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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书

正文 4990 页 · 原文 2291651 字 · 译文 2752583 字 | 已跳过前 52 页
译文来源:许嘉璐主编《二十四史全译》(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4)
📄 第 473 页 1275 字
【 原 文 】
也。鹿皮爲之,犀簪導,組纓九璣,緋紗衣,素裳,革帶,鞶囊,小綬,雙佩。自具服以下,皆白襪,烏皮履。平巾幘者,乘馬之服也。金飾,犀簪導,紫裙,白袴,起梁珠寶鈿帶,靴。進德冠者,亦乘馬之服也。九璣,加金飾,有袴褶,常服則有白裙、襦。

皇太子妃之服有三:褕翟者,受冊、助祭、朝會大事之服也。青織成,文爲搖翟,青質,五色九等。素紗中單,黼領,朱羅穀褾、襈,蔽膝隨裳色,用縑爲領緣,以翟爲章二等。青衣,革帶、大帶隨衣色,不朱裏,青襪,舄加金飾,佩、綬如皇太子。鞠衣者,從蠶之服也。以黃羅爲之,制如褕翟,無雉,蔽膝、大帶隨衣色。鈿釵禮衣者,燕見賓客之服也。九鈿,其服用雜色,制如鞠衣,加雙佩,小綬,去舄加履,首飾花九樹,有兩博鬢。

群臣之服二十有一:袞冕者,一品之服也。九旒,青瓚爲珠,貫三采玉,以組爲纓,色如其綬。青纁充耳,寶飾角簪導。青衣繡裳,九章:龍、山、華蟲、火、宗彝在衣,藻、粉米、黼、黻在裳,皆絳爲綉遍衣。白紗中單,黼領,青褾、襈、裾。朱襪,赤舄。革帶鈎鏁,大帶,黻隨裳色。金寶玉飾劍鐏首,山玄玉佩。綠緞綬,綠質,綠、紫、黃、赤爲純,長一丈八尺,廣九寸,二百四十首。郊祀太尉攝事亦服之。

鷩冕者,二品之服也。八旒,青衣繡裳,七章:華蟲、火、宗彝在衣;藻、粉米、黼、黻在裳,銀裝劍,佩水蒼玉,紫綬,紫質,紫、
【 译 文 】
一、十五處理公事時的服裝。用鹿皮製作,犀簪導,絲帶飾九件璣玉,紅色紗衣,白絹下皮帶,皮腰包,小綬帶,雙佩。從朝服以都是白襪,烏皮鞋。平巾幘,是騎馬的服幘巾用金飾,犀角簪導,紫裙,白褲,起皺的珠寶金花帶,有靴。進德冠,也是騎馬服冠有九璣玉飾,加金飾,有褲褶,常服則有裙、短襖。

皇太子妃服飾有三種:褕翟,是接受冊封、祭、朝會等大事的服裝。青色絲織成,紋飾是翟,青底色,配五種顏色有九等。白紗內單衣領飾黑白相間斧形花紋,朱紅細紗的袖衣邊,蔽膝隨下衣色,用深青透紅色飾衣領用雉雞作圖案有二等。青衣,帶、大帶依衣色,沒有朱紅裏,青襪,雙底木鞋加金飾,佩、綬帶都如同皇太子。鞠衣,是隨從皇后行禮的服裝。用黃細紗製作,規格如同褕翟沒有雉雞圖案,蔽膝、大帶隨衣色。鉤釵褘是宴會接見賓客的服裝。九朵金花飾,服裝色,規格同於鞠衣,加佩雙玉小綬帶,除去鞋穿單底鞋,頭上飾花釵九枝,有兩博鬢。

群臣的服裝有二十一種:袞冕,是一品官的服。冕有九旒,青色璣玉做珠,穿上三塊彩用絲帶作帽帶,顏色如同綬帶。青色綿垂於旁,用珠寶裝飾的牛角簪導。青色上衣淺紅衣,九種圖案:龍、山、雉、火、祭宗廟酒上衣上,水草紋、白米形紋、黑白相間斧形黑青相間的“亞”形紋在下衣上。都是紅色繡衣上。白紗內單衣,黑白相間斧形紋衣青色袖口、衣邊、前襟。朱紅襪,紅雙底皮帶帶鉤,大帶,蔽膝色隨下衣色。金、珠玉裝飾劍鞘劍首,佩山形紋玄玉。蒼綠色綬綠底色,綠、紫、黃、紅飾帶邊,長一丈八寬九寸,規定系數為二百四十首。郊祭太尉主祭時也穿袞冕。

鷩冕,是二品官服裝。冕有八旒,青色上衣下衣,七種圖案:雉、火、祭宗廟禮器紋在上;水草紋、白米形紋、黑白相間斧形紋、相間“亞”形紋在下衣上。銀飾劍,佩水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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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文 】
黃、赤為純,長一丈六尺,廣八寸,一百八十首。革帶之後有金鏤鞶囊,金飾劍,水蒼玉佩,朱襪,赤舄。

毳冕者,三品之服也。七旒,寶飾角簪導,五章:宗彝、藻、粉米在衣;黼、黻在裳。韍二章:山、火。紫綬如二品,金銀鏤鞶囊,金飾劍,水蒼玉佩,朱襪,赤舄。

絺冕者,四品之服也。六旒,三章:粉米在衣,黼、黻在裳,中單,青領。韍,山一章。銀鏤鞶囊。自三品以下皆青綬,青質,青、白、紅為純,長一丈四尺,廣七寸,一百四十首,金飾劍,水蒼玉佩,朱襪,赤舄。

玄冕者,五品之服也。以羅為之,五旒,衣、韍無章,裳刺黻一章。角簪導,青衣繡裳,其服用紬。大帶及裨,外黑內黃,黑綬紺質,青、紺為純,長一丈二尺,廣六寸,一百二十首。象笏,上圓下方,六品以竹木,上挫下方。金飾劍,水蒼玉佩,朱襪,赤舄。三品以下私祭皆服之。

平冕者,郊廟武舞郎之服也。黑衣絳裳,革帶,烏皮履。

爵弁者,六品以下九品以上從祀之服也。以紬為之,無旒,黑纓,角簪導,青衣繡裳,白沙中單,青領、襟、裾,革帶鈎觝,大帶及裨內外皆緇,爵韠,白襪,赤履。五品以上私祭皆服之。

武弁者,武官朝參、殿庭武舞郎、堂下鼓人、鼓吹校工之服也。有平巾幘,武舞緋絲布大袖,白練襠襦,螣蛇起梁帶,豹文大口袴,烏皮靴。鼓人朱褠衣,革帶,烏皮履。鼓
【 译 文 】
玉,紫綬帶,紫底色,紫、黃、紅飾帶邊,長丈六尺,寬八寸,規定系數為一百八十首。皮之後有金鏤皮腰包,金飾劍,水蒼色玉佩,朱襪,紅色雙底鞋。

毳冕,是三品官服裝。冕有七旒,珠寶飾玉尊,五種圖案:祭宗廟酒器、水草、白米形紋上衣上;黑白相間斧形紋、黑青相間“亞”形在下衣上。蔽膝上有兩種圖案:山、火。紫色帶同於二品官,金銀縷裝飾皮腰包,金飾劍,水蒼色佩玉,朱紅襪,紅色雙底鞋。

絺冕,是四品官的服裝。冕有六旒,三種圖白米形紋在上衣上,黑白相間斧形紋、黑青間“亞”形紋在下衣上,內單衣,青領。蔽有山形圖案一種。銀縷飾皮腰包。從三品官下都是青綬帶,青底色,青、白、紅飾邊,長丈四尺,寬七寸,規定系數為一百四十首,金劍,佩水蒼玉,朱紅襪,紅雙底鞋。

玄冕,是五品官的服裝。用細紗製作,冕有旒,衣、蔽膝沒有圖案,下衣有繡黑白相間斧文一種。牛角簪導,青色上衣淺紅色下衣,衣用粗綢。大帶及裨衣,外黑內黃,黑色綬帶紺底色,青、紺紅飾邊,長一丈二尺,寬六寸,定系數為一百二十首。象牙笏,上圓下方,六用竹木,上斜角下方正。金飾劍,佩水蒼玉,工襪,紅雙底鞋。三品官以下私家祭祀都穿玄

平冕,是郊廟祭祀武舞郎的服裝。黑色上衣色下衣,皮帶,烏皮鞋。

鶴弁,是六品官以下九品官以上隨從祭祀的。用粗綢製作,冠沒有旒,黑帽帶,牛角簪青色上衣淺紅色下衣,白紗內單衣,青色衣袖口、衣邊、前襟,皮帶帶鉤,大帶及裨衣都是黑色,雀紋蔽膝,白襪,紅鞋。五品官私家祭祀都穿戴這些。

武弁,是武官朝參、殿庭武舞郎、堂下擊鼓鼓吹樂案工的服裝。有平巾幘,武舞郎穿紅大袖,白熟絲袍服,螣蛇形起梁帶,豹紋大,烏皮靴。擊鼓人穿朱紅套袖,皮帶,烏皮鼓吹案樂工加白熟絲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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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文 】
吹桉工加白練襠褶。

