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人文智库
宋书
【 原 文 】
年,未及志學,便謂德成,無所勸勉,非理實也。魏氏太子再加,皇子、王公世子乃三加。孫毓以為一加再加皆非也。《禮》醮詞曰“今月吉日”,又“以歲之正,以月之令”。魯襄公冠以冬,漢惠帝冠以三月,明無定月也。後漢以來,帝加元服,咸以正月。晉咸寧二年秋閏九月,遣使冠汝南王柬,此則晉禮亦有非必歲首也。《禮》冠於廟,魏以來不復在廟。然晉武、惠冠太子,皆即廟見,斯亦擬在廟之儀也。晉穆帝、孝武將冠,先以幣告廟,訖又廟見也。晉惠帝之為太子將冠也,武帝臨軒,使兼司徒高陽王珪加冠,兼光祿勛、屯騎校尉華廙贊冠。江左諸帝將冠,金石宿設,百僚陪位。又豫於殿上鋪大床。御府令奉冕幘簪導衮服,以授侍中、常侍。太尉加幘,太保加冕。將加冕,太尉跪讀祝文曰:“令月吉日,始加元服。皇帝穆穆,思弘袞職。欽若昊天,六合是式。率遵祖考,永永無極。眉壽惟期,介兹景福。”加冕訖,侍中繫玄紈。侍中脫絳紗服,加袞服。冠事畢,太保率群臣奉觴上壽,王公以下三稱萬歲,乃退。按儀注,一加幘冕而已。
宋冠皇太子及蕃王,亦一加也。官有其注。晉武帝泰始十年,南宮王承年十五,依舊應冠。有司議奏:“禮十五成童。國君十五而生子,以明可冠之宜。又漢、魏遣使冠諸王,非古典。”於是制諸王十五冠,不復加命。元嘉十一年,營道侯將冠。詔
【 译 文 】
,是因為作為繼位統治萬民的統治者,處於無上的地位,豈能再與士禮相同?這種說法對的。凡是聖人之才,仍然要三十而立,何二歲的年齡,尚未篤志於學,便說高德已無所勸勉,既不合理也不符合實際。魏氏太次加冠,皇子、王公世子纔三次加冠。孫毓一加冠二加冠都是錯的。《禮》醮詞說“吉日”,又說“選擇一年的正月,選擇一月的”。魯襄公在冬月行冠禮,漢惠帝在三月行,這表明沒有固定的月份。後漢以來,皇帝冠禮,都在正月。晉咸寧二年秋閏九月,使者為汝南王司馬柬舉行冠禮,這表明晉制也有幷不在歲首舉行冠禮的。《禮》記載舉行冠禮,魏以來不再在廟舉行。然而晉武惠帝為太子舉行冠禮,都在廟見面,這也是行禮的儀式。晉穆帝、孝武帝將舉行冠禮先用幣帛等禮品祭告宗廟,結束後又在廟裏。晉惠帝作為太子將行冠禮時,武帝親臨前指定兼司徒高陽王司馬珪為之加冠,兼光、屯騎校尉華廙贊唱加冠。東晉諸位皇帝將禮時,金石之樂前一夜便設置好,百官陪又預先在殿上鋪大床。御府令手捧冕幘簪導,轉交給侍中、常侍。太尉加幘,太保加將要加冕時,太尉跪着讀祝文說:“吉月吉開始舉行冠禮。皇帝肅穆,思考弘大本職。
地遵循天數,按照六合的自然模式行事。遵宗定規,使皇業永傳不衰。期望長壽,享此。”加冕完畢,侍中為之繫玄紞。侍中為之絺紗服,換上衣服。冠禮完畢後,太保率領奉酒祝壽,王公以下官員三呼萬歲,便退按照禮儀記載,加一次幘冕便可。
