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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
【 原 文 】
二十八。晨合後伏:日四十一;餘九百一十五。
夕見伏:日二百五十六;餘五百二,秒一十四。
晨見伏:日三百二十七;餘五百二,秒一十四。
辰星
終率:十二萬六千八百八十八,秒四半。
終日:百一十五;餘九百六十三,秒四半。
晨合後伏:日十六;餘千四十。
夕見伏:日五十二;餘四百八十一,秒五十二少。
晨見伏:日六十三;餘四百八十一,秒五十二少。
秒法:一百。
五星平見加減差
歲星
初見,去日十四度。見。入冬至,畢小寒,均減六日。自入大寒後,日損百九分半。入春分初日,依平。自後日加百四十五分半。入立夏,畢小滿,均加六日。自入芒種後,日損百四十五分。入夏至,畢立秋,均加四日。自入處暑後,日損二百九十一分半。入白露初日,依平。自後日減八十七分。入小雪,畢大雪,均減六日。
熒惑
初見,去日十七度。見。入冬至初日,減二十七日。自後日損九百八十五分半。入大寒初日,依平。自後日加六百五十七分。入驚蟄,畢穀雨,均加二十七日。自入立夏後,日損三百二十三分。入立秋,依平。自入處暑後,日減三百二十三分。入小
【 译 文 】
。晨會合後不見日數:四十一日;餘九百一十分。
夕見與不見總日數:二百五十六日;餘五百二分一十四秒。
晨見與不見總日數:三百二十七日;餘五百二分一十四秒。
水星終率:十二萬六千八百八十八分四秒半。
終日:一百一十五日;餘九百六十三分四秒。
晨會合後不見日數:十六日;餘一千零四十。
夕見與不見總日數:五十二日;餘四百八十分五十二又四分之一秒。
晨見與不見總日數:六十三日;餘四百八十分五十二又四分之一秒。
秒法:一百。
五星見日平運動之加減差數木星始見時,距離太陽十四度。見:從冬至起,小寒止,均減六日。自從大寒以後,每日減少一百零九分半。至春分初日,持平。此後每日增一百四十五分半。從立夏起,至小滿止,均加四日。自從芒種以後,每日減少一百四十五分。夏至起,至立秋止,均加四日。自從處暑以後,每日減少二百九十一分半。至白露初日,持平。此後每日減少八十七分。自小雪起,至大雪均減六日。
火星始見時,距離太陽十七度。見:在冬至初減少二十七日。此後每日減少九百八十五分。至大寒初日,持平。此後每日加六百五十七。自驚蟄起,至穀雨止,均加二十七日。從立夏起,每日減少三百二十三分。至立秋,持平。自處暑以後,每日減少三百二十三分。從小雪至大雪止,均減二十七日。
【 原 文 】
雪,畢大雪,均減二十七日。鎮星
初見,去日十七度。見。入冬至初日,減四日。自後日益百四十五分半。入大寒,畢春分,均減八日。自入清明後,日損九十六分。入小暑初日,依平。自後日加百四十五分半。
入白露初日,加八日。自後日損二百九十一分。入秋分,均加四日。自入寒露後,日損九十六分。入小雪初日,依平。自後日減百四十五分半。
太白
初見,去日十一度。夕見:入冬至初日,依平。自後日減百六十三分。入雨水,畢春分,均減九日。自入清明後,日減百六十三分。入芒種,依平。自入夏至,日加百六十三分。入處暑,畢秋分,均加九日。自入寒露後,日損百六十三分。入大雪,依平。晨見:入冬至,依平。入小寒後,日加百九分半。入立春,畢立夏,均加三日。入小滿後,日損百九分半。入夏至,依平。入小暑後,日減百九分半。入立秋,畢立冬,均減三日。入小雪後,日損百九分半。
辰星
初見,去日十七度。夕見:入冬至,畢清明,依平。入穀雨,畢芒種,均減二日。入夏至,畢大暑,依平。入立秋,畢霜降,應見不見。其在立秋及霜降二氣之內者,去日十八度外,三十六度內,有水、火、土、金一星已上者,見。入立冬,畢大雪,依平。晨見:入冬至,均減四日。入小寒,畢雨水,均減三日。其在雨水氣內,去日度如前,晨無水、火、土、金一星已上者,不見。入驚蟄,畢立夏,應見不見。
其在立夏氣內,去日度如前,晨有水、火、土、金一星已上者,亦見。入小滿,畢
【 译 文 】
土星始見時,距離太陽十七度。見:在冬至初減四日。此後每日增加一百四十五分半。從寒起,至春分止,均減少八日。自從清明以每日減少九十六分。至小暑初日,持平。此每日加上一百四十五分半。至白露初日,加八此後每日減少二百九十一分。自秋分起,均四日。從寒露開始,每日減少九十六分。至小初日,持平。此後每日減少一百四十五分半。金星始見時,距離太陽十一度。夕見:在冬至初持平。此後每日減少一百六十三分。從雨水至春分止,均減九日。自從清明以後,每日一百六十三分。至芒種,持平。從夏至起,增加一百六十三分。自處暑起,至秋分止,九日。自寒露之後,每日減少一百六十三至大雪,持平。晨見:在冬至,持平。從小始,每日增加一百零九分半。自立春起,至止,均加三日。自小滿之後,每日減少一百半。至夏至,持平。從小暑開始,每日減百零九分半。從立秋起,至立冬止,均減三自小雪之後,每日減少一百零九分半。
水星始見時,距離太陽十七度。夕見:從冬至至清明止,持平。自穀雨起,至芒種止,均日。從夏至起,至大暑止,持平。自立秋至霜降止,應當見而看不見。在立秋及霜降二內,距離太陽大於十八度而小於三十六度,出現火、土、金星之一星以上者,可見。自立冬起,雪止,持平。晨見:自冬至起,均減四日。
寒起,至雨水止,均減三日。在雨水之氣以距離太陽之度數如前所述範圍,清晨如沒有水、土、金星之一星以上者,不可見。自驚蟄起,至止,應當見而看不見。在立夏之氣以內,距離之度數如前述之範圍,清晨若有水、火、土、金星尾以上者,也可見。自小滿起,至寒露止,持
【 原 文 】
寒露,依平。入霜降,畢立冬,均加一日。入小雪,畢大雪,依平。五星變行加減差日、度率
歲星
前順:差行。百一十四日,行十八度九百七十一分。先疾,二日益遲三分。
前留:二十六日。
前退:差行。四十二日,退六度。先遲,日益疾二分。
後退:差行。四十二日,退六度。先疾,日益遲二分。
後留:二十五日。
後順:差行。百一十四日,行十八度九百七十一分。先遲,二日益疾三分。日盡而夕伏。
