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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齐书
【 原 文 】
何不純用琉璃。”潘氏服御,極選珍寶,主衣庫舊物,不復周用,貴市民聞金銀寶物,價皆數倍。虎魄釧一隻,直百七十萬。京邑酒租,皆折使輸金,以為金塗。猶不能足,下揚、南徐二州橋桁塘埭丁計功為直,斂取見錢,供太樂主衣雜費。由是所在塘濆,多有隳廢。又訂出雉頭、鶴氅白鷺綾,親幸小人,因緣為奸利,課一輸十,郡縣無敢言者。
三年夏,於閱武堂起芳樂苑,山石皆塗以五采,跨池水立紫閣諸樓觀,壁上畫男女私褻之像。種好樹美竹,天時盛暑,未及經日,便就萎枯。於是徵求民家,望樹便取,毀徹牆屋以移致之,朝栽暮拔,道路相繼,花藥雜草,亦復皆然。
又於苑中立市,太官每旦進酒肉雜肴,使宮人屠酤,潘氏為市令,帝為市魁,執罰,爭者就潘氏決判。
帝有膂力,能擔白虎橦,自製雜色錦伎衣,綴以金花玉鏡衆寶,逞諸意態。所寵群小黨與三十一人,黃門十人。初任新蔡人徐世檦為直閤騎騎將軍,凡有殺戮,皆其用命。殺徐孝嗣後,封為臨汝縣子。陳顯達事起,加輔國將軍。雖用護軍崔慧景為都督,而兵權實在世檦。及事平,世檦謂人曰:“五百人軍主,能平萬人都督。”世檦亦知帝昏縱,密謂其黨茹法珍、梅蟲兒曰:“何世天子無要人,但阿儂貨主惡耳。”法珍等争權,以白帝。帝稍惡其凶強,以二年正月,遣禁兵殺之,世檦拒戰而死。自是法珍、蟲兒用事,並為外監,口稱詔敕;中書舍人王咺之與相唇齒,專掌
不全衣庫的金值一金,二州價,因此頭、利,人敢
塗上上畫秀美了。
拆墻不絕
及各令,潘貴錦緞快意十一閤騎意。
反叛慧景態平能比昏庸“哪的罪了皇元二死。
【 译 文 】
部使用琉璃。”潘貴妃的服飾車乘,都選擇最好的珍寶,主所存的舊物,已經不再够用,高價收購民間銀寶物,價錢都高出數倍。一隻琥珀釧,價百七十萬。京城的酒稅,都折價叫人交納黃用來製成金泥。還不够用,又取消揚、南徐修築橋梁塘壩的丁壯的勞役,計算工時折收取現錢,供給太樂及主衣庫的各項費用。
那些地方的塘壩溝渠,多有毀壞。又徵收雉鶴氅、白鸞綾,所寵幸的小人,乘機謀取私規定徵收一分,實際收納十分,郡縣裏沒有說話。
永元三年夏,在閎武堂興建芳樂苑,山石都五彩顏色,橫跨池水矗立紫閣等樓觀,牆壁着男女交歡的淫穢圖像。栽種名貴的樹木和的竹子,當時天氣酷熱,不到一天,就枯萎於是又到百姓家徵求,望見樹木就要取走,毀屋加以移栽,早晨栽天黑拔,道路上絡繹i,對於各種花草藥草,也都是如此。
又在苑中設立集市,太官每天早晨送進酒肉種菜肴,讓宮人賣肉沽酒,潘貴妃扮作市皇帝自己扮作市魁,執行處罰,發生爭執到妃那裏去裁決。
皇帝很有力氣,能擔起白虎大旗,自製各色的歌伎衣服,裝飾着金花玉鏡等各種寶物,於自己的神情姿態。所寵愛的小人黨羽共三一人,宦官十人。最初任命新蔡人徐世檦為直騎將軍,凡是 having 殺戮之事,都是聽他拿主殺掉徐孝嗣後,他被封為臨汝縣子。陳顯達事起,加封他為輔國將軍。雖然任用護軍崔為都督,但兵權實際在徐世檦手中。等到事息,徐世檦對人說:“我這五百人的軍主,得上統率萬人的都督。” 徐世檦也知道皇帝放縱,私下對他的同黨茹法珍、梅蟲兒說:一代天子沒有顯要的人,你們只是販賣主上惡罷了。” 茗法珍等爭權奪利,把這話告訴帝。皇帝非常憎惡徐世檦的凶惡強悍,於永年正月,派遣禁衛兵去殺他,徐世檦抗拒戰從此以後茹法珍、梅蟲兒當權,二人都任外
【 原 文 】
監表勢縣隊說打王相黃揚的巫國派王恨後和守趕還南人殺作了門莊着馬上登怠城兵燒文翰。其餘二十餘人,皆有勢力。崔慧景平後,法珍封餘干縣男,蟲兒封竟陵縣男。及義師起,江、郢二鎮已降,帝游騁如舊,謂茹法珍曰:“須來至白門前,當一決。”義師至近郊,乃聚兵為固守之計。召王侯朝貴分置尚書都座及殿省。又信鬼神,崔慧景事時,拜蔣子文神為假黃鉞、使持節、相國、太宰、大將軍、錄尚書、揚州牧、鍾山王。至是又尊為皇帝。迎神像及諸廟雜神皆入後堂,使所親巫朱光尚禱祀祈福。以冠軍將軍王珍國領三萬人據大桁,莫有鬥志,遣左右直長闈豎王寶孫督戰,呼為“王長子”。寶孫切罵諸將帥,直閣將軍席豪發憤突陣死,豪,騎將,既斃,衆軍於是土崩,軍人從朱雀觀上自投及赴淮死者無數。於是閉城自守,城內軍事委王珍國。兗州刺史張稷入衛京師,以稷為副,實甲猶七萬人。
帝烏帽袴褶,備羽儀,登南掖門臨望。又虛設鎧馬廝仗千人,皆張弓拔白,出東掖門,稱蔣王出蕩。素好門軍隊,初使宮人為軍,後乃用黃門。親自臨陳,詐被瘡,使人輿將去。至是於閱武堂設牙門軍頓,每夜嚴警。帝於殿內騎馬,從鳳莊門入微明門,馬被銀蓮葉具裝鎧,雜羽孔翠寄生,逐馬左右衛從,晝眠夜起如平常。聞外鼓叫聲,被大紅袍登景陽樓屋上望,弩幾中之。衆皆怠怨,不爲致力。募兵出戰,出城門數十步,皆坐甲而歸。慮城外有伏兵,乃燒城傍諸府署,六門之內皆蕩盡。城中闤道西掖門內,相聚爲市,販死牛馬肉。帝初與群小計議,陳顯達一戰便敗,
【 译 文 】
,口傳皇帝詔令;中書舍人王垣之與他們互為裏,專擅朝廷公文。其餘二十幾人,都有一定力。崔慧景叛亂被平息後,茹法珍被封爲餘干男,梅蟲兒被封爲竟陵縣男。等到蕭衍等興兵起義,鎮守江、郢二州的軍已經投降,皇帝卻仍舊巡游騎馬,對茹法珍:“等他們打到白門前,當決一死戰。” 起義軍到京城近郊,纔聚集軍隊商量固守之計。召集侯及朝廷顯貴分別安置在尚書都座和殿省。又信鬼神,崔慧景反叛時,拜蔣子文的神靈爲假鍛、使持節、相國、太宰、大將軍、錄尚書、州牧、鍾山王。到這時又尊奉他爲皇帝。把他神像和各廟的雜神都迎入後堂,派自己親信的師朱光尚祭祀禱告祈求福佑。派冠軍將軍王珍率領三萬人據守大桁,但沒有什麼鬥志,於是身邊的直長太監王寶孫督戰,稱爲“王長子”。
寶孫厲聲責罵各位將帥,直閣將軍席豪心懷憤去衝鋒陷陣而戰死,席豪是一位骁將,他戰死,各軍於是土崩瓦解,軍人從朱雀觀上跳下去投秦淮河死的數不勝數。於是只好關閉城門自,城內的軍事委托王珍國負責。兗州刺史張稷來保衛京城,於是任命張稷爲副手,當時實際有士兵七萬人。