宋為皇太子及藩王舉行冠禮,也是加冠一官方有這方面的記載。晉武帝泰始十年,王司馬承十五歲,依照舊禮應當行冠禮。
部門討論上奏:“禮制規定十五歲成人。國五歲而生子,以表明可以加冠。另外漢、魏使節為諸王加冠,不是古代典制。”於是規王十五歲加冠,不再另外授命。元嘉十一
【 原 文 】
曰:“營道侯義綦可克日冠。外詳舊施行。”何楨《冠儀約制》及王堪私撰《冠儀》,亦皆家人之可遵用者也。魏齊王正始四年,立皇后甄氏,其儀不存。
晉武帝咸寧二年,臨軒,遣大尉賈充策立后楊氏,納悼后也。因大赦,賜王公以下各有差。百僚上禮。
太康八年,有司奏:“昏禮納徵,大昏用玄纁,束帛加珪,馬二駒;王侯玄纁,束帛加璧,乘馬;大夫用玄纁,束帛加羊。古者以皮馬為庭實,天子加穀珪,諸侯加大璋。可依《周禮》改璧用璋,其羊、雁、酒、米、玄纁如故。諸侯昏禮加納采告期親迎各帛五匹,及納徵馬四匹,皆令夫家自備,唯璋官為具致之。”尚書朱整議:“按魏氏故事,王娶妃、公主嫁之禮,天子諸侯以皮馬為庭實,天子加以穀珪,諸侯加以大璋。漢高后制,聘后黃金二百斤,馬十二匹;夫人金五十斤,馬四匹。魏聘后、王娶妃、公主嫁之禮,用絹百九十匹。晉興,故事用絹三百匹。”詔曰:“公主嫁由夫氏,不宜皆為備物,賜錢使足而已。唯給璋,餘如故事。”
成帝咸康二年,臨軒,遣使兼太保領軍將軍諸葛恢、兼太尉護軍將軍孔愉六禮備物,拜皇后杜氏。即日入宮。帝御太極殿,群臣畢賀,非禮也。王者昏禮,禮無其制。《春秋》祭公逆王后于《紀》。《穀梁》、《左氏》說與《公羊》又不同。而漢、魏遺事闕略者衆。晉武、惠納后,江左又無復儀注,故成帝將納杜后,太常華恒始與博士參定其儀。據杜預《左
【 译 文 】
第四 禮(一)營道侯將行冠禮。詔令說:“營道侯義綦可擇日加冠。其餘的按舊禮施行。”何楨《冠儀制》及王堪私撰《冠儀》,也都是平常百姓可遵用的禮儀。
魏齊王正始四年,立皇后甄氏,其行禮儀沒有保存下來。
晉武帝咸寧二年,皇帝親臨前殿,派遣太賈充策立皇后楊氏,即娶納悼后。接着大赦天賞賜王公以下各有等差。百官奉上禮品。
太康八年,有關部門上奏:“婚娶之禮所定數禮,天子用黑色和淺紅色的布帛,束帛加上馬二駒;王侯用黑色和淺紅色的布帛,束帛上璧,乘馬;大夫用黑色和淺紅色的布帛,束帛加上羊。古代用皮馬為貢獻物品,天子則加上圭,諸侯則加上大璋。可依照《周禮》將璧改章,羊、雁、酒、米、黑色和淺紅色的布帛仍原樣。諸侯婚娶之禮加納采告期親迎各用帛五以及納徵馬四匹,都讓男方自備,祇有璋由府為之備辦送致。”尚書朱整議論說:“按照魏舊制,王娶妃、公主出嫁的禮儀,天子諸侯用馬為貢獻物品,天子加上穀珪,諸侯加上大漢高后的制度,聘皇后用黃金二百斤,馬十匹;聘夫人用黃金五十斤,馬四匹。魏聘皇王娶妃、公主出嫁的禮儀,用絹一百九十晉朝興起,舊例用絹三百匹。”詔令說:“公主出嫁由丈夫家主持,不應當都為之備辦物品,給錢幣使之足用即可。僅給予璋,其餘如同舊。”