熒惑
前疾:入冬至初日,二百四十三日行百六十五度。自後三日損日度各二。小寒初日,二百三十三日行百五十五度。自後二日損日度各一。穀雨四日,依平。畢小滿九日,百七八日行百度。自九日後,三日損日度各一。夏至初日,依平。畢六日,百七十一日行九十三度。自六日後,每三日益日度各一。立秋初日,百八十四日行百六度。自後每日益日度各一。白露初日,二百一十四日行百三十六度。自後五日益日度各六。秋分初日,二百三十二日行百五十四度。自後每日益日度各一。寒露初日,二百四十七日行百六十九度。自後五日益日度各三。霜降五日,依平。畢立冬十三日,二百五十九日行百八十一度。自入十三日後,二日損日度各一。
前遲:差行。入冬至,六十日行二十五度;先疾,日益遲三分。自入小寒後,三日損日度各一。大寒初
【 译 文 】
。從霜降起,至立冬止,均加一日。自小雪,至大雪止,持平。五星變行加減差日、度率木星前順:差行。一百一十四日,行十八度九百十一分。先疾,二日益遲三分。
前留:二十六日。
前退:差行。四十二日,退六度。先遲,日疾二分。
後退:差行。四十二日,退六度。先疾,日遲二分。
後留:二十五日。
後順:差行。一百一十四日,行十八度九百十一分。先遲,二日益疾三分。日盡而夕伏。
火星前疾:入冬至初日,二百四十三日行百六十度。自後三日損日度各二。小寒初日,二百三三日行百五十五度。自後二日損日度各一。穀四日,依平。畢小滿九日,百七八八日行百自九日後,三日損日度各一。夏至初日,持畢六日,百七十一日行九十三度。自六日每三日益日度各一。立秋初日,百八十四日百六度。自後每日益日度各一。白露初日,二十四日行百三十六度。自後五日益日度各秋分初日,二百三十二日行百五十四度。自每日益日度各一。寒露初日,二百四十七日行六十九度。自後五日益日度各三,霜降五日,。畢立冬十三日,二百五十九日行百八十一自入十三日後,二日損日度各一。
前遲:差行。入冬至,六十日行二十五度;,日益遲三分。自入小寒後,三日損日度各大寒初日,五十五日行二十度。自後三日益
【 原 文 】
日,五十五日行二十度。自後三日益日度各一。立春初日,畢清明,平,六十日行二十五度。自入穀雨,每氣損度一。立夏初日,畢小滿,平,六十日行二十三度。自入芒種後,每氣益一度。夏至初日,平。畢處暑,六十日行二十五度。自入白露後,三日損度一。秋分初日,六十日行二十度。自後每日益日一,三日益度二。寒露初日,七十五日行三十度。自後每日損日一,三日損度一。霜降初日,六十日行二十五度。自後二日損度一。立冬一日,平。畢氣末,六十日行十七度。自小雪後,五日益度一。大雪初日,六十日行二十度。自後三日益度一。前留:十三日。前疾減一日率者,以其差分益此留及遲日率。前疾加日率者,以其差分減此留及後遲日率。
退行:入冬至初日,六十三日行二十二度。自後四日益度一。小寒一日,六十三日行二十六度。自入小寒一日後,三日半損度一。立春三日,平。畢雨水,六十三日退十七度。自入驚蟄後,二日益日度各一。驚蟄八日,平。畢氣末,六十七日退二十一度。自入春分後,一日損日度各一。春分四日,平。畢芒種,六十三日退十七度。自入夏至後,每六日損日度各一。大暑初日,平。畢氣末,五十八日退十二度。立秋初日,平。畢氣末,五十七日退十一度。自入白露後,二日益日度各一。白露十二日,平。畢秋分,六十三日退十七度。自入寒露後,三日益日度各一。寒露九日,平。畢氣末,六十六日退二十度。自入霜降後,二日損日度各一。霜降六日,平。畢氣末,六十三日退十七度。自入立冬後,三日益日度各
日度十五小滿氣益十五六十二。
日一度。
六十初日
留及率。
自後度。
日,後,六十各一度。
日,日,後,分,度各十度日,後,末,日度十七
【 译 文 】
度各一。立春初日,畢清明,平,六十日行二五度。自入穀雨,每氣損度一。立夏初日,畢苔,平,六十日行二十三度。自入芒種後,每益一度。夏至初日,平。畢處暑,六十日行二五度。自入白露後,三日損度一。秋分初日,一日行二十度。自後每日益日一,三日益度寒露初日,七十五日行三十度。自後每日損一,三日損度一。霜降初日,六十日行二十五自後二日損度一。立冬一日,平。畢氣末,一日行十七度。自小雪後,五日益度一。大雪日,六十日行二十度。自後三日益度一。前留:十三日。前疾減一日率者,以其差分益此遲日率。前疾加日率者,以其差分減此留及後遲日
退行:入冬至初日,六十三日行二十二度。
四日益度一。小寒一日,六十三日行二十六自入小寒一日後,三日半損度一。立春三平。畢雨水,六十三日退十七度。自入驚蟄二日益日度各一。驚蟄八日,平。畢氣末,七日退二十一度。自入春分後,一日損日度。春分四日,平。畢芒種,六十三日退十七自入夏至後,每六日損日度各一。大暑初平。畢氣末,五十八日退十二度。立秋初平。畢氣末,五十七日退十一度。自入白露二日益日度各一。白露十二日,平。畢秋六十三日退十七度。自入寒露後,三日益日一。寒露九日,平。畢氣末,六十六日退二。自入霜降後,二日損日度各一。霜降六平。畢氣末,六十三日退十七度。自入立冬三日益日度各一。立冬十二日,平。畢氣六十七日退二十一度。自入小雪後,二日損各一。小雪八日,平。畢氣末,六十三日退度。自入大雪後,三日益度一。
【 原 文 】
一。立冬十二日,平。畢氣末,六十七日退二十一度。自入小雪後,二日損日度各一。小雪八日,平。畢氣末,六十三日退十七度。自入大雪後,三日益度一。後留:冬至初日,十三日。大寒初日,平。畢氣末,二十五日。自入立春後,二日半損一日。驚蟄初日,十三日。自後三日益日一。清明初日,三十三日。自後每日損日一。清明十日,平。畢處暑,十三日。自入白露後,二日損日一。秋分十一日,無留。自入秋分十一日後,日益日一。霜降初日,十九日。立冬畢大雪,十三日。
後遲:差行。六十日行二十五度。先遲,日益疾三分。前疾加度者,此遲依數減之為定。若不加度者,此遲入秋分至立冬減三度,入立冬到冬至減五度,後留定日十三日者,以所朓數加此遲日率。
