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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书
【 原 文 】
冠,朱紘,青介幘,衣青紗袍。侍中陪乘,奉車郎乘轡。’案《漢·輿服志》曰:‘通天冠,乘輿常服也。’若斯豈可以常服降千畝邪?《禮記》曰:‘昔者天子為籍千畝,冕而朱紘,躬秉耒耜。’鄭玄注《周官》司服曰:‘六服同冕’,尊故也。時服雖變,冕制不改。又潘岳《籍田賦》云:‘常伯陪乘,太僕乘轡。’推此,輿駕籍田,宜冠冕,璪十二旒,朱紘,黑介幘,衣青紗袍。常伯陪乘,太僕乘轡。宜改儀注,一遵二《禮》以為定儀。”詔可。大明四年正月己卯,有司奏:“南郊親奉儀注,皇帝初著平天冠,火龍黼黻之服。還,變通天冠,絳紗袍。廟祠親奉,舊儀,皇帝初服與郊不異,而還變著黑介幘,單衣即事,乖體。謂宜同郊還,亦變著通天冠,絳紗袍。又舊儀乘金根車。今五路既備,依《禮》玉路以祀,亦宜改金根車為玉路。”詔可。
大明六年八月壬戌,有司奏:“《漢儀注》‘大駕鹵簿,公卿奉引,大將軍參乘,太僕卿御。法駕,侍中參乘,奉車郎御’。晉氏江左,大駕未立,故郊祀用法駕,宗廟以小駕。至於儀服,二駕不異。拜陵,御服單衣幘,百官陪從,朱衣而已,亦謂之小駕,名實乖舛。考尋前記,大駕上陵,北郊。周禮宗廟於昊天有降,宜以大駕郊祀,法駕祠廟,小駕上陵,如為從序。今改祠廟為法駕鹵簿,其軍幢多少,臨時配之。至尊乘玉路,以金路象路革路木路小輦輪御軺衣書等車為副。其餘並如常儀。”詔可。
【 译 文 】
子,戴青介幘,穿青紗袍。侍中陪乘,奉車郎執馬繮駕車。’考《後漢書·輿服志》說:‘通冠,是皇帝平時戴的冠。’如此說來,難道可常戴親耕籍田嗎?《禮記》載:‘古時候天子親籍田,戴冕,朱紅色帶子,親手執耒耜。’鄭注《周官》司服說:‘六種衣服同一種冕’,是重的緣故。不同時令衣服雖然變化,而冕的形不改。另外,潘岳《籍田賦》寫道:‘常伯陪太僕手執馬繮駕車。’以此推考,皇帝親耕田,應戴冕,冕上懸有彩色絲繩穿成的十二用朱紅色帶子繫於頷下,戴黑介幘,穿青紗由常伯陪乘,太僕手執馬繮駕車。應當修改義制度,完全遵照《周禮》《禮記》制定正規義。”下詔同意。大明四年正月己卯,有關部門上奏說:“到郊祭天的禮儀規定,皇帝開始戴平天冠,穿火補黻禮服。返回時,改戴通天冠,換上絳紗祭祀宗廟,按以往禮儀,皇帝開始的冠服與祀沒有不同,但返回時改戴黑介幘,換上單衣事,不合體統。我們認為應當同郊祀返回時一也改戴通天冠,換上絳紗袍。另外,按以往義,皇帝祭祀乘金根車。現在五種輅車已經齊依據《禮》乘玉輅祭祀,也應當由乘金根車為乘玉輅車。”下詔同意。
大明六年八月壬戌,有關部門上奏說:“《漢注》載‘皇帝乘大駕出行時儀仗次第,公卿在面引導,大將軍陪乘,太僕卿駕車。乘法駕出侍中陪乘,奉車郎駕車’。東晉時,沒有大所以郊祀天地用法駕,祭祀宗廟用小駕。至禮儀服制,法駕小駕沒有不同。拜謁陵寢,皇穿單衣戴幘,百官陪從,祇穿朱衣,也稱為小名實不相符。考尋以往記載,皇帝乘大駕上往北郊祭地。周代禮制,宗廟祭祀祈禱上天福,應當乘大駕郊祀天地,乘法駕祭祀宗廟,駕上陵,等次像有一定順序。現在祭祀宗廟用法駕儀仗,其中軍幢數額,臨時配置。皇帝玉輅,以金輅象輅革輅木輅小輦輪御軺衣書等為副車。其餘都仍然如同往常儀制。”下詔意。
【 原 文 】
大明七年二月甲寅,輿駕巡南豫、兗二州,冕服,御玉路,辭二廟。改服通天冠,御木路,建大麾,備春蒐之典。明帝泰始四年五月甲戌,尚書令建安王休仁參議:“天子之子,與士齒讓,達於辟雍,無生而貴者也。既命而尊,禮同上公。周制五等,車服相涉,公降王者,一等而已。王以金路賜同姓諸侯,象及革木,以賜異姓侯伯,在朝卿士,亦準斯禮。按如此制,則東宮應乘金路。自晉武過江,禮儀疏舛,王公以下,車服卑雜;唯有東宮,禮秩崇異,上次辰極,下絕侯王。而皇太子乘石山安車,義不見經,事無所出。《禮》所謂金、玉路者,正以金玉飾輅諸末耳。左右前後,同以漆畫。秦改周輅,制為金根,通以金薄,周匝四面。漢、魏、二晉,因循莫改。逮于大明,始備五輅。金玉二制,並類金根,造次瞻睹,殆無差別。若錫之東儲,於禮嫌重,非所以崇峻陛級,表示等威。且《春秋》之義,降下以兩,臣子之義,宜從謙約。謂東宮車服,宜降天子二等,駛駕四馬,乘象輅,降龍碧旂九葉。進不斥尊,退不逼下,沿古酌時,於禮為衷。”詔可。
泰始四年八月甲寅,詔曰:“車服之飾,象數是遵。故盛皇留範,列聖垂制。朕近改定五路,酌古代今,修成六服,沿時變禮。所施之事,各有條敘。便可付外,載之典章。朕以大冕純玉繩,玄衣黃裳,乘玉輅,郊祀天,宗祀明堂。又以法冕五綵繩,
【 译 文 】
第八 禮(五)大明七年二月甲寅,皇帝車駕巡行南豫州、州,着冕服,乘玉輅,告辭二廟。然後改戴通冠,換乘木輅,車上豎立大麾,完全按春季出議典。
明帝泰始四年五月甲戌日,尚書令建安王休仁參與謀議:“天子之子,與士以年齡大小襄,而達於辟雍,這是天生而貴。既天生尊,則禮儀與上公相同。周代制度爵分為五等,服等級與五等爵位相應,公降為王者,祇是一爵位。王把金輅賜給同姓諸侯,把象輅、革輅木輅賜給異姓侯伯,在朝廷的卿士,也按照同的禮儀賜給輅車。根據這種制度,東宮太子則乘金輅車。自從晉武帝渡江滅吳之後,禮儀制荒疏背離正軌,王公以下大臣,車制冠服卑微雖;祇有東宮太子,禮儀等秩特別尊崇,僅次皇帝,遠遠高過侯王。然而皇太子乘坐石山安其義不見於經典,其事也沒有先例。《周禮》說的金輅、玉輅,祇是用金飾用玉飾輅車的各末端。車的左右前後,都用漆塗飾。周代輅秦代改製爲金根車,全部用金箔垂簾環繞四漢朝、魏朝、西晉東晉,都沿襲而沒有改直至大明年間,纔五種輅車齊備。金輅、玉兩種車的形制,都和金根車類似,倉促看一幾乎沒有差別。如果賜給東宮儲君,從禮制來說恐怕過重,這樣做不能突出皇帝的最高地表示等級森嚴。況且《春秋》所表述的禮用兩個等次表示降抑,臣子的禮儀,應當以卑儉約爲宜。我認爲東宮太子的車服,應當比降低二等,一人駕車,一人陪乘,一車四乘象輅,車上豎立降龍碧旗,有九旒。進不已至尊,退不威逼臣下,循考古今沿革,斟酌時宜,這樣做很符合禮制。”下詔同意。
泰始四年八月甲寅,下詔說:“車子冠服的飾,遵循象數配合對應的原則。所以歷代盛皇下了典範,列聖傳下了儀制。朕近來改定五種車,斟酌古制,取合時宜,修成六種冠服,隨用於不同的禮儀。具體實施事項,各有章法次現可以交付外朝,載入典章制度。朕采用:大冕以五彩絲繩作旒,有十二旒,每旒連綴十
【 原 文 】
玄衣絳裳,乘金路,祀太廟,元正大會諸侯。又以飾冠冕四綵繅,紫衣紅裳,乘象輅,小會宴饗,餞送諸侯,臨軒會王公。又以綉冕三綵繅,朱衣裳,乘革路,征伐不賓,講武校獵。又以紘冕二綵繅,青衣裳,乘木輅,耕稼,饗國子。又以通天冠,朱紗袍,為聽政之服。”二粒郊祭彩絲太廟戴飾裳,殿前旒,習武青色食招作爲