弁服者,文官九品公事之服也。以鹿皮為之,通用烏紗,牙簪導。纓:一品九璊,二品八璊,三品七璊,四品六璊,五品五璊,犀簪導,皆朱衣素裳,革帶,鞶囊,小綬,雙佩,白襪,烏皮履。六品以下去璊及鞶囊、綬、佩。六品、七品綠衣,八品、九品青衣。

進賢冠者,文官朝參、三老五更之服也。黑介幘,青綾。紛長六尺四寸,廣四寸,色如其綬。三品以上三梁,五品以上兩梁,九品以上及國官一梁,六品以下私祭皆服之。侍中、中書令、左右散騎常侍有黃金璫,附蟬,貂尾。侍左者左珥,侍右者右珥。諸州大中正一梁,絳紗公服。殿庭文舞郎,黃紗袍,黑領、襈,白練襠褶,白布大口袴,革帶,烏皮履。

遠遊冠者,親王之服也。黑介幘,三梁,青綾,金鉤觨大帶,金寶飾劍,玉鏍首,纁朱綬,朱質,赤、黃、縹、紺爲純,長一丈八尺,廣九寸,二百四十首。黃金璫,附蟬,諸王則否。

法冠者,御史大夫、中丞、御史之服也。一名解廌冠。

高山冠者,內侍省內謁者、親王司闥、謁者之服也。

委貌冠者,郊廟文舞郎之服也。有黑絲布大袖,白練領、襟,絳布大口袴,革帶,烏皮履。

却非冠者,亭長、門僕之服也。

平巾幘者,武官、衛官公事之服也。金飾,五品以上兼用玉,大口袴,烏皮靴,白練裙、襦,起梁帶。陪大仗,有裲襠、螣蛇。朝集從事、州縣佐史、岳濱祝史、外州品子、庶民任掌事者服之,有緋褶、大口袴,
【 译 文 】
弁服,是九品文官辦公事的服裝。用鹿皮製,全用烏紗,象牙簪導。帽帶:一品官用九璽,二品八璽玉,三品七璽玉,四品六璽玉,五五璽玉,犀角簪導,都是紅色上衣白絹下衣,帶,皮腰包,小綬帶,佩雙玉,白襪,烏皮。六品官以下沒有璽玉及皮腰包、綬帶、玉。六品、七品官是綠衣,八品、九品官是青。

進賢冠,是文官上朝參見、三老五更的服。黑介幘,青帽帶。飄帶長六尺四寸,寬四,顏色如綬帶。三品官以上戴三梁冠,五品以兩梁,九品官以上及國官一梁,六品官以下私祭祀都穿此服。侍中、中書令、左右散騎常侍黃金璫,有蟬形飾,貂尾。侍從於左者在冠左耳飾,侍從於右者在冠右有耳飾。各州大中正一梁,絳紗公服。殿庭的文舞郎,穿黃紗袍,色衣領、衣邊,白熟絲袴襠,白布大口褲,皮,烏皮鞋。

遠游冠,是親王的服裝。黑介幘,冠有三,青色帽帶,金帶鈎大帶,金寶裝飾劍,玉飾鞘,淺紅配色的朱紅綬帶,朱紅底色,紅、、縹紅、紺紅為邊飾,長一丈八尺,寬九寸,定系數為二百四十首。黃金璫,附有蟬形飾,王則沒有。

法冠,是御史大夫、中丞、御史的服裝。又獬豸冠。

高山冠,是內侍省內謁者、親王司閤、謁者服裝。

委貌冠,是郊廟祭祀文舞郎的服裝。有黑絲大袖,白熟絲領、袖口,紅色布大口褲,皮烏皮鞋。

却非冠,是亭長、門僕的服裝。

平巾幘,是武官、衛官辦公事的服裝。有金五品官以上並用玉,大口褲,烏皮靴,白熟君、短襖,起梁帶。陪侍大仗時,有背心、螣服。朝集使的隨從、州縣的屬吏、山川祝史、州品官之子、百姓擔任管理公事者穿戴此服有紅色夾衣、大口褲,紫附袖套。文武官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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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文 】
紫附褠。文武官騎馬服之,則去裲 褡、螣蛇。袴褶之制:五品以上,細 綾及羅爲之,六品以下,小綾爲之, 三品以上紫,五品以上緋,七品以上 綠,九品以上碧。裲褡之制:一當 胸,一當背,短袖覆膊。螣蛇之制: 以錦爲表,長八尺,中實以綿,象蛇 形。起梁帶之制:三品以上,玉梁寶 鈿,五品以上,金梁寶鈿,六品以 下,金飾隱起而已。

黑介幘者,國官視品、府佐謁 府、國子太學四門生俊士參見之服 也。簪導,白紗單衣,青襟、襖、 領,革帶,烏皮履。未冠者,冠則空 頂黑介幘,雙童髻,去革帶。書算律 學生、州縣學生朝參,則服烏紗冒, 白裙、襦,青領。未冠者童子髻。

介幘者,流外官、行署三品以 下、登歌工人之服也。絳公服,以縵 緋爲之,制如絳紗單衣,方心曲領, 革帶鉤觿,假帶,襪,烏皮履。九品 以上則絳褠衣,制如絳公服而狹,袖 形直如溝,不垂,緋褶大口袴,紫附 褠,去方心曲領、假帶。登歌工人, 朱連裳,革帶,烏皮履。殿庭加白練 襠褶。

平巾緑幘者,尚食局主膳,典膳 局典食,太官署、食官署供膳、奉觶 之服也。青絲布袴褶。羊車小史,五 辮髻,紫碧腰襻,青耳屨。漏刻生、 漏童,總角髻,皆青絲布絝褶。

具服者,五品以上陪祭、朝饗、 拜表大事之服也,亦曰朝服。冠幘, 簪導,絳紗單衣,白紗中單,黑領、 袖,黑襟、襖、裾,白裙、襦,革帶 金鉤觿,假帶,曲領方心,絳紗蔽 膝,白襪,烏皮舄,劍,紛,鞶囊, 雙佩,雙綬。六品以下去劍、佩、 綬,七品以上以白筆代替,八品、九馬時 品官 綾製 品官 一面 服的 像蛇 梁珠 品官 學四 衣, 年者 書學 烏紗 髻。 的服 紅紗 烏皮 公服 褲, 工, 熟絲 官署 褶。 鞋。 褶。 拜表 等 導, 色袖 鉤, 伴 雙底 革帶。 大 上用
【 译 文 】
穿戴,就去掉背心、螣蛇。褲褶的制度:五以上,用細絞細紗製作,六品官以下,用小作,三品官以上紫色,五品官以上紅色,七以上綠色,九品官以上碧色。背心的樣式:在胸前,一面在背後,短袖覆蓋胳膊。螣蛇樣式:用錦做面,長八尺,中間裝着絲綿,的形狀。起梁帶的樣式:三品官以上,是玉寶金花,五品官以上,是金梁珠寶金花,六以下,金飾隱起而已。

黑介幘,國官視品、府佐拜見府官、國子太門學生俊士參見的服裝。有簪導,白紗單青色襟、袖口、衣領,皮帶,烏皮鞋。沒成,就戴空頂黑頭巾,梳雙童髻,除去皮帶。
算學律學學生、州縣學生朝見參拜,就穿戴帽、白裙、襦,青色衣領,沒成年者留童子

介幘,是流外官、行署三品以下、進歌樂工裝。紅色公服,以紅色繒帛製作,規格如同單衣,方心曲領衣,皮帶帶鉤,假帶,褻,鞋。九品官以上就是紅色單衣,樣式如紅色而窄,袖形直如溝,不下垂,紅色夾衣大口附紫袖套,除去方心曲領衣、假帶。進歌樂朱紅連衣裙,皮帶,烏皮鞋。在殿庭就加白袍服。

平巾緑幘,是尚食局主膳,典膳局典食,太、食官署供膳、奉酒器人的服裝。青絲布褲羊車小史,梳五瓣髻,紫絳色腰帶,青耳麻漏刻生、漏童,梳總角髻,都是青絲布褲

具服,是五品官以上陪同祭祀、朝見宴會、等大事的服裝,也叫朝服。戴幘巾,用簪紅紗單衣,白紗內單衣,黑色衣領、袖,黑口、衣邊、前襟,白裙、短襪,皮帶飾金帶假帶,曲領方心衣,絳紗蔽膝,白襪,烏皮鞋,有劍、飄帶,皮腰包,佩雙玉,雙綬六品官以下除去劍、佩玉、綬帶,七品官以白筆代替簪,八品、九品官除去白筆,白紗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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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文 】
單見帶鈎雙雙借雀封冊綉紗口作帶珮圖釵有等參加品四品鈿蔽是裝品去白筆,白紗中單,以履代舄。

從省服者,五品以上公事、朔望朝謁、見東宮之服也,亦曰公服。冠幘纓,簪導,絳紗單衣,白裙、襦,革帶鈎觴,假帶,方心,襪,履,紛,鞶囊,雙佩,烏皮履。六品以下去紛、鞶囊、雙佩。三品以上有公爵者,嫡子之婚,假緌冕。五品以上子孫,九品以上子,爵弁。庶人婚,假絳公服。

