服通天冠,還宮。又於宮南類上帝,積柴於燎壇,設高祖位於東方。帝服大裘以冕,乘玉輅,祭奠玉帛,并如宜社。諸軍受胙畢,帝就位,觀燎,乃出。又於薊城北設壇,祭馬祖於其上,亦有燎。又於其日,使有司并祭先牧及馬步,無鍾鼓之樂。

衆軍將發,帝御臨朔宮,親授節度。每軍,大將、亞將各一人。騎兵四十隊。隊百人置一纛。十隊為團,團有偏將一人。第一團,皆青絲連明光甲、鐵具裝、青纓拂,建狻猊旗。第二團,絳絲連朱犀甲、獸文具裝、赤纓拂,建貔貅旗。第三團,白絲連明光甲、鐵具裝、素纓拂,建辟邪旗。第四團,烏絲連玄犀甲、獸文具裝、縚纓拂,建六駁旗。前部鼓吹一部,大鼓、小鼓及鼙、長鳴、中鳴等各十八具,撾鼓、金鉦各二具。後部鏡吹一部,鏡二面,歌簫及笳各四具,節鼓一面,吳吹篳篥、橫笛各四具,大角十八具。又步卒八十隊,分為四團。團有偏將一人。第一團,每隊給青隼蕩幡一。第二團,每隊黃隼蕩幡一。第三團,每隊白隼蕩幡一。第四團,每隊蒼隼蕩幡一。長槊楯弩及甲兎等,各稱兵數。受降使者一人,給二馬軺車一乘,白虎幡及節各一,騎吏三人,車輻白從十二人。承詔慰撫,不受大將制。戰陣則為監軍。

軍將發,候大角一通,步卒第一
【 译 文 】
隋大业七年,征讨辽东,炀帝派遣诸将,在蓟城南的桑乾河上,建造社坛和稷坛,四面建斋房,举行宜祭社神礼。皇帝在临朔宫怀荒殿斋戒,并预先告知官员和侍从,分别在自己的处所斋戒。十二名卫士也都同时斋戒。皇帝服用衣冠,乘坐玉辂,排列法驾仪仗。祭礼完毕,乘坐玉辂,戴通天冠,回到皇宫。又在皇宫东南类祭高祖文皇帝,在燎坛堆积柴木,在东方设置隋高祖文皇帝之主。皇帝穿戴大裘和冕,乘坐玉辂车,用玉璧奠,都与宜祭社神相同。各军将士接受胙肉后,皇帝坐在自己的座位上,观看焚柴燎祭,然后离开。又在蓟城北设置祭坛,在坛上祭马神,也有柴祭。就在那一天,派有司同时祭祀司命和马神,不演奏钟鼓之乐。

各军将要出发,皇帝驾临临朔宫,亲自交付命令。每一军,有大将、亚将各一人。骑兵四十队,每队一百人有一大旗。十队是一团,每团有一人。第一团,都是青色丝绦連結明光甲、明光具装、青色缨拂,竖起狻猊旗。第二团,绛色丝绦連結朱犀甲、虎文具装、赤色缨拂,竖貔貅旗。第三团,白色丝绦連結明光甲、铁具装、素缨拂,竖起辟邪旗。第四团,黑色丝绦連結玄甲、虎文具装、黑色缨拂,竖六驳旗。前头部队设鼓和吹奏乐一部,其中有大鼓、小鼓以及鼙鼓、长鸣管、中鸣管等各十八件,㭎鼓、金钲各二面。殿后军队设置铙和吹奏乐一部,铙二面,铜笳各四件,节鼓一面,吴地筚篥管、横笛各十六件,大号角十八件。还有步卒八十队,分为四团,每团有偏将一人。第一团,每队一柄青隼荡幡。第二团,每队一柄黄隼荡幡。第三团,每队一柄白隼荡幡。第四团,每队一柄苍隼荡幡。长枪、楯、弩以及甲肘等,分别与武器数相当。受符者一人,供给驾二马的轺车一辆,白虎幡及符节各一个,骑吏三人,持仪仗木棒者十二人,承诏慰抚官员,不受大将节制。交战对阵时,由监军统率。

军队将要出发,等大号角吹奏一通之后,步兵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