泰始六年正月戊辰,有司奏:“被敕皇太子正冬朝賀,合著袞冕九章衣不?”儀曹郎丘仲起議:“案《周禮》,公自袞冕以下。鄭注:‘袞冕以至卿大夫之玄冕,皆其朝聘天子之服也。’伏尋古之上公,尚得服袞以朝。皇太子以儲副之尊,率土瞻仰。愚謂宜式遵盛典,服袞冕九旒以朝賀。”兼左丞陸澄議:“服冕以朝,實著經典。秦除六冕之制,至漢明帝始與諸儒遺備古章。自魏、晉以來,宗廟行禮之外,不欲令臣下服袞冕,故位公者,每加侍官。今皇太子承乾作副,禮絕群后,宜遵聖王之盛典,革近代之陋制。臣等參議,依禮,皇太子元正朝賀,應服袞冕九章衣。以仲起議為允。撰載儀注。”詔可。
後廢帝即位,尊所生陳貴妃為皇太妃,輿服一如晉孝太妃故事。唯省五牛旗及赤旂。
到敕禮服記載冕直禮服朝見意以兼左經典纔與除宗位至綱作循聖依照章禮儀注
冠服旗和
【 译 文 】
五) 443立純玉,着玄色上衣黃色下裳,乘玉輅,到南祭天,到明堂祭祀祖宗。又采用:戴法冕以五絲繩作旒,着玄色上衣絳色下裳,乘金輅,到祭祀祖宗,於正月元日大會諸侯。又采用:冠冕以四彩絲繩作旒,着紫色上衣紅色下乘象輅,駕臨小型宴會,饋送諸侯,或是到接見王公。又采用:戴綉冕以三彩絲繩作着朱紅色上衣下裳,乘革輅,討伐叛逆,或圍獵。又采用:戴紇冕以二彩絲繩作旒,着上衣下裳,乘木輅,親耕籍田,或是擺設酒待國子。又采用:戴通天冠,着朱紅紗袍,聽政之服。”
泰始六年正月戊辰,有關部門上奏說:“收書皇太子將正冬朝賀,是否應當着衮冕九章呢?”儀曹郎丘仲起提出建議:“考《周禮》,公穿戴衮冕以下的禮服。鄭玄注:‘從衮至卿大夫的玄冕,都是公卿大夫朝聘天子的。’我想古時候的上公,尚且能夠穿戴衮冕天子。皇太子貴為儲君,全國上下敬仰。愚為應當遵循盛典,着衮冕九旒禮服朝賀。”
丞陸澄發表議論:“着冕服上朝,確實載於。秦朝廢除了六種冕服的制度,到漢明帝時衆儒議定恢復了古代規章。從魏、晉以來,廟祭禮以外,不想讓臣下着衮冕禮服,所以三公者,常常加授侍官。現在皇太子秉承乾儲君,禮儀遠遠高於諸王群臣之上,應當遵王盛典,革除近代的陋制。臣等共同謀議,禮儀制度,皇太子元正朝賀,應當着衮冕九服。認為丘仲起的建議允當。可以編撰載入。”下詔批准。
後廢帝即位,尊生母陳貴妃為皇太妃,車駕完全如同晉孝武帝太妃舊例。祇減省了五牛赤旗。
【 原 文 】
(空白)
【 译 文 】
(图片中无文字)
【 原 文 】
宋書卷十九志 第
樂(
《易》曰:“先王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自黃帝至于三代,名稱不同。周衰淵缺,又為鄭衛所亂。魏文侯雖好古,然猶昏睡於古樂。於是淫聲熾而雅音廢矣。
及秦焚典籍,《樂經》用亡。漢興,樂家有制氏,但能記其鏗鏘鼓舞,而不能言其義。周存六代之樂,至秦唯餘《韶》、《武》而已。始皇改周舞曰《五行》,漢高祖改《韶舞》曰《文始》,以示不相襲也。又造《武德舞》,舞人悉執干戚,以象天下樂己行武以除亂也。故高祖廟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周又有《房中之樂》,秦改曰《壽人》。其聲,楚聲也,漢高好之,孝惠改曰《安世》。高祖又作《昭容樂》、《禮容樂》。《昭容》生於《武德》,《禮容》生於《文始》、《五行》也。漢初又有《嘉至樂》,叔孫通因秦樂人制宗廟迎神之樂也。文帝又自造《四時舞》,以明天下之安和。蓋樂先王之樂者,明有法也;樂己所自作者,明有制也。孝景采《武德舞》作《昭德舞》,薦之太宗之廟。孝宣采《昭德舞》為《盛德舞》,薦之世宗之廟。漢諸帝奏《文始》、《四時》、《五行》之舞焉。
【 译 文 】
第九一)
《周易》說:“先王製作音樂來推崇德行,以大隆重的儀禮將音樂獻給上帝,並且祭祀自己祖先。”從黃帝到三代,名稱不同。周代衰微古樂凋零殘缺,又被鄭衛之音所淆亂。魏侯雖說好古,然而他聽了古樂仍然昏昏欲睡。
是淫聲興盛而雅音廢棄了。
秦朝焚毀典籍,《樂經》因此亡佚。漢朝興樂家有制氏,但只能記載古樂的音調節奏,不能說出它的含義。周代所保存的六代古樂,至朝只剩下《韶》、《武》而已。秦始皇改周舞為《五行》,漢高祖改《韶舞》稱為《文始》,以表示不相沿襲。又製作《武德舞》,跳舞的部手持武器,用來象徵天下之人樂於自己行使力來消除暴亂。所以在高祖廟中演奏《武德》、始》、《五行》之舞。周代又有《房中之樂》,因改稱為《壽人》,它的聲調是楚地的聲調,高祖愛好它,孝惠帝改稱為《安世房中樂》。
祖又製作《昭容樂》、《禮容樂》。《昭容》出自德》,《禮容》出自《文始》、《五行》。漢朝初又有《嘉至樂》,是叔孫通因襲秦朝樂人而製宗廟迎神之樂。漢文帝又自己製作《四時,用來表明天下的安和。原來愛好先王的古爲的是表明有一定的法則;愛好自己所製作新樂,爲的是表明有一定的制度。漢孝景帝采《武德舞》作《昭德舞》,薦祭太宗廟。孝宣採用《昭德舞》製作《盛德舞》,薦祭世宗廟。
諸帝都演奏《文始》、《四時》、《五行》之
【 原 文 】
武帝時,河間獻王與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諸子言樂事者,以著《樂記》,獻八佾之舞,與制氏不相殊。其內史中丞王定傳之,以授常山王禹。禹,成帝時為謁者,數言其義,獻記二十四卷。劉向校書,得二十三篇,然竟不用也。至明帝初,東平憲王蒼總定公卿之議,曰:“宗廟宜各奏樂,不應相襲,所以明功德也。”承《文始》、《五行》、《武德》為《大武》之舞。又制舞哥一章,薦之光武之廟。
漢末大亂,眾樂淪缺。魏武平荊州,獲杜夔,善八音,嘗為漢雅樂郎,尤悉樂事,於是以為軍謀祭酒,使創定雅樂。時又有鄧靜、尹商,善訓雅樂,哥師尹胡能哥宗廟郊祀之曲,舞師馮肅、服養曉知先代諸舞,夔悉總領之。遠考經籍,近采故事,魏復先代古樂,自夔始也。而左延年等,妙善鄭聲,惟夔好古存正焉。
文帝黃初二年,改漢《巴渝舞》曰《昭武舞》,改宗廟《安世樂》曰《正世樂》,《嘉至樂》曰《迎靈樂》,《武德樂》曰《武頌樂》,《昭容樂》曰《昭業樂》,《雲翹舞》曰《鳳翔舞》,《育命舞》曰《靈應舞》,《武德舞》曰《武頌舞》,《文始舞》曰《大韶舞》,《五行舞》曰《大武舞》。其衆哥詩,多即前代之舊;唯魏國初建,使王粲改作登哥及《安世》、《巴渝》詩而已。
明帝太和初,詔曰:“禮樂之作,所以類物表庸而不忘其本者也。凡音樂以舞為主,自黃帝《雲門》以下,至於周《大武》,皆太廟舞名也。然則其所司之官,皆曰太樂,所以總領諸物,不可以一物名。武皇帝廟樂
【 译 文 】
第九 樂(一)漢武帝的時候,河間獻王與毛生等人共同收《周官》以及諸子書中言及樂事的資料,著記》一書,進獻八佾之舞,與制氏沒有差異。
王的內史中丞王定傳下來,轉授常山王禹。
禹在漢成帝時任謁者,多次對皇上談論樂舞的理,並且進獻《樂記》二十四卷。劉向校書得到二十三篇,但是始終沒有使用。
到了東漢明帝初年,東平憲王劉蒼總結公的討論,說:“宗廟應當演奏本朝的樂舞,不當襲用前朝,這樣纔是彰明功德的方式。”於繼承《文始》、《五行》、《武德》製作《大武》舞。又製作舞歌一章,進獻祭漢光武帝廟。
東漢末年大亂,各樂舞散佚殘缺。魏武帝平州時,得到杜夔,杜夔精通音樂,曾經任東的雅樂郎,尤其熟悉關於雅樂的事,於是武帝地為軍謀祭酒,命他創定雅樂。當時又有鄧尹商,善於訓釋雅樂,歌師尹胡能唱宗廟郊的樂曲,舞師馮肅、服養通曉前代的各種舞都由杜夔統一管理。杜夔考證古代經籍,搜近代典章,魏朝恢復前代的古樂,是從杜夔開的。而左延年等人,善於演奏流行樂曲,祇有夔愛好古樂,堅守正道。
