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人文智库
元史
【 原 文 】
食貨(二)萬二千引。延祐三年,以池為雨所陝西鹽壞性,止辦課鈔八萬二千餘錠。於是晉管渠塹寧、陝西之民改食常仁紅鹽,懷孟、陝西運河南之民改食滄鹽。五年,乃免河中書省南、懷孟、南陽三路今歲陝西鹽課,十八名仍授鹽運使暨所臨路府州縣正官兼知又罷分渠堰事,責以疏通壅塞。六年,改陝餘鹽五西運司為河東解鹽等處都轉運鹽使天曆二司,直隸中書省。十月,罷陝西行省錠。
所委巡鹽官六十八員,添設通判一員,別鑄分司印二。又罷撈鹽提領二十員,改立提領所二,增餘鹽五百料。是年,實撈鹽一十八萬四千五百引。天曆二年,辦課鈔三十九萬五千三百九十五錠。
四川之鹽:為場凡一十有二,為井凡九十有五,在成都、夔府、重慶、敘南、嘉定、順慶、潼川、紹慶等路萬山之間。元初,設拘推課稅所,分撥竅戶五千九百餘隸之,從實辦課。後為鹽井廢壞性,四川軍民多食解鹽。至元二年,立興元四川鹽運司,修理鹽井,仍禁解鹽不許過界。
八年,罷四川茶鹽運司。十六年,復立之。十八年,並鹽課入四川道宣慰司。十九年,復立陝西四川轉運司,通辦鹽課。二十二年,改立四川鹽茶運司,分京兆運司為二,歲煎鹽一萬四百五十一引。二十六年,一萬七千一百五十二引。皇慶元年,以竅戶艱辛,減煎餘鹽五千引。天曆二年,辦鹽二萬八千九百一十引,計鈔八萬六千七百三十錠。
遼陽之鹽:太宗丁酉年,始命北京路徵收課稅所,以大鹽泊硬鹽立隨車隨引載鹽之法,每鹽一石,價銀七錢半,帶納匠人米五升。癸卯年,合懶路歲辦課白布二千匹,恤品路布一千匹。至元四年,立開元等路運司。
四川處,在潼川、榷課稅課稅所四川軍四川鹽界。八鹽運司年,又二年,年熬鹽萬七千辛,減九百一
遼課稅所每一石升。元匹,恤元等路
【 译 文 】
鹽法1881鹽稅,還授鹽運使及所轄路府州縣的正職兼理修護之事,責令他們疏通壅塞。六年,改運司為河東解鹽等處都轉運鹽使司,直屬省。十月,罷免陝西行省所委派的巡鹽官六名,添設通判一名,另外鑄造分司印兩枚。免撈鹽提領二十名,改設兩處提領所,增加五百料。這年,實撈鹽十八萬四千五百引。
二年,辦鹽稅鈔三十九萬五千三百九十五
四川的鹽:共有鹽場十二處,鹽井九十五在成都、夔府、重慶、敘南、嘉定、順慶、紹慶等路的萬山之間。元朝初年,設立拘說所,分別調撥竈戶五千九百餘戶從屬拘榷所,依實辦鹽稅。後來因為鹽井廢棄損壞,軍民大多食用解鹽。至元二年,設立興元鹽運司,修理鹽井,還禁止解鹽,不許其過八年,罷四川茶鹽運司。十六年,又設立茶司。十八年,鹽稅並入四川道宣慰司。十九又設立陝西四川轉運司,通辦鹽稅。二十改設四川鹽茶運司,京兆運司分為二司,鹽一萬零四百五十一引。二十六年,熬鹽一千一百五十二引。皇慶元年,因竈戶工作艱減熬餘鹽五千引。天曆二年,辦鹽二萬八千一十引,合計鈔為八萬六千七百三十錠。
遼陽的鹽:太宗九年,開始命令北京路徵收所,用大鹽泊硬鹽立隨車隨引載鹽的方法,石鹽,價錢為銀七錢半,帶繳納匠人米五元皇后稱制二年,合懶路年辦鹽稅白布二千血品路辦鹽稅布一千匹。至元四年,設立開路運司。五年,禁止東京遼州乞石兒硬鹽,
【 原 文 】
五年,禁東京濁州乞石兒硬鹽,不許過塗河界。是年,論各位下鹽課如例輸納。二十四年,濮州四處鹽課,舊納羊一千者,亦令如例輸鈔。延祐二年,又命食鹽人戶,歲辦課鈔,每兩率加五焉。兩淮之鹽:至元十三年,命提舉馬里范張依宋舊例辦課,每引重三百斤,其價為中統鈔八兩。十四年,立兩淮都轉運使司,每引始改為四百斤。十六年,額辦五十八萬七千六百二十三引。十八年,增為八十萬引。二十六年,減一十五萬引。三十年,以襄陽民改食揚州鹽,又增八千二百引。大德四年,諭兩淮鹽運司設關防之法,凡鹽商經批驗所發賣者,所官收批引牙錢,其不經批驗所者,本倉就收之。八年,以竈戶艱辛,遣官究議,停煎五萬餘引。天曆二年,額辦正餘鹽九十五萬七十五引,計中統鈔二百八十五萬二百二十五錠,所隸之場凡二十有九,其工本鈔亦自四兩遞增至十兩云。
兩浙之鹽:至元十四年,立運司,歲辦九萬二千一百四十八引。每引分作二袋,每袋依宋十八界會子,折中統鈔九兩。十八年,增至二十一萬八千五百六十二引。十九年,每引於舊價之上增鈔四貫。二十一年,置常平局,以平民間鹽價。二十三年,增歲辦為四十五萬引。二十六年,減十萬引。三十年,置局賣鹽魚鹽於海濱漁所。三十一年,並煎鹽地四十四所為三十四場。大德三年,立兩浙鹽運司檢校所四。五年,增額為四十萬引。至大元年,又增餘鹽五萬引。延祐六年,罷四檢校所,立嘉興、紹興等處鹽倉官,三十四場各場監運官一員,歲辦五十萬引。七年,各運司鹽
【 译 文 】
三 食貨(二) 鹽法年過塗河界。這年,告諭各位下的鹽稅照例繳
二十四年,灤州四處鹽稅,原先繳納一千隻
的,也讓照例繳納錢鈔。延祐二年,又命令食
的民戶,每年辦鹽稅鈔,每兩都加五錢。
兩淮的鹽:至元十三年,命提舉馬里范張按
朝舊例辦鹽稅,每引重三百斤,每引的價錢
中統鈔八兩。十四年,設立兩淮都轉運使司,
引開始改為四百斤。十六年,規定辦鹽五十八
七千六百二十三引。十八年,增加到八十萬
二十六年,減少十五萬引。三十年,因襄陽
性改食揚州鹽,又增加八千二百引。大德四
告諭兩淮鹽運司設置關防之法,凡是鹽商經
批驗所批發販賣的,批驗所官吏收批引牙錢,
些不經過批驗所的鹽商,由發鹽的鹽倉就地收
、八年,因竈戶工作艱辛,派遣官員研究討
,決定停罷熬鹽五萬餘引。天曆二年,規定辦
、餘鹽課九十五萬零七十五引,合計中統鈔為
百八十五萬零二百二十五錠,所隸屬的鹽場共
二十九處,製鹽的工本鈔也從四兩遞增到十
。
兩浙的鹽:至元十四年,設立運司,一年辦
九萬二千一百四十八引。每引分作兩袋,每袋
照南宋的十八界會子算,折合中統鈔九兩。十
年,增加到二十一萬八千五百六十二引。十九
,每引在舊價的基礎上增加鈔四貫。二十一
,設置常平局,用以平抑民間鹽價。二十三
,一年辦鹽增加為四十五萬引。二十六年,減
十萬引。三十年,在海濱漁所設局賣鹽魚鹽。
十一年,將熬鹽地四十四所合并成三十四場。
德三年,建立兩浙鹽運司檢校所四所。五年,
加辦鹽定額為四十萬引。至大元年,又增加餘
五萬引。延祐六年,停辦四所檢校所,設立嘉
、紹興等處的鹽倉官,三十四場各場設監運官
名,每年辦鹽五十萬引。七年,各運司的鹽稅
十分為標準,收白銀一分,每一錠銀,折價鹽