後疾:冬至初日,二百一十日行百三十二度。自後每日損日度各一。大寒八日,百七十二日行九十四度。自入大寒八日後,二日損日度各一。雨水,平。畢氣末,百六十一日行八十三度。自入驚蟄後,三日益日度各一。穀雨三日,百七十七日行九十九度。自三日後每日益日度各一。芒種十四日,平。畢夏至十日,二百三十三日行百五十五度。自十日後,每日益日度各一。小暑五日,二百五十三日行百七十五度。自後每日益日度各一。大暑初日,平。畢處暑,二百六十三日行百八十五度。自入白露後,二日損日度各一。秋分一日,二百五十五日行百七十七度。自一日後,每三日損日度各一。大雪初日,二百五日行百二十七度。自後三日益日度各一。
【 译 文 】
後留:冬至初日,十三日。大寒初日,平。氣末,二十五日。自入立春後,二日半損一驚蟄初日,十三日。自後三日益日一。清明日,三十三日。自後每日損日一。清明十日,畢處暑,十三日。自入白露後,二日損日秋分十一日,無留。自入秋分十一日後,日一。霜降初日,十九日。立冬畢大雪,十三
後遲:差行。六十日行二十五度。先遲,日三分。前疾加度者,此遲依數減之為定。若不加度此遲入秋分至立冬減三度,入立冬到冬至減五度,定日十三日者,以所朓數加此遲日率。
後疾:冬至初日,二百一十日行百三十二自後每日損日度各一。大寒八日,百七十二行九十四度。自入大寒八日後,二日損日度各雨水,平。畢氣末,百六十一日行八十三自入驚蟄後,三日益日度各一。穀雨三日,十七日行九十九度。自三日後每日益日度各芒種十四日,平。畢夏至十日,二百三十三行百五十五度。自十日後,每日益日度各一。
五日,二百五十三日行百七十五度。自後每日度各一。大暑初日,平。畢處暑,二百六日行百八十五度。自入白露後,二日損日度。秋分一日,二百五十五日行百七十七度。
日後,每三日損日度各一。大雪初日,二百行百二十七度。自後三日益日度各一。
【 原 文 】
鎮星前順:差行。八十三日,行七度四百七十四分。先疾,三日益遲二分。前留:三十七日。
前退:差行。五十一日,退三度。先遲,二日益疾一分。
後退:差行。五十一日,退三度。先疾,二日益遲一分。
後留:三十六日。
後順:差行。八十三日,行七度四百七十四分。先遲,三日益疾二分。
太白夕見:入冬至,畢立夏,立秋畢大雪,百七十二日行二百六度。自入小滿後,十日益度一,為定初。入白露,畢春分,差行;先疾,日益遲二分。自餘,平行。夏至畢小暑,百七十二日行二百九度。自入大暑後,五日損一度,畢氣末。
夕平行:冬至及大暑、大雪各畢氣末,十三日行十三度。自入冬至後,十日損一,畢立春。入立秋,六日益一,畢秋分。雨水畢芒種,七日行七度。自入夏至後,五日益一,畢小暑。寒露初日,二十三日行二十三度。自後六日損一,畢小雪。
夕遲:差行。四十二日行三十度。先疾,日益遲十三分。前加度過二百六度者,準數損此度。
夕留:七日。
夕退:十日,退五度。日盡而夕伏。
晨退:十日,退五度。
晨留:七日。
晨遲:差行。冬至畢立夏,大雪畢氣末,四十二日行三十度;先遲,日益疾十三分。自小滿後,率十日損
【 译 文 】
土星前順:差行。八十三日,行七度四百七十四。先疾,三日益遲二分。前留:三十七日。
前退:差行。五十一日,退三度。先遲,二益疾一分。
後退:差行。五十一日,退三度。先疾,二益遲一分。
後留:三十六日。
後順:差行。八十三日,行七度四百七十四先遲,三日益疾二分。
金星夕見:入冬至,畢立夏,立秋畢大雪,百七二日行二百六度。自入小滿後,十日益度一,定初。入白露,畢春分,差行;先疾,日益遲分。自餘,平行。夏至畢小暑,百七十二日行百九度。自入大暑後,五日損一度,畢氣末。
夕平行:冬至及大暑、大雪各畢氣末,十三行十三度。自入冬至後,十日損一,畢立春。
立秋,六日益一,畢秋分。雨水畢芒種,七日七度。自入夏至後,五日益一,畢小暑。寒露日,二十三日行二十三度。自後六日損一,畢言。
夕遲:差行。四十二日行三十度。先疾,日遲十三分。前加度過二百六度者,準數損此
夕留:七日。
夕退:十日,退五度。日盡而夕伏。
晨退:十日,退五度。
晨留:七日。
晨遲:差行。冬至畢立夏,大雪畢氣末,四日行三十度;先遲,日益疾十三分。自小滿率十日損一度,畢芒種。夏至畢寒露,四十
【 原 文 】
一度,畢芒種。夏至畢寒露,四十二日行二十七度;差依前。自入霜降後,每氣益一度,畢小雪。晨平行:冬至畢氣末,立夏畢氣末,十三日行十三度。自小寒後,六日益日度各一,畢雨水。入小滿後,七日損日度各一,畢立秋。驚蟄初日,二十三日行二十三度。自後六日損日度各一,畢穀雨。處暑畢寒露,無此平行。自入霜降後,五日益日度各一,畢大雪。
晨疾:百七十二日,行二百六度。前遲行損度不滿三十者,此疾依數益之。處暑畢寒露,差行;先遲,日益疾二分。自餘,平行。日盡而晨伏。
辰星
夕見疾:十二日,行二十一度十分。大暑畢處暑,十二日,行十七度十六分。
夕平:七日,行七度。自入大暑後,二日損度各一。入立秋,無此平行。
夕遲:六日,行二度七分。前疾行十七度者,無此遲行。
夕伏留:五日。日盡而夕伏。
晨見留:五日。
晨遲:六日,行二度七分。自入大寒,畢雨水,無此遲行。
晨平行:七日,行七度。入大寒後,二日損日度各一。入立春,無此平行。
晨疾:十二日,行二十一度十分。前無遲行者,十二日,行十七度十六分。日盡而晨伏。
二日一度,行十三度,畢雨水。初日一,後,度不滿先遲,處暑度各者,水,日度者,
【 译 文 】
行二十七度;差依前。自入霜降後,每氣益,畢小雪。晨平行:冬至畢氣末,立夏畢氣末,十三日三度。自小寒後,六日益日度各一,畢雨入小滿後,七日損日度各一,畢立秋。驚蟄,二十三日行二十三度。自後六日損日度各畢穀雨。處暑畢寒露,無此平行。自入霜降五日益日度各一,畢大雪。
晨疾:百七十二日,行二百六度。前遲行損滿三十者,此疾依數益之。處暑畢寒露,差行;,日益疾二分。自餘,平行。日盡而晨伏。
水星
夕見疾:十二日,行二十一度十分。大暑畢,十二日,行十七度十六分。
夕平:七日,行七度。自入大暑後,二日損一。入立秋,無此平行。
夕遲:六日,行二度七分。前疾行十七度無此遲行。
夕伏留:五日。日盡而夕伏。
晨見留:五日。
晨遲:六日,行二度七分。自入大寒,畢兩無此遲行。