魏文帝黃初二年,把漢朝《巴渝舞》改名《昭武舞》,把宗廟《安世樂》改名為《正世,《嘉至樂》改名為《迎靈樂》,《武德樂》改爲《武頌樂》,《昭容樂》改名為《昭業樂》,魁舞》改名為《鳳翔舞》,《育命舞》改名應舞》,《武德舞》改名為《武頌舞》,《文始改名為《大韶舞》,《五行舞》改名為《大武。它們的許多歌詩,大都沿用前代的舊作,有魏國初建時,使王粲改寫登歌以及《安世》、渝》詩辭了。
魏明帝太和初年,下詔書說:“制禮作樂,是類比事物、表彰功德而不忘其根本。凡是,都是以舞蹈為主,從黃帝《雲門》以下,到周代《大武》,都是太廟舞蹈的名稱。而它的官員,都稱為太樂,那是因為總領諸不能拿其中一類來作為名稱。武皇帝的廟樂
【 原 文 】
樂(未稱,其議定廟樂及舞,舞者所執,未綴兆之制,聲哥之詩,務令詳備。樂舞者官自如故為太樂。”太樂,漢舊名,句,後漢依議改太子樂官,至是改復舊。稱為書改於是公卿奏曰:“臣聞德盛而化盛,隆者,則樂舞足以象其形容,音聲足化,以發其哥咏。故薦之郊廟,而鬼神享進獻其和;用之朝廷,則君臣樂其度。使臣因四海之內,遍知至德之盛,而光輝日道皇新者,禮樂之謂也。故先王殷薦上工具帝,以配祖考,蓋當其時而制之矣。薦祭周之末世,上去唐、虞幾二千年,作的《韶箭》、《南》、《籥》、《武》、《象》有《之樂,風聲遺烈,皆可得而論也。由的風斯言之,禮樂之事,弗可以已。今太一點祖武皇帝樂,宜曰《武始之樂》。武,祖武神武也。武,又迹也。言神武之始,的意又王迹所起也。高祖文皇帝樂,宜曰初始《咸熙之舞》。咸,皆也。熙,興也。當稱言應受命之運,天下由之皆興也。至的意於群臣述德論功,建定烈祖之稱,而天下未制樂舞,非所以昭德紀功。夫哥以先祖咏德,舞以象事。於文,文武為斌,德、兼秉文武,聖德所以章明也。臣等謹舞蹈制樂舞名《章斌之舞》。昔《簫韶》來稱九奏,親於虞帝之庭,《武》、《象》、的原《大武》,亦振於文、武之阼。特以顯舞》。
其德教,著其成功,天下被服其光《象》輝,習咏其風聲者也。自漢高祖、文這是帝各逮其時,而為《武德》、《四時》功,之舞,上考前代制作之宜,以當今成的風業之美,播揚弘烈,莫盛於《章斌》代製焉。《樂志》曰:‘鐘磬干戚,所以祭適合先王之廟,又所以獻酬酳酢也。在宗豐功廟之中,君臣莫不致敬;族長之中,說:長幼無不從和。’故仲尼答賓牟賈之之廟問曰:‘周道四達,禮樂交通。’《傳》無不云:‘魯有禘樂,賓祭用之。’此皆祭
【 译 文 】
能相稱,在商討規定武皇帝的廟樂及舞蹈時,所執持的物件,行列位置的制度,聲歌的詩辭,一定要使其周詳完備。樂官從容自若,所以稱為太樂。” 太樂是漢朝的舊官名,後漢依據議論改稱太子樂官,到這時改復舊名。於是公卿上奏疏說:“臣下聽說凡是道德隆盛、教化昌明的朝代,那麼樂舞能夠表現它的德行,音聲能夠抒發它的盛情。所以在祭天祭祖中的儀式,鬼神因它的和諧而享用,在朝廷演奏,君臣因它符合禮度而高興。能使四海之內,到處知道天上的德政進入極盛時期,而光輝日日更新的景象,就是指的禮樂啊。所以先王以殷盛的樂舞來祭祀上帝,並配祀祖先,實在是根據當時情況製定的。周代末年,上距唐、虞差不多有兩千年,《韶箾》、《南》、《籥》、《武》、《象》之樂,它們的風化遺功,都是可以瞭解並加以評論的,從這些來說,禮樂的事情,是不能停止的。如今太武皇帝樂,應當稱為《武始之樂》。武是神武的意思,又是足跡的意思。《武始》意謂神武的開始,又指王者事迹的興起。高祖父皇帝樂,應當稱為《咸熙之舞》,咸是皆的意思,熙是興盛的意思,咸熙的意思是說適逢盛運,承受天命,由此都興盛起來。至於群臣論述功德,建定帝王的稱號,卻沒有制定樂舞,這不是昭明美德、記述功業的辦法。歌詩是用來咏嘆美德的,樂舞是用來表現事迹的。在文字上,文和武合起來稱為斌,而兼有文武之資,正是聖德得以彰明的原因啊!臣等恭謹地制定樂舞,稱為《章斌之舞》。從前《簫韶》在虞舜庭中演奏,《武》、《大武》也在周文王、周武王的階前振起。
特地用來顯示他們的德教,表明他們的成就,使天下的人親身感受他們的光輝,習咏他們的教化啊。自從漢高祖、文帝各自根據他們的時代創作《武德》、《四時》之舞,上考前代樂舞中的內容,用以咏美當今創業的聖主,來傳揚其偉績,沒有比《章斌》更隆盛的了。《樂志》說:‘用鐘磬演奏,執干戚起舞,是用以祭先王的,又是用來主客酬酢的。在宗廟之中,君臣致致敬意;在族長之中,長幼無不順從和睦。’
【 原 文 】
禮大享,通用盛樂之明文也。今有事於天地宗廟,則此三舞宜并以為薦享,及臨朝大享,亦宜舞之。然後乃合古制事神訓民之道,關於萬世,其義益明。又臣等思惟,三舞宜有總名,可名《大鈞之樂》。鈞,平也。言太魏三世同功,以至隆平也。於名為美,於義為當。”尚書奏:“宜如所上。”帝初不許制《章斌之樂》。三請,乃許之。於是尚書又奏:“祀圜丘以下,《武始舞》者,平冕,黑介幘,玄衣裳,白領袖,絳領袖中衣,絳合幅袴,絳襪,黑韋鞮。《咸熙舞》者,冠委貌,其餘服如前。《章斌舞》者,與《武始》、《咸熙》舞者同服。奏於朝庭,則《武始舞》者,武冠,赤介幘,生絳袍單衣,絳領袖,皂領袖中衣,虎文畫合幅袴,白布襪,黑韋鞮。《咸熙舞》者,進賢冠,黑介幘,生黃袍單衣,白合幅袴,其餘服如前。”奏可。史臣案,《武始》、《咸熙》二舞,冠制不同,而云《章斌》與《武始》、《咸熙》同服,不知服何冠也?
侍中繆襲又奏:“《安世哥》本漢時哥名。今詩哥非往時之文,則宜變改。案《周禮》注云:《安世樂》,猶周《房中之樂》也。是以往昔議者,以《房中》哥后妃之德,所以風天下,正夫婦,宜改《安世》之名曰《正始之樂》。自魏國初建,故侍中王粲所作登哥《安世詩》,專以思咏神靈及說神靈鑒享之意。襲後又依哥省
【 译 文 】
第九 樂(一)以孔子回答賓牟賈的問題時說:‘周代的德行達四方,禮樂相互交往。’《傳》說:‘魯國有祭之樂,在大祭宗廟時應用。’這都是舉行祭先王時,普遍用盛樂的明確的文字記載。現在果祭祀天地宗廟,那麼這三舞應當一并用爲祭,及至天子親自祭祀先王,也應當用這三舞。
後繩合乎古代制度中敬事神明、訓導百姓的道,關於後代萬世,它的意義更爲顯著。又,臣考慮,三舞應當有一個總的名稱,可以命名爲《大鈞之樂》。鈞是平的意思,指的是大魏三代功相同,以致國家興隆、天下升平。名稱很美,理又很確切。”尚書奏稱:“應當照所上奏疏辦。”明帝起初不同意制定《章斌之樂》。群臣再提出請求後,纔答應了。
於是尚書又上奏疏說:“祭祀上天以下時,始舞》舞人的服裝是:平頂禮帽,黑色的裹巾,玄色的衣裳,白色的領和袖,絳色領袖的衣,絳色的合幅褲,絳色的襪子,黑色的皮。《咸熙舞》舞人戴皂絹做的帽,其他服裝如。《章斌舞》舞人與《武始》、《咸熙》舞人同服裝。在朝廷演奏時,則舞《武始舞》的人的裝是:武士帽,赤色的裹髮巾,生絳色的袍,單衣,絳色衣領衣袖,皂色領袖的內衣,虎合幅褲,白色布襪,黑色的皮鞋。《咸熙舞》人的服裝是:緇布冠,黑色的裹髮巾,生黃色袍子、單衣,白色合幅褲,其餘服裝如前。”奏得到許可。史臣按:《武始》、《咸熙》二舞,所戴的冠帽規定不同,可是說《章斌》與始》、《咸熙》同一服裝,不知道《章斌》戴是哪一種帽子?