命婦之服六:翟衣者,內命婦受冊、從蠶、朝會,外命婦嫁及受冊、從蠶、大朝會之服也。青質,綉翟,編次於衣及裳,重為九等。青紗中單,黼領,朱敷褾、襈、裾,蔽膝隨裳色,以縑為領緣,加文綉,重雉為
章二等。大帶隨衣色,以青衣,革
帶,青襪,舄,佩,綬,兩博鬢飾以寶鈿。一品翟九等,花釵九樹;二品翟八等,花釵八樹;三品翟七等,花釵七樹;四品翟六等,花釵六樹;五品翟五等,花釵五樹。寶鈿視花樹之數。

鈿釵禮衣者,內命婦常參、外命婦朝參、辭見、禮會之服也。制同翟衣,加雙佩、小綬,去舄,加履。一品九鈿,二品八鈿,三品七鈿,四品六鈿,五品五鈿。

禮衣者,六尚、寶林、御女、采女、女官七品以上大事之服也。通用雜色,制如鈿釵禮衣,唯無首飾、佩、綬。

公服者,常供奉之服也。去中單、蔽膝、大帶,九品以上大事、常供奉亦如之。半袖裙襦者,東宮女史常供奉之服也。公主、王妃佩、綬同諸王。

花釵禮衣者,親王納妃所給之服也。
【 译 文 】
衣,用單底鞋代替雙底鞋。

從省服,五品官以上辦公事、朔日望日朝、拜見太子的服裝,也叫公服。戴幘巾,有帽,用簪導,紅紗單衣,白裙、短襖,皮帶帶,假帶,方心衣,襪,鞋,飄帶,皮腰包,佩玉,烏皮鞋。六品官以下除去飄帶、皮腰包、玉。三品官以上有公爵位者,嫡子之婚禮,可用絺冕。五品官以上子孫,九品官以上子,戴弁。平民婚禮,可借用紅色公服。

命婦的服飾有六種:翟衣,是內命婦受冊、隨從皇后祭先蠶、朝會,外命婦出嫁以及受封、隨從祭祀先蠶、大朝會的服飾。青底色,雉雞,依次編在衣和裙上,重疊成為九層。青內單衣,黑白相間斧形紋衣領,朱紅細絲袖、衣邊、前襟,蔽膝根據裙色,用深青透紅色領邊,加綉花紋,重疊雉雞成為圖案二等。大根據衣色,用青衣,皮帶,青襪,雙底鞋、玉、綬帶,兩博鬢用珠寶金花裝飾。一品有雉雞案九等,花釵九枝;二品有雉雞圖案八等,花八枝;三品有雉雞圖案七等,花釵七枝;四品雉雞圖案六等,花釵六枝;五品有雉雞圖案五,花釵五枝。珠寶金花根據花釵枝數而定。

鈿釵禮衣,是內命婦平常參見、外命婦朝、辭行、禮儀宴會時的服裝。規格同翟衣,增雙玉珮、小綬,去掉雙底鞋,穿上單底鞋。一飾九朵金花,二品八朵金花,三品七朵金花,品六朵金花,五品五朵金花。

禮衣,是六尚、寶林、御女、采女、女官七以上參與大事時的服裝。全用雜色,制度如同釵禮衣,祇是沒有首飾、玉珮、綬帶。

公服,是平常供奉時的服裝。去掉內單衣、膝、大帶,九品以上參預大事、平常供奉時也這樣。半袖裙襖,是東宮女史平常供奉時的服。公主、王妃的玉珮、綬帶同於諸王。

花釵禮衣,是親王娶妃所供給的服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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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文 】
大袖連裳者,六品以下妻,九品以上女嫁服也。青質,素紗中單,蔽膝、大帶、革帶,襪、履同裳色,花釵,覆笄,兩博鬢,以金銀雜寶飾之。庶人女嫁有花釵,以金銀琉璃塗飾之。連裳,青質,青衣,革帶,襪、履同裳色。

婦人燕服視夫。百官女嫁、廟見攝母服。五品以上嫁女其媵降妻一等,妾降媵一等,六品以下妾降妻一等。

天子有傳國璽及八璽,皆玉为之。神璽以鎮中國,藏而不用。受命璽以封禪禮神,皇帝行璽以報王公書,皇帝之璽以勞王公,皇帝信璽以召王公,天子行璽以報四夷書,天子之璽以勞四奏,天子信璽以召兵四夷,皆泥封。大朝會則符璽郎進神璽、受命璽於御座,行幸則合八璽為五輿,函封從於黃鉞之内。

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皇太子及妃,璽皆金为之,藏而不用。太皇太后、皇太后封令書以宮官印,皇后以內侍省印,皇太子以左春坊印,妃以內坊印。

初,太宗刻受命玄璽,以白玉為螭首,文曰:“皇天景命,有德者昌。”至武后改諸璽皆為寶。中宗即位,復為璽。開元六年,復為寶。天寶初,改璽書為寶書。十載,改傳國寶為承天大寶。

初,高祖入長安,罷隋竹使符,班銀菟符,其後改為銅魚符,以起軍旅、易守長,京都留守、折衝府、捉兵鎮守之所及左右金吾、宮苑總監、牧監皆給之。畿內則左三右一,畿外則左五右一,左者進內,右者在外,用始第一,周而復始。宮殿門、城

的服皮帶 鬢, 用金 衣, 嫁、 女比 下妾 神璽 禪敬 用於 璽用 天子 就由 八璽 之内 璽都 令書 春坊 印紐 時改 六年 十載 符, 隊、 守之 京畿 枝, 第一
【 译 文 】
大袖連裳,是六品以下妻,九品以上女出嫁裝。青底色,白絹紗內單衣,蔽膝、大帶、、襪、鞋同裳的顏色,花釵,罩髮具,兩博用金銀各種珠寶裝飾。平民女出嫁有花釵,銀琉璃裝飾表面。連衣裙,是青底色,青皮帶,襪、鞋同裳顏色。

婦女居家服裝根據其丈夫而定。百官之女出廟見暫用母親服裝。五品以上嫁女其陪嫁婢妻降低一等,妾比陪嫁婢女低一等,六品以比妻降低一等。

天子有傳國璽及八種印璽,都是用玉製作。
用於鎮中原,收藏而不使用。受命璽用於封神,皇帝行璽用於答覆王公書奏,皇帝之璽慰勞王公,皇帝信璽用於召見王公,天子行於答覆四夷來書,天子之璽用於慰勞四夷,信璽用於向四夷調兵,都用泥封。大朝會時符璽郎把神璽、受命璽進到御座,行幸就把集中到五輿車中,用函封好跟隨在黃鉞儀仗。

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皇太子及妃,印用金製作,藏而不用。太皇太后、皇太后封用宮中官印,皇后用內侍省印,皇太子用左印,妃用內坊印。

起初,太宗刻受命黑印璽,用白玉做小蛇形,文字是:“皇天景命,有德者昌。”到武后稱各印璽為寶。中宗即位,又改稱璽。開元,又改稱寶。天寶初年,改稱璽書為寶書。
,改稱傳國寶為承天大寶。

起初,高祖進入長安後,廢除隋朝的竹使頒布銀菟符,後來改為銅魚符,用於調動軍改換刺史官長,京城留守、折衝府、握兵鎮所及左右金吾、宮苑總監、牧監都發給符。
內就左二枚右一枚,京畿外就左五枚右一左者放在宮內,右則在外,使用時,開始於枚,周而復始。宮殿門、城門、發給交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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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文 】
門,給交魚符、巡魚符。左廂、右廂給開門符、閉門符。亦左符進內,右符監門掌之。蕃國亦給之,雄雌各十二,銘以國名,雄者進內,雌者付其國。朝貢使各齎其月魚而至,不合者劾奏。傳信符者,以給郵驛,通制命。皇太子監國給雙龍符,左右皆十。兩京、北都留守給麟符,左二十,右十九。東方諸州給青龍符,南方諸州朱雀符,西方諸州驅虞符,北方諸州玄武符,皆左四右三。左者進內,右者付外。行軍所亦給之。隨身魚符者,以明貴賤,應召命,左二右一,左者進內,右者隨身。皇太子以玉契召,勘合乃赴。親王以金,庶官以銅,皆題某位姓名。官有貳者加左右,皆盛以魚袋,三品以上飾以金,五品以上飾以銀。刻姓名者,去官納之,不刻者傳佩相付。有傳符、銅魚符者,給封符印,發驛、封符及封魚函用之。有銅魚而無傳符者,給封函,還符、封函用之。天子巡幸,則京師、東都留守給留守印,諸司從行者,給行從印。木契符者,以重鎮守,慎出納,畿內左右皆三,畿外左右皆五。皇帝巡幸,太子監國,有軍旅之事則用之,王公征討皆給焉,左右各十九。太極殿前刻漏所,亦以左契給之,右以授承天門監門,晝夜勘合,然後鳴鼓。玄武門苑內諸門有喚入木契,左以進內,右以授監門,有敕召者用之。魚契所降,皆有敕書。
尚書省符,與左同乃用。大將出,賜旌以顒賞,節以顒殺。旌以絳帛五丈,粉畫虎,有銅龍一,首纏緋幡,紫繡為袋,油囊為表。節,懸畫木盤三,相去數寸,隅垂赤麻,餘與旌同。