皇帝戴黑帽穿褲褶,準備好儀仗侍衛,登上掖門眺望。又虛設騎馬帶甲的儀仗隊武士一千,都張弓拔劍,衝出東掖門,說是蔣王出兵衝。皇帝平素喜歡看軍隊交戰,最初是讓宮人扮軍士,後來纔用宦官。皇帝親臨戰陣,假裝受傷,讓人把他抬走。到這時他在閱武堂設置牙軍營,每夜嚴加戒備。皇帝在殿內騎馬,從鳳門進入徽明門,馬身上披着銀製的蓮葉,裝備鎧甲,裝飾着孔雀和翠鳥的各色羽毛,擔任逐的人跟隨在左右侍衛,和平常一樣白天睡覺晚出來。聽到外邊鼓噪叫喊的聲音,披着大紅袍上景陽樓屋頂瞭望,幾乎被箭射中。衆人都懈怨恨,不肯爲他盡力。招募士兵出去交戰,出門纔幾十步,就都棄甲而歸。擔心城外有伏,於是燒毀城墙旁各官署,六個城門之内都焚一空。城中西掖門內架起棧道,相聚爲集市,
【 原 文 】
崔慧景圍城退走,謂義師遠來,不過旬日,亦應散去,敕太官辦樵米為百日糧而已。大桁敗後,衆情凶懼,法珍等恐人衆驚走,故閉城不復出軍。既而義師長圍既立,塹柵嚴固,然後出蕩,屢戰不捷。帝尤惜金錢,不肯賞賜,法珍叩頭請之,帝曰:“賊來獨取我邪?何爲就我求物?”後堂儲數百具榜,啓爲城防,帝云擬作殿,竟不與。又催御府細作三百人精仗,待圍解以擬屏除。金銀雕鏤雜物,倍急於常。
王珍國、張稷懼禍及,率兵入殿,分軍又從西上閣入後宮斷之,御刀豐勇之爲內應。是夜,帝在含德殿吹笙歌作《女兒子》,臥未熟。聞兵入,趨出北戶,欲還後宮。清曜閤已閉,閣人禁防黃泰平以刀傷其膝,仆地。顧曰:“奴反邪!”直後張齊斬首送梁王。
宣德太后令曰:
皇室受終,祖宗齊聖,太祖高皇帝肇基駿命,膺籙受圖,世祖武皇帝係明下武,高宗明皇帝重隆景業,咸降年不永,宮車倐晏。皇祚之重,允屬儲元。而稟質凶愚,發於稚齒。爰自保姆,迄至成童,忍戾昏頑,觸途必著。高宗留心正嫡,立嫡惟長,輔以群才,閒以賢戚,內外維持,冀免多難,未及期稔,便逞屠戮。密戚近親,元勳良輔,覆族殲門,旬月相係。凡所任仗,盡慝窮奸,皆營伍屠販,容狀險醜,身秉朝權,手斷國命,誅戮
販賣顯達了,潰散糧。珍等兵。然後請求爲什請求的,用的銀雕殿,衛豐殿叨到有但滯刺像造反梁王
【 译 文 】
死馬肉。皇帝起初和諸小人商議,當初陳反叛時一戰便敗,崔慧景來圍城不久就退走認為起義軍遠道而來,過不了十天,也應當離去,所以祗詔令太官準備一百天的柴米口大桁一戰失敗後,衆人情緒恐懼騷動,茹法害怕兵衆驚懼逃跑,所以關閉城門不再出不久起義軍完成合圍,溝塹柵欄嚴密堅固,出兵衝殺,但屢戰不勝。皇帝特別吝惜金錢,不肯賞賜,茹法珍叩頭賞賜,皇帝說:“賊兵來難道祇抓我一個嗎?
什麼向我要東西?” 後堂儲備有數百片木板,用來修築城防工事,皇帝說那是準備蓋殿堂竟然不給。又催促御府細作署製造三百人使的精巧器仗,等到解圍以後準備做屏除。對金雜物的索求,比平常加倍地急迫。
王珍國、張稷害怕災禍及身,率兵進入宮又分兵從西上闈入後宮斷其退路,皇帝的侍勇之為他們作內應。這天夜裏,皇帝在含德室歌唱《女兒子》樂曲,躺下尚未睡熟。聽士兵進入,急忙從北門逃出,想回到後宮。
曜閤已經關閉,擔任禁衛的宦官黃泰平用刀皇帝的膝蓋,皇帝倒地。回頭喝道:“奴才反了!” 後宮值勤的張齊斬下皇帝的首級送給三。
宣德太后下令說:
我皇室受命於天,祖宗智慮敏達,太祖高皇帝秉承天命開創基業,親受圖籙應運而興,世祖武皇帝繼承光大祖業,高宗明皇帝重新隆盛社稷大業,但是都享年不久,相繼駕崩歸天。皇位的重任,應當歸屬太子。然而太子秉性凶惡愚頑,年少時就已流露出來。從對保姆,到對年齡稍長的兒童,他都表現得殘忍暴戾昏蒙愚頑,遇到機會必定流露。高宗關注嫡子的成長,祗立嫡長子,而且讓許多有才能的人輔助,讓賢德的親戚參與管理,內外維護,希望避免諸多災難,但是未到一年,太子就大行殺戮。關係密切的親屬,有功勳的元老,賢能的執政大臣,都遭誅族滅門,而且接連不斷。凡是他所信任
【 原 文 】
無辜,納其財產,睚眦之閒,屠覆比屋。身居元首,好是賤事,危冠短服,坐臥以之。晨出夜反,無復已極,驅斥氓庶,巷無居人,老細奔遑,寘身無所,東邁西屏,北出南馳,負疾奧戶,填街塞陌。興築繕造,日夜不窮,晨構夕毀,朝穿暮塞,絡以隨珠,方斯己陋,飾以璧璫,曾何足道。時暑赫曬,流金鑠石,移竹藝果,匪日伊夜,根未及植,葉已先枯,畚鍤紛紜,勤倦無已。散費國儲,專事浮飾,逼奪民財,自近及遠,兆庶恇恇,流冗道路。府帑既竭,肆奪市道,工商裨販,行號道泣。屈此萬乘,躬事角抵,昂首翹肩,逞能橦木,觀者如堵,曾無作容。芳樂、華林,并立闐闐,踞肆鼓刀,手鈴輕重。干戈鼓噪,昏曉靡息,無戎而城,豈足云警。至於居喪淫宴之愆,三年載弄之醜,反道違常之釁,牝雞晨鳴之慝,於事已細,故可得而略也。
罄楚、越之竹,未足以言,校主、癸之君,豈或能匹。征東將軍忠武奮發,投袂萬里,光奉明聖,翊成中興。乘勝席卷,掃清京邑,而群小靡識,嬰城自固,緩戮稽誅,倏彌旬月,宜速剿定,寧我邦家。可潛遣聞介,密宣此旨,忠勇齊奮,遄加蕩撲,放斥昏凶,衛送外第。未亡人不幸,臻此百罹,感念存沒,心焉如割。奈何!奈何!
【 译 文 】
依賴的人,全都邪惡至極,都是些行伍、屠夫、商販,客貌醜陋,可是執掌朝廷大權,決斷國家命脈,殺戮無辜,收繳他們的財產,因一點點怨忿,就屠殺成片的住戶。身為君主,卻喜好一些卑賤之事,高帽短衣,坐臥如此。清晨外出夜裹纔返回,再沒有他這樣的了,驅逐喝斥百姓,致使街巷中沒有居民,老少恐懼逃奔,無處容身,東出巡行西避百姓,北出游玩南逐黎民,致使百姓背負病人車載尸首,充塞街巷。大興土木,日夜不停,清晨建成傍晚毀壞,日出鑿通天黑堵塞,纏繞隨珠,對於他已顯得簡陋,用璧璫裝飾,更不值一提。當時酷暑炎熱,金石銷熔,移栽竹子種植果木,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沒等到根栽種,葉子已先枯萎,畚鍤不停,勞苦不止。耗費國家的儲備,專門從事虛浮的裝飾,侵奪百姓財產,自近及遠,萬民恐慌,流離失所。國庫枯竭之後,又在集市大肆掠奪,工商小販,哭泣於道。屈尊自己的君主之身,親自下場角抵,昂首翹肩,擔起橦木旗杆逞能,觀看的人很多,他沒有一點慚愧的樣子。芳樂、華林苑內,都設立集市,操刀傲視,掂量輕重。持干戈鼓噪,早晚不停,沒有戰事卻築城,哪值得曉諭。至於居喪期間放縱宴飲的過失,在位三年發生的醜事,違反道德倫常的昏昧,母雞清晨打鳴之類的邪惡,在他已是小事,因此可以省略。用盡楚、越的竹子,不足以書寫他的罪惡,商紂夏桀兩個暴君,豈能與他相比。征東將軍忠誠勇猛蓬勃奮發,毅然行軍萬里,繼承光大聖明君王,輔佐我朝成就中興。乘勝席捲全國,掃清京城,可是眾小人沒有見識,環城固守,致使殺戮延緩,轉眼已滿一月,應儘快剿滅平定,使國家安寧。可以暗中派遣信使,秘密宣布此項旨意,忠勇之士共同發奮,儘快加以打擊清除,放逐斥退昏昧的元凶,護送到另外的住所。我很不幸,屢遭憂患,感念生者死者,心如刀割。怎麼辦!怎麼辦!