侍中繆襲又上奏疏說:“《安世歌》本來是漢時的歌名,如今它的歌詞已不是往時的文辭,就應當更改歌名。據《周禮》注說:《安世樂》是周代《房中之樂》。所以以往的研究者認爲中之樂》歌咏后妃的德性,是用來教化天下端正夫婦之道的,應當改《安世》的名稱爲始之樂》。在魏國剛剛建立時,已故侍中王粲的登歌《安世詩》,專門用來懷念歌咏神靈以述說神靈靈臨享受的意思。臣繆襲後來依據王
【 原 文 】
樂(讀漢《安世哥》咏,亦說‘高張四縣,神來燕享,嘉薦令儀,永受厥福’。無有《二南》后妃風化天下之言。今思惟往者謂《房中》為后妃之歌者,恐失其意。方祭祀娯神,登堂哥先祖功德,下堂哥咏燕享,無事哥后妃之化也。自宜依其事以名其樂哥,改《安世哥》曰《享神哥》。”奏可。案文帝已改《安世》為《正始》,而襲至是又改《安世》為《享神》,未詳其義。王粲所造《安世詩》,今亡。龔又奏曰:“文昭皇后廟,置四縣之樂,當銘顯其均奏次第,依太祖廟之名,號曰昭廟之具樂。”尚書奏曰:“禮,婦人繼夫之爵,同牢配食者,樂不異文。昭皇后今雖別廟,至於宮縣樂器音均,宜如龔議。”奏可。
散騎常侍王肅議曰:“王者各以其禮制事天地,今說者據《周官》單文為經國大體,懼其局而不知弘也。
漢武帝東巡封禪還,祠太一于甘泉,祭后土于汾陰,皆盡用其樂。言盡用者,為盡用宮縣之樂也。天地之性貴質者,蓋謂其器之不文爾,不謂庶物當復減之也。禮,天子宮縣,舞八佾。今祀圓丘方澤,宜以天子制,設宮縣之樂,八佾之舞。”衛臻、繆襲、左延年等咸同肅議。奏可。
肅又議曰:“說者以為周家祀天,唯舞《雲門》,祭地,唯舞《咸池》,宗廟,唯舞《大武》,似失其義矣。
周禮賓客皆作備樂。《左傳》:‘王子頽享五大夫,樂及遍舞。’六代之樂也。然則一會之日,具作六代樂矣。
天地宗廟,事之大者,賓客燕會,比之為細。《王制》曰:‘庶羞不逾牲,粲的說:美好祐。
德教樂》當祭堂就自是世歌《安世》《安懸之次序尚書丈夫異。
奏的禮樂文單缺乏太一用,樸為的樂懸、度,左延祭天池》,原意《左傳舞。’一一大事
【 译 文 】
一) 449的登歌來省察閱讀漢朝《安世歌》的歌詞,也‘四面擺下盛大的陳設,神靈前來享受飲宴,好的進獻與美好的禮儀,永遠受到神靈的保’ 没有《周南》、《召南》中所說的以后妃之教化天下的話。如今想來,過去認為《房中之是后妃之歌的人,恐怕是違背了它的原意。
祭祀婐神的時候,升堂就歌咏先祖的功德,下就歌咏宴享之樂,用不着去歌咏后妃的德化。
是應當依據實事來為它的樂歌命名,改稱《安歡》為《享神歌》。” 所奏許可。按文帝已經改世》為《正始》,而繆襲到這時卻又改《安為《享神》,不瞭解其中道理。王粲所寫的世詩》,現在已經失傳。
繆襲又上奏疏說:“祭文昭皇后廟,設置四之樂,應當刻於碑石,顯示其節奏以及演奏的,依照太祖廟的名稱,稱為昭廟的供樂。”
上疏說:“按照禮儀的規定,凡是妻子繼承的爵位,用同樣犧牲祭祀的,祭樂也沒有差昭皇后如今雖然另設祭廟,至於宮懸樂器節的規定,應當照繆襲的建議。” 所奏許可。
散騎常侍王肅上奏說:“帝王各自用他們的制度事奉天地,如今研究者以《周官》的孤證作為治國的大法,我擔心他們有片面性而全面觀點。漢武帝東巡封禪回來,在甘泉祭,在汾陰祭后土,都用全部樂舞。說他全是說他全用宮懸之樂。所謂天地的本性以質貴,是說器物沒有文飾罷了,不是說祭祀時器應當再減少。按禮樂的規定,天子置宮舞八佾。如今祭祀天地,應當用天子的制設置宮懸之樂,八佾之舞。” 衛臻、繆襲、年等都贊成王肅的意見。所奏許可。
王肅又上奏議說:“研究樂舞的人認為周代時,祗舞《雲門》,祭祀地時,祗舞《咸祭祀宗廟時祗舞《大武》,似乎違背了它的。周代依禮迎接賓客時都演奏全部的樂舞。
傳》:‘王子頹宴飲五大夫,演奏全部的樂這是指六代的樂舞。那就在一次的宴會中,演奏了六代的樂舞。祭祀天地宗廟,是一件,而賓客宴會,比起來算是小事。《王制》
【 原 文 】
燕衣不逾祭服。’可以燕樂而逾天地宗廟之樂乎?《周官》:‘以六律、六呂、五聲、八音、六舞大合樂,以致鬼神,以和邦國,以諧萬民,以安賓客,以說遠人。’夫六律、六呂、五聲、八音,皆一時而作之,至於六舞獨分擘而用之,所以不厭人心也。又《周官》:‘靺師掌教靺樂,祭祀則帥其屬而舞之,大享亦如之。’靺,東夷之樂也。又:‘鞮鞻氏掌四夷之樂與其聲哥,祭祀則吹而哥之,燕亦如之。’四夷之樂,乃入宗廟;先代之典,獨不得用。大享及燕日如之者,明古今夷、夏之樂,皆主之於宗廟,而後播及其餘也。夫作先王樂者,貴能包而用之,納四夷之樂者,美德廣之所及也。高皇帝、太皇帝、太祖、高祖、文昭廟,皆宜兼用先代及《武始》、《大鈞》之舞。”有司奏:“宜如肅議。”奏可。肅私造宗廟詩頌十二篇,不被哥。晉武帝泰始二年,改制郊廟哥,其樂舞亦仍舊也。漢光武平隴、蜀,增廣郊祀,高皇帝配食,樂奏《青陽》、《朱明》、《西皓》、《玄冥》,《雲翹》、《育命》之舞。北郊及祀明堂,并奏樂如南郊。迎時氣五郊:春哥《青陽》,夏哥《朱明》,并舞《雲翹》之舞;秋哥《西皓》,冬哥《玄冥》,并舞《育命》之舞;季夏哥《朱明》,兼舞二舞。章帝元和二年,宗廟樂,故事,食舉有《鹿鳴》、《承元氣》二曲。三年,自作詩四篇,一曰《思齊皇姚》,二曰《六駒麟》,三曰《竭肅雍》,四曰《陟叱根》。合前六曲,以為宗廟食舉。加宗廟食舉《重來》、《上陵》二曲,合八曲為上陵食舉。減宗廟食舉《承元氣》一曲,加《惟天之命》、
【 译 文 】
第九 樂(一)‘各樣菜肴不能超過祭祀的犧牲,日常衣着能超過祭祀的服飾。’ 能夠使宴飲之樂超越祭天地宗廟之樂嗎?《周官》:‘以六律、六呂、聲、八音、六舞大合樂,用來薦祭鬼神,協和國,調諧萬民,慰安賓客,娛樂遠人。’ 六律、呂、五聲、八音,都同時來演奏,至於六舞卻獨分開來用,這就是人心難以滿足的原因。
官》又說:‘樂官韍師掌管教習韍樂,在祭祀時候,就率領他的屬下來表演。祭祀先王也是樣。’ 韍樂,是東夷的樂舞。又說:‘樂官鞮鞻掌管四方夷族樂舞以及它的聲歌,在祭祀的時就吹奏歌唱,宴會時也是這樣。’ 四方夷族的舞,竟能夠進入宗廟,而前代的典則,如今難就不能用?祭先王和宴日也可演奏夷樂這一表明古今夷、夏的樂舞,都主要在宗廟演然後傳播到其他場合。演奏先王樂舞,貴能舉應用,采納四夷的樂舞,正是贊美德化的廣普及。高皇帝、太皇帝、太祖、高祖、文昭都應當兼用先代及《武始》、《大鈞》之舞。”
管部門奏稱:“應當照王肅的奏議辦。” 所奏許王肅私自寫宗廟詩頌十二篇,沒有合樂歌晉武帝泰始二年,改制郊廟歌,它的樂舞沿用舊樂。
漢光武帝平定隴、蜀,增廣郊祀之禮,以高帝配享從祀,樂舞演奏《青陽》、《朱明》、《西》、《玄冥》,舞《雲翹》、《育命》之舞,在北祭天以及在明堂祭祀時,演奏的樂舞和在南郊一樣。在迎祭四時之氣的五次郊祀中:迎春歌唱《青陽》,迎夏歌唱《朱明》,連同舞《雲翹》之迎秋歌唱《西皓》,迎冬歌唱《玄冥》,都舞《育命》之舞;迎季夏歌唱《朱明》,同時舞《雲》、《育命》二舞。漢章帝元和二年,祭祀宗樂時,按照舊例,在進獻食物時演奏《鹿》、《承元氣》兩首樂曲。三年,自己作詩四
第一篇名《思齊皇姚》,第二篇名《六騏
,第三篇名《竭肅雍》,第四篇名《陟叱根》,前前面二曲為六曲,作為宗廟進食之樂。加上廟進食的《重來》、《上陵》二曲,合并八曲作上陵進食之樂。減少宗廟進食時的《承元氣》
【 原 文 】