四十錠。鹽的工本鈔,浙西十一場的正鹽每引
【 原 文 】
食貨(二)課以十分為率,收白銀一分,每銀一錠,準鹽課四十錠。其工本鈔,浙西一一十一場正鹽每引遞增至二十兩,餘鹽至二十五兩;浙東二十三場正鹽每引遞增至二十五兩,餘鹽至三十兩云。
福建之鹽:至元十三年,始收其課,為鹽六千五十五引。十四年,立市舶司,兼辦鹽課。二十年,增至五萬四千二百引。二十四年,改立福建等處轉運鹽使司,歲辦鹽六萬引。二十九年,罷福建鹽運司及鹽使司,改立福建鹽課提舉司,增鹽為七萬引。
大德四年,復立鹽運司。九年,又罷之,并入本道宣慰司。十年,又立鹽課都提舉司,增鹽至十萬引。至大元年,又增至十三萬引。四年,改立福建鹽運司。至順元年,實辦課三十八萬七千七百八十三錠。其工本鈔,煎鹽每引遞增至二十貫,曬鹽每引至一十七貫四錢。所隸之場有七。
廣東之鹽:至元十三年,克廣州,因宋之舊,立提舉司,從實辦課。十六年,立江西鹽鐵茶都轉運司,所轄鹽使司六,各場立管勾。是年,辦鹽六百二十一引。二十二年,分江西鹽隸廣東宣慰司,歲辦一萬八百二十五引。二十三年,并廣東鹽司及市舶提舉司為廣東鹽課市舶提舉司,每歲辦鹽一萬一千七百二十五引。大德四年,增至正餘鹽二萬一千九百八十二引。十年,又增至三萬引。十一年,三萬五千五百引。至大元年,又增餘鹽一萬五千引。延祐二年,歲煎五萬五百引。五年,又增至五萬五百五十二引。所隸之場凡十有三。
廣海之鹽:至元十三年,初立廣海鹽課提舉司,辦鹽二萬四千引。三
遞增至的正鹽
六千零稅。二年,改二十萬鹽課提立福建司。十引。至設福建千七百二十萬有七處
宋的設立江個,各十二年鹽一萬司和鹽一萬增加又增至大每年五百提舉
【 译 文 】
鹽法 1883到二十兩,餘鹽到二十五兩;浙東二十三場鹽遞增到二十五兩,餘鹽到三十兩。福建的鹽:至元十三年,開始收鹽稅,鹽為零五十五引。十四年,設立市舶司,兼辦鹽二十年,鹽增加到五萬四千二百引。二十四改設福建等處轉運鹽使司,年辦鹽六萬引。
九年,停辦福建鹽運司和鹽使司,改設福建提舉司,增辦鹽為七萬引。大德四年,又設運司。九年,又停辦鹽司,並入本道宣慰十年,又設立鹽課都提舉司,鹽增加到十萬至大元年,鹽又增加到十三萬引。四年,改建鹽運司。至順元年,實辦鹽稅三十八萬七百八十三錠。製鹽工本鈔,熬鹽每引遞增到貫,曬鹽每引到十七貫四錢。所隸屬的鹽場處。
廣東的鹽:至元十三年,攻克廣州,因襲南舊例,設立提舉司,依實辦鹽稅。十六年,江西鹽鐵茶都轉運司,所管轄的鹽使司有六各場設管勾。這年,辦鹽六百二十一引。二年,分出江西鹽隸屬於廣東宣慰司,每年辦萬零八百二十五引。二十三年,合併廣東鹽市舶提舉司為廣東鹽課市舶提舉司,每年辦萬一千七百二十五引。大德四年,每年辦鹽到正餘鹽共二萬一千九百八十二引。十年,加到三萬引。十一年,是三萬五千五百引。
元年,又增加餘鹽一萬五千引。延祐二年,熬鹽五萬零五百引。五年,又增加到五萬零五十二引。所隸屬的鹽場有十三處。
廣海的鹽:至元十三年,開始設立廣海鹽課司,辦鹽二萬四千引。三十年,又設立廣西
【 原 文 】
1884 卷九十四 志第四十三十年,又立廣西石康鹽課提舉司。石康大德十年,增一萬一千引。至大元 至大年,又增餘鹽一萬五千引。延祐二 正餘年,正餘鹽通為五萬一百六十五引。
凡天下一歲總辦之數,唯天曆為可考,今並著於後: 年間鹽,總二百五十六萬四千餘引。
鹽課鈔,總七百六十六萬一千餘錠。
茶法榷茶始于唐德宗,至宋遂為國賦,額與鹽等矣。元之茶課,由約而 家賦博,大率因宋之舊而為之制焉。 變得度。
世祖至元五年,用運使白廣言, 賣所榷成都茶,於京兆、鞏昌置局發賣, 采賣私自采賣者,其罪與私鹽法同。六 始計年,始立西蜀四川監榷茶場使司掌 十三之。十三年,既平宋,復用左丞呂文 專賣煥言,榷江西茶,以宋會五十貫準中 貫。
統鈔一貫。十三年,定長引短引之 一分法,以三分取一。長引每引計茶一百 四分二十斤,收鈔五錢四分二厘八毫;短 二分引計茶九十斤,收鈔四錢二分八毫。 四4是歲,徵一千二百餘錠。十四年,取 餘三分之半,增至二千三百餘錠。十五 年,年,又增至六千六百餘錠。十七年, 準置榷茶都轉運司于江州,總江淮、荊 引湖、福廣之稅,而遂除長引,專用短 兩引。每引收鈔二兩四錢五分,草茶每 千引收鈔二兩二錢四分。十八年,增額 客至二萬四千錠。十九年,以江南茶課 二官為置局,令客買引,通行貨賣。歲 強終,增二萬錠。二十一年,廉運使 所言:“各處食茶課程,抑配於民,非 加便。”於是革之。而以其所革之數, 李於正課每引增一兩五分,通為三兩五 收錢。二十三年,又以李起南言,增為 司五貫。是年徵四萬錠。二十五年,改
【 译 文 】
食貨(二) 鹽法 茶法鹽課提舉司。大德十年,增加一萬一千引。
元年,又增加餘鹽一萬五千引。延祐二年,鹽通計為五萬零一百六十五引。
凡是天下一年總共辦鹽稅的數量,祇有天曆可考,現在一并著錄於後:鹽,總共二百五十六萬四千餘引。
鹽稅鈔,總共七百六十六萬一千餘錠。
專賣茶葉開始於唐德宗時,到宋朝就成為國賦稅,定額和鹽相同。元朝的茶稅,由簡約而得廣博,大致是因襲宋朝的舊例而形成的制
世祖至元五年,采用運使白賡的建議,專成都的茶,在京兆、鞏昌設置茶局發賣,私自賣茶葉的人,其論罪與私鹽法相同。六年,開設立西蜀四川監榷茶場使司掌專賣茶之事。
三年,已平定南宋,又用左丞呂文煥的建議,賣江西茶,用南宋會子五十貫折價中統鈔一、十三年,制定長引短引之法,以三分而取其分。長引每引計算茶為一百二十斤,收鈔五錢分二厘八毫;短引計算茶為九十斤,收鈔四錢分零八毫。這年,徵茶稅為一千二百餘錠。十年,以三分而取其一半,茶稅增加到二千三百錠。十五年,又增加到六千六百餘錠。十七,在江州設置專管茶事的都轉運司,總管江、荊湖、福廣的茶稅,而且廢除長引,專用短。每引茶收鈔二兩四錢五分,草茶每引收鈔二二錢四分。十八年,增加規定的數目到二萬四錠。十九年,以江南茶課官設置茶局,讓販茶商買引,通行販賣。年終,茶稅增加二萬錠。
十一年,廉運使說:“各處飲用茶按稅率收稅,行攤派給百姓,不便於民。”於是革除茶課官置局。而以其所革除的稅額,在茶正稅每引增一兩五分,一律為三兩五錢。二十三年,又用起南的建議,每引茶稅增加為五貫。這年,徵茶稅四萬錠。二十五年,改設江西等處都轉運。二十六年,丞相桑哥增加每引茶稅為十貫。
【 原 文 】