【 原 文 】
又令依漢海昏侯故事,追封東昏侯。茹法珍、梅蟲兒、王咺之等伏誅。豐勇之原死。史臣曰:漢宣帝時,南郡獲白虎,獲之者張武,言武張而猛服也。
東昏侯亡德橫流,道歸挾亂,躬當翦戮,實啓太平,推闡竪之名字,亦天意也。
贊曰:東昏慢道,匹埜方辛。乃隳典則,乃棄彝倫,玩習兵火,終用焚身。
【 译 文 】
又下令依照漢海昏侯舊事,追封為東昏侯。珍、梅蟲兒、王咺之等被處死。豐勇之免
史臣曰:漢宣帝時,南郡捕獲白虎,捕獲虎名叫張武,因此說武張於是猛獸降服。東昏端無德,最後導致拯救混亂返歸正道,自身戮,真正開啓太平之世,推究他任用的宦官的名字,這也是天意。
贊曰:東昏無道,猶如桀紂。破壞典章制毀棄天道人倫,把戰爭當作游戲,終於引火。
【 原 文 】
。
【 译 文 】
(图片中无可见文字)
【 原 文 】
南齊書卷八本紀第八
和
和帝諱寶融,字智昭,高宗第八子也。建武元年,封隨郡王,邑二千戶。三年,為冠軍將軍,領石頭戍軍事。永元元年,改封南康王,為持節、督荊雍益寧梁南北秦七州軍事、西中郎將、荊州刺史。
二年十一月甲寅,長史蕭穎胄殺輔國將軍、巴西梓潼二郡太守劉山陽,奉梁王舉義。乙卯,教纂嚴。又教曰:“吾躬率晉陽,翦此凶孽,戎事方勤,宜覃澤惠。所領內繫囚見徒,罪無輕重,殊死已下,皆原遣。先有位署,即復本職。將吏轉一階。從征身有家口停鎮,給廩食。凡諸雜役見在諸軍帶甲之身,克定之後,悉免為民。其功效賞報,別有科條。”丙辰,以雍州刺史梁王為使持節、都督前鋒諸軍事、左將軍。丁巳,以蕭穎胄為右將軍、都督留行諸軍事。戊午,梁王上表勸進。十二月乙亥,群僚勸進,並不許。壬辰,騎將軍夏侯亶自京師至江陵,稱宣德太后令:“西中郎將南康王宜纂承皇祚,光臨億兆,方俟清宮,未即大號,可且封宣城、南琅邪、南東海、東陽、臨海、新安、尋陽、南郡、竟陵、宜都十郡為宣城王,相國、荊州牧,加黃鉞,置僚屬,選百官,西中郎府南康
【 译 文 】
第八帝
和帝名寶融,字智昭,是高宗的第八個兒建武元年,受封為隨郡王,食邑二千户。建年,任冠軍將軍,領石頭戍軍事。永元元改封南康王,任持節、督荊雍益寧梁南北州軍事、西中郎將、荆州刺史。
永元二年十一月甲寅,長史蕭穎胄殺死輔國、巴西梓潼二郡太守劉山陽,擁戴梁王起乙卯,蕭寶融命令實施戒嚴。又命令說:現率晉陽兵衆,剪除朝廷裏這個惡人,戰事於艱苦階段,應該廣施恩惠。所管轄區域內押的囚徒,無論罪行輕重,除斬首之罪外,赦釋放。從前有職位的,立即恢復原職。將一級。跟隨出征的人如有家口留在後方,由供給糧食。各類雜役祇要現在各軍當兵,勝定之後,全部赦免為自由民。他們的功勞獎另有規定。”丙辰,任命雍州刺史梁王爲使、都督前鋒諸軍事、左將軍。丁巳,任命蕭爲右將軍、都督行留諸軍事。戊午,梁王上蕭寶融即帝位。十二月乙亥,諸位僚屬也勸帝位,都沒有答應。壬辰,驍騎將軍夏侯亶城來到江陵,聲稱宣德太后命令:“西中郎康王應當繼承皇位,治理萬民,目前正滯留宮,沒有受封大號,可姑且封給宣城、南琅南東海、東陽、臨海、新安、尋陽、南郡、、宜都十郡爲宣城王,任相國、荆州牧,加鉞,有權設置屬官,選拔官吏,西中郎府和國都原樣保留。等到大軍臨近京城,主事者
【 原 文 】
國并如故。須軍次近路,主者詳依舊典,法駕奉迎。”三年正月乙巳,王受命,大赦,唯梅蟲兒、茹法珍等不在赦例。右將軍蕭穎胄為左長史,進號鎮軍將軍,梁王進號征東將軍。甲戌,以冠軍將軍楊公則為湘州刺史。甲寅,建牙于城南。二月乙丑,以冠軍長史王茂先為江州刺史,冠軍將軍曹景宗為郢州刺史,右將軍邵陵王寶攸為荊州刺史。己巳,群僚上尊號,立宗廟及南北郊。甲申,梁王率大衆屯沔口,郢州刺史張沖拒守。三月丁酉,張沖死,驃騎將軍薛元嗣等固城。中興元年春三月乙巳,即皇帝位,大赦,改元。文武賜位二等,鰥寡孤獨不能自存者穀,人五斛。即永元三年也。以相國左長史蕭穎胄為尚書令,晉安王寶義為司空,廬陵王寶源為車騎將軍、開府儀同三司,建安王寶寅為徐州刺史,散騎常侍夏侯詳為中領軍,領軍將軍蕭偉為雍州刺史。丙午,有司奏封庶人寶卷為零陽侯,詔不許。又奏為涪陵王,詔可。乙酉,尚書令蕭穎胄行荊州刺史,假梁王黃鉞。壬子,以征虜將軍柳惔為益、寧二州刺史。己未,以冠軍將軍莊丘黑為梁、南秦二州刺史,冠軍將軍鄧元起為廣州刺史。
夏四月戊辰,詔曰:“荊雍義舉所基,實始王迹。君子勞心,細人盡力,宜加酬獎,副其乃誠。凡東討衆軍及諸嚮義之衆,可普復除。”
五月乙卯,車駕幸竹林寺禪房宴群臣。巴西太守魯休烈、巴東太守蕭惠訓子瓌拒義軍。
秋七月,東軍主吳子陽十三軍救郢州,屯加湖。丁酉,征虜將軍王茂
【 译 文 】
八 和帝蕭寶融細依照傳統禮制,準備皇帝車駕迎接。”永元年正月乙巳,蕭寶融登基,實行大赦,祇有梅兒、茹法珍等不在赦免之列。右將軍蕭穎胄任長史,封號升為鎮軍將軍,梁王封號升為征東軍。甲戌,任命冠軍將軍楊公則為湘州刺史。
寅,在城南樹立牙旗。二月乙丑,任命冠軍長王茂先為江州刺史,冠軍將軍曹景宗為郢州刺,右將軍邵陵王蕭寶攸為荊州刺史。己巳,臣奉上尊號,設立宗廟及祭祀天地的南北祭。甲申,梁王率領大軍駐守沔口,郢州刺史張防守抗拒。三月丁酉,張沖死亡,驃騎將軍薛嗣等固守城池。
中興元年春三月乙巳,蕭寶融登皇帝位,實大赦,改年號。文武官員賞賜官位二等,鰥寡獨不能自己謀生的賞賜穀物,每人五斛。該年永元三年。任命相國左長史蕭穎胄為尚書令,安王蕭寶義為司空,廬陵王蕭寶源為車騎將、開府儀同三司,建安王蕭寶寅為徐州刺史,騎常侍夏侯詳為中領軍,領軍將軍蕭偉為雍州史。丙午,主管部門奏請封平民蕭寶卷為零陽,詔令不同意。又奏請封為涪陵王,詔令許。乙酉,尚書令蕭穎胄行荊州刺史,藉用梁王鉞。壬子,任命征虜將軍柳惔為益、寧二州刺。己未,任命冠軍將軍莊丘黑為梁、南秦二州史,冠軍將軍鄧元起為廣州刺史。
夏四月戊辰,下詔令說:“荊州雍州首倡義,實為王業發祥之地。君子費心,小人盡力,該加以酬勞獎賞,以報答他們的忠誠。凡是參東征的各部隊以及歸附義軍的百姓,可普遍免徭役。”
五月乙卯,和帝乘車駕臨竹林寺禪房宴請群。巴西太守魯休烈、巴東太守蕭惠訓的兒子蕭抗拒義軍。
秋七月,東軍主吳子陽十三軍援救郢州,駐加湖。丁酉,征虜將軍王茂先擊敗了他。辛
【 原 文 】
和帝蕭亥,樂祖命陳州刺自主刺史命黃烈投令任揚州直接安王刺史給大命輔事,帝旨己亥大司西,令大時任九錫相國州刺先擊破之。辛亥,以茂先為中護軍。丁卯,魯山城主孫樂祖以城降。己未,郢城主薛元嗣降。
八月丙子,平西將軍陳伯之降。
乙卯,以伯之為江州刺史,子虎牙為徐州刺史。
九月乙未,詔梁王若定京邑,得以便宜從事。
冬十一月乙未,以輔國將軍李元履為豫州刺史。壬寅,尚書令、鎮軍將軍蕭穎胄卒,以黃門郎蕭憺行荆州府州事。丁巳,蕭墳、魯休烈降。