成帝咸康二年,皇帝親臨前殿,派遣使節太保領軍將軍諸葛恢、兼太尉護軍將軍孔愉按禮備辦物品,拜立皇后杜氏。當天入宮。皇帝臨太極殿,群臣都來道賀,這是不符合禮制作為帝王的婚娶之禮,禮儀上沒有這種儀《春秋》記載祭公迎王后在《紀》中。《穀》、《左氏》的記載與《公羊》記載又不同。而魏間的歷史很多又有缺略。晉武帝、惠帝納后,以及東晉諸帝納后也沒有這方面的記載,以成帝將納杜后時,太常華恒纔開始與博士們
【 原 文 】
氏傳》說主婚,是供其婚禮之幣而已。又周靈王求婚於齊,齊侯問於晏桓子,桓子對曰:“夫婦所生若而人,姑姊妹則稱先守某公之遺女若而人。”此則天子之命,自得下達,臣下之答,徑自上通。先儒以為丘明詳錄其事,蓋為王者婚娶之禮也。故成帝臨軒遣使稱制拜后。然其儀注,又不具存。康帝建元元年,納后褚氏。而儀注陛者不設旄頭。殿中御史奏:“今迎皇后,依昔成恭皇后入宮御物,而儀注至尊袞冕升殷,旄頭不設,求量處。又案昔迎恭皇后,唯作青龍旂,其餘皆即御物。今當臨軒遣使,而立五牛旂旗,旄頭畢罕并出。即用舊制,今闕。”詔曰:“所以正法服升太極者,以敬其始,故備其禮也。今云何更闕所重而撤法物邪?又恭后神主入廟,先帝詔后禮宜有降,不宜建五牛旗,而今猶復設之邪?既不設五牛旗,則旄頭畢罕之器易具也。”又詔曰:“舊制既難準,且於今而備,亦非宜。府庫之儲,唯當以供軍國之費耳。法服儀飾粗令舉,其餘兼副雜器,停之。”
及至穆帝升平元年,將納皇后何氏,太常王彪之始更大引經傳及諸故事,以正其禮,深非公羊婚禮不稱主人之義。又曰:“王者之於四海,無非臣妾。雖復父兄之親,師友之賢,皆純臣也。夫崇三綱之始,以定乾坤之儀,安有天父之尊,而稱臣下之命,以納伉儷;安有臣下之卑,而稱天父之名,以行大禮。遠尋古禮,無王者此制;近求史籍,無王者此比。於情不安,於義不通。案咸寧二年,納悼皇后時,弘訓太后母臨天
【 译 文 】
制定有關禮儀。根據杜預《左氏傳》說主是提供其婚禮的幣帛而已。另外周靈王求婚,齊侯詢問晏桓子,桓子回答說:“夫婦所干人,姑姊妹則稱先守某公的遺女若干人。”是天子之命,自然可以下達,臣下的回答,上通。先儒認為丘明詳錄此事,大概作為王婚娶禮儀。所以成帝親臨前殿派遣使節宣稱冊拜皇后。然而其禮儀記載又沒有留存下康帝建元元年,納皇后褚氏。而儀式中陸設旄頭。殿中御史上奏說:“現在迎接皇后,過去成帝恭皇后入宮御用物品來看,現在式卻在至尊袞冕升殿時,旄頭不設,請求酌處。另外考查過去迎接恭皇后時,祇作青龍其餘都是御用物品。如今應當親臨前殿派遣,而設立五牛旌旗,旄頭畢罕并出。即使按制,如今還是缺略。”詔令說:“之所以穿戴禮服升太極殿,是因爲敬重此事爲皇后宮廷的開始,故備齊有關禮儀。如今爲何要缺略重的而撤去禮制規定的物品呢?