高宗給五品以上隨身魚銀袋,以
【 译 文 】
、巡魚符。左廂、右廂發給開門符、閉門符。是左符放在宮內,右符由監門掌管。蕃國也發符,雄雌各十二枚,刻上國名,雄符由宮內掌,雌符交付其國。朝貢使貢物時各拿本月魚符來,不合者彈劾上奏。傳信符,用於發給郵,傳達皇帝詔命。皇太子監國發給雙龍符,左都給十枚。兩京、北都留守發給麟符,左二十,右十九枚。東方各州發給青龍符,南方各州給朱雀符,西方各州發給驅虞符,北方各州發玄武符,都是左四枚右三枚。左符由宮內掌,右符交付外州。行軍處也發給符。隨身魚,是用於辨明貴賤,應對召見命令,左二枚右枚,左符送進宮內,右符隨身攜帶。皇太子用契召見,檢查相合就前去。親王用金符,衆官銅符,都題上某官位姓名。官有兼職者加題在右,都用魚袋裝,三品官以上用金飾,五品官上用銀飾。刻有姓名的,離官任後就交納符,刻姓名的傳下交付。有傳符、銅魚符的,發給符印,命驛站給驛馬、封符及封魚函時使用。銅魚而沒有傳符的,發給封函,交還符、封函使用。天子巡幸時,京城、東都留守就發給留印,各部門隨同出行者,發給行從印。木契因重視鎮守,而慎於出入,京畿內左右都三京畿外左右都五枚。皇帝巡幸,太子監國,出征之事就使用它,王公征戰都發給左右各十枚。太極殿前刻漏處,也將左契發給,右契授承天門監門,晝夜檢查相合,然後纔敲鼓。玄門苑內各門有傳喚人的木契,左契送進宮內,契授給監門,有敕令召見人時使用它。魚符、契下達時,都有敕書。尚書省之符,與宮內所左符相同纔用。大將出征,賜予旌旗用來專行賞,符節用來專行殺罰。旌旗用絳色帛五丈,色畫虎,有一銅龍,龍頭纏幡,紫色細綢作油袋作外套。節,懸掛畫木盤三件,相距幾盤邊垂紅麻,其他和旌旗相同。

高宗發給五品官以上隨身魚銀袋,以防備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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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文 】
防召命之詐,出內必合之。三品以上金飾袋。垂拱中,都督、刺史始賜魚。天授二年,改佩魚皆為龜。其後三品以上龜袋飾以金,四品以銀,五品以銅。中宗初,罷龜袋,復給以魚。郡王、嗣王亦佩金魚袋。景龍中,令特進佩魚,散官佩魚自此始也。然員外、試、檢校官,猶不佩魚。景雲中,詔衣紫者魚袋以金飾之,衣緋者以銀飾之。開元初,駙馬都尉從五品者假紫、金魚袋,都督、刺史品卑者假緋、魚袋,五品以上檢校、試、判官皆佩魚。中書令張嘉貞奏,致仕者佩魚終身,自是百官賞緋、紫,必兼魚袋,謂之章服。當時服朱紫、佩魚者衆矣。

初,隋文帝聽朝之服,以赭黃文綾袍,烏紗冒,折上巾,六合靴,與貴臣通服。唯天子之帶有十三鐶,文官又有平頭小樣巾,百官常服同於庶人。

至唐高祖,以赭黃袍、巾帶為常服。腰帶者,搢垂頭於下,名曰鈍尾,取順下之義。一品、二品銙以金,六品以上以犀,九品以上以銀,庶人以鐵。既而天子袍衫稍用赤、黃,遂禁臣民服。親王及三品、二王後,服大科綾羅,色用紫,飾以玉。五品以上服小科綾羅,色用朱,飾以金。六品以上服絲布交梭雙紉綾,色用黃。六品、七品服用綠,飾以銀。八品、九品服用青,飾以鑰石。勛官之服,隨其品而加佩刀、礪、紛、帨。流外官、庶人、部曲、奴婢,則服紬絹絁布,色用黃白,飾以鐵、銅。

太宗時,又命七品服龜甲雙巨十花綾,色用綠。九品服絲布雜綾,色用青。是時士人以棠苧襴衫為上服,
【 译 文 】
令的欺詐,出入一定要符合。三品官以上金袋。垂拱時,都督、刺史開始賜予魚袋。天年,改佩魚袋為龜袋。後來三品官以上龜袋飾,四品官用銀飾,五品官用銅飾。中宗初廢止龜袋,又發給魚袋。郡王、嗣王也佩金。景龍時,下令特進佩魚袋,散官佩魚袋從開始。但員外官、試官、檢校官,還不佩魚景雲年間,下詔穿紫衣者魚袋用金飾,穿紅用銀飾。開元初年,駙馬都尉從五品者借用、金魚袋,都督、刺史官品低的借用紅衣、,五品官以上的檢校官、試官、判官都佩魚中書令張嘉貞上奏,退休者終身佩魚袋,從官賞賜紅衣、紫衣,一定兼有魚袋,叫作章當時穿朱紫衣、佩魚袋的就多了。

起初,隋文帝聽朝之服,用赭黃花紋綾袍,帽,折上巾,六合靴,和顯貴之臣通用。惟子之帶有十三環,文官又有平頭小樣巾,百常服同於平民。

到唐高祖時,用赭黃袍、巾帶作常服,腰別好後頭垂於下,名叫鈍尾,取下面順從之一品、二品官用金飾帶扣,六品官以上用犀,九品以上用銀,平民用鐵。不久天子袍衫用紅、黃,就禁止臣民使用。親王及三品二王後嗣,服裝用大科綾羅,顏色用紫,用。五品官以上穿小科綾羅,顏色用朱紅,用。六品官以上服裝用絲布交織而成的雙紉顏色用黃。六品、七品官服裝用綠色,用銀八品、九品官服裝用青色,用黃銅裝飾。助服裝,隨其品級而加佩刀、礪石、飄帶、帨流外官、平民、部曲、奴婢,服裝就用粗綢,顏色用黃白,用鐵、銅裝飾。

太宗時,又命令七品官服裝用龜甲雙巨十花顏色用綠色。九品官服裝用絲布雜綾,顏色色。這時士人以棠苧欄衫為上等服裝,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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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文 】
貴女功之始也。一命以黃,再命以黑,三命以纁,四命以緑,五命以紫。士服短褐,庶人以白。中書令馬周上議:“《禮》無服衫之文,三代之制有深衣。請加襴、袖、襟、裾,為士人上服。開骻者名曰缺骻衫,庶人服之。”又請:“裹頭者,左右各三縐,以象三才,重繫前腳,以象二儀。”詔皆從之。太尉長孫無忌又議:“服袍者下加襴,緋、紫、綠皆視其品,庶人以白。”

太宗嘗以幞頭起於後周,便武事者也,方天下偃兵,采古制為翼善冠,自服之。又製進德冠以賜貴臣,玉璣,制如弁服,以金飾梁,花趺,三品以上加金絡,五品以上附山雲。自是元日、冬至、朔、望視朝,服翼善冠,衣白練裙襦。常服則有袴褶與平巾幘,通用翼善冠。進德冠制如幞頭,皇太子乘馬則服進德冠,九璣,加金飾,犀簪導,亦有綺褶,燕服用紫。其後朔、望視朝,仍用弁服。

顯慶元年,長孫無忌等曰:“武德初,撰《衣服令》,天子祀天地服大裘冕。案周郊被衮以象天,戴冕藻十有二旒,與大裘異。《月令》:孟冬,天子始裘以禦寒。若啓墊祈穀、冬至報天,服裘可也。季夏迎氣,龍見而雩,如之何可服?故歷代唯服衮章。漢明帝始采《周官》、《禮記》制祀天地之服,天子備十二章,後魏、周、隋皆如之。伏請郊祀天地服衮冕,罷大裘。又新禮,皇帝祭社稷服絺冕,四旒,三章;祭日月服玄冕,三旒,衣無章。按令文,四品、五品之服也。三公亞獻皆服衮,孤卿服毳、鷩,是天子同於大夫,君少臣多,非禮之中。且天子十二為節以法天,烏有四旒三章之服?若諸臣助

講究用衫,沒衣的右取上隨

天它。
弁服五品望褲褶頭,飾,後來

撰周和禦寒裘不怎帝紛子具求效定,案;令文戴夫,為節各大
【 译 文 】
究女功之始。一等用黃色,二等用黑色,三等用淺紅,四等用綠色,五等用紫色。士人穿短褐,平民用白色。中書令馬周上奏建議:“《禮》有穿衫的條文,三代的制度有深衣。請增加單、袖、袖口、衣邊,作為士人上等服裝。開骻名叫缺骻衫,平民穿它。”又請求:“裹頭,左右各三道褶,以取象天地人三才,重繫前腳,以象天地二儀。”下詔都同意。太尉長孫無忌又奏建議:“穿袍者下面加襴邊,紅、紫、綠都其品級,庶人用白色。”