食貨(二) 茶酒立江西等處都轉運司。二十六年,丞相桑哥增引稅為一十貫。三十年,又改江南茶法。凡管茶提舉司一十六所,罷其課少者五所,並入附近提舉司。每茶商貨茶,必令齎引,無引者與私茶同。引之外,又有茶由,以給賣零茶者。初,每由茶九斤,收鈔一兩。至是自三斤至三十斤分為十等,隨處批引局同,每引收鈔一錢。
元貞元年有獻利者言:“舊法江南茶商至江北者又稅之,其在江南賣者,亦宜更稅,如江北之制。”於是朝議復增江南課三千錠,而弗稅。是年凡征八萬三千錠。至大元年,以龍興、瑞州為皇太后湯沐邑,其課入徽政院。四年,增額至一十七萬一千一百三十一錠。皇慶二年,更定江南茶法,又增至一十九萬二千八百六十六錠。延祐元年,改設批驗茶由局官。五年,用江西茶副法忽魯丁言,立減引添課之法,每引增稅為一十二兩五錢,通辦鈔二十五萬錠。七年,遂增至二十八萬九千二百一十一錠。天曆二年,始罷榷司而歸諸州縣,其歲征之數,蓋與延祐同。至順之後,無籍可考。他如范殿帥茶、西番大葉茶、建寧胯茶,亦無從知其始末,故皆不著。
酒醋課
元之有酒醋課,自太宗始。其後皆著定額,為國賦之一焉,利之所入亦厚矣。初,太宗辛卯年,立酒醋務坊場官,榷沽辦課,仍以各州府司縣長官充提點官,隸徵收課稅所,其課額驗民戶多寡定之。甲午年,頒酒麯醋貨條禁,私造者依條治罪。世祖至元十六年,以大都、河間、山東酒醋商稅等課並入鹽運司。二十二年,詔免農民醋課。是年二月,命路酒
三十四年,停辦茶引司。凡賣茶之人,給寶鈔一兩。引局同。
舊法,賣茶者,是朝議,這年,瑞州,院。錠。到十,驗茶,議,錢,十八,榷司,年間,他像,知曉。
定額豐厚專賣點官民戶私造大都運司月,
【 译 文 】
法 酒醋課1885年,又改江南茶法。共管茶提舉司十六所,收茶稅少的五所,將其事務並入附近的提舉每個茶商賣茶,必令其付給茶引,沒有茶引與販私茶同論。茶引之外,還有茶由,以此零茶的商販。當初,每茶由有茶九斤,收鈔。至此從三斤到三十斤分為十等,隨各處批司,每引收鈔一錢。
元貞元年,有為經濟出謀劃策的人說:“按,江南茶商到江北販茶要徵稅,那些在江南的人,也應再徵稅,如同江北的制度。”於廷議論又增加江南茶稅三千錠,而不徵稅。
共徵茶稅八萬三千錠。至大元年,因龍興、是皇太后的湯沐邑,這兩地的茶稅入徼政四年,增茶稅額到十七萬一千一百三十一皇慶二年,重新制定江南茶法,茶稅又增加九萬二千八百六十六錠。延祐元年,改設批由局官。五年,采用江西茶副法忽魯丁建建立減引添稅之法,每引增稅為十二兩五共辦茶稅鈔二十五萬錠。七年,就增加到二萬九千二百一十一錠。天曆二年,開始停辦而歸各州縣,茶稅年徵收的數額,都與延祐相同。至順以後的茶稅,没有簿籍可考。其范殿帥茶、西番大葉茶、建寧胯茶,也無從它們的始末,所以都不著錄。
元代有酒醋稅,從太宗開始。這以後都明示,成為國家賦稅之一,這些稅利的收入也是的。當初,太宗三年,建立酒醋務坊場官,酒醋和辦其稅,還以各州府司縣長官充任提,隸屬徵收課稅所,酒醋稅的數額根據核驗的多少而制定。六年,頒布酒麵醋貨條禁,酒醋者依條禁治罪。世祖至元十六年,把、河間、山東的酒醋稅、商稅等稅都併入鹽。二十二年,下詔免去農民的醋稅。這年二命令隨路酒稅按照京師條例,每石收取十
【 原 文 】
課依京師例,每石取一十兩。三月,用右丞盧世榮等言,罷上都醋課,其酒課亦改榷沽之制,令酒戶自具工本,官司拘賣,每石止輸鈔五兩。二十八年,詔江西酒醋之課不隸茶運司,福建酒醋之課不隸鹽運司,皆依舊令有司辦之。二十九年,丞相完澤等言:“杭州省酒課歲辦二十七萬餘錠,湖廣、龍興歲辦止九萬錠,輕重不均。”於是減杭州省十分之二,令湖廣、龍興、南京三省分辦。大德八年,大都酒課提舉司設槽房一百所。九年,幷為三十所,每所一日所釀,不許過二十五石之上。十年,復增三所。至大三年,又增為五十四所。其制之可考者如此。若夫累朝以課程撥賜諸王公主及各寺者,凡九所云。
天下每歲總入之數:酒課:腹裏,五萬六千二百四十三錠六十七兩一錢。
遼陽行省,二千二百五十錠一十一兩二錢。
河南行省,七萬五千七十七錠一十一兩五錢。
陝西行省,一萬一千七百七十四錠三十四兩四錢。
四川行省,七千五百九十錠二十兩。
甘肅行省,二千七八錠三十五兩九錢。
雲南行省,貲二十萬一千一百一十七索。
江浙行省,一十九萬六千六百五十四錠二十一兩三錢。
江西行省,五萬八千六百四十錠一十六兩八錢。
湖廣行省,五萬八千八百四十八兩。
都的戶自二十建酒理。
稅年九萬之二所。
酒,房。
度可賜紹稅額錢。
錢。
四錢兩錢
【 译 文 】
食貨(二) 酒醋課三月,采用右丞盧世榮等人的建議,免去上醋稅,此地的酒稅也改成專賣的制度,讓酒備工本,官府限制出賣,每石祇繳鈔五兩。
八年,詔令江西酒醋之稅不隸屬茶運司,福醋之稅不隸屬於鹽運司,依舊讓有關部門辦二十九年,丞相完澤等人說:“杭州省的酒辦二十七萬餘錠,湖廣、龍興年辦酒稅祇有錠,輕重不平均。”於是杭州省酒稅減十分,命令湖廣、龍興、南京三省分辦酒稅。
大德八年,大都酒課提舉司開設槽房一百九年,合併為三十所,每所一天所釀釀的不許超過二十五石。十年,又增加三所槽至大三年,又增加到五十四所。酒醋稅的制以考知者如此。還有各朝把按稅率收的稅撥諸王公主以及各寺院的,共有九所槽房出此員。
天下每年酒醋稅總收入的數額:酒稅:腹裏,五萬六千二百四十三錠六十七兩一遼陽行省,二千二百五十錠一一兩二錢。
河南行省,七萬五千零七十七錠一一兩五陝西行省,一萬一千七百七十四錠三十四兩錢。
四川行省,七千五百九十錠二十兩。
甘肅行省,二千零七八錠三十五兩九錢。
雲南行省,貲二十萬一千一百一十七索。
江浙行省,十九萬六千六百五十四錠二十一三錢。
江西行省,五萬八千六百四十錠一十六兩八。
湖廣行省,五萬八千八百四十八錠四十九兩
【 原 文 】
食貨(二) 酒醋鋌四十九兩八錢。 八錢。
醋課:
腹裏,三千五百七十六錠四十八兩九錢。
遼陽行省,三十四錠二十六兩五錢。
河南行省,二千七百四十錠三十六兩四錢。
陝西行省,一千五百七十三錠三十九兩二錢。
四川行省,六百一十六錠一十二兩八錢。
江浙行省,一萬一千八百七十錠一十九兩六錢。
江西行省,九百五十一錠二十四兩五錢。
湖廣行省,一千二百三十一錠二十七兩九錢。
商稅
商賈之有稅,本以抑末,而國用亦資焉。元初,未有定制。太宗甲午年,始立徵收課稅所,凡倉庫院務官并合干人等,命各處官司選有産有行之人充之。其所辦課程,每月赴所輸納。有貿易借貸者,并徒二年,杖七十;所官擾民取財者,其罪亦如之。