十二月丙寅,建康城平。己巳,皇太后令以梁王為大司馬、錄尚書事、驃騎大將軍、揚州刺史,封建安郡公,依晉武陵王遵承制故事,百僚致敬。壬申,改封建安王寶寅鄱陽王。癸酉,以司徒、揚州刺史晉安王寶義為太尉,領司徒。甲戌,給大司馬錢二千萬,布絹各五千匹。乙酉,以輔國將軍蕭宏為中護軍。
二年春正月戊戌,宣德太后臨朝,入居內殿。大司馬梁王解承制,致敬如先。己亥,以寧朔將軍蕭昺監南兗州。壬寅,以大司馬都督中外諸軍事,加殊禮。己酉,以大司馬長史王亮為守尚書令。甲寅,詔大司馬梁王進位相國,總百揆,揚州牧,封十郡為梁公,備九錫之禮,加遠游冠,位在諸王上,加相國綠綟綬。己未,以新除右將軍曹景宗為郢州刺史。
二月壬戌,湘東王寶晊伏誅。戊辰,詔進梁公爵為梁王,增封十郡。
三月乙未,皇太后令給梁國錢五百萬,布五千匹,絹千匹。辛丑,鄱陽王寶寅奔虜,邵陵王寶攸、晉熙王寶嵩、桂陽王寶貞伏誅。甲午,千匹敵寇蕭實
【 译 文 】
實融 89任命王茂先為中護軍。丁卯,魯山城主帥孫獻城投降。己未,郢城主帥薛元嗣投降。
八月丙子,平西將軍陳伯之投降。乙卯,任伯之為江州刺史,任命他的兒子陳虎牙為徐史。
九月乙未,詔令梁王如果能平定京城,可以相機行事。
冬十一月乙未,任命輔國將軍李元履為豫州。壬寅,尚書令、鎮軍將軍蕭穎胄去世,任門郎蕭澹行荆州府州事。丁巳,蕭璝、魯休降。
十二月丙寅,建康城平定。己巳,皇太后下命梁王為大司馬、錄尚書事、驃騎大將軍、刺史,封建安郡公,依照晉武陵王司馬遵秉承御旨的舊事,百官致敬。壬申,改封建蕭寶寅為鄱陽王。癸酉,任命司徒、揚州晉安王蕭寶義為太尉,領司徒。甲戌,賜司馬錢二千萬,布和絹各五千匹。乙酉,任國將軍蕭宏為中護軍。
中興二年春正月戊戌,宣德太后當朝處理政進入內殿居住。大司馬梁王不再直接秉承皇意,但百官仍要像先前一樣向他表示致敬。,委派寧朔將軍蕭昺監督南充州。壬寅,讓馬都督中外諸軍事,加予特殊的禮遇。己任命大司馬長史王亮為守尚書令。甲寅,詔司馬梁王進官位為相國,總管各類政事,同揚州牧,封給十郡作為梁公的領地,可以備之禮,加戴遠游冠,職位在各王之上,授予綠綟綬。己未,任命新任右將軍曹景宗為郢史。
二月壬戌,湘東王蕭寶晊受死刑。戊辰,進封梁公爵位為梁王,增封十郡。
三月乙未,皇太后下令給梁國五百萬錢,五布,一千匹絹。辛丑,鄱陽王蕭寶寅投奔,邵陵王蕭寶攸、晉熙王蕭寶嵩、桂陽王貞受死刑。甲午,命令梁王可在冠上裝飾十
【 原 文 】
命梁王冕十有二旒,建天子旌旗,出警入跸,乘金根,駕六馬,備五時副車,置旄頭雲罕,樂舞八佾,設鍾簴宮懸。王子王女爵命一如舊儀。庚戌,以冠軍長史蕭秀為南徐州刺史,新除中領軍蔡道恭為司州刺史。車駕東歸至姑熟。丙辰,禪位梁王。丁巳,廬陵王寶源薨。夏四月辛酉,禪詔至,皇太后遜外宮。丁卯,梁王奉帝為巴陵王,宮於姑熟,行齊正朔,一如故事。戊辰,薨,年十五。追尊為齊和帝,葬恭安陵。
史臣曰:夏以桀亡,殷隨紂滅,郊天改朔,理無延世。而皇符所集,重興西楚,神器暫來,雖有冥數,徽名大號,斯為幸矣。
贊曰:和帝晚隆,掃難清宮。達機睹運,高頌永終。
【 译 文 】
八 和帝蕭寶融流,樹立天子旌旗,出入要清道警戒,乘坐金車,駕御六馬,裝備五時副車,設置旄頭雲,享用八佾樂舞,設置鐘簴宮懸。王子王女的位和等級待遇完全依照舊的禮制。庚戊,任命軍長史蕭秀為南徐州刺史,新任中領軍蔡道恭司州刺史。皇帝車駕東歸至姑熟。丙辰,禪位梁王。丁巳,廬陵王蕭寶源去世。
夏四月辛酉,禪位的詔書傳到,皇太后遜位宮。丁卯,梁王恭奉皇帝為巴陵王,讓他在姑建宮室,使用齊的年號,一如從前。戊辰,巴王蕭寶融去世,終年十五歲。追尊為齊和帝,葬在恭安陵。
史臣曰:夏因為桀而亡國,殷隨紂而覆滅,天改年號,照理也無法延續世運。然而皇天降於其身,重興於西楚,暫時得到帝位,雖然是定數,然而享有堂皇美善的名號,這也是萬幸。
贊曰:和帝在齊末興起,掃除災難清理宮。通曉明瞭天機運數,永遠會受到贊頌。
【 原 文 】
南齊書卷九志 第
禮(一)
禮儀繁博,與天地而為量,紀國立君,人倫攸始。三代遺文,略在經誥,蓋秦餘所亡逸也。漢初叔孫通制漢禮,而班固之志不載。及至東京,太尉胡廣撰《舊儀》,左中郎蔡邕造《獨斷》,應劭、蔡質咸級識時事,而司馬彪之書不取。魏氏籍漢末大亂,舊章殄滅,侍中王粲、尚書衛覬集創朝儀,而魚豢、王沈、陳壽、孫盛並未詳也。吳則太史令丁孚拾遺漢事,蜀則孟光、許慈草建衆典。晉初司空荀頴因魏代前事,撰為《晉禮》,參考今古,更其節文,羊祜、任愷、庾峻、應貞並共刪集,成百六十五篇。後摯虞、傅咸繼續此製,未及成功,中原覆沒,今虞之《決疑注》,是遺事也。江左僕射刁協、太常荀崧,補綴舊文,光祿大夫蔡謨又踵修輯朝故。宋初因循改革,事係群儒,其前史所詳,並不重述。永明二年,太子步兵校尉伏曼容表定禮樂。於是詔尚書令王儉制定新禮,立治禮樂學士及職局,置舊學四人,新學六人,正書令史各一人,幹一人,秘書省差能書弟子二人。因集前代,撰治五禮,吉、凶、賓、軍、嘉也。文多不載。若郊廟庠序之儀,冠婚喪紀之節,事有變革,宜錄時事者,備今志。其輿家設經典孫通沒有《舊儀也都采用滅,而魚載。光、故事飾,編成製,《決協、謨又革,記載校尉王儉所,人,是最禮、載。
【 译 文 】
上)禮儀繁雜廣博,可與天地等量齊觀,治理國立國君,是人倫之始。三代遺留的文字,在誥命中很簡略,大概是秦末亡佚了。漢初叔制訂漢禮,然而班固《漢書》的《禮樂志》記載。等到東漢洛陽時期,太尉胡廣撰寫義》,左中郎蔡邕著作《獨斷》,應劭、蔡質連級記載時事,然而司馬彪的《禮書》沒有。曹魏繼漢末大亂之後,舊的典章盡數毀侍中王粲、尚書衛覬彙集創作朝廷禮儀,然泰、王沈、陳壽、孫盛的著作都沒有詳細記吳國是太史令丁孚修補漢代舊典,蜀國是孟許慈草創各類典制。晉初司空荀顗依照曹魏,撰寫《晉禮》,參考古今,代之以節制修羊祜、任愷、庾峻、應貞都參予刪改彙集,一百六十五篇。後來摯虞、傅咸繼承此種創但還未完成,中原就淪陷了,現在摯虞的疑注》,是一項未完成的事業。東晉僕射刁太常荀崧,補充輯錄舊的文字,光祿大夫蔡續修編輯朝廷舊事。宋初因循舊禮又加以改把事情委托給諸位儒生,那些過去史書詳細的,都不再重複記述。永明二年,太子步兵伏曼容上表要求制定禮樂,於是詔令尚書令制定新的禮儀,設立研究禮樂的學士及任設置舊學四人,新學六人,正書令史各一幹一人,秘書省派擅長書寫的弟子二人。於集前代禮儀,撰寫研究五禮,即吉禮、凶賓禮、軍禮、嘉禮。因為內容太多,不再記比如郊祭、廟祭、學校的儀式,冠禮、婚
【 原 文 】
軺旗常,與往代同異者,更立別篇。禮、錄瑾車身