晨平行:七日,行七度。入大寒後,二日損各一。入立春,無此平行。
晨疾:十二日,行二十一度十分。前無遲行十二日,行十七度十六分。日盡而晨伏。
【 原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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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 文 】
(图片中无可见文字)
【 原 文 】
唐書卷三十(上)志第二
曆(六)
憲宗即位,司天徐昂上新曆,名曰《觀象》。起元和二年用之,然無蔀章之數。至於察歛啓閉之候,循用舊法,測驗不合。至穆宗立,以為累世續緒,必更曆紀,乃詔日官改撰曆術,名曰《宣明》。上元七曜,起赤道虛九度。其氣朔、發歛、日躔、月離,皆因《大衍》舊術;晷漏、交會,則稍增損之;更立新數,以步五星。其大略謂:
通法曰統法。策實曰章歲。揲法曰章月。掛限曰閏限。三元之策曰中節。四象之策曰合策。一象之策曰象準。策餘曰通餘。爻數曰紀法。通紀法為分,曰旬周。章歲乘年,曰通積分。地中之策曰候策。天中之策曰卦策。以貞悔之策減中節,曰辰數。以加季月之節,即土用事日。凡小餘滿辰法,為辰數;滿刻法,為刻。乾實曰象數。秒法三百。以乘統法,曰分統。
凡步七曜入宿度,皆以刻法為度母。凡刻法乘盈縮分,如定氣而一,曰氣中率。與後氣中率相減,為合差。以定氣乘合差,并後定氣以除,為中差。加、減氣率,為初、末率。
【 译 文 】
十(上)六上)
憲宗繼承皇位後,司天官徐昂提交一部新的法,取名為《觀象曆》。從元和二年起行用,無閏周之數。至於節氣物候時刻的推算,均沿以前的算法,與觀測結果不太吻合。到了穆宗皇帝的時候,認為世代的更替延續,應該改換法紀元,因此詔修天文曆法的官員編撰新曆,名為《宣明曆》。其曆元日月五星,俱起於赤宿九度。《宣明曆》之節氣合朔、發効時刻、陽運動、月亮運動等,均采用《大衍曆》算晷影漏刻與日月交食等部分,則稍有改變;新測定新的常數,以推算五星運動。其曆法要括如下:
稱通法為統法。稱策實為章歲。稱揲法為章稱挂限為閏限。稱三元之策為中節。稱四象為合策。稱一象之策為象準。稱策餘為通稱交數為紀法。紀法乘統法,為句周。章歲曆元以來積年數,為通積分。稱地中之策為。稱天中之策為卦策。以貞悔之策去減中餘為辰數。以辰數加每季中第三個月中之節刻,即得土用事日。凡是小餘除以辰法,得時辰數;除以刻法,得數為刻數。稱乾實為。取秒法為三百,用以乘統法,得數為分
凡計算日月五星的入宿度,均以刻法為其度分母。凡以刻法乘太陽之盈縮分,除以其定度,得數為氣中率。與次氣中率相減,餘為。以本氣之定氣長度乘合差,再除以本氣與之定氣長度之和,得中差。以中差加或減其
【 原 文 】
倍中差,百乘之,以定氣除,為日 氣中再乘 差。率, 日差 分。 在後 度。 中節 加減
入轉曰曆。凡入曆,如曆中己下 爲進;己上,去之,為退。凡定期小 餘,秋分後,四分之三己上,進一 日。春分後,昏明小餘差春分初日 者,五而一,以減四分之三。定期小 餘如此數己上者,進一日。或有交, 應見虧初,則否。定弦望小餘,不滿 昏明小餘者,退一日。或有交,應見 虧初者,亦如之。凡正交,以平交入 曆朓朒定數,朓減、朒加平交入定氣 餘,滿若不足,進退日算,為正交入 定氣,不復以交率乘、交數除,及不 加減平交入氣朓朒也。
凡推月度,以曆分乘夜半定全 漏,如刻法而一,為晨分;以減曆 分,為昏分。又以定期、弦、望小餘 乘曆分,統法除之,以減晨分,餘為 前;不足,反相減,餘為後。乃前 加、後減加時月度,為晨昏月度。以 所入加時日度減後曆加時日度,餘加 上弦之度及餘,以所入日前減、後 加,又以後曆前加、後減,各為定 程。乃累計距後曆每日曆度及分,以 減定程,為盈;不足,反相減,為 縮。以距後曆日數均其差,盈減、縮 小於 個曆 分, 次曰 昏、 日。 到次 時則 昏、 有月 日。 定數 的時 日處 此數 刻入
個定 減當 小餘 晨前 分。 亮的 刻太 度數 入曆 加、 周曆
【 译 文 】
中率,分別為其氣初率與氣末率。二倍中差,乘以一百,除以本氣之定氣長度,得本氣之日以二除日差,去加或去減本氣之初率、末分別得到本氣初日或末日的盈縮分定率。以差累加或累減初日定率,即得本氣每日的盈縮凡以一百乘本氣下面的先後數,在先為減、後為加一個平氣的長度,即為本氣定氣的長乘歲差一千四百四十,為秒分。以秒分去加節之數,加上冬至時刻太陽的黃道宿度,不斷減,即得各定氣初日太陽的黃道宿度。稱入轉為入曆。凡是月亮入近點周期之曆日於半個近點月長度曆周時,稱為進;若大於半曆周,則減之,其餘為退。凡是定朔時刻之餘在秋分後,若大於四分之三日,則朔日進到日。春分後,取當日昏、明小餘與春分日之明小餘之差,除以五,得數以減四分之三若其定朔時刻之餘分大於此數,則將朔日進次日。若有日食發生,應可見到初虧天象,此則不采用進朔。定弦、望時刻餘分若小於其明小餘時,則弦日與望日均退到前一日。若食,應可以看到初虧天象,則亦以當日為望凡是正交,均以平交時刻入近點周期的朓朒α,在朓為減、在朒為加其平交時刻距其定氣時間,餘數超過一日或不足減者,按進日或退處理,所得即為正交時刻距定氣的日及餘分。
不再以交率乘、交數除,也不再加減平交時氣的朓朒數。
凡是計算月亮的行度,均以曆分乘以當日半夜漏時間,再除以刻法,為晨分。以晨分去日曆分,得昏分。又以定朔、弦、望時刻之乘曆分,除以統法,得數以減晨分,其餘為分;若不足減,以晨分反減之,其餘為晨後以晨前分加、晨後分減定朔、弦、望時刻月度數,即得其晨昏月亮度數。以所入曆日時陽度數減下一近點月周之入曆日時刻的太陽,其餘加上上弦時刻之月亮度數及餘,以所日晨前分減、晨後分加,又以下一曆晨前分晨後分減,各得其定程。累加距下一近點月日之每一天的曆度及分,以減定程,其餘為
【 原 文 】