另外,恭后主入廟時,先帝詔令皇后禮儀應當有所降不應當建立五牛旗,而現在仍然再次設置既不設置五牛旗,那麼旄頭畢罕之類的器物易辦了。”又下詔說:“舊有禮制既然難遵而如今要一一備辦,也不適宜。府庫的儲祇應當供給統軍治國的需要。正式禮服儀飾略備辦,其餘兼副雜器等,停止備辦。”等到穆帝升平元年,準備娶納皇后何氏,王彪之纔開始重新大量徵引經傳及各種成以糾正有關禮儀,極力抨擊公羊氏所謂婚禮主人的說法。又說:“四海對於帝王來說,是臣妾。即使是如父兄那樣的親近關係,如那樣的賢能之人,也都是純粹的臣子。推崇的原始,以確定乾坤的禮儀,豈有以天父之而稱臣下之命,以娶納伉儷;豈有以臣下之而稱天父之名,以舉行大禮。遠尋古代禮沒有帝王采用這種制度;近檢史籍,沒有帝麼做過。於情不合,於義不通。考查咸寧二納悼皇后時,弘訓太后君臨天下,但沒有命
【 原 文 】
下,而無命戚屬之臣為武皇父兄主婚之文。又考大晉已行之事,咸寧故事,不稱父兄師友,則咸康華桓所上合於舊也。臣愚謂今納后儀制,宜一依咸康故事。”於是從之。華桓所定六禮,云宜依漢舊及大晉已行之制,此桓猶識前事,故王彪之多從咸康,由此也。惟以取婦之家,三日不舉樂,而咸康群臣賀為失禮;故但依咸寧上禮,不復賀也。其告廟六禮版文等儀,皆彪之所定也。詳推有典制,其納采版文璽書曰:“皇帝咨前太尉參軍何琦,渾元資始,肇經人倫,愛及夫婦,以奉天地宗廟社稷,謀于公卿,咸以為宜率由舊典。今使使持節太常彪之、宗正綜以禮納采。”主人曰:“皇帝嘉命,訪婚陋族,備數采擇。臣從祖弟故散騎侍郎準之遺女,未閑教訓,衣履若而人,欽承舊章,肅奉典制。前太尉參軍都鄉侯糞土臣何琦稽首再拜承制詔。”次問名版文曰:“皇帝曰,咨某官某姓,兩儀配合,承天統物,正位于內,必俟令族,重章舊典。今使使持節太常某、宗正某,以禮問名。”主人曰:“皇帝嘉命,使者某到,重宣中詔,問臣名族。臣族女父母所生先臣故光祿大夫雩婁侯楨之遺玄孫,先臣故豫州刺史關中侯惲之曾孫,先臣故安豐太守關中侯叡之孫,先臣故散騎侍郎準之遺女。外出自先臣故尚書左丞胄之外曾孫,先臣故侍中關內侯夷之外孫女。年十七。欽承舊章,肅奉典制。”次納吉版文曰:“皇帝曰,咨某官某姓,人謀龜從,僉曰貞吉,敬從典禮。今使持節太常某、宗正某,以禮納吉。”主人曰:“皇帝嘉命,使者某重宣中詔,太卜元吉。臣陋族卑鄙,憂懼不堪。欽承舊章,肅奉典
【 译 文 】
第四 禮(一)皇親國戚之臣為武皇帝父兄主婚的文字記載。考查大晉已經舉辦過的大事,咸寧時代的舊制,沒有稱呼父兄師友,那麼咸康華恒所上奏的納后禮儀合乎舊制。臣愚意以爲今後納皇后的禮儀應當完全依照咸康時成例行事。”於是採納這一建議。華恒所定六禮,說應當依照漢代舊制以及大晉已經實行的禮制,這表明華恒還是熟悉漢代舊事的,所以王彪之大多遵從咸康舊制,原因在此。惟有娶婦之家,三日不用樂,而咸康群臣賀喜爲失禮;所以只是依照咸寧年間的成例奉行,不再采用賀喜一節。