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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

正文 4990 页 · 原文 2291651 字 · 译文 2752583 字 | 已跳过前 52 页
译文来源:许嘉璐主编《二十四史全译》(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4)
📄 第 313 页 1287 字
【 原 文 】
所焚,肅宗復京師,設次光順門外,禦廟而哭,輟朝三日。其後黃巢陷京師,焚毀宗廟,而僖宗出奔,神主法物從行,皆爲賊所掠。巢敗,復京師,素服哭於廟而後入。

初,唐建東、西二都,而東都無廟。則天皇后僭號稱周,立周七廟於東都以祀武氏,改西京唐太廟爲享德廟。神龍元年,中宗復位,遷武氏廟主於西京,爲崇尊廟,而以東都武氏故廟爲唐太廟,祔光皇帝以下七室而親享焉。由是東西二都皆有廟,歲時並享。其後安祿山陷兩京,宗廟皆焚毀。肅宗即位,西都建廟作主,而東都大廟毀爲軍營,九室神主亡失,至大曆中,始於人間得之,寓於太微宮,不復祔享。自建中至於會昌,議者不一,或以爲:“東西二京宜皆有廟,而舊主當瘞,虛其廟以俟,巡幸則載主而行。”或謂:“宜藏其神主於夾室。”或曰:“周豐、洛有廟者,因遷都乃立廟爾,今東都不因遷而立廟,非也。”又曰:“古者載主以行者,惟新遷一室之主爾,未有載群廟之主者也。”至武宗時,悉廢群議,詔有司擇日修東都廟。己而武宗崩,宣宗竟以太微神主祔東都廟焉。

其追贈皇后、追尊皇太后、贈皇太子往往皆立別廟。其近於禮者,後世當求諸禮。其不合於禮而出其私意者,蓋其制作與其論議皆不足取焉,故不著也。

宣宗已復河、湟三州七關,歸其功順宗、憲宗而加諡號。博士李稠請改作神主,易書新諡。右司郎中楊發等議,以謂:“古者已祔之主無改作,加諡追尊,非禮也,始於則天,然猶不改主易書,宜以新諡寶冊告於陵廟
【 译 文 】
收復京城,在光順門外設帷帳,向廟哭祭,停朝會三天。後來黃巢攻陷京城,焚毀宗廟,僖出逃,攜帶神主祭祀器物隨行,都被反賊搶。黃巢失敗,收復京城,皇帝穿素服哭祭於廟後進城。

起初,唐建立東、西二都,東都沒有宗廟。
天皇后竊帝號稱周,在東都建立周的七廟來祭武氏,把西京的唐太廟改為享德廟。神龍元,中宗復位,把武氏宗廟神主遷到西京,建立尊廟,而將東都武氏舊廟改作唐太廟,遷入皇帝以下七代神主并親自祭奠。從此東、西二都有太廟,每年按時一同祭奠。後來安祿山攻兩京,宗廟都被焚毀。肅宗即位,在西都建立廟,製作神主,而東都太廟被毀成為軍營,九神主都丟失了,到大曆年間,纔在民間找到,放在太微宮,不再遷入太廟祭祀。從建中到會時,議論者說法不一,有的認為:“東西兩京都有宗廟,舊神主應當埋掉。空出宗廟之室以待,巡幸時就載着神主同行。”有的說:“應將主藏在夾室之中。”有的說:“周代豐、洛都廟,是因為遷都纔建廟而已。如今東都不是因都而建廟,這不對。”又說:“古代載神主隨,祇是新遷一室的神主,沒有載各廟神主的。”到武宗時,各種意見全都廢棄,下詔有關門選擇日期修建東都廟。不久武宗崩,宣宗最把太微宮中的神主遷入東都太廟祔祭了。

追贈的皇后、追尊的皇太后、追贈的皇太子往都另外立廟。對接近禮典的,後代應依據禮行事,對不合禮典而出於私意的,因為其規定議論都不值得採納,因此就不記載了。

宣宗恢復河、湟三州七關後,歸功於順宗、宗而追加諡號。博士李稠請改製神主,改寫新諡號。右司郎中楊發等議論,認為:“古代已入太廟的神主是不能改製的,追加諡號、尊違背禮儀,由武則天開始,但也沒有改製神變更諡號,應該將新加諡號的寶冊祭告陵墓
📄 第 314 页 1317 字
【 原 文 】
可也。”是時,宰相以謂士族之廟皆就易書,乃就舊主易書新諡焉。

禘、祫,大祭也。祫以昭穆合食于太祖,而禘以審諦其尊卑,此祫、禘之義,而為禮者失之,至於年數不同,祖、宗失位,而議者莫知所從。《禮》曰:“三年一祫,五年一禘。”《傳》曰:“五年再殷祭。”高宗上元三年十月當祫,而有司疑其年數。太學博士史玄璨等議,以為:“新君喪畢而祫,明年而禘。自是之後,五年而再祭。蓋後禘去前禘五年,而祫常在禘後三年,禘常在祫後二年。魯宣公八年禘僖公,蓋二年喪畢而祫,明年而禘,至八年而再禘。昭公二十年禘,至二十五年又禘,此可知也。”議者以玄璨等言有經據,遂從之。睿宗崩,開元六年喪畢而祫,明年而禘。自是之後,祫、禘各自以年,不相通數。凡七祫五禘,至二十七年,禘、祫並在一歲,有司覺其非,乃議以為一禘一祫,五年再殷,宜通數。而禘後置祫,歲數遠近,二說不同。鄭玄用高堂隆先三而後二,徐邈先二後三。而邈以謂二禘相去為月六十,中分三十,置一祫焉。此最為得,遂用其說。由是一禘一祫,在五年之間,合於再殷之義,而置祫先後,則不同焉。

禮,禘、祫,太祖位于西而東向,其子孫列為昭穆,昭南向而穆北向。雖已毀廟之主,皆出而序于昭穆。殷、周之興,太祖世遠,而群廟之主皆出其後,故其禮易明。漢、魏以來,其興也暴,又其上世微,故創國之君為太祖而世近,毀廟之主皆在太祖之上,於是禘、祫不得如古。而漢、魏之制,太祖而上,毀廟之主皆
【 译 文 】
就行了。”當時宰相認為士族的宗廟都可改號,於是就在舊神主上改寫新諡號。
禘、祫,是大祭。祫祭是把按昭穆排列的祖太祖合祭,而禘祭是使尊卑清楚,這是祫、宗旨,而訂禮的人並沒有把握住這個宗旨,於年數不同,祖、宗位次錯亂,議論的人也如何依從。《禮記》說:“三年一次祫祭,五次禘祭。”《左傳》說:“五年內兩次大祭。”上元三年十月應舉行祫祭,而有關部門懷年數。太學博士史玄瓌等人議論,認為:君主服喪結束舉行祫祭,第二年舉行禘祭。
以後,五年兩次祭。後禘祭距前禘祭五年,祭常在禘祭後三年,禘祭常在祫祭後二年。
公八年禘祭僖公,是服喪二年完畢而祫祭,年禘祭,到第八年而再次禘祭。昭公二十年,到二十五年又禘祭,從此就明白了。”議人認為史玄瓌等人的話有經典為依據,就依他們。睿宗逝世,開元六年喪期結束而舉行,第二年禘祭。自此以後,祫祭、禘祭分別安排,不合在一起計算年數。共舉行了七次,五次禘祭,到二十七年,禘、祫都在一年有關部門覺得不對,纔討論決定為一禘祭一,五年內兩次大祭,應合起來算其年數。但之後舉行祫祭,年數遠近,兩說不同。鄭玄高堂隆的辦法前三年後二年,徐邈采用前二三年。而徐邈認為兩次禘祭相距六十個月,間分為三十個月舉行一次祫祭。這最正確,用他的說法。由此一次禘祭一次祫祭在五年,合乎兩次大祭的宗旨,但行祫祭的先後則同。
根據禮,規定禘祭、祫祭時,太祖神主位在朝向東,子孫們分列為昭、穆,昭朝向南,向北。即使已廢除廟室的神主,都遷出而依列為昭、穆。殷、周興起時,太祖世系久而各廟的神主都是他的後代,因此其禮儀容清楚。漢、魏以來,蹤然建國,加上其祖先,因此開國君主是太祖而世系近,廢除廟室主都在太祖之前,因此禘祭、祫祭不能同於。而漢、魏的制度,遷廟的神主都不與太祖
📄 第 315 页 1322 字
【 原 文 】
不合食。

唐興,以景皇帝為太祖,而世近在三昭三穆之內,至裕、禘,乃虛東向之位,而太祖與群廟列於昭穆。代宗即位,祔玄宗、肅宗,而遷獻祖、懃祖于夾室。於是太祖居第一室,禘、裕得正其位而東向,而獻、懃不合食。建中二年,太學博士陳京請為獻祖、懃祖立別廟,至禘、裕則享。禮儀使顏真卿議曰:“太祖景皇帝居百代不遷之尊,而禘、裕之時,暫居昭穆,屈己以奉祖宗可也。”乃引晉蔡謨議,以獻祖居東向,而懃祖、太祖以下左右為昭穆。由是議者紛然。