世祖中統四年,用阿合馬、王光祖等言,凡在京權勢之家為商賈,及以官銀賣買之人,并令赴務輸稅,入城不吊引者同匿稅法。至元七年,遂定三十分取一之制,以銀四萬五千錠為額,有溢額者別作增餘。是年五月,以上都商旅往來艱辛,特免其課。凡典賣田宅不納稅者,禁之。二十年,詔各路課程,差廉幹官二員提調,增羡者遷賞,虧兌者陪償降黜。凡隨路所辦,每月以其數申部,違期不申及雖申不圓者,其首領官初犯罰俸,再犯決一十七,令史加一等,三犯正官
【 译 文 】
課 商稅 1887商稅:
復裹,三千五百七十六錠四十八兩九錢。
濠陽行省,三十四錠二十六兩五錢。
河南行省,二千七百四十錠三十六兩四錢。
陝西行省,一千五百七十三錠三十九兩二
四川行省,六百一十六錠一十二兩八錢。
江浙行省,一萬一千八百七十錠一十九兩六
江西行省,九百五十ー錠二十四兩五錢。
湖廣行省,一千二百三十一錠二十七兩九
商賈須上稅,本來是以此抑制末業,而對於也有資助。元朝初年,沒有固定的制度。太年,開始設立徵收課稅所,凡是倉庫院務官下屬人員,命令各處官府選擇有產業並有德人充任。他們辦理賦稅的事務,每月前往課繳納商稅。有用稅款買賣借貸者,都處以徒年,杖責七十;課稅的官員侵擾百姓收取錢,論罪也如此。世祖中統四年,用阿合馬、祖等人的建議,凡在京城的有權勢的家族從買之業,和用官銀進行買賣的人,都命令他往繳納稅錢,入城不懸掛經營憑證的人,與罪同。至元七年,就制定三十分取一的制以銀四萬五千錠為規定數額,有超出規定數部分另作增餘。這年五月,因上都客商往來艱辛,特令免去他們的商稅。凡是典賣田宅稅的,予以禁止。二十年,詔令各路賦稅,廉幹官二名提調,有增餘者升官受賞,有虧賠償並降職貶黜。凡隨路所辦商稅,每月把稅數目申報到部,逾期不申報的和雖然申報圓滿的,其首領官初犯者扣削俸祿,再犯者
【 原 文 】
取招呈省。其院務官俸鈔,於增餘錢內給之。是年,始定上都稅課六十分取一;舊城市肆院務遷入都城者,四十分取一。二十二年,又增商稅契本,每一道為中統鈔三錢。減上都稅課,於一百兩之中取七錢半。二十六年,從丞相桑哥之請,遂大增天下商稅,腹裏為二十萬錠,江南為二十五萬錠。二十九年,定諸路輸納之限,不許過四孟月十五日。三十一年,詔天下商稅有增餘者,毋作額。元貞元年,用平章剌真言,又增上都之稅。至大三年,契本一道復增作至元鈔三錢。逮至天曆之際,天下總入之數,視至元七年所定之額,蓋不啻百倍云。商稅額數:
大都宣課提舉司,一十萬三千六錠一一兩四錢。
大都路,八千二百四十二錠九兩七錢。
上都留守司,一千九百三十四錠五兩。
上都稅課提舉司,一萬五百二十五錠五兩。
興和路,七百七十錠一十七兩一錢。
永平路,二千二百七十二錠四兩五錢。
保定路,六千五百七錠二十三兩五錢。
嘉定路,一萬七千四百八錠三兩九錢。
順德路,二千五百七錠九兩九錢。
廣平路,五千三百七錠二十兩二錢。
彰德路,四千八百五錠四十二兩八錢。
決杖則取增餘分取分取契本取七加天錠。超過下商貞元稅。及至七年
四錠兩。
【 译 文 】
三 食貨(二) 商稅十七,若是令史則加一等,三次違法的正官其供詞呈報到省。那些院務官的俸祿錢,在錢中付給。這年,開始規定上都商稅為六十一分;舊城市肆院務遷入都城的,則是四十一分。二十二年,又增加商稅契本,每一道為中統鈔三錢。減少上都商稅,在一百兩中錢半。二十六年,聽從丞相桑哥的奏請,大下商稅,腹裏為二十萬錠,江南為二十五萬二十九年,制定各路繳納商稅的時限,不許每季第一個月的十五日。三十一年,詔令天稅有增餘的數額,不要作為規定的數目。元年,采用平章刺真的建議,又增加上都的商
至大三年,契本一道又增加到至元鈔三錢。
天曆年間,天下商稅總收入的數目,比至元年所定的數額,都不止於百倍。
商稅規定數額:大都宣課提舉司,十萬三千零六錠十一兩錢。
大都路,八千二百四十二錠九兩七錢。
上都留守司,一千九百三十四錠五兩。
上都稅課提舉司,一萬零五百二十五錠五興和路,七百七十錠一十七兩一錢。
永平路,二千二百七十二錠四兩五錢。
保定路,六千五百零七錠二十三兩五錢。
嘉定路,一萬七千四百零八錠三兩九錢。
順德路,二千五百零七錠九兩九錢。
廣平路,五千三百零七錠二十兩二錢。
彰德路,四千八百零五錠四十二兩八錢。
【 原 文 】
食貨(二)大名路,一萬七百九十五錠八兩五錢。
懷慶路,四千九百四十九錠二兩。
衛輝路,三千六百六十三錠七兩。
河間路,一萬四百六十六錠四十七兩二錢。
東平路,七千一百四十一錠四十八兩四錢。
東昌路,四千八百七十九錠三十二兩。
濟寧路,一萬二千四百三錠四兩一錢。
曹州,六千一十七錠四十六兩三錢。
濮州,二千六百七十一錠七錢。
高唐州,四千二百五十九錠六兩。
泰安州,二千一十三錠二十五兩四錢。
冠州,七百三十八錠一十九兩七錢。
寧海州,九百四十四錠三錢。
德州,二千九百一十九錠四十二兩八錢。
益都路,九千四百七十七錠一十五兩。
濟南路,一萬二千七百五十二錠三十六兩六錢。
般陽路,三千四百八十六錠九兩。
大同路,八千四百三十八錠一十九兩一錢。
冀寧路,一萬七百一十四錠三十四兩六錢。
晉寧路,二萬一千三百五十九錠四十兩二錢。
嶺北行省,四百四十八錠四十五
【 译 文 】
商税 1889大名路,一萬零七百九十五錠八兩五錢。懷慶路,四千九百四十九錠二兩。
衛輝路,三千六百六十三錠七兩。
河間路,一萬零四百六十六錠四十七兩二東平路,七千一百四十一錠四十八兩四錢。
東昌路,四千八百七十九錠三十二兩。
濟寧路,一萬二千四百零三錠四兩一錢。
曹州,六千零一十七錠四十六兩三錢。
濮州,二千六百七十一錠七錢。
高唐州,四千二百五十九錠六兩。
泰安州,二千零一十三錠二十五兩四錢。
冠州,七百三十八錠一十九兩七錢。
寧海州,九百四十四錠三錢。
德州,二千九百一十九錠四十二兩八錢。
益都路,九千四百七十七錠一十五兩。
濟南路,一萬二千七百五十二錠三十六兩六般陽路,三千四百八十六錠九兩。
大同路,八千四百三十八錠一十九兩一錢。
冀寧路,一萬零七百一十四錠三十四兩六晉寧路,二萬一千三百五十九錠四十兩二嶺北行省,四百四十八錠四十五兩六錢。
【 原 文 】
兩六錢。遼陽行省,八千二百七十三錠四十一兩四錢。
河南行省,一十四萬七千四百二十八錠三十二兩三錢。
陝西行省,四萬五千五百七十九錠三十九兩二錢。
四川行省,一萬六千六百七十六錠四兩八錢。