加每日曆分,爲曆定分。累以加朔、弦、望晨昏月度,爲每日晨昏月度,不復加減屈伸也。交統曰中統。象積日刻法。消息曰屈伸。以屈伸準盈縮分,求每日所入,曰定衰。五乘之,二十四除之,曰漏差。屈加、伸減氣初夜半漏,得每日夜半定漏。刻法通爲分,曰昏明小餘。二十一乘屈伸定數,二十五而一,爲黃道屈伸差。乃屈減、伸加氣初去極度分,得每日去極度分。以萬二千三百八十六乘黃道屈伸差,萬六千二百七十七而一,爲每日度差。屈減、伸加氣初距中度分,得每日距中度數。凡屈伸準消息於中晷,曰定數;於漏刻,曰漏差;於去極,曰屈伸差;於距中度,曰度差。
交終曰終率。朔差曰交朔。望數曰交望。交限曰前準。望差曰後準。
凡月行入四象陰陽度有分者,十乘之,七而一,爲度分。不盡,十五乘之,七除,爲大分。不盡又除,爲小分。乃以一象之度九十除之,兼除度差分百一十三、大分七、小分一少,然後以次象除之。
凡日蝕,以定朔日出入辰刻距午正刻數,約百四十七,爲時差。視定朔小餘如半法已下,以減半法,爲初率;已上,減去半法,餘爲末率。以乘時差,如刻法而一,初率以減,末率倍之,以加定朔小餘,爲蝕定餘。
月蝕,以定望小餘爲蝕定餘。
凡日蝕,有氣差,有刻差,有加差。二至之初,氣差二千三百五十。
【 译 文 】
分;不足減者,以定程反減之,其餘為縮分。距離下一曆日的日數除上述盈分或縮分,在盈成、在縮為加每日之曆分,即為曆定分。以其加到朔、弦、望之晨昏月亮度數中,即得每一的晨昏月亮度數,不用再加、減屈伸數了。
稱交統為中統。稱象積為刻法。稱消息數為伸數。以屈伸數取代盈縮分,求出每日之屈伸故,稱之為定衰。以五乘定衰,除以二十四,故稱為漏差。以漏差在屈加、在伸減其氣初日夜漏刻長度,即得每日半個夜漏刻定數。乘則法為分數,稱為昏明小餘。以二十一乘屈伸故,除以二十五,得數為黃道屈伸差。以此數屈減、在伸加其氣初日太陽去極度分,即得每日太陽的去極度分。以一萬二千三百八十六乘黃道屈伸差,除以一萬六千二百七十七,為每之度差。以度差在屈累減、在伸累加其氣初日距中度分,即得每日之距中度分。凡以屈伸數消消息數,在計算正午晷影時,稱為屈伸定在計算漏刻長度時,稱為漏差;在計算去極時,稱為屈伸差;在計算距中度時,稱為度
稱交終為終率,朔差為交朔,望數為交望,限為前準,望差為後準。凡是月亮運行在四象陽度有餘分者,乘以十,再除以七,為度除不盡者,乘以十五,再除以七,為大分。
不盡者再除之,為小分。然後減去一象之度數一,同時減去度差分一百一十三又七 大分及一四分之一小分,然後再減去次象之長度。
凡日食,以定朔之日日出或日落時刻距當日的時間刻數,除以一百四十七,得數稱為時視定朔時刻之餘數,若小於半法,用它去減,得數稱為初率;若大於半法,則減去半其餘稱為末率。用它乘以時差,再除以刻若是初率則去減,若是末率則先乘以二再去朔時刻之餘數,稱為日食定餘。月食,直接望小餘為其食定餘。
凡日食計算,有氣差,有刻差,還有加差。
與夏至之初日,氣差為二千三百五十分。從
【 原 文 】
距二至前後,每日損二十六,至二分而空。以日出沒辰刻距午正刻數,約其朔日氣差,以乘食甚距午正刻數。所得以減氣差,為定數。春分後,陰曆加之,陽曆減之;秋分後,陰曆減之,陽曆加之。二至初日,無刻差。自後每日益差分二、小分十。起立春至立夏,起立秋至立冬,皆以九十四分有半為刻差。自後日損差分二、小分十,至二至之初損盡。以朔日刻差乘食甚距午正刻數,為刻差定數。冬至後食甚在午正前,夏至後食甚在午正後,陰曆以減,陽曆以加;冬至後食甚在午正後,夏至後食甚在午正前,陰曆以加,陽曆以減。
又立冬初日後,每氣增差十七。至冬至初日,得五十一。自後,每氣損十七,終于大寒,損盡。若蝕甚在午正後,則每刻累益其差,陰曆以減,陽曆以加。應加減差,同名相從,異名相銷,各為蝕差。以加減去交分,為定分。月在陰曆,不足減,反減蝕差。交前減之,餘為陽曆交後定分;交後減之,餘為陽曆交前定分:皆不蝕。陽曆不足減,亦反減蝕差。交前減之,餘為陰曆交後定分;交後減之,餘為陰曆交前定分:皆蝕。
凡去交定分,如陽曆蝕限已下,為陽曆蝕。以陽曆定法約,為蝕分。已上者,以陽曆蝕限減之,餘為陰曆蝕。以陰曆定法約之,以減十五,餘為蝕分。
凡月蝕去交分,二千一百四十七已下,皆既。已上者,以減後準,餘如定法五百六約,為蝕分。凡月蝕既,泛用刻二十。如去交分千四百三十五已下,因增半刻。七百一十二已
二至分而的刻正午春分之後
二分以九分又零。
數,之前則去正午陰曆
至冬少差刻在減,加,數,食差點之食。
交點減之
交食上者陰曆
皆發餘除食,十五
【 译 文 】
至前後開始,每日減去二十六分,至春分與秋而減少至零。以日出與日落時刻距正午之時間刻數,除其朔日之氣差,再乘以食甚時刻距離午之時間的刻數,以得數去減氣差,為定數。分之後,在陰曆則加之,在陽曆則減之;秋分後,在陰曆則減之,在陽曆則加之。
冬至與夏至之初日,刻差為零。此後每日加分又十小分。從立春至立夏,立秋至立冬,均九十四分半為其刻差。自此之後,每日減去二又十小分,至冬至與夏至之初日將刻差減爲以朔日之刻差乘以食甚時刻距正午時刻的刻爲其刻差定數。冬至以後若食甚時刻在正午前,夏至以後若食甚時刻在正午之後,在陰曆去減,在陽曆則去加;冬至以後若食甚時刻在午之後,夏至以後若食甚時刻在正午之前,在曆則去加,在陽曆則去減。
又在立冬初日之後,每氣增加差數十七分。
至初日,共得五十一分。自此之後,每氣減差數十七分,至於大寒爲止,減盡。若食甚時在正午之後,則每刻累加其差數,在陰曆則去在陽曆則去加。應當加減之差數,同名相異名相減,各得食差。以食差加減去交分爲定分數。若月亮在陰曆,不足減時,反減。交點之前減之,其餘爲陽曆交後定分;交後減之,其餘爲陽曆交前定分:均不發生交若月亮在陽曆,不足減時,也反減其食差。
之前減之,其餘爲陰曆交後定分;交點之後,其餘爲陰曆交前定分:均發生交食。
凡是去交定分,在陽曆食限以下者,爲陽曆。除以陽曆定法,得數爲食分。若在食限以,以陽曆食限減之,其餘爲陰曆交食。除以定法,以得數去減十五,其餘爲食分。
凡是月食的去交分小於二千一百四十七分,生月全食。若大於此數,用它去減後準,其以定法五百零六分,得數爲食分。凡是月全泛用刻爲二十刻。若去交分小於一千四百三,便增加半刻。若小於七百一十二,再增加