貞元十七年,太常卿裴郁議,以太祖百代不遷,獻、懃二祖親盡廟遷而居東向,非是。請下百寮議。工部郎中張薦等議與真卿同。太子左庶子李嶸等七人曰:“真卿所用,晉蔡謨之議也,謨為‘禹不先鮮’之說,雖有其言,當時不用。獻、懃二祖宜藏夾室,以合《祭法》‘遠廟為祧,而壇、墠有禱則祭,無禱則止’之義。”吏部郎中柳冕等十二人曰:“《周禮》有先公之祧,遷祖藏於後稷之廟,其周未受命之祧乎?又有先王之祧,其遷主藏於文、武之廟,其周已受命之祧乎?今獻祖、懃祖,猶周先公也,請築別廟以居之。”司勳員外郎裴樞曰:“建石室於寢園以藏神主,至禘、裕之歲則祭之。”考功員外郎陳京、同官縣尉仲子陵皆曰:“遷神主於德明、興聖廟。”京兆少尹韋武曰:“裕則獻祖東向,禘則太祖東向。”十一年,左司郎中陸淳曰:“議者多矣,不過三而已。一曰復太祖之正位,二曰並列昭穆而虛東向,三曰裕則獻祖,禘則太祖,迭居東向。而復正太
【 译 文 】
(三)
263祭。
唐代建國,把景皇帝作為太祖,而世系近在昭三穆之內,到祫祭、禘祭時,就空着向東的位,而太祖與各廟排列在昭、穆之中。代宗即遷入玄宗、肅宗神主,而把獻祖、懿祖神主出到夾室之中。於是太祖占第一室,禘祭、祫時纔可以在正位而朝向東,而獻祖、懿祖不再t而祭。建中二年,太學博士陳京請求為獻懿祖另外建廟,到禘祭、祫祭時配祭。禮儀真卿議論說:“太祖景皇帝處於百代不能遷的尊顯之位,而禘祭、祫祭時,暫且處在昭穆,委屈自己敬奉祖宗這是可以的。”就引用蔡謨的主張,將獻祖安放在向東的神位上,祖、太祖以下分別列在左右為昭穆。於是議衆說紛紜。
貞元十七年,太常卿裴郁議論,認為太祖百能遷移,獻、懿二祖親緣已盡卻處在向東的,這樣不對。請下詔叫百官討論。工部郎中等人的主張與顏真卿相同。太子左庶子李嶠人說:“顏真卿所引用的,是晉蔡謨的說蔡謨提出‘禹不先於鯀’的說法,儘管有這張,但當時並沒有采用。獻、懿二祖的神主在夾室中,以符合《祭法》‘久遠的廟要遷主,壇、墠有禱告就祭,沒有禱告就停’的。”吏部郎中柳冕等十二人說:“《周禮》有先公神主的內容,遷出的祖宗藏在后稷之這是周沒有受命的遷廟吧?又有先王的遷遷出的神主藏在文王、武王之廟,這是周受後的遷廟吧?如今獻祖、懿祖,如同周的先請另外建廟來安置。”司勳員外郎裴樞說:陵寢內建石室收藏神主,到禘祭、祫祭之祭祀。”考功員外郎陳京、同官縣縣尉仲子說:“把神主遷到德明、興聖廟。”京兆少尹說:“祫祭就讓獻祖神主居向東之位,禘祭太祖神主居向東之位。”十一年,左司郎中說:“議論者衆多,不過祇有三種意見罷了。
恢復太祖的正位,二是並列在昭穆內,空着之位,三是祫祭則獻祖,禘祭則太祖,輪流向東之位。而以恢復太祖的正位爲是,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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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文 】
太祖之位為是。然太祖復位,則獻、愨之主宜有所歸。一曰藏諸夾室,二曰置之別廟,三曰遷于園寢,四曰祔於興聖。然而藏諸夾室,則無饗獻之期;置之別廟,則非《禮經》之文;遷于寢園,則亂宗廟之儀。唯祔于興聖為是。”至十九年,左僕射姚南仲等獻議五十七封,付都省集議。戶部尚書王紹等五十五人請遷愨祖祔興聖廟,議遂定,由是太祖始復東向之位。

若諸臣之享其親,廟室、服器之數,視其品。開元十二年著令,一品、二品四廟,三品三廟,五品二廟,嫡士一廟,庶人祭於寢。及定禮,二品以上四廟,三品三廟,三品以上不須爵者亦四廟,四廟有始封為五廟,四品、五品有兼爵亦三廟,六品以下達于庶人,祭於寢。天寶十載,京官正員四品清望及四品、五品清官,聽立廟,勿限兼爵。雖品及而建廟未逮,亦聽寢祭。

廟之制,三品以上九架,廈兩旁。三廟者五間,中為三室,左右廈一間,前後虛之,無重栱、藻井。室皆為石室一,於西墉三之一近南,距地四尺,容二主。廟垣周之,為南門、東門,門屋三室,而上聞以廟,增建神廚於廟東之少南,齋院於東門之外少北,制勿逾於廟。三品以上有神主,五品以上有几筵。牲以少牢,羊、豕一,六品以下特豚,不以祖禰貴賤,皆子孫之牲。牲闕,代以野獸。五品以上室異牲,六品以下共牲。二品以上室以籩豆十,三品以八,四品、五品以六。五品以上室皆簠二、簋二、甑二、鉶二、俎三、尊二、罍二、勺二、爵六,盤一、坫一、篚一、牙盤胙俎一。祭服,三品

太藏是日移是封五祖

數品廟規上建品正限任

房間間處門增過筵以奉廟共品中個個
【 译 文 】
祖復位以後,則獻、懲的神主應有所歸。一是在夾室,二是放在別廟,三是遷移到陵寢,四遷入興聖廟。但是藏在夾室,就沒有配享之;放在別廟,則違背《禮經》的典章制度;遷到陵寢,則亂了宗廟儀式。祇有遷進興聖廟為。” 到十九年,左僕射姚南仲等上奏議五十七,交付尚書省集中討論。戶部尚書王紹等五十人請求把懲祖遷入興聖廟,遂成決議,從此太纔恢復了向東之位。

如果是各大臣祭享其親,廟室、服裝器物之,根據其官品而定。開元十二年確定令,一、二品官是四廟室,三品官三廟,五品官兩,嫡士一廟,平民在家中祭祀。到編定禮儀,定二品官以上四廟室,三品官三廟,三品官以沒有爵位的也是四廟,四廟的有始封爵位的就五廟,四品、五品官兼有爵位的也是三廟,六官以下直到平民在家中祭祀。天寶十年,京官員四品清望及四品、五品清官,任其建廟,不有無爵位。儘管有品級達到而沒有建廟的,也其祭於家中。

宗廟規格,三品官以上九開間,兩邊建廂。三廟的五間室,中間三室,左右廂房各一,前後空着,沒有重棟和藻井。室都是石室一,在西墻三分之一處靠近南端,距離地四尺高,可容放二位神主。廟墻環繞,建南門、東,門屋三室,而上間用作廟室,在廟東稍南處建神廚,齋院在東門之外稍北處,其規格不超宗廟。三品官以上有神主,五品官以上有几。犧牲用少牢的規格,羊、豬各一隻,六品官下祇有小豬,不因祖父父親貴賤,子孫都要供犧牲。沒有牲,就以野獸代替。五品官以上各室犧牲不同,區別放置,六品官以下祭祖犧牲用。二品官以上在廟室祭祀時用籩豆十個,三官八個,四品、五品官六個。五品官以上廟室都有簠二個、簋二個、甑二個、鉶二個、俎三、尊二個、罍二個、勺二個、爵六個,盤一、坫一個、篚一個、牙盤胙俎一套。祭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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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文 】
以上玄冕,五品以上爵弁,六品以下進賢冠,各以其服。

凡祔皆給休五日,時享皆四日。散齋二日於正寢,致齋一日於廟,子孫陪者齋一宿於家。始廟則署主而祔,後喪闋乃祔,喪二十八月上旬卜而祔,始神事之矣。王公之主載以輅,夫人之主以翟車,其餘皆以奧。天子以四孟、臘享太廟,諸臣避之,祭仲而不臘。三歲一袷,五歲一禘。若祔、若常享、若禘祫,卜日、齋戒、省牲、視滌、濯鼎鑊,亨牲、實饌、三獻、飲福、受胙進退之數,大抵如宗廟之祀。以國官亞、終獻,無則以親賓,以子弟。

其後不卜日,而筮用亥。祭寢者,春、秋以分,冬、夏以至日。若祭春分,則廢元日。然元正,歲之始,冬至,陽之復,二節最重。祭不欲數,乃廢春分,通為四。

祠器以烏漆,差小常制。祭服以進賢冠,主婦花釵禮衣,後或改衣冠從公服,無則常服。凡祭之在廟、在寢,既畢,皆親賓子孫慰,主人以常服見。

若宗子有故,庶子攝祭,則祝曰:“孝子某使介子某執其常事。”通祭三代,而宗子卑,則以上牲祭宗子家,祝曰:“孝子某為其介子某薦其常事。”庶子官尊而立廟,其主祭則以支庶封官依大宗主祭,兄陪於位。以廟由弟立,己不得延神也。或兄弟分官,則各祭考妣於正寢。

古殤及無後皆祔食於祖,無祝而不拜,設坐祖左而西向,亞獻者奠,祝乃奠之,一獻而止。其後廟制設幄,當中南向,祔坐無所施,皆祭室戶外之東而西向。親伯叔之無後者祔曾祖,親昆弟及從父昆弟祔於祖,親

三品戴進賢冠,五品以上爵弁,六品以下進賢冠,各以其服。

都是散齋二日於正寢,致齋一日於廟,子孫陪者齋一宿於家。始廟則署主而祔,後送主於廟,始神事之矣。王公之主載以輅,夫人之主以翟車,其餘皆以奧。天子以四孟、臘享太廟,諸臣避之,祭仲而不臘。三歲一袷,五歲一禘。若祔、若常享、若禘祫,卜日、齋戒、省牲、視滌、濯鼎鑊,亨牲、實饌、三獻、飲福、受胙進退之數,大抵如宗廟之祀。以國官亞、終獻,無則以親賓,以子弟。

其後不卜日,而筮用亥。祭寢者,春、秋以分,冬、夏以至日。若祭春分,則廢元日。然元正,歲之始,冬至,陽之復,二節最重。祭不欲數,乃廢春分,通為四。

祠器以烏漆,差小常制。祭服以進賢冠,主婦花釵禮衣,後或改衣冠從公服,無則常服。凡祭之在廟、在寢,既畢,皆親賓子孫慰,主人以常服見。

若宗子有故,庶子攝祭,則祝曰:“孝子某使介子某執其常事。”通祭三代,而宗子卑,則以上牲祭宗子家,祝曰:“孝子某為其介子某薦其常事。”庶子官尊而立廟,其主祭則以支庶封官依大宗主祭,兄陪於位。以廟由弟立,己不得延神也。或兄弟分官,則各祭考妣於正寢。

古殤及無後皆祔食於祖,無祝而不拜,設坐祖左而西向,亞獻者奠,祝乃奠之,一獻而止。其後廟制設幄,當中南向,祔坐無所施,皆祭室戶外之東而西向。親伯叔之無後者祔曾祖,親昆弟及從父昆弟祔於祖,親
【 译 文 】
官以上戴玄冕,五品以上戴爵弁,六品以下賢冠,各用配套服裝。

凡是遷神主入廟祭祀都給假五日,按時祭祀四天。二天在正室散齋,一天在廟致齋,子祭者在家中齋戒一夜。第一個神主寫上姓名入廟中祔祭,以後的在喪期滿後就祔祭。喪二十八個月上旬擇日遷神主入廟,開始作為祀。王公的神主用輅車載,夫人的神主用翟其餘都用輿。天子用四季的第一個月和歲終廟祭祀,各大臣則迴避,祭仲就不祭歲終。
一次祫祭,五年一次禘祭。如是祔祭、常禘祭祫祭,卜日、齋戒、察看犧牲、洗鼎煮牲、裝食、三獻、飲祝福酒、受胙肉等進儀,大都如同祭祀宗廟。用官員作亞獻、終沒有官員就用親戚,或用子弟。

以後不卜算擇日,而定在亥日卜算。在家中,用春分、秋分、冬至、夏至。如在春分祭元旦就停祀。但是元旦,是一年之始,冬陽氣復始,這兩個節氣最重要。如祭祀不欲,就廢除春分祭,總共是四次。