甘肅行省,一萬七千三百六十一錠三十六兩一錢。
江浙行省,二十六萬九千二十七錠三十兩三錢。
江西行省,六萬二千五百一十二錠七兩三錢。
湖廣行省,六萬八千八百四十四錠九兩九錢。
市舶
互市之法,自漢通南粵始,其後歷代皆嘗行之,至宋置市舶司于浙、廣之地,以通諸蕃貨易,則其制為益詳矣。
元自世祖定江南,凡鄰海諸郡與蕃國往還互易舶貨者,其貨以十分取一,粗者十五分取一,以市舶官主之。其發舶迴帆,必著其所至之地,驗其所易之物,給以公文,為之期日,大抵皆因宋舊制而為之法焉。於是至元十四年,立市舶司一於泉州,令忙古䭾領之。立市舶司三於慶元、上海、澉浦,令福建安撫使楊發督之。每歲招集舶商,於蕃邦博易珠翠香貨等物。及次年迴帆,依例抽解,然後聽其貨賣。
時客船自泉、福販土產之物者,其所徵亦與蕃貨等,上海市舶司提控王楠以為言,於是定雙抽、單抽之制。雙抽者蕃貨也,單抽者土貨也。十九年,又用耿左丞言,以鈔易銅錢。
【 译 文 】
食貨(二) 商稅 市舶遼陽行省,八千二百七十三錠四十一兩四錢。
河南行省,十四萬七千四百二十八錠三十二錢。
陝西行省,四萬五千五百七十九錠三十九兩。
四川行省,一萬六千六百七十六錠四兩八。
甘肅行省,一萬七千三百六十一錠三十六兩。
江浙行省,二十六萬九千零二十七錠三十兩。
江西行省,六萬二千五百一十二錠七兩三。
湖廣行省,六萬八千八百四十四錠九兩九
對外貿易的制度,從漢代通南粵就已開始,後歷代都曾施行此制度,到宋朝在浙、廣之間置市舶司,用來與諸外國交通貿易,則互市就更詳備了。
元代自從世祖平定江南,凡是鄰海各郡與外國往相互貿易船運貨物的人,從他的貨中十分取一分,粗貨為十五分取一分,此事由市舶官主持。交易船發航返程,一定明示所到達的地方,並列其所交易的貨物,發給公文,並規定其交易的期限,大抵都是因襲宋朝的舊制而制定的法令。於是至元十四年,在泉州建立一所市舶司,命忙古䭾統領此司。在慶元、上海、澉浦建立新的市舶司,命令福建安撫使楊發督辦這三司。
每年招集船商,在外國廣泛從事珠翠香貨等物的貿易。等到第二年返航,按照條例抽分,然後允許其販賣。
當時客船從泉州、福州販賣本地的土産,它們所徵的稅也和外國貨相同,上海市舶司提控王祐因此而有議論,於是制定雙抽、單抽的制度。
施行雙抽的是外國貨,施行單抽的是本地貨。十五年,又采用耿左丞的建議,用鈔換銅錢,命令
【 原 文 】
食貨(二)錢,令市舶司以錢易海外金珠貨物,仍聽舶戶通販抽分。二十年,遂定抽分之法。是年十月,忙占驛言,舶商皆以金銀易香木,於是下令禁之,唯鐵不禁。
二十一年,設市舶都轉運司於杭、泉二州,官自具船、給本,選人入蕃,貿易諸貨。其所獲之息,以十分為率,官取其七,所易人得其三。凡權勢之家,皆不得用己錢入蕃為買,犯者罪之,仍籍其家產之半。其諸蕃客旅就官船賣買者,依例抽之。
二十二年,並福建市舶司入鹽運司,改曰都轉運司,領福建漳、泉鹽貨市舶。二十三年,禁海外博易者,毋用銅錢。二十五年,又禁廣州官民,毋得運米至占城諸蕃出糶。二十九年,命市舶驗貨抽分。是年十一月,中書省定抽分之數及漏稅之法。凡商旅販泉、福等處已抽之物,於本省有市舶司之地賣者,細色於二十五分之中取一,粗色於三十分之中取一,免其輸稅。其就市舶司買者,止於賣處收稅,而不再抽。漏舶物貨,依例斷沒。三十年,又定市舶抽分雜禁,凡二十二條,條多不能盡載,擇其要者錄焉。泉州、上海、澉浦、溫州、廣東、杭州、慶元市舶司凡七所,獨泉州於抽分之外,又取三十分之一以為稅。自今諸處,悉依泉州例取之,仍以溫州市舶司併入慶元,杭州市舶司併入稅務。凡金銀銅鐵男女,並不許私販入蕃。行省行泉府司、市舶司官,每年於迴帆之時,皆前期至抽解之所,以待舶船之至,先封其堵,以次抽分,違期及作偽者罪之。
三十一年,成宗詔有司勿拘海
市舶司律出賣月,忙令禁上
二運司,外國,息,持易的人的錢到半家產抽分。
二轉運司買賣者,不和百姓命令書省令商販省有抽取納稅收稅出售分諸擇其溫州泉州此各入慶女人司、到達船的罪。
三十一
【 译 文 】
市舶1891司用錢交易海外的金珠貨物,還允許船户一賣而抽分。二十年,制定了抽分法。這年十亡占縛說,船商都用金銀交易香木,於是下上交易香木,祇有鐵不禁止。二十一一年,在杭州、泉州二州設置市舶都轉官府自行配備船隻,並發給本錢,選人到進行各類貨物的貿易。貿易所獲得的利安十分為標準計算,官府取其七分,從事貿人取其三分。凡是權勢家族,都不能用自己到外國經商,違犯者則治罪,還要沒收其一產。那些外國客商到官船進行貿易,按條例二十二年,福建市舶司并入鹽運司,改為都司,統領福建漳州、泉州的食鹽和貨物的及與海外的交易。二十三年,禁止海外交易不得使用銅錢。二十五年,又禁止廣州官府姓,不得運米到占城諸國出賣。二十九年,市舶司檢驗出口貨物抽分。這年十一月,中制定抽分的數額及處理漏稅的規定。凡是客運泉州、福州等地的已經抽分的貨物,在本市舶司的地方出賣,精細貨物在二十五分中一分,粗疏貨物在三十分中抽取一分,免其。那些在市舶司買的貨物,祇在出售的地方,而不再抽分。不經市舶司檢驗抽分的貨物,按條例斷為沒收。三十年,又制定市舶抽多禁令,共二十二條,條多不能全部記載,中主要條目著錄於此。泉州、上海、澉浦、、廣東、杭州、慶元的市舶司共七所,惟獨除抽分之外,又收取三十分之一做為稅。自地都按照泉州條例收稅,還把溫州市舶司并元,杭州市舶司并入稅務。凡是金銀銅鐵男口,一律不許私自販到外國。行省行泉府市舶司官員,每年在商船返航之時,都前期抽分的場所,以此等待船隻到達,可先封其橫艙壁,以能順次抽分,逾期和作弊的人治
三十一年,成宗詔令有關部門不要拘禁海
【 原 文 】
船,聽其自便。元貞元年,以舶船至岸,隱漏物貨者多,命就海中逆而閱之。二年,禁海商以細貨於馬八兒、唄喃、梵答剌亦納三蕃國交易,別出鈔五萬錠,令沙不丁等議規運之法。大德元年,罷行泉府司。二年,并澉浦、上海入慶元市舶提舉司,直隸中書省。是年,又置制用院,七年,以禁商下海罷之。至大元年,復立泉府院,整治市舶司事。二年,罷行泉府院,以市舶提舉司隸行省。四年,又罷之。延祐元年,復立市舶提舉司,仍禁人下蕃,官自發船貿易,迴帆之日,細物十分抽二,粗物十五分抽二。七年,以下蕃之人將絲銀細物易于外國,又并提舉司罷之。至治二年,復立泉州、慶元、廣東三處提舉司,申嚴市舶之禁。三年,聽海商貿易,歸徵其稅。泰定元年,諸海舶至者,止令行省抽分。其大略如此。若夫中買寶貨之制,泰定三年命省臣依累朝呈獻例給價。天曆元年,以其蠹耗國財,詔加禁止,凡中獻者以違制論云。