【 原 文 】
下,又增半刻。凡日月帶蝕出沒,各以定法通蝕分,半定用刻約之,以乘見刻。多於半定用刻,出為進,沒為退。少於半定用刻,出為退,沒為進。各如定法而一,為見蝕之大分。朔畫、望夜皆為見刻。其九服蝕差,則不復考詳。五星終率曰周率。因平合加中伏,得平見。金、水加夕,得晨;加晨,得夕。又以變差乘年,滿象數去之;不盡為變交。三百約為分,統法而一,以減平見。三十六乘平見秒,十二乘變交秒,同以三千六百為母。餘如交率已下,星在陽曆;已上,去之,為入陰曆。各以變策除,為變數,命初變算外;不盡為入其變度數及餘。自此百約餘分,母同刻法。以所入變下數,加減平見,為常見。金星晨見,先計自夕見,盡夕退,應加減先後差。同名相從,異名相銷。與晨常見加減差,異名相銷,同名相從。依加減晨平見為常見。
凡常見計入定氣,求先後定數,各以差率乘之,差數而一,為定差。晨見先減、後加,夕見先加、後減常見,為定見。以常見與定見加減數,加減平見入變度數及餘秒,為定見初變所入。以所行度順加、退減之,即次變所入。各以所入變下差數加減日度變率。其水星常見與定見加減數,同名相從,異名相銷,反其加減。夕見差加疾行日率者,倍其差,加度率。又分其差,以加遲留日率。晨見亦分其差,以加遲留日率,以所差之數,加疾行日率,亦倍其差,加疾行度率。夕見差減疾行日率者,倍其差,減度率。又以其差減留日,不足減,侵減遲日。晨見差減留日,不足者,
半刻分,用刻之法,均為不再
半,得晨刻。不盡法,數,若小率減變數變之刻法得常起,名相減,時刻
然後除以後去時刻或減變所加、所入水星加減數,見也加其以夕
【 译 文 】
刻。凡日月帶食升起或落下,分別以定法乘食除以定用刻之半,再乘以見刻。得數大於定刻之半數,日出為進,日落為退。若小於定用之半數,日出為退,日落為進。分別除以定為見食的大分數。朔日之白天、望日之夜晚為見刻。地理緯度不同之觀測地點的食差,則再詳細羅列。稱五星終率為周率。以平合時刻加伏日之得平見時刻。金星、水星加夕伏日之半數,晨始見時刻;加晨伏日之半數,得夕始見時又以變差乘上元以來積年數,除以象數,除盡者稱為變交。除以三百得分數,再除以統得數去減平見時刻,以三十六乘平見時刻之秒十二乘變交之秒數,均以三千六百為其分母。其餘小於交率,則行星在陽曆;若大於交率,以交減之,其餘為入陰曆之數。分別除以變策,為數,從初變算起,算盡之外,除不盡者為入其之度數及餘分。由此以一百除其餘分,分母與法相同。以所入之變下數,加或減平見時刻,常見時刻。金星之晨見時刻,先計算自夕始見至夕見之逆行止,應加或減其先後差。按同相加,異名相減。與晨常見之加減差,異名相同名相加。依法加或減晨平見時刻為其常見刻。
凡行星之常見時刻先算出其入定氣的時間,後求出其相應之先後定數,分別乘以其差率,以差數,得數為定差。晨見時刻在先去減、在去加,夕見時刻則在先去加、在後去減其常見刻,為定見時刻。以常見與定見之加減數,加減平見時刻入變之度數及餘秒,為定見時刻初所入之數。以行星所運行之度數,按順行去逆行去減,便得次變所入之度數。分別以其入之變下差數去加或去減其日、度變率。其中之常見與定見之加減數,依同名相加,異名相減,相反。以夕見之差數加疾行之日率時,以二乘其差以加度率。又分其差數,以加遲行及留之日率。晨分其差數,以加遲行及留之日率,並以所差之數,疾行之日率,也用二乘其差數,以加疾行之度率。
見之差數去減疾行之日率時,用二乘其差數,以減
【 原 文 】
侵減遲日,亦以其差減疾行日率,倍其差,以減度率。前變初日與後變末日先後數,同名相銷,異名相從,為先後定數。各以差率乘之,差數而一,為日差。金星用後變差率、差數。以先後定數減之,為度差。金星夕伏,以日差減先後定數,為度差。晨伏以先後定數加日差,為度差。水星夕伏,以先後定數為日差。倍之,為度差。乃以日度差,積盈者以減、積縮者以加末變日度率。金、水晨伏,反用其差。又倍退行差,差率乘之,差數而一,為日差。以退差減之,為度差。金星夕伏,以日差減退差,為度差。晨伏以退差加日差,為度差。以退行日度差應加者減末變日度率。晨伏反用其差。各加減變訖,為日度定率。他亦皆準《大衍曆》法。其分秒不同,則各據本曆母法云。
起長慶二年,用《宣明曆》。自敬宗至于僖宗,皆遵用之。雖朝廷多故,不暇討論,然《大衍曆》後,法制簡易,合望密近,無能出其右者。訖景福元年。
《觀象曆》今有司無傳者。
《宣明曆》《長慶宣明曆》演紀上元甲子,至長慶二年壬寅,積七百七十萬一千三百三十八算外。
《宣明》統法:八千四百。
章歲:三百六萬八千五百五十。
章月:二十四萬八千五十七。
通餘:四萬四千五十五。
章閏:九萬一千三百七十一。
閏限:二十四萬四百四十三,秒六。
中節:十五;餘千八百三十五,秒五。
其度行之減其差後數別乘後變星在時,先後差數率。行差數減數,變之其變數的數的至僖無暇其算言,為止寅歲
【 译 文 】
率。又以其差數去減留的日數,不足減時,再減遲日數。晨見之差數去減留之日數,若不足減時,再遲行之日數,也以其差數去減疾行之日率,以二乘數,以減其度率。以前變初日與後變末日之先故,按同名相減,異名相加,得先後定數。分能以其差率,除以差數,得日差。金星采用其之差率、差數。以先後定數減之,得度差。金夕伏時,以日差去減其先後定數,得度差。晨伏以先後定數加上日差,得度差。水星在夕伏時,以定數為日差。二乘日差,得其度差。以其日、度故,積盈者去減、積縮者去加其末變日、度金星、水星晨伏時,加減相反。又以二乘以其逆差,乘以差率,除以差數,得日差。以逆行差成之,得度差。金星夕伏時,以日差去減其逆行差得度差。以逆行之日、度差數應加者去減末日、度率。晨伏時,反用日、度差。分別加減之各數完畢,即得日、度定率。其他均與《大衍曆》算法相同。其中有關常分秒不相同之處,則分別應根據本曆法之常法度取之。
從長慶二年起,行用《宣明曆》。自敬宗以宗,均遵用這部曆法。雖然朝廷多有變故,討論此曆之得失,不過《大衍曆》之後,就法系統之簡單明瞭,推算朔望之精確程度而沒有能超過這部曆法的。此曆行至景福元年。