其中告廟六禮版文等禮儀都是彪之所確定的。詳細推論有典制可尋,納采的版文璽書說:“皇帝咨詢前太尉參軍何琦,天地開闢,化生人倫,乃至産生夫婦,以便維持天地宗廟社稷,求教於公卿,都以爲應當遵循舊有典則。如今派遣使持節太常彪之、宗正司馬衍依照禮儀納采。”主人說:“皇帝發下美好的命令,求婚姻於我這淺陋之族,不勝榮幸充數候選。臣堂弟已故散騎侍郎何準的女兒,沒有得到良好教導,衣履平常,敬承舊有典章,謹奉所定禮儀。前太尉參軍都鄉侯糞土臣何琦稽首再拜接受訓誨。”其次是問名的版文說:“皇帝說,咨詢某官某姓,男女配合,上承天意下續萬物,在內宮三位爲皇后,必須選擇名門望族,尊重舊有典制。現在派遣使持節太常某、宗正某,按照禮制問姓名。”主人說:“皇帝發下美好的命令,使者到達這裏,隆重地宣布了詔令,詢問臣族系。臣族女係先臣故光祿大夫雩婁侯何楨的曾孫女,先臣故豫州刺史關中侯何惲的曾孫女,先臣故安豐太守關中侯何叡的孫女,先臣故散騎侍郎何準的遺女。母系出自先臣故尚書左丞何夷的外曾孫,先臣故侍中關內侯夷的外孫女。年十七。敬承舊有典章,謹奉所定禮儀。”其次是卜吉的版文說:“皇帝說,咨詢某官某姓,人事願龜卜竟然聽從,卜辭說貞吉,敬重地遵從。現在派遣使持節太常某、宗正某,按照禮制卜吉。”主人說:“皇帝發下美好的命令,使者隆重地宣布了詔令,說太卜顯示吉祥。臣家乃淺陋族,憂慮不堪重托。敬承舊有典章,謹奉所定禮儀。”
【 原 文 】
制。”次納徵版文:“皇帝曰,咨某官某姓之女,有母儀之德,窈窕之姿,如山如河,宜奉宗廟,永承天祚。以玄纁皮帛馬羊錢璧,以章典禮。今使使持節司徒某、太常某,以禮納徵。”主人曰:“皇帝嘉命,降婚卑陋,崇以上公,寵以典禮,備物典策。欽承舊章,肅奉典制。”次請期版文:“皇帝曰,咨某官某姓,謀于公卿,大筮元龜,罔有不臧,率遵典禮。今使使持節太常某、宗正某,以禮請期。”主人曰:“皇帝嘉命,使某重宣中詔,吉日惟某可迎。臣欽承舊章,肅奉典制。”次親迎版文:“皇帝曰,咨某官某姓,歲吉月令,吉日惟某,率禮以迎。今使使持節太保某、太尉某以迎。”主人曰:“皇帝嘉命,使者某重宣中詔。令月吉辰,備禮以迎。上公宗卿,兼至副介,近臣百兩。臣蟻螢之族,猥承大禮,憂懼戰悸,欽承舊章,肅奉典制。”其稽首承詔皆如初答。孝武納王皇后,其禮亦如之。其納采、問名、納吉、請期、親迎,皆用白雁白羊各一頭,酒米各十二斛。唯納徵羊一頭,玄纁帛帛三匹,絳二匹,絹二百匹,虎皮二枚,錢二百萬,玉璧一枚,馬六頭,酒米各十二斛,鄭玄所謂五雁六禮也。其珪馬之制,備物之數,校太康所奏,又有不同,官有其注。
古者昏、冠皆有醮,鄭氏醮文三首具存。
宋文帝元嘉十五年四月,皇太子納妃,六禮文與納后不異。百官上禮。其月壬戌,於太極殿西堂敘宴二宮隊主副、司徒征北鎮南三府佐,揚、兗、江三州綱,彭城、江夏、南