神祠器皿用烏漆,比日常用的稍小。祭服是冠,主婦是花釵禮衣,後來有時衣冠改穿公沒有公服就穿常服。凡是在廟、在家祭祀結,親戚來賓子孫都來慰問,主人穿常服接

如果宗子有事,由庶子代祭,則祝詞中說:「某使介子某執掌常祭。」通祭三代,如果宗微,就用上等牲祭於宗子之家,祝詞中說:「某為其介子某獻其常祭。」庶子如因官位尊廟,主祭者就因支庶封官而主持大宗之祭,則在陪祭之位。因廟是因弟而建立的,自己迎神。如果兄弟分別有官位,就各自在正室父母。

古代未成年死去及沒有後代者都祔祭於祖沒有祝詞也不拜,設座位在祖先左而朝向由亞獻人祭奠爵,祝過而祭,祇獻一次。後制設幄帳,在正中朝向南,遷入之神座無處,都在祭室門外之東而朝向西。親伯叔沒有的祔祭曾祖,親兄弟及堂兄弟祔祭於祖父,
📄 第 318 页 357 字
【 原 文 】
子侄祔於禰。寢祭之位西上,祖東向而昭穆南北,則伯叔之祔者居禰下之穆位北向,昆弟、從父昆弟居祖下之昭位南向,子侄居伯叔之下穆位北向,以序尊卑。凡殘、無後,以周親及大功為斷。

古者廟於大門內,秦出寢於陵側,故王公亦建廟於墓。既廟與居異,則宮中有喪而祭,三年之喪,齊衰、大功皆廢祭;外喪,齊衰以下行之。
【 译 文 】
子侄祔祭於父親。家祭之位以西為首,祖父的主朝向東而昭穆兩列向南向北,則伯叔中祔祭神主處在父親神主下的穆位朝向北,兄弟、堂弟處在祖父神主下的昭位朝向南,子侄處在伯下的穆位朝向北,這樣來列出尊卑。凡是未成而死、沒有後代的,按照服周親喪及服大功喪斷限。

古代宗廟在大門內,秦朝把寢殿遷出建在陵旁,所以王公也在墓旁建廟。廟與居室分開以,則宮中發生喪事而祭祀,服三年喪的,齊、大功都停祭;發生在宮外的喪事,齊衰以下進行祭祀。
📄 第 319 页 1119 字
【 原 文 】
唐書卷十四

志 第

禮樂

其非常祀,天子有時而行之者,曰封禪、巡守、視學、耕藉、拜陵。《文中子》曰:“封禪,非古也,其秦、漢之侈心乎?”蓋其曠世不常行,而於禮無所本,故自漢以來,儒生學官論議不同,而至於不能決,則出於時君率意而行之爾。隋文帝嘗令牛弘、辛彥之等撰定儀注,為壇泰山下,設祭如南郊而已,未嘗升山也。

唐太宗已平突厥,而年穀屢豐,群臣請封泰山。太宗初頗非之,己而遣中書侍郎杜正倫行太山上七十二君壇迹,以是歲兩河大水而止。其後群臣言封禪者多,乃命秘書少監顏師古、諫議大夫朱子奢等集當時名儒博士雜議,不能決。於是左僕射房玄齡、特進魏徵、中書令楊師道博采衆議奏上之,其議曰:“為壇於泰山下,祀昊天上帝。壇之廣十二丈,高丈二尺。玉牒長一尺三寸,廣、厚五寸。玉檢如之,厚減三寸。其印齒如璽,纏以金繩五周。玉策四,皆長一尺三寸,廣寸五分,厚五分,每策皆五簡,聯以金。昊天上帝配以太祖,皇地祇配以高祖。已祀而歸格於廟,盛以金匱。匱高六寸,廣足容之,制如表函,纏以金繩,封以金泥,印以受命之璽。而玉牒藏于山上,以方石三

禪、

是秦

常舉

生學

當時

之等

南郊

到泰

郎杜

址,

求封

奢等

斷。

道博

祀昊

長一

三寸

副,

策都

祭,

中,

像裝

泥上

石三

蓋受
【 译 文 】
第四

(四)

不是例行的祭祀,而天子臨時行祭的,叫封巡守、視學、耕籍、拜陵。

《文中子》說:“封禪不是古代之禮,大概秦、漢君主的奢侈之心吧?”大約年代久遠不舉行,在禮典上沒有根據,所以從漢以來,儒學官議論不統一,以至於不能決斷,而是出於君主隨意而舉行了。隋文帝曾命牛弘、辛彥宰編定儀式,在泰山下築壇,舉行祭祀就像在郊祭天而已,不曾登山。

唐太宗平定突厥以後,連年豐收,群臣請求泰山封禪。太宗起初很不同意,不久派中書侍郎褚遂良視察泰山上古時七十二君王的祭壇舊址,因這年兩河發大水而中止。後來多有大臣請封禪,就命令秘書少監顏師古、諫議大夫朱子奢人召集當時名儒博士廣加討論,沒能做出決定,於是左僕射房玄齡、特進魏徵、中書令楊師道采衆議奏上,建議說:“在泰山下築壇,祭昊天上帝。壇方圓十二丈,高一丈二尺。玉牒長一尺三寸,寬、厚各五寸。玉檢相同,厚減去一寸。其印面如同御璽用金繩纏繞五周。玉策四副,都長一尺三寸,寬一寸五分,厚五分,每副都是五枚簡,用金繩連結。昊天上帝用太祖配祭,皇地祇用高祖配祭。祭祀後把格送回到廟中,裝進金匱。匱高六寸,寬足夠放進格,形制如奏表的函,用金繩纏繞,用金泥封口,在金泥上加蓋受命之璽的印文。玉牒藏在山上,用方木片做成兩層,用金繩纏繞,用石泥封口,加蓋受命之璽的印文。山上的圓壇用五色土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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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文 】
枚為再累,纏以金繩,封以石泥,印以受命之璽。其山上之圓壇,土以五色,高九尺,廣五丈,四面為一階。天子升自南階,而封玉牒。已封,而加以土,築為封,高一丈二尺,廣二丈。其神社首亦如之。其石檢封以受命璽,而玉檢別製璽,方一寸二分,文如受命璽。以石距非經,不用。又為告至壇,方八十一尺,高三尺,四出陛,以燔柴告至,望秩群神。”遂著於禮,其他降禪、朝覲皆不著。至十五年,將東幸,行至洛陽,而彗星見,乃止。

高宗乾封元年,封泰山,為圓壇山南四里,如圓丘,三壝,壇上飾以青,四方如其色,號封祀壇。玉策三,以玉為簡,長一尺二寸,廣一寸二分,厚三分,刻而金文。玉匱一,長一尺三寸,以藏上帝之冊;金匱二,以藏配帝之冊。纏以金繩五周,金泥、玉璽,璽方一寸二分,文如受命璽。石碩以方石再累,皆方五尺,厚一尺,刻方其中以容玉匱。碩旁施檢,刻深三寸三分,闊一尺,當繩刻深三分,闊一寸五分。石檢十枚,以檢石碩,皆長三尺,闊一尺,厚七分;印齒三道,皆深四寸,當璽方五寸,當繩闊一寸五分。檢立於碩旁,南方、北方皆三,東方、西方皆二,去碩隅皆一尺。碩纏以金繩五周,封以石泥。距石十二,分距碩隅,皆再累,皆闊二尺,長一丈,斜刻其首,令與碩隅相應。又為壇於山上,廣五丈,高九尺,四出陛,一壝,號登封壇。玉牒、玉檢、石碩、石距、玉匱、石檢皆如之。為降禪壇於社首山上,八隅,一成,八陛如方丘,三壝。上飾以黃,四方如其色,其餘皆如登封。其議略定,而天子詔曰:

壇從成這璽見方禮禪東處裝副,三分寸,祭禮封,用方形以分,分。尺,五寸,匣旁枚,石沙兩重和石尺,牒、社首方丘方位下詔禪用
【 译 文 】
高九尺,直徑五丈,四面各有一個臺階。天子南而登壇,給玉牒加封。封好之後,加土,築封,高一丈二尺,直徑二丈。在社首祭地也是樣。石檢用受命璽加蓋後而封,玉檢另外製,一寸二分見方,文字如同受命璽。因石距不於經典,不予采用。又築告至壇,八十一尺見,高三尺,四面有通道臺階,用燒柴行告至,依次祭祀山川衆神。”就編定為禮,其他降、朝見儀式都沒有編定。到十五年,太宗將要行,到洛陽看見彗星,泰山行祀就取消了。

高宗乾封元年,到泰山封禪,在山南四里築圓壇,如同圓丘,三道圍牆,壇上方用青色飾,四方各用本方之色,叫封祀壇。玉策三,用玉作成簡,長一尺二寸,寬一寸二分,厚分,刻上飾以文字黃金。玉匱一個,長一尺三,用來收藏上帝之冊;金匱二個,用來收藏配帝王之冊,用金繩纏繞五道,用金泥玉璽加玉璽一寸二分見方,文字如同受命璽。石匣方石壘兩重,都寬五尺,厚一尺,匣內刻成方以便放置玉匱。石匣旁加檢之處,刻深三寸三寬一尺,正當繩纏繞處刻深三分,寬一寸五石檢十枚,以固定石匣,檢都長三尺,寬一厚七分;印齒三道,都深四寸,蓋印璽之處寸見方,正當繩纏處寬一寸五分。石檢立在石旁,南方、北方都是三枚,東方、西方都是二距離匣角都是一尺。石匣用金繩纏五道,用泥加封,石距十二枚,分別立在石匣角,都是重,各寬兩尺,長一丈,上部刻成斜形,使它石匣角相吻合。又在山上築壇,寬五丈,高九四面有通道臺階,一重圍牆,叫登封壇。玉玉檢、石匣、石距、玉匱、石檢都相同。在道山上築降禪壇,八角,一層,八面臺階如同丘,三重土圍牆。上面用黃色裝飾,四方各如立之色,其餘都同登封壇。議論確定後,天子說:“古今制度,文飾和質地不同。如今封用玉牒、金繩,而瓦尊、匏爵、禾杆席,應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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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文 】
“古今之制,文質不同。今封禪以玉牒、金繩,而瓦尊、匏爵、秸席,宜改從文。”於是昊天上帝褥以蒼,地祇褥以黃,配褥皆以紫,而尊爵亦更焉。