《天之曆數》二曲,合七曲爲殿中御食飯舉。又漢大樂食舉十三曲:一曰《鹿鳴》,二曰《重來》,三曰《初造》,四曰《俠安》,五曰《歸來》,六曰《遠期》,七曰《有所思》,八曰《明星》,九曰《清涼》,十曰《涉大海》,十一曰《大置酒》,十二曰《承元氣》,十三曰《海淡淡》。魏氏及晉荀勗、傅玄並爲哥辭。魏時以《遠期》、《承元氣》、《海淡淡》三曲多不通利,省之。魏雅樂四曲:一曰《鹿鳴》,後改曰《於赫》,咏武帝。二曰《騶虞》,後改曰《巍巍》,咏文帝。三曰《伐檀》,後省除。四曰《文王》,後改曰《洋洋》,咏明帝。《騶虞》、《伐檀》、《文王》并左延年改其聲。正旦大會,太尉奉璧,群后行禮,東箱雅樂郎作者是也。今謂之行禮曲,姑洗箱所奏。按《鹿鳴》本以宴樂爲體,無當於朝享,往時之失也。晉武泰始五年,尚書奏使太僕傅玄、中書監荀勗、黃門侍郎張華各造正旦行禮及王公上壽酒食舉樂哥詩。詔又使中書郎成公綏亦作。張華表曰:“按魏上壽食舉詩及漢氏所施用,其文句長短不齊,未皆合古。蓋以依咏弦節,本有因循,而識樂知音,足以制聲,度曲法用,率非凡近所能改。二代三京,襲而不變,雖詩章詞異,興廢隨時,至其韻逗曲折,皆繫於舊,有由然也。是以一皆因就,不敢有所改易。”荀勗則曰:“魏氏哥詩,或二言,或三言,或四言,或五言,與古詩不類。”以問司律中郎將陳頎,頎曰:“被之金石,未必皆當。”故勗造晉哥,皆爲四言,唯王公上壽酒一篇爲三言五言,此則
【 译 文 】
)加上《惟天之命》、《天之曆數》二曲,合為七曲,作為殿中皇上用膳時進食之樂。又,大樂進食之樂有十三首樂曲:第一首名《鹿第二首名《重來》,第三首名《初造》,第名《俠安》,第五首名《歸來》,第六首名期》,第七首名《有所思》,第八首名《明第九首名《清涼》,第十首名《涉大海》,一首名《大置酒》,第十二名《承元氣》,第名《海淡淡》。魏氏以及晉荀勗、傅玄一齊些樂曲作了歌辭。魏朝時認為《遠期》、《承》、《海淡淡》三首樂曲不够通暢流利,把它。魏朝的雅樂有四首樂曲:第一首名《鹿後來改名為《於赫》,用以歌咏武帝。第二《騶虞》,後改名為《巍巍》,歌咏文帝。第名《伐檀》,後來減省除去。第四首名《文後來改名為《洋洋》,歌咏明帝。《騶虞》、廬》、《文王》三曲,一并由左延年改變它的。正月元旦朝廷大會時,太尉奉進玉璧,諸禮,東廂雅樂郎演奏的就是這些樂曲。現在為行禮曲,用樂律第五種姑洗厢演奏。考查烏》一曲,本來以用於飲宴為得體,用於宗禮是不確當的,這是過去的失誤。晉武帝泰始五年,尚書上奏,命太僕傅玄、監荀勗、黃門侍郎張華各自創作元旦行禮及祝壽酒食舉樂的歌詩。詔令又命中書郎成公寫。張華上表說:“考查魏朝祝壽進食的詩漢朝所施用的這類詩,它們的文句長短不未必都合乎古制。因為依據樂曲節奏作詩,的長短,本來要有所因循,而懂音樂的作足以掌握其聲調,按照樂曲來作詩,大都不般人所能改動的。所以從兩漢到魏朝,作歌因襲前作而不加變動,雖然詩篇的詞句不或興或廢而隨時變化,至於它的押韵,停頓用,都依照舊作,這樣做是有原因的,所以作詩,都一概承襲,不敢有所改動。”荀勗:“魏朝的歌詩,有的一句兩個字,有的三,有的四個字,有的五個字,同古詩不一將這一問題去請教司律中郎將陳頎,陳頎“將魏朝的歌詩合樂歌唱,未必都合得上。”
【 原 文 】
華、勗所明異旨也。九年,荀勗遂典知樂事,使郭瓊、宋譏等造《正德》、《大豫》之舞,而勗及傅玄、張華又各造此舞哥詩。勗作新律笛十二枚,散騎常侍阮咸譏新律聲高,高近哀思,不合中和。勗以其異己,出咸為始平相。晉又改魏《昭武舞》曰《宣武舞》,《羽籥舞》曰《宣文舞》。
咸寧元年,詔定祖宗之號,而廟樂同用《正德》、《大豫》之舞。
至江左初立宗廟,尚書下太常祭祀所用樂名,太常賀循答云:“魏氏增損漢樂,以為一代之禮,未審大晉樂名所以為異。遭離喪亂,舊典不存,然此諸樂,皆和之以鍾律,文之以五聲,咏之於哥詞,陳之於舞列,宮懸在下,琴瑟在堂,八音迭奏,雅樂并作,登哥下管,各有常咏,周人之舊也。自漢氏以來,依放此禮,自造新詩而已。舊京荒廢,今既散亡,音韻曲折,又無識者,則於今難以意言。”于時以無雅樂器及伶人,省太樂并鼓吹令。是後頗得登哥,食舉之樂,猶有未備。明帝太寧末,又詔阮孚等增益之。成帝咸和中,乃復置大樂官,鳩集遺逸,而尚未有金石也。
初,荀勗既以新律造二舞,又更修正鍾磬,事未竟而勗薨。惠帝元康三年,詔其子黃門侍郎藩修定金石,以施郊廟。尋值喪亂,遺聲舊制,莫有記者。庾亮為荊州,與謝尚共為朝廷修雅樂,亮尋薨。庾翼、桓溫專事軍旅,樂器在庫,遂至朽壤焉。晉氏之亂也,樂人悉沒戎虜,及
【 译 文 】
第九 樂(一)以荀勗創作晉朝歌詩,都是四言詩,祇有王公壽酒一篇是三言五言,這就是張華和荀勗所表的不同 的宗旨。泰始九年,荀勗就掌管樂舞的情,命郭璞、宋識等創作《正德》、《大豫》之,而荀勗以及傅玄、張華又各自創作這二舞的詩。荀勗製作新的律笛十二支,散騎常侍阮咸評新的樂律定音過高,過高則近於哀傷,不合聲的中和之道。荀勗因為阮咸和自己意見不,把他貶出任始乎相。
晉朝又改魏朝的《昭武舞》為《宣武舞》,《羽籥舞》為《宣文舞》。
咸寧元年,詔令定祖宗的廟號,而廟樂同時《正德》、《大豫》之舞。
及至東晉剛立宗廟,尚書向太常下達祭祀所的樂舞的名目。太常賀循答覆說:“魏朝改編朝的樂舞,用來作為一代的典禮,不知大晉樂名目為什麼與魏朝不同。自從遭到禍亂,往日典章制度已經不復存在,然而這些樂舞都是用律調協,用五聲文飾,用歌詞歌咏,在舞隊中列時,宮懸在堂下,琴瑟在堂上,八音更迭演雅樂時并作,升堂而歌,堂下吹奏管樂,自有它固定的歌詞,仍是周代人的舊制。自從朝以來,依仿這一禮儀,祇是自己創作新詩罷,往日的京都荒廢,樂舞如今已經散佚,音韵曲折變化,又沒有人懂得它,那麼在今天很難意想來說了。”當時因為沒有雅樂的樂器和演的樂人,省減太樂及鼓吹令。這以後得到登進食之樂,尚有不完備之處。晉明帝太寧年,又詔令阮孚等人改編。晉成帝咸和年間,再設置太樂官,收集遺佚的樂舞,但還沒有鐘一類的樂器。
起初,荀勗既然用新樂律創作《正德》、《大二舞,又修正鐘磬樂器,這事沒有完成荀勗死了。元康三年,晉惠帝下詔令荀勗的兒子黃時郎荀藩修定鐘磬之樂,用於郊廟祭祀的樂不久遇到動亂,原有的音聲制度,沒有人記下來。庾亮任職荊州時,同謝尚一起為朝廷修雅樂,但庾亮不久就死了。繼任的庾翼、桓溫心去管理軍務,樂器存放在府庫中,於是招致
【 原 文 】
胡亡,鄴下樂人,頗有來者。謝尚時為尚書僕射,因之以具鐘磬。太元中,破苻堅,又獲樂工蜀蜀等,閑練舊樂,於是四厢金石始備焉。宋文帝元嘉九年,太樂令鍾宗之更調金石。十四年,治書令史奚綴又改之。語在《律曆志》。晉世曹毗、王珣等亦增造宗廟哥詩,然郊祀遂不設樂。
何承天曰:“世咸傳吳朝無雅樂。案孫皓迎父喪明陵,唯云倡伎晝夜不息,則無金石登哥可知矣。”承天曰:“或云今之《神絃》,孫氏以為宗廟登哥也。”史臣案陸機《孫權誄》“《肆夏》在廟,《雲翹》承□”,機不容虛設此言。又韋昭孫休世上《鼓吹鐃哥》十二曲表曰:“當付樂官善哥者習哥。”然則吳朝非無樂官,善哥者乃能以哥辭被絲管,寧容止以《神絃》為廟樂而已乎?
宋武帝永初元年七月,有司奏:“皇朝肇建,廟祀應設雅樂,太常鄭鮮之等八十八人各撰立新哥。黃門侍郎王韶之所撰哥辭七首,幷合施用。”詔可。十二月,有司又奏:“依舊正旦設樂,參詳屬三省改太樂諸哥舞詩,黃門侍郎王韶之立三十二章,合用教試,日近,宜逆誦習。輒申攝施行。”詔可。又改《正德舞》曰《前舞》,《大豫舞》曰《後舞》。
元嘉十八年九月,有司奏:“二郊宜奏登哥。”又議宗廟舞事,錄尚書江夏王義恭等十二人立議同,未及列奏,值軍興事寢。二十二年,南郊,始設登哥,詔御史中丞顏延之造哥詩,廟舞猶闕。
【 译 文 】
損壞。在西晉發生禍亂的時候,樂人都爲虜俘,待到胡人敗亡,鄴下的樂人中,很有些的人。謝尚當時任尚書僕射,就依靠他們來鐘磬。太元年間,打敗苻堅,又得到樂工楊人,他們對舊樂熟練,於是四廂的鐘磬樂器以完備。宋文帝元嘉九年,太樂令鍾宗之再度調整的樂律。十四年,治書令史奚縱又修正它。
記載在《律曆志》中。晉代曹毗、王珣等增加新創作的宗廟歌詩,然而郊祀時卻不設。
何承天說:“世上都傳說孫吳沒有雅樂。考在明陵迎接父親喪柩時,史書上祇是說他歌夜不停,那麼沒有鐘磬登歌是可以知道的何承天說:“有的人說,今天的《神絃》就是孫氏的宗廟登歌。”史臣案:陸機的薈詠》:“《肆夏》用於宗廟,《雲翹》用於陸機不會空說這句話。又,韋昭在孫休時進獻《鼓吹鐃歌》十二曲上表說:“應當將交付樂官,使善於歌唱的人練習歌唱。”那吳並不是沒有樂官,而善於歌唱的人卻能將配合音樂,怎能僅僅將《神絃》歌作爲宗廟呢?