建元元年七月,有司奏:“郊殷之禮,未詳郊在何年?復以何祖配郊?殷復在何時?未郊得先殷與不?明堂亦應與郊同年而祭不?若應祭者,復有配與無配?不祀者,堂殷職僚毀置云何?”八座丞郎通關博士議。曹郎中裴昭明、儀曹郎中孔邁議:“今年七月宜殷祠,來年正月宜南郊明堂,並祭而無配。”殷中郎司馬憲議:“南郊無配,饗祠如舊;明堂無配,宜應廢祀。其殷祠同用今年十月。”右僕射王儉議:
案《禮記·王制》,天子先祫後時祭,諸侯先時祭後祫。《春秋》夆僖二年祫,明年春禘,自此以後,五年再殷。《禮緯·稽命徵》曰“三年一祫,五年一禘”。《經》、《記》所論禘祫與時祭,其言詳矣,初不以先殷後郊為嫌。
至於郊配之重,事由王迹,是故杜林議云“漢業特起,不因緣堯,宜以高帝配天”。魏高堂隆議以舜配天。蔣濟云“漢時奏議,謂堯已禪舜,不得為漢祖,舜亦已禪禹,不得為魏之祖。今宜以武皇帝配天”。晉、宋因循,即為前式。
又案《禮》及《孝經·援神契》並云“明堂有五室,天子每月於其室聽朔布教,祭五帝之神,配以有功德之君”。《大戴禮記》曰“明堂者,所以明諸侯尊卑也”。許慎《五經異義》曰
【 译 文 】
一 禮(上)喪禮記載的禮節,事情有演變沿革,應當著現代之事的,詳細記載在現在的禮志中。至於興旗幟,和過去的同異,另立篇目。
建元元年七月,主管官吏上奏說:“郊祭、祭的禮制,不清楚郊祭應在哪年?又用哪些祖祀郊祭?殷祭又在什麼時候?沒有郊祭之前多先舉行殷祭嗎?明堂也應該與郊同年祭祀如果應當祭祀,又有沒有配祀者?如果不祭殿堂及任職僚屬的毀棄設置如何規定?”八丞郎、通關博士商討。曹郎中裴昭明、儀曹中孔邁議論說:“今年七月應當舉行殷祭,明正月應當舉行南郊、明堂祭禮,都是祭祀沒有祀。” 殿中郎司馬憲議論說:“南郊祭禮沒有配饗祠與過去相同;明堂祭禮沒有配祀,應當余祭祀。至於殷祀可同在今年十月舉行。” 右射王儉議論說:
依據《禮記·王制》,天子先舉行祫祭後舉行四時祭祀,諸侯先四時祭祀後祫祭。
《春秋》載魯僖公二年祫祭,第二年春禘祭,從此以後,五年殷祭一次。《禮緯·稽命徵》說:“三年一次祫祭,五年一次禘祭。” 《春秋經》、《禮記》所論述的禘祭、祫祭和四時祭祀,說得很詳細,早先並不以先殷祭後郊祭為嫌忌。
至於郊祭配祀的重要,事情要根據王者創業的功績,因此杜林議論說 “漢代帝業的崛起,並非得自堯,應當用高帝配祀天帝”。
魏高堂隆建議用舜配祀天帝。蔣濟說 “漢代時的奏議,說堯已經把帝位禪讓給舜,不能作為漢的祖先,舜也已經把帝位禪讓給禹,不能作為魏的祖先。現在應當用武皇帝配祀天帝”。晉、宋沿襲的即是前面的格式。
另查考《禮》以及《孝經·援神契》都說 “明堂有五個房間,天子每月在某個房間聽朝治事,施行教化,祭祀五帝的神靈,用有功德的君主配祀”。《大戴禮記》說 “明堂,是明確諸侯尊卑的”。許慎《五經異義》說 “施布政教的宮室,所以叫做明堂。明
【 原 文 】
“布政之宮,故稱明堂。明堂,盛貌也”。《周官·匠人職》稱明堂有五室。鄭玄云“周人明堂五室,帝一室也”。初不聞有文王之寢。《鄭志》趙商問云“說者謂天子廟制如明堂,是為明堂即文廟邪”?鄭答曰“明堂主祭上帝,以文王配耳,猶如郊天以后稷配也”。袁孝尼云“明堂法天之宮,本祭天帝,而以文王配,配其父於天位則可,牽天帝而就人鬼,則非義也”。太元十三年,孫耆之議,稱“郊以祀天,故配之以后稷;明堂以祀帝,故配之以文王。由斯言之,郊為皇天之位,明堂即上帝之廟”。徐邈謂“配之為言,必有神主;郊為天壇,則堂非文廟”。《史記》云趙綰、王臧欲立明堂,于時亦未有郊配。漢又祀汾陰五時,即是五帝之祭,亦未有郊配。議者或謂南郊之日,已旅上帝,若又以無配而特祠明堂,則一日再祭,於義為黷。案古者郊本不共日。蔡邕《獨斷》曰“祠南郊,祀畢,次北郊,又次明堂、高廟、世祖廟,謂之五供”。馬融云“郊天之祀,咸以夏正,五氣用事,有休有王,各以其時,兆於方郊,四時合歲,功作相成,亦以此月總旅明堂”。是則南郊、明堂各日之證也。近代從省,故與郊同日,猶無煩黷之疑。何者?其為祭雖同,所以致祭則異。孔晁云,言五帝佐天化育,故有從祀之禮,旅上帝是也。至於四郊明堂,則是本祀之所,譬猶功臣從饗,豈復廢其私廟。且明堂有配之時,南郊亦旅
【 译 文 】
堂,是興盛的樣子”。《周官·匠人職》說明堂有五個房間。鄭玄說“周人的明堂五個房間,帝是一個房間”。早先沒聽說有文王的寢廟。《鄭志》載趙商問道“有人說天子廟的樣式像明堂,這是說明堂就是文廟嗎”?鄭玄回答說“明堂主要祭祀上帝,用文王配祀罷了,好比是郊祭天用后稷配祀”。袁孝尼說“明堂是效法上天的宮室,本是祭祀天帝,而用文王配祀,用其父配祀天是可以的,扯着天帝遷就人鬼,就是不義”。太元十三年,孫曁之建議說“郊祭用來祀天,所以用后稷配祀;明堂用來祀帝,所以用文王配祀。由此而言,郊祭的是皇天神位,明堂即是上帝的神廟”。徐邈說“既然說到配祀,就一定要有神主;郊祭是天壇,但明堂不是文廟”。《史記》說趙綰、王臧想建立明堂,在當時也沒有郊祭配祀。漢又在汾陰設五處祭壇祭祀,就是五帝的祭祀,也沒有郊祭的配祀。議論者有人說舉行南郊祭禮的當天,已經祭上帝,如果又因為沒有配祀而特別在明堂祭祀,就是一天兩次祭祀,這對道義是個玷污。查考古代郊祭本不在同一天。蔡邕《獨斷》說“先在南郊祭祀,祭祀完畢,接着到北郊祭祀,再接着祭祀明堂、高廟、世祖廟,叫做五供”。馬融說“郊祭天帝的祭祀,都在夏曆正月,五氣行事,有的休止有的興旺,各在相應的時節,舉行四六郊祭,四季合成一年,功績勞作助以形成,也在這月一起總祭明堂”。這就是南郊祭祀、明堂祭祀不在一天的證明。近代予以簡省,所以明堂與郊祭同在一天,還沒有繁雜玷污的嫌疑。為什麼呢?因為它們作為祭祀雖然相同,祭祀的對象卻不同。孔晁有言,說五帝輔佐天帝化育萬物,所以有配祀的禮儀,就是祭上帝。至於四郊和明堂,則是原本的祭祀場所,譬如功臣隨從帝王享祀,豈能就廢
【 原 文 】
上帝,此則不疑於共日,今何故致嫌於同辰。又《禮記》“天子祭天地、四方、山川、五祀,歲遍”。《尚書·堯典》“咸秩無文”。《詩》云“昭事上帝,聿懷多福”。據此諸義,則四方、山川,猶必享祀,五帝大神,義不可略。魏文帝黃初二年正月,郊天地明堂,明帝太和元年正月,以武皇帝配天,文皇帝配上帝,然則黃初中南郊明堂,皆無配也。
又郊日及牲色,異議紛然。
《郊特牲》云“郊之用辛,周之始郊也”。盧植云“辛之為言自新潔也”。鄭玄云“用辛日者,為人當齋戒自新潔也”。漢魏以來,或丁或己,而用辛常多。
考之典據,辛日為允。《郊特牲》又云,郊牲幣宜以正色。
繆襲據《祭法》,云天地驛犧,周家所尚,魏以建丑為正,牲宜尚白。《白虎通》云,三王祭天,一用夏正,所以然者,夏正得天之數也。魏用異朔,故牲色不同。今大齊受命,建寅創曆,郊廟用牲,一依置、宋。