額外課
元有額外課。謂之額外者,歲課皆有額,而此課不在其額中也。然國之經用,亦有賴焉。課之名凡三十有二:其一曰曆日,二曰契本,三曰河泊,四曰山場,五曰窑冶,六曰房地租,七曰門攤,八曰池塘,九曰蒲葦,十曰食羊,十一曰荻葦,十二曰煤炭,十三曰撞岸,十四曰山查,十五曰麯,十六曰魚,十七曰漆,十八曰酵,十九曰山澤,二十曰蕩,二十一曰柳,二十二曰牙例,二十三曰乳牛,二十四曰抽分,二十五曰蒲,二十六曰魚苗,二十七曰柴,二十八曰羊皮,二十九曰磁,三十曰竹葦,三
【 译 文 】
食貨(二) 市舶 額外課聽其自便。元貞元年,因船舶到岸,貨物隱抽分者很多,命令市舶官員到海中迎船而檢貨物。二年,禁止出海商人用精細貨物和馬、唄喃、梵答剌亦納三國交易,另外出鈔五,命令沙不丁等人商議規運的制度。大德元罷除行泉府司。二年,澂浦、上海的市舶司慶元市舶提舉司,直屬於中書省。這年,又制用院。七年,因禁止商賈下海而停罷制用至大元年,又設立泉府院,整治市舶司的事二年,停罷行泉府院,以市舶提舉司隸屬於。四年,又罷市舶提舉司。延祐元年,重設提舉司,還禁止出海到外國,官府自行發船貿易,返航的時候,精細貨物十分抽二分,貨物十五分抽二分。七年,因到外國的人把類精細貨物賣給外國,又連同提舉司一起罷。至治二年,重新設立泉州、慶元、廣東三舉司,嚴明市舶的禁令。三年,允許商人出貿易,歸來時徵商稅。泰定元年,衆海船到祇讓行省抽分。出海貿易徵稅之法大略如
至於朝廷買寶貨的制度,泰定三年命令省臣照歷朝呈獻的標準給價。天曆元年,因買寶貨耗國庫資財,下詔加以禁止,凡是呈獻朝廷者以違犯制度論處。
元朝有額外稅。所謂的額外稅,年稅都有規的數額,而這種稅不在這年稅的數額之內。然國家的治理用度,也有賴於這類額外稅。這些的名目共有三十二種:其一是曆日,二是契三是河泊,四是山場,五是窯冶,六是房地七是門攤,八是池塘,九是蒲葦,十是食十一是荻葦,十二是煤炭,十三是撞岸,十是山査,十五是麵,十六是魚,十七是漆,十是酵,十九是山澤,二十是蕩,二十一是柳,十二是牙例,二十三是乳牛,二十四是抽分,十五是蒲,二十六是魚苗,二十七是柴,二十是羊皮,二十九是磁,三十是竹葦,三十一是三十二是白藥。這些額外稅年收入的數目,有天曆元年可以考知。
【 原 文 】
食貨(二)十一曰薑,三十二曰白藥。其歲入之數,唯天曆元年可考云。
曆日:總三百一十二萬三千一百八十五本,計中統鈔四萬五千九百八十錠三十二兩五錢。內腹裏,七萬二千一十本,計鈔八千五百七十錠三十一兩一錢;行省,二百五十五萬一千一百七十五本,計鈔三萬七千四百一十錠一兩四錢。大曆,二百二十萬二千二百三本,每本鈔一兩,計四萬四千四十四錠三兩。小曆,九十一萬五千七百二十五本,每本鈔一錢,計一千八百三十一錠三十二兩五錢。回回曆,五千二百五十七本,每本鈔一兩,計一百五錠七兩。
契本:總三十萬三千八百道,每道鈔一兩五錢,計中統鈔九千一百一十四錠。內腹裏,六萬八千三百三十二道,計鈔二千四十九錠四十八兩;行省,二十三萬五千四百六十八道,計鈔七千六十四錠二兩。
河泊課:總計鈔五萬七千六百四十三錠二十三兩四錢。內腹裏,四百六錠四十六兩二錢;行省,五萬七千二百三十六錠二十七兩一錢。
山場課:總計鈔七百一十九錠四十九兩一錢。內腹裏,二百三十九錠一十三兩四錢;行省,四百八十錠三十五兩六錢。
擡冶課:總計鈔九百五十六錠四十五兩九錢。內腹裏,一百九十七錠三十二兩四錢;行省,七百五十九錠一十三兩。
房地租錢:總計鈔一萬二千五十三錠四十八兩四錢。內腹裏,九百六十六錠五兩三錢;行省,一萬一千八十七錠四十三兩一錢。
門攤課:總計鈔二萬六千八百九十九錠一十九兩一錢。內湖廣省,二
本,合錢。其八千五萬一十錠三本,兩。一錢。回曆,百零
五錢腹裏十九八道
三兩二錢錢。
錢。錢;
錢。錢;
八兩錢;
九兩
【 译 文 】
額外課1893曆日:總計三百一十二萬三千一百八十五合計中統鈔四萬五千九百八十錠三十二兩五其中包括腹裏,七萬二千零十本,合計鈔為五百七十錠三十一兩一錢;行省,二百五十一千一百七十五本,合計鈔為三萬七千四百定一兩四錢。大曆,二百二十萬二千二百零每本鈔一兩,合計四萬四千零四十四錠三小曆,九十一萬五千七百二十五本,每本鈔合計一千八百三十一錠三十二兩五錢。回五千二百五十七本,每本鈔一兩,合計一五錠七兩。
契本:總計三十萬三千八百道,每道鈔一兩合計中統鈔九千一百一十四錠。其中包括六萬八千三百三十二道,合計鈔二千零四錠四十八兩;行省,二十三萬五千四百六十合計鈔七千零六十四錠二兩。
河泊稅:總計鈔五萬七千六百四十三錠二十四錢。其中包括腹裏,四百零六錠四十六兩;行省,五萬七千二百三十六錠二十七兩一
山場稅:總計鈔七百一十九錠四十九兩一其中包括腹裏,二百三十九錠一十三兩四行省,四百八十錠三十五兩六錢。
擡冶稅:總計鈔九百五十六錠四十五兩九其中包括腹裏,一百九十七錠三十二兩四行省,七百五十九錠一十三兩。
房地租錢:總計鈔一萬二千零五十三錠四十四錢。其中包括腹裏,九百六十六錠五兩三行省,一萬一千零八十七錠四十三兩一錢。
門攤稅:總計鈔二萬六千八百九十九錠一十一錢。其中包括湖廣省,二萬六千一百六十
【 原 文 】
萬六千一百六十七錠三兩四錢;江西省,三百六十錠一兩五錢;河南省,三百七十二錠一十四兩一錢。池塘課:總計鈔一千九錠二十六兩五錢。內江浙省,二十四錠二十二兩七錢;江西省,九百八十五錠三兩八錢。
蒲葦課:總計鈔六百八十六錠三十三兩四錢。內腹裏,一百四十一錠五兩八錢;行省,五百四十五錠二十七兩六錢。
食羊等課:總計鈔一千七百六十錠二十九兩七錢。內大都路,四百三十八錠;上都路,三百錠;興和路,三百錠;大同路,三百九十三錠;羊市,二百二十九錠二十九兩七錢;煤木所,一百錠。
荻葦課:總計鈔七百二十四錠六兩九錢。內河南省,六百四十四錠五兩八錢;江西省,八十錠一兩八錢。
煤炭課:總計鈔二千六百一十五錠二十六兩四錢。內大同路,一百二十九錠一兩九錢;煤木所,二千四百九十六錠二十四兩五錢。
撞岸課:總計鈔一百八十六錠三十七兩五錢。內般陽路,一百六十錠二十四兩;寧海州,二十六錠一十三兩五錢;恩州,一十三兩八錢。
山查課:總計鈔七十五錠二十六兩四錢。內真定路一錠二十五兩八錢;廣平路,四十錠五兩一錢;大同路,三十三錠四十五兩四錢。