是歲正月,天子祀昊天上帝于山下之封祀壇,以高祖、太宗配,如圓丘之禮。親封玉冊,置石磧,聚五色土封之,徑一丈二尺,高九尺。已事,升山。明日,又封玉冊于登封壇。又明日,祀皇地祇于社首山之降禪壇,如方丘之禮,以太穆皇后、文德皇后配,而以皇后武氏為亞獻,越國太妃燕氏為終獻,率六官以登,其帷帟皆錦綉。群臣瞻望,多竊笑之。又明日,御朝覲壇以朝群臣,如元日之禮。乃詔立登封、降禪、朝覲之碑,名封祀壇曰舞鶴臺,登封壇曰萬歲臺,降禪壇曰景雲臺,以紀瑞焉。其後將封嵩嶽,以吐蕃、突厥寇邊而止。永淳元年,又作奉天宮於嵩山南,遂幸焉。將以明年十一月封禪,詔諸儒國子司業李行儁、考功員外郎賈大隱等草具其儀,已而遇疾,不克封,至武后遂登封焉。

玄宗開元十二年,四方治定,歲屢豐稔,群臣多言封禪,中書令張說又固請,乃下制以十三年有事泰山。於是說與右散騎常侍徐堅、太常少卿韋紹、秘書少監康子元、國子博士侯行果刊定儀注。立圓臺於山上,廣五丈,高九尺,土色各依其方。又於圓臺上起方壇,廣一丈二尺,高九尺,其壇臺四面為一階。又積柴為燎壇於圓臺之東南,量地之宜,柴高一丈二尺,方一丈,閉上,南出戶六尺。又為圓壇於山下,三成、十二階,如圓丘之制。又積柴於壇南為燎壇,如山上。又為玉冊、玉匱、石

為文,黃色也更用高祖自縫堆直又在祭皇德皇燕氏綉。觀坛建立鶴臺載祔止。裏。行儁病,群臣下制常侍子博直徑圓臺是四壇,部幃壇,在壇冊、認爲
【 译 文 】
文飾者。”於是昊天上帝用蒼色坐褥,地祇用色坐褥,配祭者都用紫色坐褥,而尊、爵器皿更換了。

這年正月,天子在山下封祀壇祭昊天上帝,高祖、太宗神位配祭,如同祭圓丘的典禮,親給玉冊加封,放置石匣,聚集五色土堆積,土直徑一丈二尺,高九尺。祭後登山。第二天,在登封壇封玉冊。第三天,在社首山的降禪壇皇地祇,如同祭方丘的典禮,用太穆皇后、文皇后配祭,而讓皇后武氏作亞獻,越國太妃氏作終獻,率領六宮之人登壇,帷幕都用錦群臣看見,多暗暗發笑。第四天,皇帝登朝壇接受群臣朝拜,如同元旦的儀式。然後下詔立登封、降禪、朝覲的石碑,命名封祀壇為舞臺,登封壇為萬歲臺,降禪壇為景雲臺,來記祥瑞。後來打算封嵩山,因吐蕃、突厥犯邊停永淳元年,又在嵩山南建奉天宮,就駕幸那將在次年十一月封禪,下詔諸儒國子司業李崖、考功員外郎賈大隱等草擬儀式,不久生没能實行封禪,到武后時就登山而封了。

玄宗開元十二年,四方安定,連年豐收,臣紛紛建議封禪,中書令張說又堅持請求,就判決定十三年到泰山封禪。於是張說與右散騎徐塗、太常少卿韋縚、秘書少監康子元、國博士侯行果改定儀式條文。在山上築起圓臺,徑五丈,高九尺,土色各依照方位之色。又在臺上建方壇,寬一丈二尺,高九尺,壇、臺都面有一個臺階。又在圓臺東南堆柴成為燎因地制宜,柴堆高一丈二尺,一丈見方,上開,向南方開門寬六尺。又在山下築起圓三層,有十二個臺階,如同圓丘的規制。又南堆柴成為燎壇,與山上的相同。又造玉玉匱、石匣,都如高宗時的規格。玄宗起初爲登上高山封禪,是至誠的祭祀,不能喧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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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文 】
礎,皆如高宗之制。玄宗初以謂升中於崇山,精享也,不可喧嘩。欲使亞獻已下皆行禮山下壇,召禮官講議。學士賀知章等言:“昊天上帝,君也。五方精帝,臣也。陛下享君於上,群臣祀臣於下,可謂變禮之中。然禮成於三,亞、終之獻,不可異也。”於是三獻皆升山,而五方帝及諸神皆祭山下壇。玄宗問:“前世何爲秘玉牒?”知章曰:“玉牒以通意於天,前代或祈長年,希神仙,旨尚微密,故外莫知。”帝曰:“朕今爲民祈福,無一秘請,即出玉牒以示百寮。”乃祀昊天上帝於山上壇,以高祖配。祀五帝以下諸神於山下,其祀禮皆如圓丘。而卜日、告天及廟、社、大駕所經及告至、問百年、朝覲,皆如巡狩之禮。

其登山也,爲大次於中道,止休三刻而後升。其已祭燔燎,侍中前跪稱:“具官臣某言,請封玉冊。”皇帝升自南陛,北向立。太尉進昊天上帝神座前,跪取玉冊,置於案以進。皇帝受玉冊,跪內之玉匱,纏以金繩,封以金泥。侍中取受命寶跪以進。皇帝取寶以印玉匱,侍中受寶,以授符寶郎。太尉進,皇帝跪捧玉匱授太尉,太尉退,復位。太常卿前奏:“請再拜。”皇帝再拜,退入于次。太尉奉玉匱之案於石碽南,北向立。執事者發石蓋,太尉奉玉匱,跪藏於石碽內。執事者覆石蓋,檢以石椾,纏以金繩,封以石泥,以玉寶遍印,引降復位。帥執事者以石距封固,又以五色土圍封。其配座玉牒封於金匱,皆如封玉匱。太尉奉金匱從降,俱復位。以金匱內太廟,藏於高祖神堯皇帝之石室。其禪於社首,皆如方丘之禮。
【 译 文 】
要讓亞獻以下的人都在山下的壇舉行祭禮,召禮官討論。學士賀知章等人說:“昊天上帝,君主。五方精帝,是臣子。陛下在山上祭君,臣在山下祭臣,可算是得了變通禮儀的要點但禮儀以三步來完成,亞獻、終獻,不能更”於是三獻全都登山,而五方帝及諸神都在下壇祭祀。玄宗問:“前代為何要秘造玉牒?”知章說:“用玉牒來通天意,前代有的求長壽,的求神仙,旨意幽微秘密,所以外界不知。”說:“朕今日為民求福,毫無秘密的祈求,即拿出玉牒讓百官看。”於是在山上壇祭昊天帝,用高祖配祭。在山下祭五帝以下各神,祭部同於圓丘。而占卜擇日、告天及祭廟、祭大駕所經過以及告至、慰問百歲老人、朝覲儀式,都如同巡狩之禮。

登山時在山道中修造皇帝帷帳,休息三刻後續登山。祭燔燎壇後,侍中上前跪着說:“朝某說,請封玉冊。”皇帝從南臺階登壇,向立。太尉上前到昊天上帝神座前,跪下取玉放在案上進獻,皇帝接過玉冊,跪下放入玉用金繩纏好,用金泥加封。侍中取來受命寶進上。皇帝取過寶印蓋在玉匱封泥上,侍中寶印,交給符寶郎。太尉上前,皇帝下跪捧匱授給太尉,太尉後退,回到原位。太常卿奏道:“請再拜。”皇帝再拜,退入帷帳。太着放玉匱的案到石匣南,向北站立。執事者石匣蓋,太尉捧着玉匱,跪下藏入石匣內。
者蓋上石蓋,用石檢固定,用金繩纏繞,用加封,用玉璽遍蓋,帶下壇回到原位。率領者用石距封閉牢固,又用五色土堆在四周,神座的玉牒封在金匱之中,都如封玉匱的程太尉捧金匱隨從而下,都回到原位。將金匱太廟,藏在高祖神堯皇帝的石室中。在社首地,都如同方丘的禮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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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文 】
天子將巡狩,告於其方之州曰:“皇帝以某月于某巡狩,各修乃守,考乃職事。敢不敬戒,國有常刑。”將發,告于圓丘。前一日,皇帝齋,如郊祀。告昊天上帝,又告于太廟、社稷。具大駕鹵簿。所過州、縣,刺史、令候於境,通事舍人承制問高年,祭古帝王、名臣、烈士。既至,刺史、令皆先奉見。將作築告至圓壇於岳下,四出陛,設昊天上帝、配帝位。

天子至,執事皆齋一日。明日,望於岳、鎮、海、瀆、山、川、林、澤、丘、陵、墳、衍、原、隰,所司為壇。設祭官次於東壝門外道南,北向;設饌幔內壝東門外道北,南向;設宮縣、登歌;為瘞坎。祭官、執事皆齋一日。岳、鎮、海、瀆、山、川、林、澤、丘、陵、墳、衍、原、隰之尊,在壇上南陛之東,北向。設玉篚及洗,設神坐壇上北方。獻官奠玉幣及爵於岳神,祝史助奠鎮、海以下。明日,乃肆覲,將作於行宮南為壝。三分壝間之二在南,為壇於北,廣九丈六尺,高九尺,四出陛。設宮縣壇南,御坐壇上之北,解劍席南陛之西。文、武官次門外東、西,刺史、令次文官南,蕃客次武官南,列輦路壇南。文官九品位壇東南,武官西南,相向。刺史、令位壇南三分庭一,蕃客位於西。又設門外位,建牙旗於壝外,黃麾大仗屯門,級戟陳壝中。吏部主客戶部贊群官、客使就門外位。刺史、令贊其土之實,錦、綺、繒、布、葛、越,皆五兩為束,錦以黃帊,常貢之物皆篚,其屬執列令後。文武九品先入就位。皇帝乘輿入北壝門,繇北陛升壇,即坐,南向。刺史、蕃客皆入壝門,至位,再
【 译 文 】
天子將要出行視察,告訴將去那一方的州官:“皇帝在某月到某地巡視,各守其位,考察職責。膽敢不恭敬謹慎,依國家法令制裁。”要出發時,在圓丘祭告。前一日,皇帝齋戒,司郊祀時。告祭昊天上帝,又告祭太廟、社。準備好大駕儀仗。所經過的州縣,刺史、縣在其境等候,通事舍人受命慰問高齡老人,祭古帝王、名臣、烈士。皇帝到達後,刺史、縣都先拜見,將作監在高山下建造告至圓壇,四有通道臺階,設置昊天上帝、配祭帝的神位。