謂宜以今年十月殷祀宗廟。
自此以後,五年再殷。來年正月上辛,有事南郊。宜以共日,還祭明堂。又用次辛,饗祀北郊。
而並無配。犧牲之色,率由舊章。
詔“可。明堂可更詳”。
有司又奏:“明堂尋禮無明文,唯以《孝經》為正。竊尋設祀之意,蓋為文王有配則祭,無配則止。愚謂既配上帝,則以帝為主。今雖無配,文祀為
【 译 文 】
棄他們的私廟。況且明堂有配祀的時候,南郊也祭上帝,這就沒有顧慮在同一天,現在為什幺嫌棄在同時呢。另外《禮記》載“天子祭祀天地、四方、山川、五祀,在一年之中祭祀一遍”。《尚書·堯典》說“都是有秩序而不紊亂”。《詩經》說“尊顯恭奉上帝,懷有求多福之義”。根據這些意思,四方、山川之神,還是必須享祀,五帝作為大神,在道義上是不能省略的。魏文帝黃初二年正月,郊祭天地明堂,明帝太和元年正月,用武皇帝配祀天,文皇帝配祀上帝,可見黃初年間的南郊明堂祭祀,都沒有配祀。另外郊祭的日期及犧牲的毛色,意見也多有不同。《郊特牲》說“郊祭用辛日,是從周開始的”。盧植說“辛的意思是使自己清新潔淨”。鄭玄說“采用辛日,是人應當齋戒使自己清新潔淨”。漢魏以來,有時采用丁日有時采用己日,然而采用辛日較多。
查考典籍,辛日是恰當的。《郊特牲》又說,郊祭的犧牲縉帛應當采用正色。繆襲根據《祭法》,說祭天地用紅色小牛,是周王室所崇尚的,魏把五月作為正月,犧牲應是崇尚白色。《白虎通》說,三王祭天,一律用夏曆,之所以這樣,是因爲夏曆得到上天的運數。魏采用不同的曆法,所以犧牲的顏色不同。現在大齊受命於天,采用以寅月爲正月的曆法,郊祭宗廟祭祀采用的犧牲,一律依照置、宋。
認爲應在今年十月殷祀宗廟。從此以後,五年殷祀一次。明年正月上辛日,舉行南郊祭祀。應該在同一天,回去祭祀明堂。另外利用第二個辛日,饗祀北郊。都沒有配祀。犧牲的顏色,一律依照舊的典章。
詔令說“可以。明堂可另外詳議”。
主管官吏又上奏說:“明堂在禮中找不出明規定,祇是以《孝經》爲準。私下探尋設立祭的本意,大蓋是文王作爲配祀時就祭祀,不作配祀就不祭。我們認爲既然配祀上帝,就要以
【 原 文 】
禮(上)帝作祀。說‘確實諮詢籍,臣不定。’
不應闕祀。徐邈近代碩儒,每所折衷,其云‘郊為天壇,則堂非文廟’,此實明據。內外百司立議已定,如更詢訪,終無異說。傍儒依史,竭其管見。既聖旨惟疑,群下所未敢詳,廢置之宜,仰由天鑒。”詔“依舊”。
建元四年,世祖即位。其秋,有司奏:“尋前代嗣位,或仍前郊年,或別更始,晉、宋以來,未有畫一。今年正月已郊,未審明年應南北二郊祀明堂與不?”依舊通關八座丞郎博士議。尚書令王儉議:
案秦為諸侯,雜祀諸時,始皇並天下,未有定祠。漢高受命,因雍四時而起北時,始祠五帝,未定郊丘。文帝六年,新垣平議初起渭陽五帝廟。武帝初至雍郊見五時,後常三歲一郊祠雍。元鼎四年,始立后土祠於汾陰,明年,立太一祠於甘泉,自是以後,二歲一郊,與雍更祠。成帝初即位,丞相匡衡於長安定南北郊。哀、平之際,又復甘泉、汾陰祠。平帝元始五年,王莽奏依匡衡議,還復長安南北二郊。光武建武二年,定郊祀兆於洛陽。魏、晉因循,率由漢典,雖時或參差,而類多間歲。至於嗣位之君,參差不一。宜有定制。檢晉明帝太寧三年南郊,其年九月崩,成帝即位,明年改元即郊;簡文咸安二年南郊,其年七月崩,孝武即位,明年改元亦郊;宋元嘉三十年正月南郊,其年二月崩,孝武嗣位,明年改元亦郊。此則二代明例,差
【 译 文 】
為神主。現在雖然沒有配祀,也不應不祭徐邈是近代大儒,對禮儀每每有所折衷,他郊祭是天壇,那麼明堂就不是文王廟’,這是明顯的證據。內外百官已經議定,如另加查訪,終究不會有不同說法。依據儒家和史盡其一管之見。既然聖上旨意猶豫,諸位下敢詳言,應當廢除還是設置,仰仗聖上裁下詔說“依照舊制”。建元四年,世祖即位。這年秋天,主管官吏說:“查考從前各代繼承帝位,有的仍舊因代的郊祭年次,有的另外開始,晉、宋以沒有統一的做法。今年正月已舉行過郊祭,楚明年應舉行南北郊祭和明堂祭祀不?”依由通關八座丞郎博士商議。尚書令王儉建
查考秦作為諸侯時,雜亂地祭祀各方天帝,秦始皇統一天下,也沒有確定的祠祀。
漢高祖秉受天命,沿襲雍地的四時又建造了北時,開始祠祀五帝,但沒有確定郊祭壇。
文帝六年,根據新垣平提議初建渭陽五帝廟。武帝最初到雍地郊祭五時,後來經常三年到雍地郊祭一次。元鼎四年,纔在汾陰設立后土祠,第二年,在甘泉設立太一祠,從此以後,兩年郊祭一次,與雍地分別祭祀。
成帝剛即位,丞相匡衡在長安確定南北郊祭地點。哀帝、平帝之際,又恢復在甘泉、汾陰祠祀。平帝元始五年,王莽奏請依照匡衡的建議,恢復在長安南北郊祭。光武帝建武二年,確定郊祭的地址在洛陽。魏、晉沿襲,全都依據漢代典制,雖然在時間上有所差別,但大多隔年舉行一次。至於繼承帝位的國君,參差不統一。應該有確定的制度。查晉明帝太寧三年舉行南郊祭祀,這年九月駕崩,成帝即位,第二年改年號就郊祭;簡文帝咸安二年舉行南郊祭祀,這年七月駕崩,孝武帝即位,第二年改年號也郊祭;宋元嘉三十年正月舉行南郊祭祀,這年二月駕崩,孝武帝繼承帝位,第二年改年號郊祭。這是晉、宋兩代明確的例證,勉強
【 原 文 】
可依放。謂明年正月宜饗祀二郊,虔祭明堂,自茲厥後,依舊闈歲。尚書領國子祭酒張緒等十七人并同儉議。詔“可”。
永明元年當南郊,而立春在郊後,世祖欲遷郊。尚書令王儉啓:
案《禮記·郊特牲》云“郊之祭也,迎長日之至也,大報天而主日也”。《易說》“三王之郊,一用夏正”。盧植云“夏正在冬至後,《傳》曰啓蟄而郊,此之謂也”。然則圜丘與郊各自行,不相害也。鄭玄云“建寅之月,晝夜分而日長矣”。王肅曰“周以冬祭天於圜丘,以正月又祭天以祈穀”。《祭法》稱“燔柴太壇”,則圜丘也。《春秋傳》云“啓蟄而郊”,則祈穀也。謹尋《禮》《傳》二文,各有其義,盧、王兩說,有若符合。中朝省二丘以并二郊,即今之郊禮,義在報天,事兼祈穀,既不全以祈農,何必俟夫啓蟄。史官唯見《傳》義,未達《禮》旨。又尋景平元年正月三日辛丑南郊,其月十一日立春,元嘉十六年正月六日辛未南郊,其月八日立春,此復是近世明例,不以先郊後春為嫌。若或以元日合朔為礙者,則晉成帝咸康元年正月一日加元服,二日親祠南郊,元服之重,百僚備列,雖在致齋,行之不疑。今齋內合朔,此即前准。
若聖心過恭,寧在嚴潔,合朔之日,散官備防,非預齋之限者,於止車門外別立幔省,若日色有異,則列於省前,望實為允,謂
【 译 文 】
可依照。認為明年正月應當享祀南北二郊,恭敬地祭祀明堂,自此以後,仍舊隔年祭祀。尚書領國子祭酒張緒等十七人都贊同王儉的見。下詔說“可以”。
永明元年應當舉行南郊祭祀,可是立春在郊日之後,世祖想更改郊祭日期。尚書令王儉陳:
查考《禮記·郊特牲》說“郊祭是迎着冬至日的來臨,隆重地報答天的恩賜,而以冬至日作為主體”。《易說》“三王的郊祭日期,一律用夏曆”。盧植說“夏曆是在冬至後,《傳》說驚蟄舉行郊祭,就是這個意思”。那麼就是圜丘祭祀與郊祭各自舉行,互不妨礙。鄭玄說“以寅月為正月,晝夜的劃分開始白晝變長”。王肅說“周於冬至日在圜丘祭天,在正月又祭天祈求穀物豐收”。
《祭法》稱“燔柴於太壇”,就是圜丘祭。
《春秋傳》說“驚蟄郊祭”,則是祈求穀物豐收。謹查檢《禮記》《春秋傳》二書的文字,各有自己的意思,盧植、王肅二人的說法,就好像是符信相合。中朝減省圜丘、祈穀之禮併入南北郊祭,即是現在的郊祭禮,用意在於報答天的恩賜,兼有祈求穀物豐收的意義,既然不全是為了祈求農業豐收,何必非等到驚蟄。史官祇看到了《春秋傳》的意思,沒有懂得《禮記》的含意。另外查檢景平元年正月三日辛丑舉行南郊祭祀,同月十一日立春,元嘉十六年正月六日辛未舉行南郊祭祀,同月八日立春,這些都是近代明確的例證,並不以先郊祭後立春為嫌。如果有人認為正月初一這一時間有所不便,那麼置成帝咸康元年正月初一加冕,初二親自主持南郊祭祀,加冕典禮重要,百官都要列席,雖然是在潔身清心的致齋之中,照樣舉行不會有疑慮。現在齋戒期內遇到初一,這就要遵照前面的例子。如果聖上之心恭敬有加,務求嚴格整潔,初一那天,可讓散官預設防備,凡是不參預致齋禮的,在止車門外
【 原 文 】
無煩遷日。從之。
永明二年,祠部郎中蔡履議:“郊與明堂,本宜異日。漢東京《禮儀志》‘南郊禮畢,次北郊、明堂、高廟、世祖廟,謂之五供’。蔡邕所據亦然。近世存省,故郊堂共日。來年郊祭,宜有定准。”
太學博士王祐議:“來年正月上辛,宜祭南郊,次辛,有事明堂,後辛,饗祀北郊。”
兼博士劉蔓議:“漢元鼎五年,以辛巳行事,自後郊日,略無違異。
元封元年四月癸卯,登封泰山,坐明堂。五年甲子,以高祖配。漢家郊祀,非盡天子之縣,故祠祭之月,事有不同。後漢永平以來,明堂兆於國南,而郊以上丁,故供修三祀,得并在初月。雖郊有常日,明堂猶無定辰。何則?郊丁社甲,有說則從,經禮無文,難以意造,是以必算良辰,而不祭寅丑。且禮之奠祭,無同共者,唯漢以朝日合於報天爾。若依《漢書》五供,便應先祭北郊,然後明堂。則是地先天食,所未可也。”
兼太常丞蔡仲熊議:
《鄭志》云“正月上辛,祀后稷於南郊,還於明堂,以文王配”。故宋氏創立明堂,郊還即祭,是用《鄭志》之說也。蓋為《志》者失,非玄意也。玄之言曰“未審周明堂以何月,於《月令》則以季秋”。案玄注《月令》季秋大饗帝云“大饗,遍祭五帝”。又云“大饗於明堂,以文
【 译 文 】
另立幃帳作為官署,假如天色有異常,就排列在官署之前,希望上天根據實際情況予以允許,我認為沒有必要麻煩更換日期。聽從了這個意見。
永明二年,祠部郎中蔡履提議:“郊祭與明祀,本來不應在同一天。漢東京《禮儀志》郊祭禮完畢,依次祭北郊、明堂、高廟、世,稱為五供’。蔡邕所依據的也是如此。近省,所以郊祭與明堂祭祀同在一天。明年郊應該有個定準。”太學博士王祐建議:“明年正月的第一個辛應當祭祀南郊,第二個辛日,舉行明堂祭第三個辛日,饗祀北郊。”兼博士劉蔓建議:“漢元鼎五年,在辛巳日祭禮,此後郊祭的日期,沒有一點不同。元年四月癸卯,登泰山封禪,連帶祭祀明堂。
五年甲子,用高祖配祀上天。漢王朝的郊不全是 在國都舉行,所以祭祀的月份,因事同。後漢永平以後,明堂建於國都南郊,祭在第一個丁日,因此供奉三祀,得以都在。雖然郊祭有確定的日期,明堂卻還沒有一時日。為什麼呢?郊祭在丁日,社神祭祀在,有定說就會遵從,如果經禮沒有文字記就難以臆造,因此一定要算出吉日,不在寅日祭祀。而且禮規定的祭獻,沒有共同享用祇有漢代把朝拜太陽與報答上天恩賜合在一如果依照《漢書》的五供,就應當先祭北然後祭明堂。這就成了地在天之前享用奉是不可以的。”兼太常丞蔡仲熊建議:《鄭志》說“正月第一個辛日,在南郊祭祀后稷,回到明堂祭祀,用文王配祀”。
所以宋代創建明堂,郊祭回來後就祭,這是採用《鄭志》的說法。這大概是作《鄭志》的人的錯誤,不是鄭玄的本意。鄭玄的話是說“不清楚周代明堂在哪月祭祀,《月令》中是在季秋”。查鄭玄注釋《月令》季秋大饗帝說“大饗,全面祭祀五帝”。又說“在明堂的大饗,用文王、武王配祀”。當時是
【 原 文 】
武配”。其時秋也,去啓蟄遠矣。又《周禮·大司樂》“凡大祭祀,宿縣”。尋宿縣之旨,以日出行事故也;若日暗而後行事,則無假預縣。果日出行事,何得方俟郊還。東京《禮儀志》不記祭之時日,而《志》云“天郊夕牲之夜,夜漏未盡八刻進熟;明堂夕牲之夜,夜漏未盡七刻進熟”。
尋明堂之在郊前一刻,而進獻奏樂,方待郊還。魏高堂隆表“九日南郊,十日北郊,十一日明堂,十二日宗廟”。案隆此言,是審於時定制,是則《周禮》二漢及魏,皆不共日矣。《禮》以辛郊,《書》以丁祀,辛丁皆合,宜臨時詳擇。
太尉從事中郎顧憲之議:“《春秋傳》以正月上辛郊祀,《禮記》亦云郊之用辛,《尚書》獨云丁巳用牲于郊。先儒以為先甲三日辛,後甲三日丁,可以接事天神之日。後漢永平二年正月辛未,宗祀光武皇帝於明堂。辛既是常郊之日,郊又在明堂之前,無容不郊而堂,則理應郊堂。”
司徒西閤祭酒梁王議:“《孝經》鄭玄注云‘上帝亦天別名’。如鄭旨,帝與天亦言不殊。近代同辰,良亦有據。魏太和元年正月丁未,郊祀武皇帝以配天,宗祀文皇帝於明堂以配上帝,此則已行之前准。”
驍騎將軍江淹議:“郊旅上天,堂祀五帝,非為一日再贊之謂,無俟厘革。”
尚書陸澄議:遺文餘事,存乎舊書,郊宗地近,勢可共日。不共者,義在
【 译 文 】
第一 禮(上)在秋天,離驚蟄還早。另外《周禮·大司樂》記載“凡是舉行大的祭祀活動,都在當地住宿”。查檢在當地住宿的意思,是因為日出舉行祭祀的緣故;如果天黑之後舉行祭祀,就無須預先在當地住宿。如果是日出舉行祭祀,怎麼會要等到郊祭回來。東京《禮儀志》中沒有記載祭祀的時間日期,可是《鄭志》說“郊祭天帝供奉犧牲的夜晚,夜漏沒有流到八刻進獻熟品;祭祀明堂供奉犧牲的夜晚,夜漏沒有流到七刻進獻熟品”。查考明堂祭祀在郊祭的前一刻,可是進獻奏樂,要等到郊祭回來。魏高堂隆上表建議“九日祭南郊,十日祭北郊,十一日祭明堂,十二日祭宗廟”。查考高堂隆這話,是仔細研究時序而確定的制度,因此《周禮》、兩漢及魏,都不在同一天。《禮記》在辛日郊祭,《尚書》在丁日祭祀,辛日丁日都合適,應該臨時謹慎選擇。
太尉從事中郎顧憲之建議:“《春秋傳》在正第一個辛日郊祭,《禮記》也說在辛日郊祭,獨《尚書》說丁巳日郊祭供獻犧牲。先儒認為於甲日三天的辛日,晚於甲日三天的丁日,是以迎接供奉天神的日子。後漢永平二年正月未,在明堂宗奉祭祀光武皇帝。辛日既然是常的郊祭之日,郊祭又在明堂祭祀之前,不容許郊祭而祭祀明堂,理應是郊祭明堂祭祀都舉。”