麪課:江浙省鈔五十五錠三十七兩四錢。
魚課:江浙省鈔一百四十三錠四十兩四錢。
漆課:總計鈔一百一十二錠二十六兩。內四川省廣元路一百一十一錠二十五兩八錢。
【 译 文 】
食貨(二) 額外課三兩四錢;江西省,三百六十錠一兩五錢;省,三百七十二錠一十四兩一錢。
池塘稅:總計鈔一千零九錠二十六兩五錢。包括江浙省,二十四錠二十二兩七錢;江西九百八十五錠三兩八錢。
蒲葦稅:總計鈔六百八十六錠三十三兩四其中包括腹裏,一百四十一錠五兩八錢;行五百四十五錠二十七兩六錢。
食羊等稅:總計鈔一千七百六十錠二十九兩。其中包括大都路,四百三十八錠;上都三百錠;興和路,三百錠;大同路,三百九錠;羊市,二百二十九錠二十九兩七錢;煤,一百錠。
荻葦稅:總計鈔七百二十四錠六兩九錢。其括河南省,六百四十四錠五兩八錢;江西八十錠一兩八錢。
煤炭稅:總計鈔二千六百一十五錠二十六兩。其中包括大同路,一百二十九錠一兩九煤木所,二千四百九十六錠二十四兩五錢。
撞岸稅:總計鈔一百八十六錠三十七兩五其中包括般陽路,一百六十錠二十四兩;寧,二十六錠一十三兩五錢;恩州,十三兩八
山查稅:總計鈔七十五錠二十六兩四錢。其括真定路一錠二十五兩八錢;廣平路,四十兩一錢;大同路,三十三錠四十五兩四錢。
麵稅:江浙省,鈔五十五錠三十七兩四錢。
魚稅:江浙省,鈔一百四十三錠四十兩四
漆稅:總計鈔一百一十二錠二十六兩。其中括四川省廣元路一百一十一錠二十五兩八錢。
【 原 文 】
食貨(二)酵課:總計鈔二十九錠三十七兩八錢。內腹裏永平路二十三錠二十五兩四錢;江西行省,六錠一十二兩五錢。
山澤課:總計鈔二十四錠二十一兩一錢。內彰德路,一十三錠四十兩;懷慶路,一十錠三十一兩一錢。
蕩課:平江路,八百八十六錠七錢。
柳課:河間路,四百二錠一十四兩八錢。
牙例課:河間路,二百八錠三十三兩八錢。
乳牛課:真定路,二百八錠三十兩。
抽分課:黃州路,一百四十四錠四十四兩五錢。
蒲課:晉寧路,七十二錠。
魚苗課:龍興路,六十五錠八兩五錢。
柴課:安豐路,三十五錠一十一兩七錢。
羊皮課:襄陽路,一十錠四十八兩八錢。
磁課:冀寧路,五十八錠。
竹葦課:奉元路,三千七百四十六錠三兩六錢。
薑課:興元路,一百六十二錠二十七兩九錢。
白藥課:彰德路,一十四錠二十五兩。
【 译 文 】
額外課1895驛稅:總計鈔二十九錠三十七兩八錢。其中腹裏永平路二十三錠二十五兩四錢;江西行六錠一十二兩五錢。山澤稅:總計鈔二十四錠二十一兩一錢。其括彰德路,十三錠四十兩;懷慶路,十錠三兩一錢。
蕩稅:平江路,鈔八百八十六錠七錢。
柳稅:河間路,鈔四百零二錠一十四兩八牙例稅:河間路,鈔二百零八錠三十三兩八乳牛稅:真定路,鈔二百零八錠三十兩。
抽分稅:黃州路,鈔一百四十四錠四十四兩。
蒲稅:晉寧路,鈔七十二錠。
魚苗稅:龍興路,鈔六十五錠八兩五錢。
柴稅:安豐路,鈔三十五錠一一兩七錢。
羊皮稅:襄陽路,鈔十錠四十八兩八錢。
磁稅:冀寧路,鈔五十八錠。
竹葦稅:奉元路,鈔三千七百四十六錠三兩。
薑稅:興元路,鈔一百六十二錠二十七兩九白藥稅:彰德路,鈔十四錠二十五兩。
【 原 文 】
(空白)
【 译 文 】
.
【 原 文 】
元史卷九十五志第四
食貨(
歲賜
自昔帝王於其宗族姻戚必致其厚者,所以明親親之義也。元之為制,其又厚之至者歟。凡諸王及后妃公主,皆有食采分地。其路府州縣得薦其私人以為監,秩祿受命如王官,而不得以歲月通選調。其賦則五戶出絲一斤,不得私徵之,皆輸諸有司之府,視所當得之數而給與之。其歲賜則銀幣各有差,始定於太宗之時,而增於憲宗之日。及世祖平江南,又各益以民戶。時科差未定,每戶折支中統鈔五錢,至成宗復加至二貫。其親親之義若此,誠可謂厚之至矣。至於勛臣亦然,又所以大報功也。故詳著其所賜之人,及其數之多寡于後。
諸王
太祖叔答里真官人位:
歲賜,銀三十錠,段一百匹。
五戶絲,丙申年,分撥寧海州一萬戶。延祐六年,實有四千五百三十二戶,計絲一千八百一十二斤。
江南戶鈔,至元十八年,撥南豐州一萬一千戶,計鈔四百四十錠。
太祖弟搠只哈撒兒大王子淄川王
【 译 文 】
十四三)
自古以來帝王對於宗族姻親必定給與豐厚的,以此表明愛自己親屬的道理。元代制定的宗族姻親待遇的制度,則又豐厚之至了。凡王以及后妃公主,都有食地采邑。在這些路縣可以舉薦自己的私人進入所屬機構,他們祿受命和王官一樣,然而不能按年月通例選諸王以及后妃公主食邑所在地的賦稅是五戶絲一斤,不能私自徵收,都繳納到各有關部官署,根據所應得到的數量發給諸王、后妃主。他們的年賞賜則是銀幣,其數量多少各別,年賜制度開始定在太宗之時,而增加在之日。到世祖平定江南,又給諸王以及后妃增加所食民戶。當時派收捐稅的條例還未制每戶民戶折合支出中統鈔五錢,到成宗時又到二貫。元代的帝王愛自己親屬的制度如真的可以稱得上是豐厚之至了。至於對待助是如此,又以此廣泛地報答有功者。所以詳著錄賞賜的人,以及賞賜數量多少於後。
太祖的叔父答里真官人位:年賞賜,銀三十錠,緞一百匹。
五戶絲,太宗八年,分撥寧海州民戶一萬延祐六年,實有民戶四千五百三十二戶,計千八百一十二斤。
江南戶鈔,至元十八年,分撥南豐州民戶一千戶,計鈔四百四十錠。
太祖的弟弟搠只哈撒兒大王之子淄川王位:
【 原 文 】
位:歲賜,銀一百錠,段三百匹。
五戶絲,丙申年,分撥般陽路二萬四千四百九十三戶。延祐六年,實有七千九百五十戶,計絲三千六百五十六斤。
江南戶鈔,至元十三年,分撥信州路三萬戶,計鈔一千二百錠。
太祖弟哈赤溫大王子濟南王位:歲賜,銀一百錠,綿六百二十五斤,小銀色絲五千斤,段三百匹,羊皮一千張。
五戶絲,丙申年,分撥濟南路五萬五千二百戶。延祐六年,實有二萬一千七百八十五戶,計絲九千六百四十八斤。
江南戶鈔,至元十八年,分撥建昌路六萬五千戶,計鈔二千六百錠。
太祖弟斡真那顏位:歲賜,銀一百錠,絹五千九十八匹,綿五千九十八斤,段三百匹,諸物折中統鈔一百二十錠,羊皮五百張,金一十六錠四十五兩。
五戶絲,丙申年,分撥益都路等處六萬二千一百五十六戶。延祐六年,實有二萬八千三百一戶,計絲一萬一千四百二十五斤。
江南戶鈔,至元十八年,分撥建寧路七萬一千三百七十七戶,計鈔二千八百五十五錠。
太祖弟孛羅古斛大王子廣寧王位:
歲賜,銀一百錠,段三百匹。
五戶絲,丙申年,分撥恩州一萬一千六百三戶。延祐六年,實有二千四百二十戶,計絲一千三百五十九斤。