所定某官河,淺紆遣使人詣淺陿待,奉所某官吉,某,好的某日儀。
姓,現在人說布了公宗之族章,如初
問名隻,和淺皮二十二馬儀又有
斟酒
闕六壬戌征北夏、
【 译 文 】
一) 265庭禮儀。” 其次是納徵的版文:“皇帝說,咨詢官某姓之女,有母儀之德,窈窕之姿,如山如可以供奉宗廟,永遠繼承天祚。用上黑色和紅色的皮帛馬羊錢璧,以便體現典禮。現在派使持節司徒某、太常某,按照禮制納徵。” 主說:“皇帝發下美好的命令,屈尊求婚於我這頤之族,派上公親自前來,用隆重典禮予以寵按照典策所載備辦禮物。敬承舊有典章,謹所定禮儀。” 其次是請期版文:“皇帝說,咨詢官某姓,與公卿商議,隆重卜筮玄龜,無有不敬遵典禮。現在派遣使持節太常某、宗正按照禮制請問吉期。” 主人說:“皇帝發下美的命令,使者某隆重地宣布了詔令,吉期惟有可以迎親。臣敬承舊有典章,謹奉所定禮” 其次是親迎的版文:“皇帝說,咨詢某官某年月吉祥,吉日惟有某日,遵照禮制迎親。派遣使持節太保某、太尉某前來迎接。” 主說:“皇帝發下美好的命令,使者某隆重地宣詔令。在吉祥月日,備辦禮物前來迎親。上卿,兼作副介,近臣之車百輛。臣家乃螻蟻非分地承受大禮,憂懼戰栗,敬承舊有典謹奉所定禮儀。” 其中的稽首承詔等禮儀都次答問一樣。
孝武帝納王皇后,其禮儀也如此。其納采、、納吉、請期、親迎,都用白雁白羊各一酒米各十二斛。惟有納徵時用羊一頭,黑色紅色布帛用帛三匹,絳二匹,絹二百匹,虎張,錢二百萬,玉璧一枚,馬六匹,酒米各斛,這就是鄭玄所謂的五雁六禮。其中的珪制,備辦物品的數量,比較太康所上奏的,不同,官府存有這方面的記載。
古代的婚娶之禮、加冠之禮都有尊者給卑者的儀式,鄭氏醮文三首都保存了下來。
宋文帝元嘉十五年四月,皇太子納妃,有禮的文字與納后沒有不同。百官上禮。當月,在太極殿西堂設宴款待二宮隊主副、司徒鎮南三府佐,揚、兗、江三州綱,彭城、江南譙、始興、武陵、廬陵、南豐七國侍郎以
【 原 文 】
蒸、始興、武陵、廬陵、南豐七國侍郎以上,諸二千石在都邑者,并豫會。又詔今小會可停妓樂,時有臨川曹太妃服。明帝泰始五年十一月,有司奏:“按晉江左以來,太子昏,納徵,禮用玉一,虎皮二,未詳何所準況。或者虎取其威猛有彬炳,玉以象德而有溫潤。尋珪璋既玉之美者,豹皮義兼炳蔚,熊羆亦昏禮吉徵,以類取象,亦宜并用,未詳何以遺文。晉氏江左,禮物多闕,後代因襲,未遑研考。今法章徽儀,方將大備。宜憲範經籍,稽諸舊典。今皇太子昏,納徵,禮合用珪璋豹皮熊羆皮與不?下禮官詳依經記更正。若應用者,為各用一?為應用兩?”博士裴昭明議:“案周禮,納徵,玄纁束帛儷皮。鄭玄注云:‘束帛十端也。儷,兩也。兩皮為庭實,鹿皮也。’晉太子納妃儀注,‘以虎皮二’。太元中,公主納徵,以虎豹皮各一具。豈謂婚禮不辨王公之序,故取虎豹皮以尊革其事乎。虎豹雖文,而徵禮所不用。熊羆吉祥,而婚典所不及。