司徒西閣祭酒梁王建議:“《孝經》鄭玄注說上帝也就是天的別名’。根據鄭玄的意思,帝和說起來沒有什麼區別。近代同時祭祀,也是很根據的。魏太和元年正月丁未,郊祭時用武帝配祀天,在明堂宗奉祭祀文皇帝來配祀上,這就是遵照從前的規則行事了。”
騎騎將軍江淹建議:“郊祭上天,明堂祭祀帝,不是說一天兩次祭祀就玷污了神靈,無須正。”
尚書陸澄建議:
前人遺留的文字事實,存在於舊的書籍之中,郊祭宗祀地點相近,論情勢可同在一
【 原 文 】
必異也。元始五年正月六日辛未,郊高皇帝以配天,二十二日丁亥,宗祀孝文於明堂配上帝。永平二年正月辛未,宗祀五帝於明堂,光武皇帝配。章帝元和二年,巡狩岱宗,柴祭,翌日,祠五帝於明堂。柴山祠地,尚不共日,郊堂宜異,於例益明。陳忠《奏事》云‘延光三年正月十三日南郊,十四日北郊,十五日明堂,十六日宗廟,十七日世祖廟’。仲遠五祀,紹統五供,與忠此奏,皆為相符。高堂隆表,二郊及明堂宗廟各一日,摯虞《新禮》議明堂南郊間三兆,禋天饗帝共日之證也。又上帝非天,昔人言之已詳。今明堂用日,宜依古在北郊後。漢唯南郊備大駕,自北郊以下,車駕十省其二,今祠明堂,不應大駕。
尚書令王儉議:
前漢各日,後漢亦不共辰,魏、晉故事,不辨同異,宋立明堂,唯據自郊徂宮之義,未達祀天旅帝之旨。何者?郊壇旅天,甫自詣朝,還祀明堂,便在日昃,雖致祭有由,而煩纍斯甚,異日之議,於理為弘。《春秋感精符》云“王者父天母地”。則北郊之祀,應在明堂之先。漢、魏北郊,亦皆親奉,晉泰寧有詔,未及遵遂。咸和八年,甫得營繕,太常顧和秉議親奉。康皇之世,已經遵用。宋氏因循,未遑厘革。今宜親祠北郊,明年正月上辛祠昊天,次辛瘞后土,後辛祀明堂,御並親奉。車服之儀,率遵漢制。南郊大駕,北郊
【 译 文 】
天。不能同在一天,說明意義必定不同。元始五年正月六日辛未,郊祭時用高皇帝配祀天,二十二日丁亥,在明堂宗祀孝文帝配祀上帝。永平二年正月辛未,在明堂宗祀五帝,用光武皇帝配祀。章帝元和二年,巡狩岱宗,燒柴祭祀,第二天,在明堂祠祀五帝。柴祭山祠祀地,還不在同一天,郊祭與明堂祭祀應當不在同一天,例證就更明確了。陳忠《奏事》說‘延光三年正月十三日祭南郊,十四日祭北郊,十五日祭明堂,十六日祭宗廟,十七日祭世祖廟’。仲遠的五祀,紹統的五供,和陳忠的這項奏議,都相符合。高堂隆上表,南、北郊祭及明堂祭祀、宗廟祭祀各在一天,摯虞《新禮》建議明堂與南郊祭壇相隔三處壇場,是禋祭天饗祀帝同在一天的例證。另外上帝不是天,過去的人說得已經很詳細。現在祭明堂采用的日期,應當依照古制在北郊祭祀之後。漢代祇有南郊祭祀配備大駕,自北郊祭祀以下,皇上車駕省去十分之二,現在祠祀明堂,不應配備大駕。尚書令王儉建議:
西漢郊祭明堂祭祀各在不同的日期,東漢也不在同一天,魏、晉沿襲舊制,沒有分辨異同,宋代設立明堂,祇是依據從郊祭到明堂祭祀的意思,沒有通曉祭祀天地的宗旨。為什麼呢?郊祭壇祭天,始自清晨,回到明堂祭祀,便在太陽偏西,雖然奉祀有所根據,然而煩瑣簡慢的很,不在同一天祭祀的建議,在情理上更有說服力。《春秋感精符》說“王以天為父,以地為母”。這樣北郊祭祀應在明堂祭祀前。漢、魏時北郊祭祀,也都是皇帝親自主持,晉泰寧年間有詔書,但未來得及遵行。咸和八年,北郊祭壇纔得以營建,太常顧和執意由皇帝親自祭祀。康皇年間,已經遵照采納。宋代沿襲,沒有來得及改革。現在應該皇上親自祭祀地,明年正月第一個辛日祭祀皇天,第二個辛日祭祀后土,最後一個辛日祭祀明堂,皇
【 原 文 】
明堂降為法駕。袞冕之服,諸祠咸用。詔“可”。
建武二年,通直散騎常侍庚曇隆啓:
伏見南郊壇員兆外內,永明中起瓦屋,形製宏壯。檢案經史,無所准據。尋《周禮》,祭天於圜丘,取其因高之義,兆於南郊,就陽位也。故以高敞,貴在上昭天明,旁流氣物。自秦、漢以來,雖郊祀參差,而壇域中閒,幷無更立宮室。其意何也?
政是質誠尊天,不自崇樹,兼事通曠,必務開遠。宋元嘉南郊,至時權作小陳帳以為退息,泰始薄加修廣,永明初彌漸高麗,往年工匠遂啓立瓦屋。前代帝皇,豈於上天之祀而昧營構,所不爲者,深有情意。《記》稱“掃地而祭,於其質也,器用陶匏,天地之性也”。故“至敬無文”,“以素爲貴”。竊謂郊事宜擬休偃,不俟高大,以明謙恭肅敬之旨。庶或仰允太靈,俯愜群望。
詔“付外詳”。
國子助教徐景嵩議:“伏尋《三禮》,天地兩祀,南北二郊,但明祭取犧牲,器用陶匏,不載人君偃處之儀。今帳瓦之構雖殊,俱非千載成例,宜務因循。”太學博士賀場議:“《周禮》‘王旅上帝,張氈案,設皇邸’。國有故而祭,亦曰旅。氈案,以氈爲床於幄中,不聞郊所置宮宇。”兼左丞王擒議,掃地而祭於郊,謂無築室之議。幷同曇隆。
驍騎將軍虞炎議,以爲“誠慤所
【 译 文 】
上都是親自主持。車騎服用的儀制,一律遵照漢制。南郊用大駕、北郊明堂降為法駕。衮衣冠冕等禮服,各祭祀都用。
詔令說“可以”。
建武二年,通直散騎常侍庾曇隆啓奏說:
我看見南郊祭壇場地周圍,永明年間建造了瓦房,式樣宏偉壯麗。查考經史,無所依據。翻檢《周禮》,祭天在圜丘,取其就高之義,在南郊建祭壇,是就着陽位。所以要高大寬敞,貴在昭顯上天光明,四周流通氣物。自秦、漢以來,雖然郊祭多有不同,但祭壇場地中間,並沒有另外建宮室。其中用意何在呢?治理國家是質樸虔誠尊奉上天,不樹立抬高自己,處事要兼通曠達,務求開明長遠。宋元嘉年間南郊祭祀,到時臨時設置小的幃帳作為退下來休息的地方,泰始年間稍加修繕擴大,永明初年越加高大壯麗,前些年工匠終於建起了瓦屋。前代的帝王,哪會在祭祀上天時昧心興建土木,之所以不做,是含有很深的情意。《記》說“掃地祭祀,在於它的質樸;祭器用陶器匏,是天地的本性”。所以“最高的恭敬沒有任何修飾”,“以樸素為貴”。我私下認爲郊祭應當初步停建土木,不需要高大,以明確謙恭肅敬爲宗旨。或許上可以得到上天神靈的准允,下可以滿足衆人的期望。
下詔說“交付外官詳議”。
國子助教徐景嵩建議:“我翻檢《三禮》,天祠祀,南北郊祭,祇是明確祭祀選取的犧牲,器所用的陶器匏,沒有記載國君休息之處的儀,現在幃帳與瓦房的結構雖然不同,但都不是年的成例,應力求沿襲。”太學博士賀瑒建議:周禮》‘王祭上帝,擺放甌案,設置皇邸’。國有變故而舉行祭祀,也叫旅祭。甌案,是在幃中用甌作床,沒聽說在郊祭壇場設置宮室。”左丞王摠建議,掃地郊祭上天,認爲郊祭壇場有建築房屋。都與曇隆意見相同。
驍騎將軍虞炎的建議,認爲“所施予的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