太宗曾因幞頭產生於後周,便於作戰,正值下停止用兵,就采用古制做翼善冠,自己戴上。又製作進德冠以賞賜貴臣,玉璣,制度如同服,用金飾冠梁,花腳,三品官以上加金絡,品官以上附有山雲紋。從此元旦、冬至、朔、日臨朝,戴翼善冠,穿白熟絲裙襖。常服則有褶和平巾幘,通用翼善冠。進德冠制度如同幞皇太子騎馬就戴進德冠,有九玉璣,加金犀角簪導,也有褲褶,家居的衣服用紫色。來朔、望日臨朝,還是用弁服。

顯慶元年,長孫無忌等說:“武德初年,編《衣服令》,天子祭天地時穿戴大裘冕。查考代郊祭披裘以取象天,戴冠冕藻飾有十二旒,大裘不同。《月令》:初冬,天子開始穿裘衣以寒。如驚蟄時祭祀求穀、冬至祭祀報答天,穿衣可以。夏末迎節氣,龍星已現而求雨,這時麼可以穿?所以歷代祇穿龍形圖案衣服。漢明魏采擇《周官》、《禮記制》定祭天地之服,天具備十二種圖案,後魏、周、隋都是這樣。請祭天地穿戴衮冕,停止穿大裘。又新禮規皇帝祭社稷時穿戴絺冕,有四旒,三種圖祭日月穿戴玄冕,有三旒,衣無圖案。查考文,這是四品、五品官服裝。三公作亞獻都穿衮冕,孤卿穿戴毳冕、鷩冕,這是天子同於大君少臣多,不合禮的要義。況且天子以十二節度取法於天,哪有四旒三種圖案的服裝?如大臣助祭,冕和王相同,這是貴賤沒有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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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文 】
了。
戴雀這條君主些不在新代先以。”以及色夾近代天子

祭,冕與王同,是貴賤無分也。若降王一等,則王服玄冕,群臣服爵弁,既屈天子,又貶公卿。《周禮》此文,久不用矣,猶祭祀之有尸侑,以君親而拜臣子,若蔭、嫗氏之職,不通行者蓋多,故漢魏承用衮冕。今新禮親祭日月,服五品之服,請循歷代故事,諸祭皆用衮冕。”制曰:“可。”無忌等又曰:“禮,皇帝為諸臣及五服親舉哀,素服,今服白袴,禮令乖舛。且白袴出近代,不可用。”乃改以素服。自是鷩冕以下,天子不復用,而白袴廢矣。

其後以紫為三品之服,金玉帶銙十三;緋為四品之服,金帶銙十一;淺緋為五品之服,金帶銙十;深綠為六品之服,淺綠為七品之服,皆銀帶銙九;深青為八品之服,淺青為九品之服,皆瑜石帶銙八;黃為流外官及庶人之服,銅鐵帶銙七。

武后擅政,多賜群臣巾子、綉袍,勒以回文之銘,皆無法度,不足紀。至中宗又賜百官英王踣樣巾,其製高而踣,帝在藩時冠也。其後文官以紫黑絁為巾,賜供奉官及諸司長官,則有羅巾、圓頭巾子,後遂不改。

初,職事官三品以上賜金裝刀、礪石,一品以下則有手巾、算袋、佩刀、礪石。至睿宗時,罷佩刀、礪石,而武官五品以上佩帖韃七事,佩刀、刀子、驛石、契苾真、嚨厥、針筒、火石是也。

時皇太子將釋奠,有司草儀注,從臣皆乘馬著衣冠,左庶子劉子玄議曰:“古大夫乘車,以馬為馳服,魏、晉朝士駕牛車。如李廣北征,解鞍憩息;馬援南伐,據鞍顧眄。則鞍馬行

十三一塊塊;服裝服裝帶扣帶扣

刻綉到中高而用紫官,

石,石。
以上石、

式條劉子魏、息;
【 译 文 】
如降低帝王一等,就帝王穿戴玄冕,群臣穿弁,既委屈天子,又贬低公卿。《周禮》的文,久已不用了,如同祭祀時勸神飲酒,讓、父親拜祭臣下兒子,蒼族、蠣氏之職,這通行的內容太多,所以漢魏承用袞冕。現禮規定親祭日月,穿五品官服裝,請遵照歷例,各種祭祀都用袞冕。”皇帝下制說:“可長孫无忌等又說:“禮規定,皇帝為各大臣五服之內親戚致哀,穿白絹服裝,現在穿白衣,禮儀和條例矛盾。況且白色夾衣產生於,不能用。”就改穿白絹服。從此鷲冕以下,不再使用,而白色夾衣就廢除了。

後來以紫色為三品的服裝之色,金玉帶扣版塊;紅色為四品官的服裝之色,金帶扣版十;淺紅為五品官的服裝之色,金帶扣版十深綠為六品官的服裝之色,淺綠為七品官的之色,都是銀帶扣版九塊;深青是八品官的之色,淺青是九品官的服裝之色,都是黃銅版八塊;黃色是流外官及平民的服裝,銅鐵版七塊。

武后擅掌朝政,時常賞賜群臣頭巾、綉袍,有回文的銘文,都沒有法度,不值得記述。宗時又賞賜百官作英王時的踏樣巾,其樣式折下,是皇帝在藩王時戴的冠帽。後來文官黑粗綢作頭巾,賞賜給供奉官及各部門長就有羅巾、圓頭頭巾,後來就不改變。

起初,職事官三品以上賜給金飾刀、磨刀一品官以下則有手巾、算袋、佩刀、磨刀到睿宗時,取消佩刀、磨刀石,而武官五品帶上佩有飾物七樣,就是佩刀、刀子、磨刀契苾真、嚙厥、針筒、火石袋。

當時皇太子將祭先聖先師,有關部門起草儀例,規定隨從之臣都騎馬穿戴衣帽,左庶子玄上奏議論說:“古代大夫乘車,用馬駕車,晉朝士用牛駕車。如李廣北征時,解下鞍休馬援南伐時,手據鞍觀望。則是鞍馬使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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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文 】
於軍旅,戎服所便。江左尚書郎乘馬,則御史治之。顏延年罷官,騎馬出入,世稱放誕。近古專車則衣朝服,單馬則衣褻服。皇家巡謁陵廟,冊命王公,則盛服冠履,乘路車。士庶有以衣冠親迎者,亦時服箱。其餘貴賤,皆以騎代車。比者,法駕所幸,侍臣朝服乘馬。今既舍車,而冠履不易,何者?褒衣、博帶、革履、高冠,車中之服也。襪而蹬,跣而乘,非唯盤古,亦自取驚蹶。議者以秘閣塗《南郊圖》,有衣冠乘馬者,此圖後人所為也。古今圖畫多矣,如畫《群公祖二疏》,而有曳芒屨者;畫《昭君入匈奴》,而婦人有施帷冒者。夫芒屨出於水鄉,非京華所有;帷冒創於隋代,非漢官所用。豈可因二畫以為故實乎?謂乘馬衣冠宜省。”太子從之,編於令。

開元初,將有事南郊,中書令張說請遵古制用大裘,乃命有司製二冕。玄宗以大裘樸略,不可通寒暑,廢而不服。自是元正朝會用袞冕、通天冠,百官朔、望朝參,外官衙日,則佩算袋,餘日則否。玄宗謁五陵,初用素服,朔、望朝齋用常服。弁服、翼善冠皆廢。

唐初,賞朱紫者服於軍中,其後軍將亦賞以假緋紫,有從戎缺骭之服,不在軍者服長袍,或無官而冒衣綠。有詔殿中侍御史糾察。諸衛大將軍、中郎將以下給袍者,皆易其綉文:千牛衛以瑞牛,左右衛以瑞馬,驍衛以虎,武衛以鷹,威衛以豹,領軍衛以白澤,金吾衛以辟邪。行六品者,冠去璣珠,五品去鞶囊、雙佩,幞頭用羅縠。

婦人服從夫、子,五等以上親及五品以上母、妻,服紫衣,腰櫻縹緣
【 译 文 】
隊中,身着軍裝感到方便。江左尚書郎騎馬,史就彈劾他。顏延年罷官,騎馬出入,世人說放蕩。近古乘車時就穿朝服,騎馬就穿便服。
帝巡查拜祭陵墓宗廟,冊封王公,就盛裝戴冠鞋,乘坐輅車。士人平民有穿戴衣冠親迎的,有時駕車。其他貴賤者,都以騎馬代車。近,皇上法駕所幸,侍從之臣穿朝服騎馬。現在己不用車,而冠帽衣裝卻不改換,為什麼呢?
裝、大帶、皮鞋、高冠,是車中服裝。穿襪踏蹬,光足而騎,不祇是違背古制,也是自取驚駭俗。議論者認為秘閣中有梁代《南郊圖》,穿衣戴冠帽騎馬的,這是後代人所畫的。古今圖書很多,例如畫《群公祖二疏》,而有拖着鞋的;畫《昭君入匈奴》,而有婦女戴着帷帽。草鞋出自於水鄉,不是京城所有;帷帽始創隋代,不是漢宮所用。豈能因二畫作為先例,臣認為騎馬穿戴衣冠應該取消。”太子依從議,編進法令。