《觀象曆》目前在司天監已經失傳。
《長慶宣明曆》曆元甲子歲,距長慶二年壬,共積七百零七萬零一百三十八歲。
《宣明曆》統法:八千四百。
章歲:三百零六萬八千零五十五分。
章月:二十四萬八千零五十七分。
通餘:四萬四千零五十五分。
章閏:九萬一千三百七十一分。
閏限:二十四萬零四百四十三分六秒。
中節:十五日;餘一千八百三十五分五秒。
【 原 文 】
合策:二十九;餘四千四百五十七。象準:七;餘三千二百一十四少。
中盈分:三千六百七十一,秒二。
朔虛分:三千九百四十三。
旬周:五十萬四千。
紀法:六十。
秒法:八。
侯數:五;餘六百一一,秒七。
卦位:六;餘七百三十四,秒二。
辰數:十二;餘千四百六十八,秒四。
刻法:八十四。
象數:九億二千四十四萬六千一百九十九。
周天:三百六十五度,虛分二千一百五十三,秒二百九十九。
歲差:二萬九千六百九十九。
分統:二百五十二萬。
秒母:三百。
氣節 盈縮分 先後數冬至 盈六十 先初小寒 盈五十 先六十大寒 盈四十 先百一十立春 盈三十 先百五十雨水 盈十八 先百八十驚蟄 盈六 先百九十八春分 縮六 先二百四清明 縮十八 先百九十八穀雨 縮三十 先百八十立夏 縮四十 先百五十
【 译 文 】
合策:二十九日;餘四千四百五十七分。象準:七日;餘三千二百一十四又四分之一
中盈分:三千六百七十一分二秒。
朔虛分:三千九百四十三分。
旬周:五十萬四千。
紀法:六十。
秒法:八。
候數:五日;餘六百一十一分七秒。
卦位:六日;餘七百三十四分二秒。
辰數:十二日;餘一千四百六十八分四秒。
刻法:八十四。
象數:九億二千零四十四萬六千一百九十九
周天度:三百六十五度,餘二千一百五十三
二百九十九秒。
歲差:二萬九千六百九十九秒。
分統:二百五十二萬。
秒母:三百。
損益率 朓脅數
益四百四十九 脅初
益三百七十四 脅四百四十九
益二百九十九 脅八百二十三
益二百二十四 脅千一百二十二
益百三十五 脅千三百四十六
益四十五 脅千四百八十一
損四十五 脅千五百二十六
損百三十五 脅千四百八十一
損二百二十四 脅千三百四十六
損二百九十九 脅千一百二十二
【 原 文 】
小滿 縮五十 先百一十 損芒種 縮六十 先六十 損夏至 縮六十 後初 益小暑 縮五十 後六十 益大暑 縮四十 後百一十 益立秋 縮三十 後百五十 益處暑 縮十八 後百八十 益白露 縮六 後百九十八 益秋分 盈六 後二百四 損寒露 盈十八 後百九十八 損霜降 盈三十 後百八十 損立冬 盈四十 後百五十 損小雪 盈五十 後百一十 損大雪 盈六十 後六十 損二十四定氣皆百乘其氣盈縮分,盈減、縮加中節,為定氣所有日及餘、秒。
六虛之差五十三,秒二百九十九。
曆周:二十三萬一千四百五十八,秒十九。
曆周日:二十七,餘四千六百五十八,秒十九。
曆中:日十三,餘六千五百二十九,秒九半。
周差:日一,餘八千一百九十八,秒八十一。
秒母:一百。
七日:初數,七千四百六十五;末數,九百三十五。
十四日:初數,六千五百二十
【 译 文 】
員三百七十四 朓八百二十三員四百四十九 朓四百四十九逢四百四十九 朓初逢三百七十四 朓四百四十九逢二百九十九 朓八百二十三逢二百二十四 朓千一百二十二逢百三十五 朓千三百四十六逢四十五 朓千四百八十一員四十五 朓千五百二十六員百三十五 朓千四百八十一員二百二十四 朓千三百四十六員二百九十九 朓千一百二十二員三百七十四 朓八百二十三員四百四十九 朓四百四十九求二十四定氣:皆以一百乘其氣之盈縮分,盈減、縮加其中節數,即得其定氣日及餘、
黃道宿度中之虛宿的餘分為五十三分二百九九秒。
曆周:二十三萬一千四百五十八分十九秒。
曆周日:二十七日;餘四千六百五十八分十少。
半曆周:十三日;餘六千五百二十九分九秒
周差:一日;餘八千一百九十八分八十一
秒母:一百。
七日:初數,七千四百六十五分;末數,九十五分。
十四日:初數,六千五百二十九分;末數,
【 原 文 】
九;末數,千八百七十一。上弦:九十一度,餘二千六百三十八,秒百四十九太。
望:百八十二度,餘五千二百七十六,秒二百九十九半。
下弦:二百七十三度,餘七千九百一十五,秒百四十九半。
秒母三百。以刻法約曆分為度,積之為積度。
曆日 曆分進退衰 積度
一日 千一十二 初度進十四
二日 千二十六 十二度進十六 四分
三日 千四十二 二十四度進十八 二十二分
四日 千六十 三十六度進十八 五十六分
五日 千七十八 四十九度進十八 二十四分
六日 千九十六 六十二度進十九 一十分
七日 千一百一十五 七十五度進十九 十四分
八日 千一百三十四 八十八度進十九 三十七分
九日 千一百五十三 百一度進十九 七十九分
十日 千一百七十二 百一十五度進十九 五十六分
十一日 千一百九十一 百二十九度進十八 五十二分
十二日 千二百九 百四十三度進十四 六十七分
十三日 千二百二十三 百五十八度進十一 十六分
十四日 千二百三十四 百七十二度進退空 六十三分
【 译 文 】
千八百七十一分。上弦:九十一度,餘二千六百三十八分一百十九又四分之三秒。
望:一百八十二度,餘五千二百七十六分二九十九秒半。
下弦:二百七十三度,餘七千九百一十五分百四十九秒半。
秒母:三百。以刻法除曆分為度數,累加之為積
損益率 胞朐積益八百三十 胞初益七百二十六 胞八百三十益六百六 胞千五百五十六益四百七十一 胞二千一百六十二益三百三十七 胞二千六百三十三益二百二 胞二千九百七十初益五十三 末損七 胞三千一百七十二損八十二 胞三千二百一十八損二百二十四 胞三千一百三十六損三百六十六 胞二千九百一十二損五百九 胞二千五百四十六損六百四十三 胞二千三百十七損七百四十八 胞千三百九十四初損六百四十六 胞六百四十六
【 原 文 】
一日 千二百三十四 百八十七度退十四 三十七分二日 千二百二十 二百二度退十七 十一分
三日 千二百三 二百一十六度退十八 五十五分
四日 千一百八十五 二百三十度退十八 八十二分
五日 千一百六十七 二百四十五度退十八 七分