宋武帝永初元年七月,主管部門奏稱:“宋剛建立,宗廟祭祀應當設置雅樂,太常鄭鮮八十八人各自撰寫新歌。黃門侍郎王韶之所辭七首,都應施行應用。”下詔許可。十二主管部門又奏稱:“按照以往元旦設置樂舞例,參酌指派三省所改的太樂各歌舞詩,黃郎王韶之創立三十二章,應當用來教習試使用日期將近,要預先唱習。特申奏統攝施詔令許可。又改《正德舞》爲《前舞》,舞》爲《後舞》。
元嘉十八年九月,主管部門奏稱:“在南北郊祀應當奏登歌。”又商討宗廟樂舞的事,書江夏王劉義恭等十二人所見相同,沒有及列名上奏,碰上戰爭發生,這事就停下來二十二年,舉行南郊大祀,纔設置登歌,詔史中丞顏延之創作歌詩,但廟祀的樂舞仍付
【 原 文 】
孝建二年九月甲午,有司奏:“前殿中曹郎荀萬秋議:按禮,祭天地有樂者,為降神也。故《易》曰:‘雷出地奮豫。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周官》曰:‘作樂於圜丘之上,天神皆降。作樂於方澤之中,地祇皆出。’又曰:‘乃奏黃鍾,哥大呂,舞《雲門》,以祀天神。乃奏太簇,哥應鍾,舞《咸池》,以祀地祇。’由斯而言,以樂祭天地,其來尚矣。今郊享闕樂,竊以為疑。《祭統》曰:‘夫祭有三重焉,獻之屬莫重於祼,聲莫重於升哥,舞莫重於《武宿夜》,此周道也。’至於秦奏《五行》,魏舞《咸熙》,皆以用享。爰逮晉氏,泰始之初,傅玄作晉郊廟哥詩三十二篇。元康中,荀藩受詔成父勗業,金石四縣,用之郊廟。是則相承郊廟有樂之證也。今廟祠登哥雖奏,而象舞未陳,懼闕備禮。夫聖王經世,異代同風,雖損益或殊,降殺迭運,未嘗不執古御今,同規合矩。方茲休明在辰,文物大備,禮儀遺逸,罔不具舉,而況出祇降神,輟樂於郊祭,昭德舞功,有關於廟享。謂郊廟宜設備樂。”於是使內外博議。驃騎大將軍竟陵王誕等五十一人並同萬秋議。尚書左僕射建平王宏議以為:“聖王之德雖同,創制之禮或異,樂不相沿,禮無因襲。自寶命開基,皇符在運,業冨前王,風通振古,朝儀國章,並循先代。自後晉東遷,日不暇給,雖大典略備,遺闕尚多。至於樂號廟禮,未該往正。今帝德再昌,大孝御
【 译 文 】
如。孝建二年九月甲午,主管部門奏稱:“前殿曹郎荀萬秋建議:考查古禮,祭祀天地有樂,為的是迎接神靈降臨。所以《易經》說:音在地上轟鳴。先王創作音樂來推崇功德,以大隆重的禮儀,將音樂獻給上帝,並且祭祀自的祖先。’《周官》說:‘在圜丘壇上奏樂,天都降臨;在方澤中奏樂,地神都出來。’又說:於是奏黃鐘之樂,歌大呂之歌,舞《雲門》之,用以祭祀天神。於是奏太簇之樂,歌應鐘之,舞《咸池》之舞,用以祭祀地神。’從這一來說,用樂舞祭祀天地之神由來很久遠了。如郊祀缺少樂舞,臣對此有疑。《祭統》說:‘祭有三件重大的事,進獻之類沒有比帝王用酒祭更重要的,音聲沒有比登歌更重要的,樂舞沒比《武宿夜》更重要的,這是周代的制度。’於秦朝奏《五行》之樂,魏朝舞《咸熙》之,都是用於祭享。到了晉朝,在泰始初年,傅創作晉郊廟歌詩三十二篇。元康年間,荀藩接詔令完成其父荀勗的事業,鐘磬樂器四相懸,用於郊祭廟祭。這就是郊祭廟祭相承有樂的證。如今廟祭雖然已奏登歌,但象舞尚未陳恐怕在具備禮儀方面有所欠缺。大抵聖明的主治理世事,朝代不同而教化相同,雖然增損益有些差異,升降盛衰情況交互出現,但未嘗是用古禮治理當代,規矩相同。如今正當國家平時刻,典章制度齊備,凡是往昔遺佚的禮無不一一備辦。又何況在郊祭時招引天地神昭明功德的時候,怎能使樂舞欠缺呢。臣認郊廟之禮應當設樂舞。”
於是詔令朝廷內外廣泛商討這件事。驃騎大軍竟陵王劉誕等五十一人都贊同萬秋的立議。
書左僕射建平王劉宏認為:“聖王的功德雖然同,但創定的禮儀卻不一樣,樂不相沿用,禮不相因襲。自從大宋應天順命,開創帝業以功業超過前王,教化盛於古人,朝廷禮儀和家典章,都依照前代。自從後晉東遷,事務繁而時間不足。雖然國家的重要法令典章稍稍具但遺佚欠缺的地方還很多。至於樂舞名目,
【 原 文 】
樂宇,宜訂定禮本,以昭來葉。尋舜樂稱《韶》,漢改《文始》,周樂《大武》,秦革《五行》。眷夫祖有功而宗有德,故漢高祖廟樂稱《武德》,太宗廟樂曰《昭德》。魏制《武始》舞武廟,制《咸熙》舞文廟。則祖宗之廟,別有樂名。晉氏之樂,《正德》、《大豫》,及宋不更名,直為《前》、《後》二舞,依據昔代,義舛事乖。今宜厘改權稱,以《凱容》為《韶舞》,《宣烈》為《武舞》。祖宗廟樂,總以德為名。若廟非不毀,則樂無別稱,猶漢高、文、武,咸有嘉號,惠、景二主,樂無餘名。章皇太后廟,依諸儒議,唯奏文樂。何休、杜預、范甯注‘初獻六羽’,並不言佾者,佾則干在其中,明婦人無武事也。郊祀之樂,無復別名,仍同宗廟而已。尋諸《漢志》,《永至》等樂,各有義況,宜仍舊不改。爰及東晉,太祝唯送神而不迎神。近議者或云廟以居神,恒如在也,不應有迎送之事,意以為並乖其衷。立廟居靈,四時致享,以申孝思之情。夫神升降無常,何必恒安所處?故《祭義》云:‘樂以迎來,哀以送往。’鄭注云:‘迎來而樂,樂親之來,送往而哀,哀其享否不可知也。’《尚書》曰‘祖考來格’。《漢書·安世房中歌》曰:‘神來宴娭。’《詩》云:‘三后在天。’又《詩》云:‘神保適歸。’注曰:‘歸於天地也。’此並言神有去來,則有送迎明矣。即周《肆夏》之名,備迎送之樂。古以尸象神,故《儀禮》祝有迎尸送尸,近代雖無尸,豈可闕迎送之禮?又傅玄有迎神送神哥辭,明江左不迎,非舊典也。”郊又一地身《韶秦朝德,《昭廟軼應當到了舞》今應舞》概憑其他帝、號而諸偽有為諂婦女稱,如《變。
之禮的,神的立廟表達有一義》候哀的是不能‘祖考飲宴三 先注說來,
【 译 文 】
(一)455朝禮儀,未能詳具往日的規制。如今皇上功德一次昌盛,以孝道治理天下,應當商定祭天祭與祭祖的禮儀,用以昭示後代。查虞舜之樂為》,漢朝改為《文始》,周代之樂為《大武》,期改為《五行》。由於眷念始祖有功而繼宗有所以漢高祖廟樂稱《武德》,漢太宗廟樂名德》。曹魏為武帝廟創作《武始舞》,為文帝製作《咸熙舞》。那麼對於本朝祖宗的廟樂,當另立樂名。晉代之樂如《正德》、《大豫》,了宋代也不改換名稱,祇是稱為《前舞》、《後,這種依據前代的做法,是不合事理的。如應當更改權定的名稱,將《凱容》改為《韶,將《宣烈》改為《武舞》。祖宗的廟樂,一憑德定名。如果祭廟不毀遷,那麼廟樂就不用他名稱,就像漢高祖、漢文帝、漢武帝、漢惠漢景帝等君主廟樂,都有美號,樂舞就憑美而定,沒有其他名稱。對於章皇太后廟,按照儒的意見,祇奏文樂。何休、杜預、范甯注釋‘初獻六羽’一語,并不說樂舞舞人行列,因說舞人行列,干戈就在這行列裏。這注釋表明與戰爭之事無關。郊祀之樂,不再用其他名仍然和宗廟之樂相同罷了。查考《漢志》,《永至》等樂的名稱,各有意義,應當照舊不到了東晉,太祝祇有送神之禮,而沒有迎神,近來有人論議說立廟是用來讓神靈居住廟祭時神就如同常在一樣,不應當有迎神送禮儀。臣認爲這一切違背了制禮的初衷。建宇來讓神靈居住,一年四季按時祭祀,用以孝親之思的感情。神靈是升天還是降臨,沒定,爲什麼一定要常住在廟裏?所以《祭說:‘迎來神靈的時候快樂,送走神靈的時傷。’鄭玄注釋說:‘迎來神靈而快樂,快樂亡親的到來,送走神靈而哀傷,哀傷的是他知道亡親能不能受享祭禮。’《尚書》說:等降臨。’《漢書·安世房中歌》說:‘神靈來娛樂。’又,《詩》說:‘太王、王季、文王元君的靈魂在天。’《詩》又說:‘神明回歸。’:‘回到天地之中。’這都是說神靈有去有那麼有送迎神靈之禮,也就很清楚了。就是
【 原 文 】
周作樂。《儀》然不傅至樂,