天子來到時,執事者都齋戒一日。次日,祭岳、鎮、海、瀆、山、川、林、澤、丘、陵、衍、原、隰,有關方面築壇。在東園牆門外道南安設祭祀官的帷帳,朝向北;在內圍牆東外的道北安設飲食帷帳,朝向南;設置宮中的器架奏歌;挖掩埋祭品之坑。祭祀官,執事者齋戒一日。岳、鎮、海、瀆、山、川、林、丘、陵、墳、衍、原、隰的酒尊,在壇上南階之東,朝向北。設置玉篚及洗,在壇上北方收神座。獻祭官進獻玉幣及爵祭奠岳神,祝史助祭奠鎮、海以下諸神。第二天,就陳列朝將作監在行宮南建起圍牆。把圍牆中間分作分,二份在南,在偏北處築壇,寬九丈六尺,几尺,四面有通道臺階。在壇南設置宮中樂器架,御座在壇上之北,解劍席在南臺階之西。
武官的帷帳在門外東、西,刺史、縣令在文之南,蕃客在武官之南,在壇南設車輦之路。
品文官之位在壇東南,武官在西南,相對。刺縣令之位在壇南庭中三分之一處,蕃客之位南。又設置門外位,在圍牆外建牙旗,黃麾大亭駐在門口,鉞戟儀仗陳列在圍牆中。吏部主部中和戶部贊群官、客使在門外就位。刺史、今進獻本地土特產,錦、綺、繒、布、葛、都是以五兩為一束,錦用黃帕色,常貢之物用筐裝,由其部屬拿着列在縣令之後。九品文官員先進入就位。皇帝乘輿從北圍牆門進入,登臺階登壇,就座,面向南方。刺史、蕃客都圍牆門外進入,就位,再拜,放下貢物,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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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文 】
拜,莫贊,興,執贊。侍中降于刺史東北,皆拜。宣己,又拜。蕃客以舍人稱制如之。戶部導貢物入刺史前,龜首之,金次之,丹、漆、絲、繒四海九州之美物,重行陳。執者退,就東西文武前,側立。通事舍人導刺史一人,解劍脫舄,執贊升前,北向跪奏:“官封臣姓名等敢獻壤奠。”遂莫贊。舍人跪舉以東授所司,刺史劍、舄復位。初,刺史升莫贊,在庭者以次莫於位前,皆再拜。戶部尚書壇間北向跪,請以貢物付所司,侍中承制曰:“可。”所司受贊出東門。中書侍郎以州鎮表方一案俟于西門外,給事中以瑞案俟于東門外,乃就侍臣位。初,刺史將入,乃各引案分進東、西陛下。刺史將升,中書令、黃門侍郎降立,既升,乃取表升。尚書既請受贊,中書令乃前跪讀,黃門侍郎、給事中進跪奏瑞,侍郎、給事中導案退,文武、刺史、國客皆再拜。北向位者出就門外位。皇帝降北陛以入,東、西位者出。設會如正、至,刺史、蕃客入門,皆奏樂如上公。會之明日,考制度。太常卿采詩陳之,以觀風俗。命市納賈,以觀民之好惡。典禮者考時定日,同律,禮、樂、制度、衣服正之。山川神祇有不舉為不恭,宗廟有不慎為不孝,皆黜爵。革制度、衣服者為叛,有討。有功德於百姓者,爵賞之。

皇帝視學,設大次於學堂後,皇太子次于大次東。設御座堂上,講榻北向。皇太子座御座東南,西向。文臣三品以上座太子南,少退;武臣三品以上於講榻西南;執讀座於前楹,北向。侍講座執讀者西北、武官之前;論義座於講榻前,北向。執如意立於侍講之東,北向。三館學官座武起,宣諭戶部金,列。站立拿着敢獻禮向位。位前跪,“可”帶州東門進入下。立,壇。讀祭侍郎客皆從北如同上公上,以此呂,的為位。百姓子的北,文臣的座北。義的講座
【 译 文 】
拿起貢物。侍中從刺史東北下壇,都下拜,讀詔命後又下拜。蕃客由舍人宣讀詔令同上。
部引導貢物送到刺史前,貢物以龜為先,次為丹、漆、絲、繻等四海九州的美物,雙行陳拿物的人退下,到東西文武官員之前,側身立。通事舍人引導刺史一人,解下劍脫下鞋,着直禮上前登壇,向北跪奏:“官封臣姓名等獻土產祭奠。”就放下貢禮。舍人跪着舉起貢向東交給有關人員,刺史佩劍、穿鞋回到原起初,刺史上壇獻貢物時,在庭的人依次在前祭奠,都兩次下拜。戶部尚書在壇上向北下請將貢物交付有關部門,侍中奉詔命說:以。”有關部門接受貢物從東門出。中書侍郎州鎮表方一案在西門外等待,給事中帶瑞案在門外等待,就到侍臣之位就位。起初,刺史將入時,就各自引導着案分別進到東、西臺階刺史將登壇時,中書令、黃門侍郎下壇站刺史登上後,中書令、黃門侍郎就取過表登尚書請求接受表和貢物後,中書令就上前跪詞,黃門侍郎、給事中上前下跪進上瑞物,郎、給事中引導案退下,文武官員、刺史,國再拜。在面向北位的出門到門外之位。皇帝化臺階下壇進入,東、西位的出門。舉行朝會月元旦、冬至,刺史、蕃客進門,都奏樂如同之禮。朝會次日,考察制度。太常卿采詩陳以此來考察風俗。命令發展集市接納商賈,考察百姓的好惡。典禮者考定時日,統一律匡正禮、樂、制度、服飾。有不祭山川神祇為不恭,有不慎於宗廟的為不孝,都罷黜其爵改變制度、服飾者為背叛,將受到聲討。對有功德的,賞賜爵位。

皇帝視察學校,在學堂之後設置帷帳,皇太帷帳在帷帳之東。在堂上設御座、講榻向皇太子的座位在御座東南,向西。三品以上的座位在太子南,稍稍靠後;三品以上武官在講榻西南;執讀的座位在前楹柱下,朝向侍講的座位在執讀的西北、武官的前面;論座位在講榻前面,朝向北。執如意者站在侍東面,向北。三館學官的座位在武官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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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文 】
設置官後。設堂下版位,脫履席西階下。
在東太子位於東階東南,執經於西階西南,文、武三品以上分位於南,執如意者一人在執經者後,學生位于文武後。其日,皇帝乘馬,祭酒帥監官、學生迎于道左。皇帝入次,執經、侍講、執如意者與文武、學生皆就位堂下。皇太子立于學堂門外,西向。侍中奏“外辦”。皇帝升北階,即坐。皇太子乃入就位,在位皆再拜。侍中敕皇太子、王公升,皆再拜,乃坐。執讀、執經釋義。執如意者以授侍講,秉詣論義坐,問所疑,退,以如意授執者,還坐,乃皆降。若賜會,則侍中宣制,皇帝返次。群官既會,皇帝還,監官、學生辭於道左。

皇帝孟春吉亥享先農,遂以耕藉。前享一日,奉禮設御坐於壇東,西向;望瘞位於壇西南,北向;從官位於內壝東門之內道南,執事者居後;奉禮位於樂縣東北,贊者在南。又設御耕藉位於外壝南門之外十步所,南向;從耕三公、諸王、尚書、卿位於御坐東南,重行西向,以其推數為列。其三公、諸王、尚書、卿等非耕者位於耕者之東,重行,西向北上;介公、酅公於御位西南,東向北上。尚舍設御耒席於三公之北少西,南向。奉禮又設司農卿之位於南,少退;諸執耒耜者位於公卿耕者之後、非耕者之前,西向。御耒耜一具,三公耒耜三具,諸王、尚書、卿各三人合耒耜九具。以下耒耜,太常各令藉田農人執之。皇帝已享,乃以耕根車載耒耜於御者間,皇帝乘車自行宮降大次。乘黃令以耒耜授廩犧令,橫執之,左耜寅於席,遂守之。皇帝將望瘞,謁者引三公及從耕侍耕者、司農卿與執耒耜者皆就位。皇帝出就耕位,南向立。廩

籍曰:設壇於東郊,東西長五十步,南北三十步,高三尺,以土築之。望瘞位於壇西南,北向;從官位於內壝東門之內道南,執事者居後;奉禮位於樂縣東北,贊者在南。又設御耕藉位於外壝南門之外十步所,南向;從耕三公、諸王、尚書、卿位於御坐東南,重行西向,以其推數為列。其三公、諸王、尚書、卿等非耕者位於耕者之東,重行,西向北上;介公、酅公於御位西南,東向北上。尚舍設御耒席於三公之北少西,南向。奉禮又設司農卿之位於南,少退;諸執耒耜者位於公卿耕者之後、非耕者之前,西向。御耒耜一具,三公耒耜三具,諸王、尚書、卿各三人合耒耜九具。以下耒耜,太常各令藉田農人執之。皇帝已享,乃以耕根車載耒耜於御者間,皇帝乘車自行宮降大次。乘黃令以耒耜授廩犧令,橫執之,左耜寅於席,遂守之。皇帝將望瘞,謁者引三公及從耕侍耕者、司農卿與執耒耜者皆就位。皇帝出就耕位,南向立。廩
【 译 文 】
置堂下板位,脫履席在西階下。皇太子的位置東階東南,執經的位置在西階西南,三品以上式官員的位置分別在南,執如意者一人在執經之後,學生的位置在文武官員之後。這天,皇乘馬,祭酒率監官、學生在道旁迎接。皇帝進帷帳,執經、侍講、執如意者與文武官、學生在堂下就位。皇太子站在學堂門外,向西。侍奏“警衛宮禁”。皇帝從北階上堂,就座。皇子就進入就位,在位者都再拜。侍中宣讀敕令皇太子、王公上堂,都再拜,於是坐下。執執經解釋經義。執如意者把如意授給侍講,講執如意到論義的座位,提問有疑惑之處,退將如意交給執如意者,回到座位,就都下如果賜會,侍中就宣讀制令,皇帝返回帷百官會後,皇帝回宮,監官、學生在道旁辭

皇帝在初春正月的亥日祭祀先農,然後舉行日禮。祭前一日,奉禮在壇東設置御座,向望座之位在壇西南,向北;隨從官位在內圍東門內的道南,執事者居後;奉禮之位在樂器東北,贊禮人在南。又在外圍墻南門之外十步設御耕籍位,向南;從耕的三公、諸王、尚卿位在御座東南,雙行向西,根據其推犁之排成隊列。三公、諸王、尚書、卿等不耕者之E耕者位之東,雙行,向西以北為首;亁公、公之位在御位西南,向東以北為首。尚舍在三之北稍西處設御末席,向南。奉禮又設司農卿位在南,稍靠後;拿末耜各人之位在公卿耕者後,不耕者之前,向西。御末耜一具,三公末耜,諸王、尚書、卿各三人合用耜九具。以下官員的,太常各令藉田農民拿着。皇帝祭後,就用耕車在駕者之間裝載末耜,皇帝乘車從行宮前來直到帷帳。乘黃令將末耜授給廩犧令,橫拿把耜放在席上左方,就守着它。皇帝將要行驅禮時,謁者引導三公以及從耕者侍耕者、司卿與拿末耜者都就位。皇帝出帷帳就耕位,向站立。廩犧令上前到末席南,向北,解開韜套出耒,拿着站起來,稍退後,向北站立。司農前接受,授給侍中,侍中奉上進給皇帝。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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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文 】
帝扶卿,套中時,公、下。入幀屬耜賜愿壽。作祭