開元初年,將到南郊祭天,中書令張説請求照古制用大裘,就命令有關部門製作兩種冕。
宗認為大裘質樸簡略,寒天暑天不可通用,廢不穿。從此元旦朝會用衮冕、戴通天冠,百官朔、望日朝見參拜,外官坐衙之日,就佩帶算其他日就不佩。玄宗祭拜五陵,開始用素朔、望日朝會專用常服。弁服、翼善冠都廢

唐代初年,在軍隊中賞賜朱紫服裝,後來軍也賞賜借用紅紫,有從軍者穿缺骻之服,不在中者穿長袍,有的無官位而冒用綠衣。有詔令殿中侍御史糾察。諸衛大將軍、中郎將以下給者,都改變其所綉紋:千牛衛用瑞牛,左右衛瑞馬,驍衛用虎,武衛用鷹,威衛用豹,領軍用白澤,金吾衛用辟邪。行六品的,冠帽去掉玉珠,五品去掉皮腰包、雙玉佩,幞頭用細

婦女服裝依從其丈夫、兒子,五等爵位以上親戚以及五品以上官員的母親、妻子,穿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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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文 】
用錦綉。九品以上母、妻,服朱衣。
流外及庶人不服綾、羅、縠、五色繐靴、履。凡裀色衣不過十二破,渾色衣不過六破。

二十五年,御史大夫李適之建議:“冬至、元日大禮,朝參官及六品清官服朱衣,六品以下通服紈綺。”天寶中,御史中丞吉溫建議:“京官朔、望朝參,衣朱紈綺,五品以上有珂傘。”德宗嘗賜節度使時服,以雕衡綬帶,謂其行列有序,牧人有威儀也。元和十二年,太子少師鄭餘慶言:“百官服朝服者多誤。自今唯職事官五品兼六品以上散官者,則有佩、劍、綬,其餘皆省。”

初,婦人施幕籠以蔽身,永徽中,始用帷冒,施裙及頸,坐檐以代乘車。命婦朝謁,則以駝駕車。數下詔禁而不止。武后時,帷冒益盛,中宗後乃無復幕籠矣。宮人從駕,皆胡冒乘馬,海內效之,至露髻馳騁,而帷冒亦廢,有衣男子衣而靴,如奚、契丹之服。武德間,婦人曳履及絨靴。開元中,初有絨鞋,侍兒則著履,奴婢服欄衫,而士女衣胡服,其後安祿山反,當時以為服妖之應。

巴、蜀婦人出入有兜籠,乾元初,蕃將又以兜籠易負,遂以代車。
文宗即位,以四方車服僭奢,下詔準儀制令,品秩勳勞為等級。職事官服綠、青、碧,勳官諸司則佩刀、礪、紛、帨。諸親朝賀宴會之服:一品、二品服玉及通犀,三品服花犀、班犀。車馬無飾金銀。衣曳地不過二寸,袖不過一尺三寸。婦人裙不過五幅,曳地不過三寸,襦袖不過一尺五寸。袍襖之制:三品以上服綾,以鶻銜瑞草,雁銜綬帶及雙孔雀;四品、五品服綾,以地黃交枝;六品以下服衣,子,五色衣不元旦官以“京”上有衡綬儀。
朝服品以去。”問,取代詔禁有幕法,有穿德年有絨服,驗。
又因詔以級。
刀、裝:角、二寸幅,襖的草,綾製
【 译 文 】
腰帶衣邊用錦綉。九品以上官員的母親、妻穿朱紅衣。流外官及平民不穿綾、羅、縠、色縑靴、鞋。凡是雜色裙不超過十二片,同色不過六片。

二十五年,御史大夫李適之建議:“冬至、行大禮時,朝參官及六品清官穿朱衣,六品以下通穿褲褶。”天寶時,御史中丞吉溫建議:官朔、望日朝參,穿朱衣紫褲褶,五品官以有珂傘。”德宗曾賞賜節度使應時服裝,用雕雙帶圖案,用意是其行列有序,治理百姓有威

元和十二年,太子少師鄭餘慶說:“百官穿者多有錯誤。從今以後惟有職事官五品兼六以上的散官,則有玉佩、劍、綬帶,其他都省

起初,婦女披戴幃籠用於遮蔽身體,永徽年纔開始用帷帽,帽裙下垂到頸部,坐櫓子以乘車。命婦朝拜時,則用駱駝駕車,多次下而不止。武后時,帷帽更盛,中宗之後就沒了。宮女隨車,卻戴胡帽騎馬,海內效以至露出髮髻縱馬馳騁,而帷帽也廢止了。
男子衣服并穿靴的,如同奚、契丹之服。武間,婦女穿拖鞋以及繸靴。開元時,纔開始鞋,侍女就穿鞋,奴婢穿襴衫,而士女穿胡後來安祿山造反,當時認為是服飾妖奇的應

巴、蜀婦女出入時有兜籠,乾元初年,蕃將兜籠容易攜帶物品,就用來取代乘車。

文宗即位,認為各地車輿服飾過於奢侈,下《儀制令》為準,以官品及勛位功勞作為等職事官穿綠、青、碧色,勛官各部門則佩磨刀石、飄帶、帨巾。各皇親朝賀宴會服一品、二品佩玉及通天犀角,三品佩花犀斑紋犀角。車馬不飾金銀。衣長拖地不超過,袖寬不超過一尺三寸。婦女裙不超過五拖地不超過三寸,襖袖不超過一尺五寸。袍制度:三品以上衣服用綾製作,用鶴銜瑞雁銜綬帶及雙孔雀圖案;四品、五品服裝用作,用地黃交枝圖案;六品以下服裝用綾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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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文 】
作,織。
用五士;婚嫁三品子月用四抬別細葛彎、葛布馬銃不夠民、頭小妝、宅,用五架,架,飾懸人多寬陌裕下寸,

綾,小窠無文及隔織、獨織。一品導從以七騎;二品、三品以五騎;四品以三騎;五品以二騎;六品以一騎。五品以上及節度使冊拜、婚會,則車有幰。外命婦一品、二品、三品乘金銅飾犢車,擔舁以八人,三品舁以六人;四品、五品乘白銅飾犢車,擔舁以四人;胥吏、商賈之妻老者乘革轝車,兜籠舁以二人。度支、戶部,鹽鐵門官等服細葛布,無紋綾,綠暗銀藍鐵帶,鞍、轡、銜、鐙以鑰石。未有官者,服粗葛布、官絁,綠銅鐵帶,乘蜀馬、鐵鐙。行官服紫粗布、絁,藍鐵帶。中官不衣紗縠綾羅,諸司小兒不服大巾,商賈、庶人、僧、道士不乘馬。婦人衣青碧縭、平頭小花草履、彩帛縵成履,而禁高髻、險妝、去眉、開額及吳越高頭草履。王公之居,不施重栱、藻井。三品堂五間九架,門三間五架;五品堂五間七架,門三間兩架;六品、七品堂三間五架,庶人四架,而門皆一間兩架。常參官施懸魚、對鳳、瓦獸、通棟乳梁。詔下,人多怨者。京兆尹杜悰條易行者為寬限,而事遂不行。唯淮南觀察使李德裕令管內婦人衣袖四尺者闊一尺五寸,裙曳地四五寸者減三寸。

開成末,定制:宰相、三公、師保、尚書令、僕射、諸司長官及致仕官,疾病許乘檐,如漢、魏戴輿、步輿之制,三品以上官及刺史,有疾暫乘,不得舍馹。
【 译 文 】
小團花沒有紋飾以及間隔團花織、獨團花。一品的前導及侍從用七名騎士;二品、三品五名騎士;四品用三名騎士;五品用二名騎六品用一名騎士。五品以上及節度使冊拜、姻宴會,乘車就有車幔。外命婦一品、二品、品乘坐金銅飾幘車,抬檐子用八人,三品抬檐用六人;四品、五品乘坐白銅飾幘車,抬檐子四人;小吏、商人的妻子年老者乘坐輦傘車,兜籠用二人。度支、戶部、鹽鐵門官等服裝用葛布,無紋綾,有綠色暗銀藍鐵飾帶,鞍、衡、鐙用黃銅裝飾。沒有官位的,服裝用粗布、官用粗絹,綠銅鐵飾帶,騎乘蜀馬、用鐵蹬。行官服裝用紫粗布、粗絹,藍鐵帶。宦官穿細紗綾羅,各部門雜役不戴大巾,商人、平僧人、道士不騎馬。婦女穿青碧絲織物、平小花草鞋、彩帛無花紋成鞋,而禁止高髻、奇去眉、開額以及吳越高頭草鞋。王公的住不用雙重栱頂及有紋彩的天花板。三品堂屋五間九架,門用三間五架;五品堂屋用五間七門用三間兩架;六品、七品堂屋用三間五平民用四架,而門都用一間兩架。常參官裝懸魚、對鳳、瓦獸、通棟乳梁。詔命下達後,多有怨言。京兆尹杜悰分條將容易施行者定為限,而這事就沒有實行。惟獨淮南觀察使李德下令管轄內的婦女衣袖寬四尺者改為一尺五裙拖地四五寸者減為三寸。