散騎常侍、丹陽尹建城縣開國侯顏竣議以為:“德業殊稱,則干羽異容,時無沿制,故物有損益。至於禮失道愆,稱習忘反,中興釐運,視聽所革,先代綴章,宜見刊正。郊之有樂,蓋生《周易》、《周官》,歷代著議,莫不援准。夫‘掃地而祭,器用陶匏’,唯質與誠,以章天德,文物之備,理固不然。《周官》曰:‘國有故,則旅上帝及四望。’又曰:‘四圭有邸,以祀天旅上帝。兩圭有邸,以祀地旅四望。’四望非地,則知上帝非天。《孝經》云:‘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則《豫》之作樂,非郊天也。大司樂職,‘奏黃鍾,哥大呂,舞《雲門》,以祀天神’。鄭注:‘天神,五帝及日月星辰也。’王者以夏正月祀其所受命之帝於南郊,則二至之祀,又非天地。考之衆經,郊祀有樂,未見明證。宗廟之禮,事炳載籍。爰自漢元,迄乎有晉,雖時或更制,大抵相因,為不襲名號而已。今樂曲淪滅,知音世希,改作之事,臣聞其語。
《正德》、《大豫》,禮容具存,宜殊其徽號,飾而用之。以《正德》為《宣化》之舞,《大豫》為《興和》之舞,庶足以光表世烈,悅被後昆。前漢祖宗,廟處各異,主名既革,舞號亦殊。今七廟合食,庭殿共所,舞蹈之容,不得廟有別制。後漢東平王蒼已議之矣。又王肅、韩祗以王者德廣無外,六代四夷之舞,金石絲竹之
【 译 文 】
第九 樂(一)代名為《肆夏》之樂,也是為迎神送神而設之。古代以人稱為“尸”來象徵死者神靈,所以《禮》中祝有迎“尸”送“尸”之禮,近代雖不再用“尸”,怎麼可以缺少迎送之禮?又,玄有迎神送神歌辭,這就表明東晉沒有迎神之並不是往昔的典制。”
散騎常侍、丹陽尹建城縣開國侯顏竣立議認“如果道德功業有不同的稱譽,那麼樂舞也有不同的禮儀,任何時候,沒有沿襲不變的制所以典章制度有所增減損益。至於禮、道喪稱謂習俗走上邪路之處,在大宋中興受命的侯,見聞所及,須有所改革,前代謬誤的典章度,應當改正。郊祀之所以有樂舞,原出於《易》、《周官》,歷代進行討論,無不援以為。所謂‘掃凈土地來進行祭祀,用黏土燒製的皿作禮器’,祇是用質樸與誠心彰明天地美德,典章制度的設置,道理本來就和這不一樣。《周官》說:‘國家有了變故,就祭祀上帝和四方川。’又說:‘四塊圭有璧作底座,用來祭祀、旅祭上帝。兩塊圭有璧作底座,用來祭祀、旅祭四方山川。’這裏四方山川不是指地,麼可以知道上帝不是指天。《孝經》說:‘郊祀嬰,用以配祭上天,在明堂祭祀文王,用以配上帝。’那麼《豫》的作樂,不是郊祭天。大樂的職務是:‘奏黃鐘,歌大呂,舞《雲門》,以祭祀天神。’鄭玄注:‘天神,指五帝和日月辰。’帝王在夏曆正月時,在南郊祭祀他所受的上帝,那麼冬至和夏至的祭祀,又不是祭祀地。查考各部經書,關於郊祀有樂的問題,沒看到明確的證據。宗廟祭禮的事情,在以往典中記載得很清楚。於是從漢朝初年直到晉朝,然有時或許更改舊制,大抵相承不變,只是不用原來的名號罷了。如今樂曲亡佚,世上通曉律的人很少,關於重新創作的事情,臣聽說過門的議論。《正德》、《大豫》之樂的禮節法度一存在,應當另立與以前不同的美名,修改使。以《正德》作《宣化》之舞的樂曲,《大豫》《興和》之舞的樂曲,這就可以光大前代功,使後代子孫歡欣。前漢的祖與宗,各有不同
【 原 文 】
樂,宜備奏宗廟。愚謂蒼、肅、祗議,合於典禮,適於當今。”左僕射建平王宏又議:“竣據《周禮》、《孝經》,天與上帝,連文重出,故謂上帝非天,則《易》之作樂,非為祭天也。按《易》稱‘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尚書》云:‘肆類于上帝。’《春秋傳》曰:‘告昊天上帝。’凡上帝之言,無非天也。天尊不可以一稱,故或謂昊天,或謂上帝,或謂昊天上帝,不得以天有數稱,便謂上帝非天。徐邈推《周禮》‘國有故,則旅上帝’,以知禮天,旅上帝,同是祭天。言禮天者,謂常祀也;旅上帝者,有故而祭也。《孝經》稱‘嚴父莫大於配天’,故云‘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既天為議,則上帝猶天益明也。不欲使二天文同,故變上帝爾。《周禮》祀天之言再見,故鄭注以前天神為五帝,後冬至所祭為昊天。竣又云‘二至之祀,又非天地’。未知天地竟應以何時致享?《記》云:‘掃地而祭,器用陶匏。’旨明所用質素,無害以樂降神。萬秋謂郊宜有樂,事有典據。竣又云‘東平王蒼以為前漢諸祖別廟,是以祖宗之廟可得各有舞樂。至於祫祭始祖之廟,則專用始祖之舞。故謂後漢諸祖,共廟同庭,雖有祖宗,不宜入別舞’。此誠一家之意,而未統適時之變也。後漢從儉,故諸祖共廟,猶以異室存別廟之禮。
【 译 文 】
)457廟,廟主的名稱既然改變,樂舞的名號也就。如今七代祖先的廟合在一起祭祀,庭殿同個地方,在舞蹈的禮儀方面,不能每一廟另他制度。這一問題,後漢東平王劉蒼已經過了。又,王肅、韓祗認為帝王的德化廣大,天下不分內外,六代四夷的舞蹈,金石絲音樂,應當都在宗廟演奏。我認為劉蒼、王韓祗的意見符合經典禮法,在當今適用。”左僕射建平王劉宏又提出意見:“顏峻根據豐》、《孝經》,因為天與上帝兩詞連文重出,認為上帝不是指天,那麼《周易》中所說的,不是為了祭天。查《周易》中說:‘先王舞來推崇功德,以盛大隆重的儀禮將音樂進上帝,並且祭祀自己的祖先。’《尚書》說:上帝行祭祀之禮。’《春秋傳》說:‘禱告昊天。’凡是說到上帝,沒有一處不是指天。上貴,不能祇有一個稱號,所以有時稱為昊有時稱為上帝,有時稱為昊天上帝,不能因有好幾個稱號,就認為上帝不是指天。徐邈周禮》‘國家有變故,就祭上帝’之語,推祭天,旅祭上帝,同是祭天。說禮祭天,是規的祭祀,說旅祭上帝,是指有特殊情況而。《孝經》稱:‘尊敬父親的事沒有一件比從天更大。’所以說:‘郊祀后稷,以后稷從祀,在明堂祭祀文王,以文王從祀上帝。’這然將天作為議題,那麼上帝就是指天就更加了。不想使兩個天在文字上重復,所以將天爲上帝罷了。《周禮》中祀天的話兩次出現,鄭玄注把前一次的天神稱為五帝,後一次冬祭者為昊天。顏峻又說:‘二至的祭祀,又天地。’不知道天地究竟應該在什麼時候進祀?《禮記》說:‘掃凈土地來進行祭祀,用燒製的器皿作禮器。’主旨是說明所用的器當質樸,並不反對用樂舞迎接神靈降臨。萬為郊祀應當有樂舞,這事是有故典可以依據顏峻又說:‘東平王劉蒼認為前漢諸帝各自,因此祖宗的神廟可以各有各的舞樂,至於一次在始祖的神廟合祭,那就專用始祖的樂所以認為後漢諸帝都在同一廟庭祭祀,雖然
【 原 文 】
晋氏以來,登哥誦美,諸室繼作。至於祖宗樂舞,何猶不可迭奏。苟所咏者殊,雖復共庭,亦亦嫌也。魏三祖各有舞樂,豈復是異廟邪?”衆議并同宏:“祠南郊迎神,奏《肆夏》。皇帝初登壇,奏登哥。初獻,奏《凱容》、《宣烈》之舞。送神,奏《肆夏》。祠廟迎神,奏《肆夏》。皇帝入廟門,奏《永至》。皇帝詣東壁,奏登哥。初獻,奏《凱容》、《宣烈之舞》。終獻,奏《永安》。送神,奏《肆夏》。”詔可。
孝建二年十月辛未,有司又奏:“郊廟舞樂,皇帝親奉,初登壇及入廟詣東壁,幷奏登哥,不及三公行事。”左僕射建平王宏重參議:“公卿行事,亦宜奏登哥。”
有司又奏:“元會及二廟齋祠,登哥依舊並於殿庭設作。尋廟祠,依新儀注,登哥人上殿,弦管在下;今元會,登哥人亦上殿,弦管在下。”幷詔可。
文帝章太后廟未有樂章,孝武大明中使尚書左丞殷淡造新哥,明帝又自造昭太后、宣太后哥詩。
後漢正月旦,天子臨德陽殿受朝賀,舍利從西方來,戲於殿前,激水化成比目魚,跳躍嗽水,作霧翳日;畢,又化成黃龍,長八九丈,出水游戲,炫耀日光。以兩大絲繩繫兩柱頭,相去數丈,兩倡女對舞,行於繩上,相逢切肩而不傾。
【 译 文 】
第九 樂(一)祖和宗的區別,不應當摻入其他樂舞。’ 這雖有獨特的見解,但沒有統觀適應時世的變動。漢祭祀依從儉樸,所以諸帝共在一廟,仍然用同的祭室保留諸帝各自神廟的禮制。自從晉朝來,升堂而歌,贊頌美德,諸帝的祭室相繼演樂舞。至於祖和宗的樂舞,為什麼還不可以更演奏?如果歌咏的內容不同,雖然共在一庭,沒有什麼妨礙。魏時三祖各有各的舞樂,難道三祖各有各的神廟嗎?”