江南戶鈔,至元十八年,分撥鉛山州一萬八千戶,計鈔七百二十錠。
【 译 文 】
四 食貨(三) 歲賜年賞賜,銀一百錠,綬三百匹。
五戶絲,太宗八年,分撥般陽路民戶二萬四百九十三戶。延祐六年,實有民戶七千九百十四戶,計絲三千六百五十六斤。
江南戶鈔,至元十三年,分撥信州路民戶三戶,計鈔一千二百錠。
太祖的弟弟哈赤溫大王之子濟南王位:年賞賜,銀一百錠,絲綿六百二十五斤,小色絲五千斤,綬三百匹,羊皮一千張。
五戶絲,太宗八年,分撥濟南路民戶五萬五二百戶。延祐六年,實有民戶二萬一千七百八五戶,計絲九千六百四十八斤。
江南戶鈔,至元十八年,分撥建昌路民戶六五千戶,計鈔二千六百錠。
太祖的弟弟斡真那顏位:年賞賜,銀一百錠,絹五千零九十八匹,絲五千零九十八斤,綬三百匹,各種物品折中統一百二十錠,羊皮五百張,金十六錠四十五
五戶絲,太宗八年,分撥益都路等地民戶六二千一百五十六戶。延祐六年,實有民戶二萬千三百零一戶,計絲一萬一千四百二十五斤。
江南戶鈔,至元十八年,分撥建寧路民戶七一千三百七十七戶,計鈔二千八百五十五錠。
太祖的弟弟孛羅古䪨大王之子廣寧王位:
年賞賜,銀一百錠,綬三百匹。
五戶絲,太宗八年,分撥恩州民戶一萬一千百零三戶。延祐六年,實有民戶二千四百二十,計絲一千三百五十九斤。
江南戶鈔,至元十八年,分撥鉛山州民戶一八千戶,計鈔七百二十錠。
【 原 文 】
食貨(三)太祖長子术赤大王位:
歲賜,段三百匹,常課段一千匹。
五戶絲,丙申年,分撥平陽四萬一千三百二戶。戊戌年,真定晉州一萬戶。
江南戶鈔,至元十八年,分撥永州六萬戶,計鈔二千四百錠。
太祖次子茶合驛大王位:
歲賜,銀一百錠,段三百匹,綿六百二十五斤,常課金六錠六兩。
五戶絲,丙申年,分撥太原四萬七千三百三十戶。戊戌年,真定深州一萬戶。延祐六年,實有一萬七千二百一十一戶,計絲六千八百三十八斤。
江南戶鈔,至元十八年,分撥澧州路六萬七千三百三十戶,計鈔二千六百九十三錠。
太祖第三子大宗子定宗位:
歲賜,銀一十六錠三十三兩,段五十匹。
五戶絲,丙申年,分撥大名六萬八千五百九十三戶。延祐六年,實有一萬二千八百三十五戶,計絲五千一百九十三斤。
太祖第四子睿宗子阿里不哥大王位:
歲賜,銀一百錠,段三百匹。
五戶絲,丙申年,分撥真定路八萬戶。延祐六年,實有一萬五千二十八戶,計絲五千一十三斤。
江南戶鈔,至元十八年,分撥撫州路一十萬四千戶,計鈔四千一百六十錠。
太祖第五子兀魯赤太子。無嗣。
太祖第六子闊列堅太子子河間王位:
歲賜,銀一百錠,段三百匹。
【 译 文 】
歲賜1899太祖的長子术赤大王位:年賞賜,緞三百匹,常課緞一千匹。
五戶絲,太宗八年,分撥平陽民戶四萬一千零二戶。十年,分撥真定晉州民戶一萬戶。
江南戶鈔,至元十八年,分撥永州民戶六萬計鈔二千四百錠。
太祖的次子茶合䭾大王位:年賞賜,銀一百錠,緞三百匹,絲綿六百二斤,常課金六錠六兩。
五戶絲,太宗八年,分撥太原民戶四萬七千三十戶。十年,分撥真定深州民戶一萬戶。
六年,實有民戶一萬七千二百一十一戶,計千八百三十八斤。
江南戶鈔,至元十八年,分撥澧州路民戶六千三百三十戶,計鈔二千六百九十三錠。
太祖第三子太宗之子定宗位:年賞賜,銀十六錠三十三兩,緞五十匹。
五戶絲,太宗八年,分撥大名民戶六萬八千九十三戶。延祐六年,實有民戶一萬二千八十五戶,計絲五千一百九十三斤。
太祖第四子睿宗之子阿里不哥大王位:
年賞賜,銀一百錠,緞三百匹。
五戶絲,太宗八年,分撥真定路民戶八萬延祐六年,實有民戶一萬五千零二十八戶,五千零一十三斤。
江南戶鈔,至元十八年,分撥撫州路民戶十千戶,計鈔四千一百六十錠。
太祖第五子兀魯赤太子。無子嗣。
太祖第六子闊列堅太子之子河間王位:
年賞賜,銀一百錠,緞三百匹。
【 原 文 】
1900 卷九十五 志第四十四五戶絲,丙申年,分撥河間路四萬五千九百三十戶。延祐六年,實有一萬一百四十戶,計絲四千四百七十九斤。
江南戶鈔,至元十八年,分撥衡州路五萬三千九百三十戶,計鈔二千一百五十七錠。
太宗子合丹大王位:
歲賜,銀一十六錠三十三兩,段五十匹。
五戶絲,丁巳年,分撥汴梁在城戶。至元三年,改撥鄭州。延祐六年,實有二千三百五十六戶,計絲九百三十六斤。
江南戶鈔,至元十八年,分撥常寧州二千五百戶,計鈔一百錠。
太宗子滅里大王位:
歲賜,銀一十六錠三十三兩,段五十匹。
五戶絲,丁巳年,分撥汴梁在城戶。至元三年,改撥鈞州一千五百八十四戶。延祐六年,實有二千四百九十六戶,計絲九百九十七斤。
太宗子合失大王位:
歲賜,銀一十六錠三十三兩,段五十匹。
五戶絲,丁巳年,分撥汴梁路在城戶。至元三年,改撥蔡州三千八百一十六戶。延祐六年,實有三百八十八戶,計絲一百五十四斤。
太宗子闊出太子位:
歲賜,銀六十六錠三十三兩,段一百五十匹。
五戶絲,丁巳年,分撥汴梁路在城戶。至元三年,改撥睢州五千二百一十四戶。延祐六年,實有一千九百三十七戶,計絲七百六十四斤。
太宗子闊端太子位:
歲賜,銀一十六錠三十三兩,段
【 译 文 】
四 食貨(三) 歲賜五戶絲,太宗八年,分撥河間路民戶四萬五百三十戶。延祐六年,實有民戶一萬零一百戶,計絲四千四百七十九斤。
江南戶鈔,至元十八年,分撥衡州路民戶五千九百三十戶,計鈔二千一百五十七錠。
太宗子合丹大王位:年賞賜,銀十六錠三十三兩,綬五十四。
五戶絲,憲宗七年,分撥汴梁在城戶。至元年,改撥鄭州民戶。延祐六年,實有民戶二千五十六戶,計絲九百三十六斤。
江南戶鈔,至元十八年,分撥常寧州民戶二百戶,計鈔一百錠。
太宗子滅里大王位:年賞賜,銀十六錠三十三兩,綬五十匹。
五戶絲,憲宗七年,分撥汴梁在城戶。至元年,改撥鈞州民戶一千五百八十四戶。延祐六實有民戶二千四百九十六戶,計絲九百九十斤。
太宗子合失大王位:年賞賜,銀十六錠三十三兩,綬五十匹。
五戶絲,憲宗七年,分撥汴梁路在城戶。至三年,改撥蔡州民戶三千八百一十六戶。延祐年,實有民戶三百八十八戶,計絲一百五四斤。
太宗子闊出太子位:年賞賜,銀六十六錠三十三兩,綬一百五十
五戶絲,憲宗七年,分撥汴梁路在城戶。至三年,改撥睢州民戶五千二百一十四戶。延祐年,實有民戶一千九百三十七戶,計絲七百六四斤。
太宗子闊端太子位:年賞賜,銀十六錠三十三兩,綬五十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