縶令進耒席南,北向,解韜出耒,執以興,少退,北向立。司農卿進受之,以授侍中,奉以進。皇帝受之,耕三推。侍中前受耒耜,反之司農卿,卿反之廩縶令,令復耒於韜,執以興,復位。皇帝初耕,執耒者皆以耒耜授侍耕者。皇帝耕止,三公、諸王耕五推,尚書、卿九推。執耒者前受之。皇帝還,入自南門,出內壝東門,入大次。享官、從享者出,太常卿帥其屬耕于千畝。皇帝還宮,明日,班勞酒於太極殿,如元會,不賀,不為壽。藉田之穀,斂而鍾之神倉,以擬粢盛及五齊、三酒,穰槁以食牲。

藉田祭先農,唐初為帝社,亦曰藉田壇。貞觀三年,太宗將親耕,給事中孔穎達議曰:“《禮》:天子藉田南郊,諸侯東郊。晉武帝猶東南,今帝社乃東壇,未合於古。”太宗曰:“《書》稱‘平秩東作’,而青輅、黛耜,順春氣也。吾方位少陽,田宜于東郊。”乃耕于東郊。

垂拱中,武后藉田壇曰先農壇。神龍元年,禮部尚書祝欽明議曰:“《周頌·載芟》:‘春藉田而祈社稷。’《禮》:‘天子為藉千畝,諸侯百畝。’則緣田為社,曰王社、侯社。今日先農,失王社之義,宜正名為帝社。”太常少卿韋叔夏、博士張齊賢等議曰:“《祭法》,王者立太社,然後立王社,所置之地,則無傳也。漢興已有官社,未立官稷,乃立于官社之後,以夏禹配官社,以后稷配官稷。臣贊曰:‘《高紀》,立漢社稷,所謂太社也。官社配以禹,所謂王社也。至光武乃不立官稷,相承至今。’魏以官社為帝社,故摯虞謂魏氏故事立太社是也。晉或廢或置,皆無處所。

貞觀說:東郊壇,東方氣。於東

元年‘春千畝侯社帝社“根於何社,禹配《高祠祭,今。”這就說是王社
【 译 文 】
接受,耕三推。侍中上前接下耒耜,還給司農司農卿又還給虞犧令,虞犧令將耒又裝進韜中,拿着站起來,回到原位。皇帝起初推耕拿耒者都將耒耜授給侍耕者。皇帝停耕,三諸王耕五推,尚書、卿九推。拿耒者上前接皇帝返回,從南門進,從內圍牆東門出,進帷帳。祭祀官、隨從祭祀者出,太常卿率其部耕於千畝之中。皇帝回宮,次日,在太極殿分勞酒,如同元旦朝會,不拜賀,不用酒祝籍田所收穫的穀物,集中貯藏在神倉,用來祭糧及五齋酒,三酒。秸杆用於喂牲畜。

籍田祭祀先農,唐初建帝社,也叫籍田壇。
三年,太宗將要親耕,給事中孔穎達議論“根據《禮》:天子在南郊行籍田禮,諸侯在。晉武帝還在東南,如今帝社卻在東方築不合古禮。” 太宗說:“《尚書》說 ‘依次在耕作’,而青色輅車、黛色耜,順應春天之我正位於東極之地,籍田應在東郊。” 就耕東郊。

垂拱年間,武后的籍田壇改叫先農壇。神龍,禮部尚書祝欽明議論說:“《周頌·載芟》:日籍田而祈禱社稷。’《禮》:‘天子的籍田是,諸侯百畝。’ 則根據籍田建社,叫王社、。如今叫先農,失去王社的原義,應正名叫。” 太常少卿韋叔夏、博士張齊賢等議論說:據《祭法》,王者建立太社,然後建王社,建地,則沒有流傳下來。漢代興起時已有官沒有建單獨的官稷,就建在官社之後,用夏祭官社,用后稷配祭官稷。臣瓚說:‘根據祖紀》,建立漢社稷,就是太社。官社用禹配就是王社。到光武帝時就不建官稷,相沿至魏把官社作為帝社,所以摯虞說魏朝先例是立太社。晉或停或建,都不知處所。有人二社並處,而王社在西。崔氏、皇甫氏都說在籍田。查衡宏《漢儀》:‘春天開始東耕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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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文 】
或曰二社並處,而王社居西。崔氏、皇甫氏皆曰王社在藉田。案衛宏《漢儀》:‘春始東耕於藉田,引詩先農,則神農也。’又《五經要義》曰:‘壇於田,以祀先農如社。’魏秦靜議風伯、雨師、靈星、先農、社、稷為國六神。晉太始四年,耕於東郊,以太牢祀先農。周、隋舊儀及國朝先農皆祭神農于帝社,配以后稷。則王社、先農不可一也。今宜於藉田立帝社、帝稷,配以禹、棄,則先農、帝社並祠,叶於周之《戴芟》之義。”欽明又議曰:“藉田之祭本王社。古之祀先農,句龍、后稷也。烈山之子亦謂之農,而周棄繼之,皆祀為稷。共工之子曰后土,湯勝夏,欲遷而不可。故二神,社、稷主也。黃帝以降,不以羲、農列常祀,豈社、稷而祭神農乎?社、稷之祭,不取神農未耜大功,而專於共工、烈山,蓋以三皇洪荒之迹,無取為教。彼秦靜何人,而知社稷、先農為二,而藉田有二壇乎?先農、王社,一也,皆后稷、句龍異名而分祭,牲以四牢。”欽明又言:“漢祀禹,謬也。今欲正王社、先農之號而未決,乃更加二祀,不可。”叔夏、齊賢等乃奏言:“經無先農,《禮》曰‘王自為立社,曰王社。’先儒以為在藉田也。永徽中猶曰藉田,垂拱後乃為先農。然則先農與社一神,今先農壇請改曰帝社壇,以合古王社之義。其祭,準令以孟春吉亥祠后土,以句龍氏配。”於是為帝社壇,又立帝稷壇於西,如太社、太稷,而壇不設方色,以異於太社。

開元十九年,停帝稷而祀神農氏於壇上,以后稷配。二十三年,親祀神農於東郊,配以句芒,遂躬耕盡壠
【 译 文 】
田,引用詩說先農,就是神農。’又《五經要》說:‘築壇於田,以祭先農如同祭社。’魏靜議論風伯、雨師、靈星、先農、社、稷是國的六神。晋太始四年,在東郊行耕籍田禮,牛、羊、豬三牲祭祀先農。周、隋舊禮及本朝農之禮都是在帝社祭神農,用后稷配祭。則王、先農不可混為一事。如今應在籍田建帝社、稷,用禹、棄配祭,則先農、帝社都加祭祀,於周代《載芟》的原義。”祝欽明又議論說:籍田之祭出於王社。古代祭祀先農,就是句龍、稷。烈山之子也叫農,而周棄繼承,都是作稷神祭祀。共工之子叫后土,湯戰勝夏,想遷而不能。所以這二神就是社、稷之主。黃帝以,不把伏羲、神農列入常祀,怎能是在社、稷祀神農呢?祭祀社、稷,不取神農發明耒耜的功,卻專祭共工、烈山,大概是因為三皇踪迹遠,不能立教。那秦靜是什麼人,却知道社、先農分為兩類,而籍田能有兩個祭壇嗎?先、王社,是一回事,都是因后稷、句龍不同名分祭,犧牲用四牢作祭品。”祝欽明又說:“漢祭禹,是錯誤的。如今要使王社、先農之號正却不能決定,就再增加為二祭,這樣不行。”叔夏、張齊賢等就上奏:“經典上沒有先農,》說:‘君王自己建社,叫作王社。’先儒認是在籍田。永徽年間還叫籍田,垂拱以後纔叫農。但是先農與社是一位神,如今請將先農壇稱帝社壇,使其能合乎古代王社之義。祭祀,禮儀令文爲準用初春正月的亥日祭后土,用句夭配祭。”於是改爲帝社壇,又在西邊建帝稷,像太社、太稷一樣,但壇不設各方之色,以別於太社。

開元十九年,取消帝稷而在壇上祭祀神農用后稷配祭。二十三年,皇帝親自在東郊祭神農,用句芒配祭,然後親自耕田,耕完一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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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文 】
止。

肅宗乾元二年,詔去耒耜雕刻,命有司改造之。天子出通化門,釋轍而入壇,遂祭神農氏,以后稷配。冕而朱紘,躬九推焉。

憲宗元和五年,詔以來歲正月藉田。太常修撰韋公肅言:“藉田禮廢久矣,有司無可考。”乃據《禮經》參采開元、乾元故事,為先農壇於藉田。皇帝夾侍二人、正衣二人,侍中一人奉耒耜,中書令一人、禮部尚書一人侍從,司農卿一人授耒耜於侍中,太僕卿一人執牛,左、右衛將軍各一人侍衛。三公以宰相攝,九卿以左右僕射、尚書、御史大夫攝,三諸侯以正員一品官及嗣王攝。推數一用古制。禮儀使一人、太常卿一人贊禮;三公、九卿、諸侯執牛三十人,用六品以下官,皆服袴褶。御耒耜二,并韜皆以青。其制度取合農用,不雕飾,畢日收之。藉耒耜丈席二。先農壇高五尺,廣五丈,四出陛,其色青。三公、九卿、諸侯耒十有五。御耒之牛四,其二,副也。并牛衣。每牛各一人,絳衣介幘,取閑農務者,禮司以人贊導之。執耒持耜,以高品中官二人,不袴褶。皇帝詣望耕位,通事舍人分導文、武就耕所。太常帥其屬用庶人二十八,以郊社令一人押之。太常少卿一人,率庶人趨耕所。博士六人,分贊耕禮。司農少卿一人,督視庶人終千畝。廩犧令二人,間一人奉耒耜授司農卿,以五品、六品清官攝;一人掌耒耜,太常寺用本官。三公、九卿、諸侯耕牛四十,其十,副也,牛各一人。庶人耕牛四十,各二牛一人。庶人耒耜二十具、鍤二具,木為刃。主藉田縣令一人,具朝服,當耕時立田側,畢乃

而止。

命令就進的冠禮。
關部元、從二一人耒耜衛。
大夫侯。
人作人,具,加雕席兩階,帝用頭牛的,二人引導十八領平少卿中一代表公、用的牽兩刀。
邊,常服南陪各一
【 译 文 】
c。