開成末年,訂立制度:宰相、三公、師保、書令、僕射、各部門長官及退休官,疾病時准乘坐擔子,如同漢、魏載輿、步輿的制度,三以上官及刺史,有疾病可暫時乘坐,但不能住驛站。
📄 第 486 页 25 字
【 原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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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 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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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487 页 990 字
【 原 文 】
唐書卷二十五

志 第

曆(

曆法尚矣。自堯命羲、和,曆象日月星辰,以閏月定四時成歲,其事略見於《書》。而夏、商、周以三統改正朔,為曆固已不同,而其法不傳。至漢造曆,始以八十一分為統母,其數起於黃鍾之龠,蓋其法一本於律矣。其後劉歆又以《春秋》、《易象》推合其數,蓋傅會之說也。至唐一行始專用大衍之策,則曆術又本於《易》矣。蓋曆起於數,數者,自然之用也。其用無窮而無所不通,以之於律、於《易》,皆可以合也。然其要在於候天地之氣,以知四時寒暑,而仰察天日月星之行運,以相參合而已。然四時寒暑無形而運於下,天日月星有象而見於上,二者常動而不息。一有一無,出入升降,或遲或疾,不相為謀。其久而不能無差忒者,勢使之然也。故為曆者,其始未嘗不精密,而其後多疏而不合,亦理之然也。不合,則屢變其法以求之。
自堯、舜、三代以來,曆未嘗同也。

唐終始二百九十餘年,而曆八改。初曰《戊寅元曆》,曰《麟德甲子元曆》,曰《開元大衍曆》,曰《寶應五紀曆》,曰《建中正元曆》,曰
【 译 文 】
十五

(一)

曆法久遠。自從堯命令羲、和觀測日月星,以設置閏月的方法,來調整四時在一歲中的位置,此事簡略記載於《尚書》中。夏、商、周改以三統確定正朔,所用曆法已各自不同,而編製的方法也未能流傳下來。到了漢代,開始八十一分為統母來編製曆法,這一數字來源於鐘計量系統中的初始單位龠,它的根源也大約自於音律。後來,劉歆又依據《春秋》、《易》進行推算,期望曆法常數與古書的記載相吻,也不過是附會而已。唐代時,一行開始用大算法編製曆法,這使得曆法編算的起源又奠基《易》。事實上,曆法本起源於數,數則起源自然之用。數的作用無窮而無所不通,無論是於音律,還是用於《易》,都可以相合。然而,的重要應用是在於測候天地之氣,以通曉四時暑,至於觀測日月星辰的運行是為了相互參合己。四時寒暑無形無蹤而變化於下土,日月星有象有迹而運行於上天,二者常動不息。一有無,出入升降,或遲或疾,互不相商。久而久不能不產生差誤,這是必然規律。因此,編製法一開始未嘗不精密,但到後來,產生許多的誤與不合,其中的道理也是如此。不合,就需改變曆法以求相合。自從堯、舜、三代以來,用曆法均不相同。

唐代從始至終二百九十餘年,改了八次曆依次是《戊寅元曆》、《麟德甲子元曆》、《開大衍曆》、《寶應五紀曆》、《建中正元曆》、《元現象曆》、《長慶宣明曆》、《景福崇玄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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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文 】
《元和觀象曆》,曰《長慶宣明曆》,曰《景福崇玄曆》而止矣。

高祖受禪,將治新曆,東都道士傅仁均善推步之學,太史令庚俊、丞傅弈薦之。詔仁均與俊等參議,合受命歲名為《戊寅元曆》。乃列其大要,所可考驗者有七,曰:“唐以戊寅歲甲子日登極,曆元戊寅,日起甲子,如漢《太初》,一也。冬至五十餘年輒差一度,日短星昴,合于《堯典》,二也。周幽王六年十月辛卯朔,入蝕限,合于《詩》,三也。魯僖公五年壬子冬至,合《春秋命曆序》,四也。月有三大、三小,則日蝕常在朔,月蝕常在望,五也。命辰起子半,命度起虛六,符陰陽之始,六也。立遲疾定朔,則月行晦不東見,朔不西朓,七也。”高祖詔司曆起二年用之,擢仁均員外散騎侍郎。

三年正月望及二月、八月朔,當蝕,比不效。六年,詔吏部郎中祖孝孫考其得失。孝孫使算曆博士王孝通以《甲辰曆》法詰之曰:

“日短星昴,以正仲冬。”七宿畢見,舉中宿言耳。舉中宿,則餘星可知。仁均專守昴中,執文害意,不亦謬乎?又《月令》仲冬“昏東壁中”,明昴中非爲常準。若堯時星昴昏中,差至東壁,然則堯前七千餘載,冬至昏翼中,日應在東井。井極北,去人最近,故暑;斗極南,去人最遠,故寒。寒暑易位,必不然矣。又平朔、定朔,舊有二家。三大、三小,爲定朔望;一大、一小,爲平朔望。日月行有遲速,相及謂
【 译 文 】
高祖接受禪讓,準備編製新曆,東都道士傅擅長推算天象曆法,太史令庾儉、太史丞傅皇帝推薦。皇帝下詔命令傅仁均與庾儉等人參議,制定曆法,因歲命名為《戊寅元曆》。
有七條經過校驗,摘錄其概要如下:“第一,以戊寅歲甲子日為起點,曆元為戊寅,歷日甲子,與漢代《太初曆》相同;第二,經過餘年後冬至日太陽要誤差一度,最短的白天昏昴星中天的日子,正與《堯典》相合;第推算出周幽王六年十月辛卯日合朔,入食與《詩經》相合;第四,推算出魯僖公五年日冬至,與《春秋命曆序》相合;第五,月大、三小,而且日食常在朔,月食常在望;,從子半開始記時辰,從虛宿六度起記太陽,與陰陽之始相符;第七,以日月運行的遲定朔日,使得月亮晦日不東見,朔日不西高祖下詔命司曆官從戊寅二年起使用《戊》,遷任傅仁均為員外散騎侍郎。
三年正月望日以及二月、八月朔日,發生月日食,《戊寅曆》預報皆不準確。六年,下令吏部郎中祖孝孫校驗《戊寅曆》的得失。
孫使算曆博士王孝通以《甲辰曆》查究,質下:

《尚書·堯典》稱:“以白天最短初昏昴星中天的日子,來確定仲冬的時節。” 七宿同時出現,特舉中宿爲例。以中宿爲例,則可以推知其他的星宿。傅仁均僅選定昴宿上中天,執文害義,怎麼能不產生謬誤呢?又《月令》稱仲冬時節“初昏時東壁上中天”,這說明昴宿上中天並不是一成不變的準則。如果在堯的時代,初昏時昴宿上中天,變化到東壁,然而,在堯七千多年以前,冬至日初昏時翼宿上中天,太陽的位置在東井。井宿在極北,離人最近,故爲夏天;斗宿在極南,離人最遠,故爲冬天。寒暑發生錯位,必然不是如此。又關於平朔、定朔過去有兩種說法。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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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文 】
之合會。晦、朔無定,由時消息。若定大小皆在朔者,合會雖定,而蔀、元、紀首三端并失。若上合履端之始,下得歸餘於終,合會有時,則《甲辰元曆》為通術矣。

仁均對曰:宋祖沖之立歲差,隋張胄玄等因而修之。雖差數不同,各明其意。孝通未曉,乃執南斗為冬至常星。夫日躔宿度,如郵傳之過,宿度既差,黃道隨而變矣。《書》云:“季秋月朔,辰弗集于房。”孔氏云:“集,合也。不合則日蝕可知。”又云:“先時者殺無赦,不及時者殺無赦。”既有先後之差,是知定朔矣。《詩》云:“十月之交,朔月辛卯。”又《春秋傳》曰:“不書朔,官失之也。”自後曆差,莫能詳正。故秦、漢以來,多非朔蝕。宋御史中丞何承天微欲見意,不能詳究,乃為散騎侍郎皮延宗等所抑。
孝通之語,乃延宗舊說。治曆之本,必推上元,日月如合璧,五星如連珠,夜半甲子朔旦冬至。自此七曜散行,不復餘分普盡,總會如初。唯朔分、氣分,有可盡之理,因其可盡,即有三端。此乃紀其日數之元爾。或以為即夜半甲子朔冬至者,非也。冬至自有常數,朔名由於月起,月行遲疾匪常,三端安得即合。故必須日月相合與至同日者,乃為合朔冬至耳。
孝孫以為然,但略去尤疏闊者。
【 译 文 】
三小為定朔望;一大、一小為平朔望。太陽、月亮的運行有時遲有時速,二者相及時稱為合會。晦日、朔日沒有定準,需隨時變化。如果把大小都定在朔日,合會雖然可以確定,然而蔀、元、紀的章首、蔀首及三端就要失調。如果向上要合於起算點,向下又要使得餘數合歸於終點,合會有時,那麼《甲辰元曆》是通用的法術。
傅仁均回答道:宋祖沖之設立歲差,隋張胄玄等人因循使用并有所修改,雖然他們的差數各不相同,但都說明了自己的用意。王孝通未能通曉其意,因而選取南斗為冬至常星。太陽在星宿中運行,如同郵差送信,宿度既然發生了誤差,黃道就應該隨之變化。《尚書》稱:“季秋之月朔,日月未能集於房宿。”孔氏說:“集,就是合的意思。不合則日食就可以知道了。”又說:“日食預報提前者必殺無疑,預報推後者也必殺無疑。”既然有先後的差異,可以知道是用了定朔了。《詩經》說:“剛剛交十月,正逢朔日辛卯的那一天。”又《春秋傳》稱:“不記錄朔日,是天文官的失職。”從此以後,曆法出現誤差,無法詳細考證。因此,秦、漢以來,日食多不發生在朔日。宋御史中丞何承天曾試圖辨明,但由於散騎侍郎皮延宗的阻礙,而未能詳細考究。王孝通所言,正是皮延宗舊說。
推算上元是編製曆法的基礎,上元時,日月合璧,五星連珠,又逢夜半甲子日朔旦冬至。自此以後,七曜各自運行,不會再像初始時所有的餘分皆盡,再次會合如初。惟有朔分、氣分還有同時餘盡的可能,因其可盡,纔有三端之說。這也正是紀其日數的開端。有人以為是夜半甲子朔冬至,那就錯了。冬至有自己的常數,朔日日名從月記起,月行遲疾變化無常,三端怎麼能相合呢?因此必須是日月相合并且與冬至同日,纔是合朔冬至。
祖孝孫也同意,但是把其中誤差特別大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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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文 】
分予