群臣的意見都贊同劉宏:“祭祀南郊迎神時,《肆夏》。皇帝剛登上祭壇時,奏登歌。開始獻時,奏《凱容》、《宣烈》之舞。送神時奏肆夏》。祭廟迎神時,奏《肆夏》。皇帝進廟門,奏《永至》。皇帝到東壁時,奏登歌。初獻,奏《凱容》、《宣烈之舞》。祭獻完畢時,奏水安》。送神時,奏《肆夏》。” 詔旨許可。
孝建二年十月辛未,主管部門又上奏:“郊的樂舞,由皇上親自奉行,開始登上祭壇以及廟到東壁時,一并奏登歌,樂歌不延奏到三公獻之時。” 左僕射建平王劉宏又參加討論,認:“公卿祭獻時,也應當奏登歌。”
主管部門又奏稱:“在元旦朝見群臣的大會及祖父二廟的齋戒祠祀時,登歌照舊都在殿庭設置演奏。查祖廟祠祀時,依照新的禮節制,升堂唱歌的人上殿,演奏弦管的人在殿下;今元旦朝見群臣時,升堂唱歌的人也應當上,演奏弦管的人在殿下。” 詔旨一并許可。
宋文帝章太后的廟樂還沒有合樂的歌詩,武大明年間,派尚書左丞殷淡創作新歌詩,帝又親自創作昭太后、宣太后的歌詩。
後漢正月初一,天子駕臨德陽殿受群臣朝。佛骨從西方來到,在殿前嬉戲,激蕩水勢變比目魚,在水中跳躍嗽水,興起雲霧遮擋了日;起霧完畢,又變成黃龍,長有八九丈,出水載,在陽光中炫耀。用兩根長絲繩縶在兩根柱的頂上,相距有好幾丈遠,兩位歌女相對跳,在繩上行走,相遇時肩膀貼近而不傾倒。
【 原 文 】
魏、晉訖江左,猶有《夏育扛鼎》、《巨象行乳》、《神龜抃舞》、《背負靈岳》、《桂樹白雪》、《畫地成川》之樂焉。晉成帝咸康七年,散騎侍郎顧臻表曰:“臣聞聖王制樂,贊揚治道,養以仁義,防其邪淫,上享宗廟,下訓黎民,體五行之正音,協八風以陶氣。以宮聲正方而好義,角聲堅齊而率禮,弦歌鍾鼓金石之作備矣。故通神至化,有率舞之感;移風改俗,致和樂之極。末世之伎,設禮外之觀,逆行連倒,頭足入筥之屬,皮膚外剝,肝心內摧。敦彼行葦,猶謂勿踐,矧伊生民,而不惻愴。加以四海朝覲,言觀帝庭,耳聆《雅》、《頌》之聲,目睹威儀之序,足以蹋天,頭以履地,反兩儀之順,傷彝倫之大。方今夷狄對岸,外御為急,兵食七升,忘身赴難,過泰之戲,日稟五斗。方掃神州,經略中甸,若此之事,不可示遠。宜下太常,纂備雅樂,《簫韶》九成,惟新於盛運;功德頌聲,永著于來葉。此乃《詩》所以‘燕及皇天,克昌厥後’者也。雜伎而傷人者,皆宜除之。流簡儉之德,邁康哉之咏,清風既行,民應如草,此之謂也。愚管之誠,唯垂采察。”於是除《高絙》、《紫鹿》、《跂行》、《鼈食》及《齊王捲衣》、《笮兒》等樂。又減其禀。其後復《高絙》、《紫鹿》焉。
宋文帝元嘉十三年,司徒彭城王義康於東府正會,依舊給伎。總
【 译 文 】
從魏、晉到江左,尚有《夏育扛鼎》、《巨象》、《神龜抃舞》、《背負靈岳》、《桂樹白雪》、地成川》之樂。晉成帝咸康七年,散騎侍郎顧臻上表說:聞知聖明的君主創作禮樂,參贊弘揚治政之用仁義教化,防止奸邪不正,對上祭祀宗對下訓育百姓,體現五行的純正音樂,調協之風來培育正氣。由於宮聲純正方平而崇尚,角聲堅挺整齊而遵循禮節,弦歌鐘鼓金石奏完備了。所以能通達神化之境,有百獸率感,轉移風氣,改變習俗,達到和諧安樂的。衰亡時期,雜技興起,觀賞違禮的表演,立反走、頭腳放入竹筐之類,外則皮膚受到,內則心肝受到摧毀。對於路邊繁茂的蘆尚且要牛羊不去踩踏,何況他們是天子的百却不同情悲傷。加上全國諸侯春秋二季朝觀光朝廷,聆聽《雅》、《頌》的正聲,看到的次序,這種以足踏天,以頭行地的表演,了天地的順序,傷害了倫常的大道。如今夷在長江對岸,抵禦外敵是當前急務,士兵每七升米,就捨死忘生,奔赴國難,而這一過侈的雜技,演員每天要發給五斗米。正當掃州,治理京、洛之時,像這一類事情,是不邊防將士知道的。應當下詔太常,纂集雅反復演奏《簫韶》之樂,使盛運日新,而歌德之聲,永遠流傳到後代,這就是《詩》中‘安及皇天而沒有災異,能夠昌大他的子啊!凡是對人有傷害的雜技,都應當廢除。
險樸的美德,獲得百姓時勢太平的咏頌,所主的仁德既然如同清風吹拂,而百姓就如同風吹一樣地響應,就是指此而言啊。愚臣管忠誠之意,但望陛下采納鑒察。”皇上於是《高組》、《紫鹿》、《跂行》、《鼇食》及《齊衣》、《笮兒》等樂,又減少發給樂人的廪以後又恢復了《高組》、《紫鹿》二樂。
宋文帝元嘉十三年,司徒彭城王劉義康在舉行元旦大會,按舊例由朝廷賜給伎樂。總
【 原 文 】
章工馮大列:“相承給諸王伎十四種,其舞伎三十六人。”太常傅隆以為:“未詳此人數所由。唯杜預注《左傳》佾舞云諸侯六六三十六人,常以為非。夫舞者所以節八音者也,八音克
諧,然後成樂,故必以八人為列,自天子至士,降殺以兩,兩者,減其二列爾。預以為一列又減二人,至士止餘四人,豈復成樂。按服虔注《傳》云:‘天子八八,諸侯六八,大夫四八,士二八。’其義甚允。今諸王不復舞佾,其總章舞伎,即古之女樂也。殿庭八八,諸王則應六八,理例坦然。又《春秋》,鄭伯納晉悼公女樂二八,晉以一八賜魏絳,此樂以八人為列之證也。若如議者,唯天子八,則鄭應納晉二六,晉應賜絳一六也。自天子至士,其文物典章,尊卑差級,莫不以兩。未有諸侯既降二列,又一列輒減二人,近降太半,非唯八音不具,於兩義亦乖,杜氏之謬可見矣。國典事大,宜令詳正。”事不施行。
民之生,莫有知其始也。含靈抱智,以生天地之間。夫喜怒哀樂之情,好得惡失之性,不學而能,不知所以然而然者也。怒則爭鬥,喜則咏哥,夫哥者,固樂之始也。咏哥不足,乃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然則舞又哥之次也。咏哥舞蹈,所以宣其喜心,喜而無節,則流淫莫反;故聖人以五聲和其性,以八音節其流,而謂之樂,故能移風易俗,平心正體焉。
【 译 文 】
第九 樂(一)工馮大開列:“相承賜給諸王伎樂共十四種,伎共三十六人。”太常傅隆認爲:“不清楚確定一人數的依據。祇有杜預注《左傳》佾舞時說諸侯的伎樂有六六三十六人,臣認爲這一說法對。凡屬舞蹈,是用來配合音樂的,八音能够諧,然後纔成其爲樂,所以一定要以八個人爲隊列。從天子到士,每一等級以兩來逐步減,兩的意思是減少兩個隊列。杜預認爲在一個列中又減少兩個人,到士時祇剩下四個人,怎成其爲樂。據服虔注《傳》說:‘天子樂舞八六十四人,諸侯樂舞六八四十八人,大夫樂舞八三十二人,士樂舞二八十六人。’這一解釋是允當。如今諸王不再有佾舞,但他們的樂官伎,就是古代的女樂,皇上殿庭八八六十四,諸王則應六八四十八人,這一道理和常例是清楚的。又據《春秋》,鄭伯接受晉悼公贈送女樂二列十六人,晉悼公又以一列八人賜給魏,這就是樂舞以八人爲一隊列的明證。如果按一些人的看法,祇有天子每一隊列八個人,那鄭伯應該接受晉悼公二列六人,晉悼公應該賜魏縫一列六人了。從天子到士,關於樂舞的典制度,在尊卑的差級上,無不以降以兩列。沒諸侯既降兩列,又在一列中專門減少兩人,近減少一大半的人,不僅八音難以具備,也不合謂‘兩’的含義,杜氏的謬誤是分明可見的。國家典章的事情非同一般,應當下詔令詳審王。”他建議的這件事沒有施行。
人類的誕生,沒有人能知道是怎樣開始的。憑藉聰明才智,生存於天地之間。大凡喜怒哀的情感,好得惡失的本性,用不着學習就會不知道爲什麼這樣做就這樣做了。發怒時就爭鬥,喜悅時就要歌唱。歌唱這件事,就是音產生的起始。當人們覺得歌唱還不够,於是手揮起來,腳也跳起來,那麼舞蹈是在歌唱以後生的。歌唱與舞蹈,是用來宣泄喜悅之情的,果喜悅之情缺乏節制,那麼就流蕩荒亂而走上路,所以聖人用宮、商、角、徵、羽五聲協和們的本性,用金、石、絲、竹、匏、土、革、八音來調節人們的流蕩,而稱它爲音樂,所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