肅宗 乾元二年,下詔去掉耒耜上的雕刻,令有關部門改製。天子從通化門出,祭完路神至先農壇,然後祭祀神農氏,用后稷配祭。皇帝戴冕服繫着紅帶子,親自扶犁九推。

憲宗 元和五年,下詔定於來年正月行籍田禮。太常修撰韋公肅說:“籍田禮荒廢已久,有司門無從考查。”於是依據《禮經》,參考開元、乾元舊例,在籍田上建先農壇。皇帝連同侍中一人、正衣二人,侍中一人捧着耒耜,中書令一人、禮部尚書一人侍從,司農卿一人授給侍中耒耜,太僕卿一人牽牛,左、右衛將軍各一人護衛,用宰相代表三公,用左右僕射、尚書、御史大夫代表九卿,用正員一品官及嗣王代表三諸侯,推犁之數全用古制。禮儀使一人、太常卿一人贊禮;為三公、九卿、諸侯牽牛的有三十人,都用六品以下官,都穿褲褶。皇帝用耒耜兩具,都用青色韜套包裹。其規格以合乎農用,不加裝飾,用完就把它收起來。放置耒耜用一丈之布張。先農壇高五尺,寬五丈,四面有通道臺階,塗青色。三公、九卿、諸侯的耒有十五具。皇帝用耒的牛四頭,其中兩頭備用,都穿牛衣。每頭牛有一人牽着,穿紅衣戴頭巾,選取熟悉農事者,禮司派人引導他們。拿耒耜的,用高品中官,不穿褲褶。皇帝到望耕位,通事舍人分別引文、武官員到耕處。太常率其部屬用平民二十人,用郊社令一人督率。太常少卿一人,率平民到耕處。博士六人,分別輔導耕禮。司農卿一人,督察平民耕完千畝。廩犧令二人,其一人捧耒耜授給司農卿,以五品、六品清要官充任;另一人掌管耒耜,用太常寺本寺官員。三公、九卿、諸侯用耕牛四十頭,其中十頭,是備用,一人牽一頭牛。平民用耕牛四十頭,一人牽一頭牛。平民主耒耜二十具、鍤兩具,用木作。主籍田縣令一人,穿朝服,在耕作時站在田邊,耕完就退下。京郊各縣令事先按時集中,穿朝服在耕處陪侍。老年人二十人,在平民耕位之旁侍候。三公從耕者各三人,九卿、諸侯從耕者各三人,以協助耕田。都穿紅衣、戴頭巾,用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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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文 】
退。畿甸諸縣令先期集,以常服陪耕所。耆艾二十人,陪於庶人耕位南。三公從者各三人,九卿、諸侯從者各一人,以助耕。皆絳服介幘,用其本司隸。是時雖草具其儀如此,以水旱用兵而止。

皇帝謁陵,行宮距陵十里,設坐於齋室,設小次於陵所道西南,大次於寢西南。侍臣次於大次西南,陪位者次又於西南,皆東向。文官於北,武官於南,朝集使又於其南,皆相地之宜。前行二日,遣太尉告於廟。皇帝至行宮,即齋室。陵令以玉冊進署。設御位於陵東南隅,西向,有岡麓之闌,則隨地之宜。又設位於寢宮之殿東陛之東南,西向。尊坫陳于堂戶東南。百官、行從、宗室、客使位神道左右,寢宮則分方序立大次前。其日,未明五刻,陳黃麾大仗於陵寢。三刻,行事官及宗室親五等、諸親三等以上并客使之當陪者就位。皇帝素服乘馬,華蓋、傘、扇,侍臣騎從,詣小次。步出次,至位,再拜,又再拜。在位皆再拜,又再拜。少選,太常卿請辭,皇帝再拜,又再拜。奉禮曰:“奉辭。”在位者再拜。皇帝還小次,乘馬詣大次,仗衛列立以俟行。百官、宗室、諸親、客使序立次前。皇帝步至寢宮南門,仗衛止。乃入,繇東序進殿陛東南位,再拜;升自東階,北向,再拜,又再拜。入省服玩,撲拭帳簾,進太牢之饌,加珍羞。皇帝出尊所,酌酒,入,三奠爵,北向立。太祝二人持玉冊于戶外,東向跪讀。皇帝再拜,又再拜,乃出戶,當前北向立。太常卿請辭,皇帝再拜,出東門,還大次,宿行宮。若太子、諸王、公主陪葬柏城者,皆祭寢殿東廡;功臣陪葬者,本式安南的南定到墓就向員分刻官者臣拜太“奉馬室宮前拜進尊人再告宮陵設陵
【 译 文 】
部 門 屬 官 。 這 時 儘 管 起 草 這 樣 一 套 籍 田 完 備 儀, 因 水 災 旱 災 和 戰 事 而 停 止 了 。

皇 帝 拜 祭 陵 墓 , 離 陵 墓 十 里 設 行 宮 , 在 齋 室設 御 座 , 在 陵 墓 道 路 西 南 設 小 帷 帳 , 在 陵 寢 西設 帷 宮 , 隨 從 臣 僚 的 帷 帳 在 帷 宮 西 南 , 陪 位 者帷 帳 又 在 西 南 , 都 向 東 。 文 官 在 北 , 武 官 在, 朝 集 使 又 在 武 官 之 南 , 都 根 據 地 勢 高 低 而。 出 行 前 兩 日 , 派 太 尉 到 宗 廟 行 告 禮 。 皇 帝 來行 宮 , 進 入 齋 室 。 陵 令 把 玉 册 進 上 簽 署 。 在 陵東 南 角 設 置 御 位 , 向 西 , 如 有 山 坡 之 類 阻 隔 ,隨 地 勢 。 又 在 寢 宮 正 殿 東 階 的 東 南 設 置 御 位 ,西 。 酒 尊 臺 座 排 列 在 堂 門 東 南 。 百 官 、 隨 行 人、 宗 室 、 客 使 之 位 在 神 道 左 右 , 止 歇 的 帷 帳 則別 各 方 次 序 建 在 帷 宮 之 前 。 當 天 , 距 天 明 五, 在 陵 寢 陳 列 黃 麾 大 仗 。 距 天 明 三 刻 , 行 事 之及 五 等 宗 室 親 戚 、 三 等 諸 親 以 內 以 及 客 使 應 陪就 位 。 皇 帝 穿 素 服 , 乘 馬 有 華 蓋 、 傘 、 扇 , 侍騎 馬 隨 從 , 到 小 帷 帳 , 步 行 出 小 帷 帳 , 就 位 ,, 又 再 拜 。 在 位 者 都 再 拜 , 又 再 拜 。 一 會 兒 ,常 卿 請 求 告 辭 , 皇 帝 再 拜 , 又 再 拜 。 奉 禮 說 :奉 命 告 辭 。” 在 位 者 再 拜 。 皇 帝 回 到 小 帷 帳 , 乘到 帷 宮 , 仗 衛 列 隊 站 立 準 備 出 發 。 百 官 、 宗、 諸 親 、 客 使 依 次 站 在 帷 宮 前 。 皇 帝 步 行 到 寢的 南 門 , 仗 衛 停 止 。 就 進 入 寢 宮 , 由 東 序 進 殿臺 階 東 南 之 位 , 再 拜 , 從 東 階 上 殿 , 向 北 , 再, 又 再 拜 。 進 殿 察 看 服 飾 、 用 具 , 擦 拭 帳 簾 ,獻 太 牢 祭 食 , 增 加 珍 貴 食 品 。 皇 帝 出 殿 到 放 酒處 , 斟 酒 入 殿 , 三 次 獻 爵 , 向 北 站 立 。 太 祝 二拿 玉 册 在 門 外 , 向 東 下 跪 宣 讀 。 皇 帝 再 拜 , 又拜 , 然 後 出 門 , 正 對 門 前 向 北 站 立 。 太 常 卿 請辭 , 皇 帝 再 拜 , 出 東 門 , 回 到 帷 宮 , 宿 於 行。 如 果 是 陪 葬 在 陵 園 的 太 子 、 諸 王 、 公 主 都 在寢 正 殿 東 廡 祭 祀 ; 陪 葬 的 功 臣 , 在 東 序 祭 祀 。
位 獻 食 , 由 有 關 部 門 行 事 。 如 果 皇 后 隨 從 拜 祭墓 , 就 在 寢 宮 東 邊 設 置 帷 宮 。 先 朝 妃 嬪 的 帷 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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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文 】
祭東序。為位奠饌,以有司行事。或皇后從謁,則設大次寢宮東,先朝妃嬪次於大次南,大長公主、諸親命婦之次又於其南,皆東向。以行惟具障謁所,內謁者設皇后位於寢宮東,大次前,少東。先朝妃嬪位西南,各於次東,司贊位妃嬪東北,皆東向。皇帝既發行宮,皇后乘四望車之大次,改服假髻,白練單衣。內典引導妃嬪以下就位。皇后再拜,陪者皆拜。少選,遂辭,又拜,陪者皆拜。皇后還寢東大次,陪者退。皇后鈿釵禮衣,乘輿詣寢宮,先朝妃嬪、大長公主以下從。至北門,降輿,入大次,詣寢殿前西階之西,妃嬪、公主位於南,司贊位妃嬪東北,皆東向。皇后再拜,在位者皆拜。皇后繇西階入室,詣先帝前再拜,復詣先后前再拜,進省先后服玩,退西廂東向立,進食。皇帝出,乃降西階位。辭,再拜,妃嬪皆拜。詣大次更衣,皇帝過,乃出寢宮北門,乘車還。天子不躬謁,則以太常卿行陵。所司撰日,車府令具軺車一馬清道,青衣、團扇、曲蓋傘,列俟于太常寺門。設次陵南百步道東,西向。右校令具薙器以備汛掃。太常卿公服乘車,奉禮郎以下從。至次,設卿位兆門外之左,陵官位卿東南,執事又於其南,皆西向。奉禮郎位陵官之西,贊引二人居南。太常卿以下再拜,在位皆拜。謁者導卿,贊引導衆官入,奉行,復位皆拜。出,乘車之它陵。有芟治,則命之。凡國陵之制,皇祖以上至太祖陵,皆朔、望上食,元日、冬至、寒食、伏、臘、社各一祭。皇考陵,朔、望及節祭,而日進食。又薦新於諸陵,其物五十有六品。始將進御,所司必先以送太常與尚食,滋味薦依次在其所,東。嬪設后乘內典拜。后回釵禮隨從之西在妃嬪拜。后前向東位,帝經親自日子,扇、曲步道以便漸隨從。陵官位禮郎之下再拜引導衆城,乘事,就太祖陵食、伏日及餌其物有先送太宗廟。
【 译 文 】
在帷宫之南,大長公主、諸親命婦的帷帳又南,都向東。以帷幔全部遮蔽拜陵者之住內謁者為皇后設位於寢宮東,帷宮前,稍靠先朝妃嬪之位在西南,依次向東,司贊為妃位於東北,都向東。皇帝從行宮出發後,皇四望車來到帷宮,改戴假髻,穿白練單衣。引導妃嬪以下者就位。皇后再拜,陪者都下一會兒,就辭行,又下拜,陪者都下拜。皇到寢宮之東的帷宮,陪者退下。皇后穿戴鈿衣,乘輿到寢宮,先朝妃嬪、大長公主以下。到北門,下輿,進入帷宮,到寢殿前西階,妃嬪、公主等陪從立於皇后之南,司贊位續東北,都向東。皇后再拜,在位者都下皇后由西階進室,到先帝前再拜,又到先皇再拜,進去察看先皇后服飾用具,退到西廂站立,進獻祭食。皇帝出,皇后於是下西階告辭,再拜,妃嬪都下拜。到帷宮換衣,皇過,然後出寢宮北門,乘車返回。天子如不拜祭,就讓太常卿代行祭陵。有關部門選擇車府令準備輜車一馬清道,有青衣、團曲柄傘,列隊等在太常寺門前。在陵墓南百以東設置帷帳,向西。右校令準備割草器具青掃污穢。太常卿穿公服乘車,奉禮郎以下,來到帷帳處,在陵城門外之左設置卿位,立在卿位東南。執事又在其南,都向西。奉之位在陵官之西,贊引二人在南。太常卿以拜,在位者都下拜。謁者引導太常卿,贊引衆官進入。行禮,回到原位都下拜。出陵乘車到其他陵墓。如有需割草整理陵墓之就下令去作。凡是國陵的制度,皇祖以上到陵,都在朔日、望日上食,元旦、冬至、寒伏、臘、社日各祭一次。皇父陵是朔日、望節日祭,而每天進食。又獻新食物於各陵,有五十六種。將要進獻時,有關部門一定要太常與尚食,推薦各味食物次序,如同祭祀
📄 第 331 页 1275 字
【 原 文 】
之,如宗廟。