九年,復詔大理卿崔善為與孝通等較定,善為所改凡數十條。初,仁均以武德元年為曆始,而氣、朔、遲疾、交會及五星皆有加減差。至是復用上元積算。其周天度,即古赤道也。

貞觀初,直太史李淳風又上疏論十有八事,復詔善為課二家得失,其七條改從淳風。十四年,太宗將親祀南郊,以十一月癸亥朔,甲子冬至。而淳風新術,以甲子合朔冬至,乃上言:“古曆分日,起於子半。十一月當甲子合朔冬至,故太史令傅仁均以減餘稍多,子初為朔,遂差三刻。”司曆南宮子明、太史令薛頤等言:“子初及半,日月未離。淳風之法,較春秋已來晷度薄蝕,事皆符合。”國子祭酒孔穎達等及尚書八座參議,請從淳風。又以平朔推之,則二曆皆以朔日冬至,於事彌合。且平朔行之自古,故《春秋傳》或失之前,謂晦日也。雖癸亥日月相及,明日甲子,為朔可也。從之。十八年,淳風又上言:“仁均曆有三大、三小,云日月之蝕,必在朔望。十九年九月後,四朔頻大。”詔集諸解曆者詳之,不能定。庚子,詔用仁均平朔,詐麟德元年。

仁均曆法祖述曺玄,稍以劉孝孫舊議參之,其大最疏於淳風。然更相出入,其有所中,淳風亦不能逾之。今所記者,善為所較也。

《戊寅曆》

《戊寅曆》上元戊寅歲至武德九年丙戌,積十六萬四千三百四十八算外。
【 译 文 】
以忽略了。

九年,再次下詔命令大理卿崔善為與王孝通校定曆法,崔善為改動有數十條。起初,傅以武德元年為曆法的起點,但這使得氣、遲疾、交會及五星都有加減差。祇好重新使上元積年推算。曆法中的周天度,也就是古時示道。

貞觀初年,直太史李淳風又遞上奏章論述曆有十八條,再次下詔命令崔善為考校二家的得其中有七條依照李淳風的意見修改。十四唐太宗將要親自到南郊祭祀,依曆法推算為一月癸亥是朔日,甲子日是冬至。而按照李淳的新曆法推算,則是甲子日為合朔冬至。因李淳風上奏說:“古代曆法紀日起自子半。
一月正當甲子合朔冬至,故而太史令傅仁均因余稍多,以子初為朔日,所以時間差了三刻。”

隋南宮子明、太史令薛頤等人說:“子初及半,尚未分離。李淳風的曆法用春秋以來晷影、度、交食驗證,都相符合。”國子祭酒孔穎達與尚書八座參議,一起請求批准使用李淳風曆法。又以平朔的方法推算,二部曆法都以朔為冬至,與此事相合。況且自古以來都用平《春秋傳》就已有失誤,稱為晦日。雖然癸日太陽月亮相及,明日是甲子日,作為朔日也是可以的。遵從了他們的說法。十八年,李淳上奏說:“傅仁均的曆法有三大、三小,自月之食必然發生在朔望。十九年九月後,將見四朔接連為大月的現象。”召集懂得曆算專共同考查,也未能確定。至庚子,下詔使用傅的平朔方法推算,一直用到麟德元年。

傅仁均的曆法與張胄玄的曆法一脈相承,又到李系的舊法稍加參議,與李淳風的曆法相就顯得更加疏漏。當然,二者互有長短,傅的曆法推算準的李淳風的曆法也不能超越。
的曆法,根據崔善為的校定記錄錄。

《戊寅曆》上元戊寅歲至武德九年丙戌,積萬四千三百四十八算外。
📄 第 491 页 1119 字
【 原 文 】
章歲:六百七十六。亦名行分法。
章閏:二百四十九。
章月:八千三百六十一。
月法:三十八萬四千七十五。
日法:萬三千六。
時法:六千五百三。
度法、氣法:九千四百六十四。
氣時法:千一百八十三。
歲分:三百四十五萬六千六百七十五。
歲餘:二千三百一十五。
周分:三百四十五萬六千八百四十五半。
斗分:二千四百八十五半。
沒分:七萬六千八百一十五。
沒法:千一百三。
曆日:二十七;曆餘:萬六千六十四。
曆周:七十九萬八千二百。
曆法:二萬八千九百六十八。
餘數:四萬九千六百三十五。
章月乘年,如章歲得一,為積月。以月法乘積月,如日法得一,為朔積日;餘為小餘。日滿六十,去之;餘為大餘。命甲子算外,得天正平朔。加大餘二十九、小餘六千九百一,得次朔。加平朔大餘七、小餘四千九百七十六、小分四之三,為上弦。又加,得望。又加,得下弦。餘數乘年,如氣法得一,為氣積日。命日如前,得冬至。加大餘十五、小餘二千六十八、小分八之一,得次氣日。加四季之節大餘十二、小餘千六百五十四、小分四之二,得土王。凡節氣小餘,三之,以氣時法而一,命子半算外,各其加時。置冬至小餘,八之,減沒分,餘滿沒法為日。加冬至去朔日算,依月大小去之,日不滿月算,得沒日。餘分盡為滅。加日六以月法為分,甲子千九百九百望。法,十五氣日四、三,至小加冬月算百零
【 译 文 】
章歲:六百七十六。亦名行分法。
章閏:二百四十九。
章月:八千三百六十一。
月法:三十八萬四千零七十五。
日法:一萬三千零六。
時法:六千五百零三。
度法、氣法:九千四百六十四。
氣時法:一千一百八十三。
歲分:三百四十五萬六千六百七十五。

歲餘:二千三百一十五。
周分:三百四十五萬六千八百四十五半。

斗分:二千四百八十五半。
沒分:七萬六千八百一十五。
沒法:一千一百零三。
曆日:二十七;曆餘:一萬六千零六十四。

曆周:七十九萬八千二百。
曆法:二萬八千九百六十八。
餘數:四萬九千六百三十五。

章月乘以積年數,除以章歲,所得為積月。
月法乘積月,除以日法,所得商為朔積日,餘小餘。日滿六十,以六十去之;餘為大餘。命子算外,得天正平朔。加大餘二十九、小餘六千九百零一,得次朔。加平朔大餘七、小餘四千六百七十六、小分四分之三,為上弦。又加,得下弦。餘數乘以積年數,除以氣法,所得為氣積日。命日如前,得冬至。加大餘五、小餘二千零六十八、小分八分之一,得次日。加四季之節大餘十二、小餘一千六百五十、小分四分之二,得土王。凡節氣小餘,乘以八,除以氣時法,命子半算外,各其加時。置冬至小餘,乘以八,減沒分,餘滿沒法進位為日。冬至去合朔時日數,依月大小去之,日數不滿算,得沒日。餘分盡為滅。加日六十九、餘七千零八,得次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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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 文 】
十九、餘七百八,得次沒。

二十四氣 損益冬至 益八百九十六小寒 益三百九十八大寒 益四百立春 益二百二十八啓蟄 益三百四十一雨水 益四百五十春分 損五百清明 損四百五十五穀雨 損三百五十五立夏 損五百五十五小滿 損八百四十八芒種 益七百三十九夏至 益六百二十六小暑 益四百五十六大暑 益二百八十八立秋 益四十處暑 益三百四十二白露 益四百五十五秋分 損六百八十二寒露 損六百二十五霜降 損五百七十立冬 損五百一十三小雪 損四百五十六大雪 損百
【 译 文 】
盈縮數盈空盈八百九十六盈千二百九十四盈千六百九十四盈千九百二十二盈二千二百六十三盈二千七百一十三盈二千二百一十三盈千七百五十八盈千四百三盈八百四十八縮初縮七百三十九縮千三百六十五縮千八百二十一縮二千一百九縮二千一百四十九縮二千四百九十一縮二千九百四十六縮二千二百六十四縮千六百三十九縮千六十九縮五百五十六縮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