六日 千一百四十九 二百五十八度退十八 八十二分
七日 千一百三十一 二百七十二度退十九 五十五分
八日 千一百一十二 二百八十六度退十九 十分
九日 千九十三 二百九十九度退十九 三分
十日 千七十四 三百一十二度退十八 三十一分
十一日 千五百六 三百二十五度退十七 十三分
十二日 千三十九 三百三十七度退十五 六十一分
十三日 千二十四 三百五十度退十二 八分
十四日 千一十二 三百六十二度進退空 二十四分
中統:四千二百。
辰刻:八刻,分二十八。
昏、明刻:各二刻,分四十二。
刻法:八十四。度母同刻法。
距極度:五十六,餘八十二分半。
北極出地:三十四度,餘四十七分半。
定氣 屈伸數 黃道去極度冬至 屈六十五 百一十五度十七分
【 译 文 】
益八百三十 朓初益七百二十六 朓八百三十益五百九十八 朓千五百五十六益四百六十四 朓二千一百五十四益三百二十九 朓二千六百一十八益百九十五 朓二千九百四十七初益五十三 末損七 朓三千一百四十二損八十二 朓三千一百八十八損二百二十五 朓三千一百六損三百六十六 朓二千八百八十一損五百一 朓二千五百一十五損六百二十八 朓二千一十四損七百四十 朓千三百八十六初損六百四十六 朓六百四十六中統:四千二百。
辰刻:八刻二十八分。
昏刻與明刻:均為二刻四十二分。
刻法:八十四。度母與刻法相同。
距極度:五十六度,餘八十二分半。
北極出地高度:三十四度,餘四十七分半。
陽城日晷 夜半定漏 距中星度二尺七寸 二十七刻 八十二度十二分 四十分 二十二分
【 原 文 】
小寒 屈二百二十五 百一十四度 三十六分大寒 屈三百六十五 百一十二度 二十五分立春 屈四百八十五 百八度 五十五分雨水 屈五百八十五 百三度 六十七分驚蟄 屈六百六十五 九十七度 八十分春分 屈六百六十五 九十一度 二十五分清明 屈五百八十五 八十四度 五十五分穀雨 屈四百八十五 七十八度 六十七分立夏 屈三百六十五 七十三度 八十分小滿 屈二百二十五 七十度 二十五分芒種 屈六十五 六十八度 四分夏至 伸六十五 六十七度 三十四分小暑 伸二百二十五 六十八度 四分大暑 伸三百六十五 七十度 二十五分立秋 伸四百八十五 七十三度 八十分處暑 伸五百八十五 七十八度 六十七分白露 伸六百六十五 八十四度 五十五分秋分 伸六百六十五 九十一度 二十五分寒露 伸五百八十五 九十七度 八十分霜降 伸四百八十五 百三度 六十七分立冬 伸三百六十五 百八度 五十五分
【 译 文 】
丈二尺三寸九分十一丈一尺三寸八分三十
九尺九寸四分七十八
八尺三寸七分八十一
六尺八寸八分七十四
五尺四寸四分七十
四尺一寸九分五十九
三尺二寸六十九
二尺四寸四分五十一
尺八寸九分八十九
尺五寸七分十四
尺四寸五分八十
尺五寸五分十四
尺八寸九分八十九
尺四寸五分五十一
尺二寸六十九
尺一寸九分五十九
尺四寸分七十
尺八寸分七十四
尺三寸分八十一
尺九寸分七十八
二十七刻二十九分
二十六刻七十四分
二十六刻十分
二十五刻九分
二十三刻七十四分
二十二刻四十二分
二十二刻十分
十九刻七十五分
十八刻七十四分
十八刻十分
十七刻五十五分
十七刻四十四分
十七刻五十五分
十八刻十分
十八刻七十四分
十九刻七十五分
二十一刻十分
二十二刻四十二分
二十三刻七十四分
二十五刻九分
二十六刻十分
八十二度六十四分
八十四度四十分
八十七度二十一分
九十度七十九分
九十五度三十三分
百度三十八分
百五度四十三分
百九度八十一分
百一十三度五十五分
百一十六度三十六分
百一十八度十二分
百一十八度五十四分
百一十八度十二分
百一十六度三十六分
百一十三度五十五分
百九度八十一分
百五度四十三分
百度三十八分
九十五度三十三分
九十度七十九分
八十七度二十一分
【 原 文 】
小雪 伸二百二十五 百一十二度 二十分 大八大雪 伸六十五 百一十四度 四十六分 大九終率:二十二萬八千五百八十 一十二,秒六千五百一十二。 五百終日:二十七;餘千七百八十 五二,秒六千五百一十二。 百五中日:十三;餘五千九十一,秒 百八三千二百五十六。 秒。
交朔日:二;餘二千六百七十 四,秒三千四百八十八。
交望日:十四;餘六千四百二十 八,秒五千。
前準日:十二;餘三千七百五十 四,秒千五百一十二。 五百後準日:一;餘千三百三十七, 百四秒千七百四十四。
陰曆蝕限:六千六十。
陽曆蝕限:二千六百四十。
陰曆定法:四百四。
陽曆定法:百七十六。
交率:二百二。
交數:二千五百七十三。
秒法:一萬。
去交度乘數:十一;除數:七千 三百三。
歲星周率:三百三十五萬五百四十, 秒。
秒八十三。
周策:三百九十八;餘七千三百 四十,秒八十三。 十三中伏日:十六;餘七千八百七 十,秒四十一半。 秒半變差:九十八,秒三十二。
交率:百八十二;餘五十二,秒 二十七。 秒。
變策:十五;餘十八,秒三十五。
【 译 文 】
一尺三寸分三十二十六刻七十四分八十四度四十分二尺三寸分十一二十七刻二十九分八十二度六十四分
終率:二十二萬八千五百八十二分六千五百二秒。
終日:二十七日;餘一千七百八十二分六千一十二秒。
半終日:十三日;餘五千零九十一分三千二十六秒。
交朔日:二日;餘二千六百七十四分三千四十八秒。
交望日:十四日;餘六千四百二十八分五千
前準日:十二日;餘三千七百五十四分一千一十二秒。
後準日:一日;餘一千三百三十七分一千七十四秒。
陰曆食限:六千零六十分。
陽曆食限:二千六百四十分。
陰曆定法:四百零四。
陽曆定法:一百七十六。
交率:二百零二。
交數:二千五百七十三。
秒法:一萬。
去交度乘數:十一;除數:七千三百零三。
木星
周率:三百三十五萬零五百四十分八十三
周策:三百九十八日;餘七千三百四十分八秒。
半伏日:十六日;餘七千八百七十分四十一。
歲差:九十八分三十二秒。
交率:一百八十二度;餘五十二分二十七
變策:十五度;餘十八分三十五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