貞觀十三年,太宗謁獻陵,帝至小次,降輿,納履,入闕門,西向再拜,慟哭俯伏殆不能興。禮畢,改服入寢宮,執饌以薦。閱高祖及太穆后服御,悲感左右。步出司馬北門,泥行二百步。

永徽二年,有司言:“先帝時,獻陵旣三年,惟朔、望、冬至、夏伏、臘、清明、社上食,今昭陵喪期畢,請上食如獻陵。”從之。六年正月朔,高宗謁昭陵,行哭就位,再拜擗踊畢,易服謁寢宮。入寢哭踊,進東階,西向拜號,久,乃薦太牢之饌,加珍羞,拜哭奠饌。閱服御而後辭,行哭出寢北門,御小輦還。

顯慶五年,詔歲春、秋季一巡,宜以三公行陵,太常少卿貳之,太常給鹵簿,仍著於令。始,《貞觀禮》歲以春、秋仲月巡陵,至武后時,乃以四季月、生日、忌日遣使詣陵起居。景龍二年,右臺侍御史唐紹上書曰:“禮不祭墓,唐家之制,春、秋仲月以使具鹵簿衣冠巡陵。天授之後,乃有起居,遂為故事。夫起居者,參候動止,事生之道,非陵寢法。請停四季及生日、忌日、節日起居,準式二時巡陵。”手敕曰:“乾陵歲冬至、寒食以外使,二忌以內使朝奉。它陵如紹奏。”至是又獻、昭、乾陵皆日祭。太常博士彭景直上疏曰:“禮無日祭陵,惟宗廟月有祭。故王設廟、祧、壇、墠為親疏多少之數,立七廟、一壇、一墠。曰考廟、曰王考廟、曰皇考廟,曰顯考廟,皆月祭之。遠廟為祧,享薦乃止。去祧為壇,去壇為墠,有禱焉祭之,無禱乃止。又譙周《祭志》:‘天子始祖、
【 译 文 】
貞觀十三年,太宗拜祭獻陵,皇帝到小帷下車穿上鞋,走進闕門,向西再拜,伏地慟幾乎不能站起。行禮後,改服飾進入寢宮,拿進上。觀看高祖及太穆皇后服飾用具,悲慟清左右都被感動。步行出司馬北門,在泥濘中至二百步。

永徽二年,有關部門說:“先帝時,高祖入陵三年後,祇有朔、望、冬至、夏伏、臘、月、社日獻祭食物,如今昭陵喪期完結,請獻物如同獻陵。”同意此議。六年正月朔日,拜祭昭陵,邊走邊哭着就位,再拜慟哭之換衣服拜祭寢宮。入寢宮又頓腳大哭,前行階,向西拜祭號哭,很久,纔進獻太牢祭增加珍貴食物,拜祭哭着放下食物。看了服具後告辭,哭着走出寢宮北門,乘坐小輦返

顯慶五年,下詔每年春、秋季巡視陵墓,應公代行祭事,太常少卿為副,太常寺供給儀並記在禮令中。起初,《貞觀禮》每年在春、月巡視陵墓,到武后時,就在四季的末月、、忌日派人到陵上起居。景龍二年,右臺侍唐紹上書說:“依禮不祭墓,唐家的制度,秋仲月準備儀仗衣冠巡視陵墓。天授之後,起居,就成了慣例。起居,是察看動靜,事人之道,不是陵寢之法。請取消四季及生忌日、節日起居,依照禮式在春秋兩季巡視。”皇帝親下命令說:“乾陵每年冬至、寒食使,二忌日用內使祭拜。其他陵墓照唐紹所

至此獻陵、昭陵、乾陵又都改為每日祭祀。
博士彭景直上疏說:“禮中沒有每日祭陵的,祇是宗廟每月有祭。所以君王設廟、遷築壇、修墠根據親疏確定多少之數,建立七一壇、一墠。叫考廟、叫王考廟、叫皇考叫顯考廟,都是每月舉行祭祀。遠祖之廟叫,配食一獻就停止。除去廟祭就作壇祭,除祭就作墠祭,有禱告就祭,沒有禱告就不又謹周《祭志》:‘天子始祖、高祖、曾祖、父之廟,都是每月朔日進獻,以象徵生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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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文 】
高祖、曾祖、祖、考之廟,皆月朔加薦,以象平生朔食,謂之月祭,二祧之廟無月祭。則古皆無日祭者。今諸陵朔、望食,則近於古之殷事;諸節日食,近於古之薦新。鄭注《禮記》:「殷事,月朔、半薦新之奠也。」又:「既大祥即四時焉。」此其祭皆在廟,近代始以朔、望諸節祭陵寢,唯四時及臘五享廟。考經據禮,固無日祭於陵。唯漢七廟議,京師自高祖下至宣帝,與太上皇、悼皇考陵旁立廟,園各有寢、便殿,故日祭於寢,月祭於便殿。元帝時,貢禹以禮節煩數,願罷郡國廟。丞相韋玄成等又議七廟外,寢園皆無復。議者亦以祭不欲數,宣復古四時祭於廟。後劉歆引《春秋傳》「日祭,月祀,時享,歲貢。祖禰則日祭,曾高則月祀,二祧則時享,壇、墠則歲貢」。後漢陵寢之祭無傳焉。魏、晉以降,皆不祭墓。國家諸陵日祭請停如禮。」疏奏,天子以語侍臣曰:「禮官言諸陵不當日進食。夫禮以人情沿革,何專古為?乾陵宜朝哺進奠如故。昭、獻二陵日一進,或所司苦於費,可減朕常膳為之。」

開元十五年敕:「宣皇帝、光皇帝陵,以縣令檢校,州長官歲一巡。」又敕:「歲春、秋巡陵,公卿具仗出城,至陵十里復。」十七年,玄宗謁橋陵,至壖垣西闕下馬,望陵涕泗,行及神午門,號慟再拜。且以三府兵馬供衛,遂謁定陵、獻陵、昭陵、乾陵乃還。二十三年,詔獻、昭、乾、定、橋五陵,朔、望上食,歲冬至、寒食各日設一祭。若節與朔、望、忌日合,即準節祭料。橋陵日進半羊食。二十七年,敕公卿巡陵乘輅,其令太僕寺,陵給輅二乘及仗。明年,
【 译 文 】
食,叫作月祭,兩位不遷廟的遠祖沒有月祭。’見古代都沒有每日祭的。如今各陵朔日、望日食,則近於古代的殷祭;各節日獻食,近於古的獻新之祭。鄭玄注《禮記》:‘殷祭是每月朔、月半獻新之祭。’ 又:‘大祥禮以後就是四季祀。’ 這是祭都在廟,近代纔在朔日、望日各日祭陵寢,祇有四季及臘五次祭廟。考查經典據禮儀,確實沒有每日祭陵。祇有漢代七廟,在京城從高祖以下到宣帝,以及太上皇、悼考陵墓旁建廟,陵園內各有寢宮、便殿,所以天在寢宮祭祀,每月在便殿祭祀。元帝時,貢因禮節太繁瑣,請停止郡國之廟。丞相韋玄成又建議在七廟之外,寢宮、陵園都不再祭祀。
論者也認為祭祀不能貪圖次數,應當恢復古代季的廟祭。後來劉歆引用《春秋傳》‘日祭、祀、季祭、歲貢。祖父、父親就日祭,曾祖高則月祭,二位不遷廟遠祖則每季祭祀,壇、墠祭則每年受享’。後漢祭陵寢之制沒傳下來。
、晉以來,都不祭墓。國家各陵請依禮停止祭。”疏奏遞上,天子對待臣說:“禮官說各陵不每日獻食。禮是因人情沿襲變革,何必要全依代呢?乾陵應每天早上及晡時獻祭如舊。昭、二陵每日獻食一次。如有關部門因費用受困,以減少朕的日常膳食進獻。”

開元十五年下令:“宣皇帝、光皇帝陵墓,縣令管理,州長官每年巡視一次。” 又下令:年春季、秋季巡視陵墓,公卿準備儀仗出城,陵墓十里回報。” 十七年,玄宗拜謁橋陵,到廟外牆以內、內牆以外的西闕下馬,望着陵落,走到神午門,號哭着再拜。並用三府兵馬供衛護,然後拜謁定陵、獻陵、昭陵、乾陵纔返。二十三年,下詔獻、昭、乾、定、橋五陵,朔日、望日獻食,每年冬至、寒食各設一祭。
果節日與朔日、望日、忌日重合,就以節日祭為準。橋陵每日獻半雙羊作為食物。二十七,下令公卿巡視陵墓乘坐輅車,命令太僕寺,陵供給輅車二輛及儀仗。次年,下制:“因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