珪璋雖美,或為用各異。今帝道弘明,徵則光闡,儲皇聘納,宜準經誥。凡諸僻謬,并合詳裁。雖禮代不同,文質或異,而鄭為儒宗,既有明說,守文淺見,蓋有惟疑。兼太常丞孫洗議以為:‘聘幣之典,損益惟義,歷代行事,取制士婚。若珪璋之用,實均璧品,采豹之彰,義齊虎文,熊羆表祥,繁行攸寄。今儲后崇聘,禮先訓遠,皮玉之美,宜盡曋備。《禮》稱束帛儷皮,則珪璋數合同璧,熊羆文豹,各應用二。’長兼國子博士虞龢議:‘案《儀禮》納徵,直云玄纁束帛雜皮而已。《禮記·郊特牲》云虎豹皮與玉璧,非
上官會。當時查東虎皮是皮是考尋的含象,置時間詳辦。制。璋豹典所是各納徵‘束晉太公主公的虎豹祥,有不納妃經典代不既然問了增加是取璧之熊羆儲崇玉等則珪用二
【 译 文 】
第四 禮(一)官員,以及在京都的二千石官員,都出席了宴又下詔說現在的小會可停止演奏樂,因為有臨川曹太妃的喪服。
明帝泰始五年十一月,有關部門上奏:“考自晉以來,太子結婚,納徵,禮儀用玉一塊,皮二張,不知道是根據什麼確定的。或許用虎取其威猛赫赫,用玉是象徵德行圓而溫潤。
珪璋既是玉中的佼佼者,豹皮又有威猛顯赫義,熊羆也是婚禮的吉祥徵兆,按照類別取也應當同時采用,不知道如何擬定禮文。東期,禮制多有缺略,後代因襲舊章,沒有時細研考。如今典章禮儀,正準備大規模備應當以經籍所載為規範,稽考有關舊有典如今皇太子結婚,納徵,禮制是否應當用珪皮熊羆皮?請求將此事下發禮官詳細依照經記加以考正。如果應當使用,是各用一?還用二?”博士裴昭明建議:“考查周代禮制,,用黑色和淺紅色的束帛儷皮。鄭玄注說:第十端。儷,雙數。兩皮作為庭實,即鹿皮。’子納妃的儀式,‘用虎皮二張’。太元年間,納徵,用虎豹皮各一具。豈能說婚禮不分王尊卑,所以纔取虎豹的皮以便尊重其事呢。
皮雖然好看,但徵禮不采用。熊羆雖然吉但婚典並不涉及。珪璋雖然美麗,但用途各同。如今帝道弘明,光宗耀祖,作為皇儲聘子,應當按照經典所載辦理。凡是各種不合的謬誤禮制,都應當詳加審定。雖然禮制各同,或文華或質樸,但鄭玄作為一代儒宗,已有明文論說,那些守文淺見,大約便有疑。兼太常丞孫訖議論認為:‘聘幣的禮儀,與減省只在於理解意義不一,歷代行事,都法於士婚禮。至於珪璋的應用,實際如同玉品,采用豹皮的麗紋,含義同於虎皮紋飾,表示吉祥,寄托著繁衍後代的美意。如今皇聘妃子,禮制上應當以遠古為準則,有關皮美物,應當全數備辦。《禮》稱束帛儷皮,璋數量應當同於玉璧數,熊羆及紋豹,各應頭。”長兼國子博士虞龢議論說:“考查《儀
【 原 文 】
虛作也。則虎豹之皮,居然用兩,珪璧宜仍舊各一也。’參詵、鮌二議不異,今加珪璋各一,豹熊罴皮各二,以鮌議為允。”詔可。晉武帝泰始十年,將聘拜三夫人九嬪。有司奏:“禮,皇后聘以穀珪,無妾媵禮贄之制。”詔曰:“拜授可依魏氏故故事。”於是臨軒使使持節兼太常拜夫人,兼御史中丞拜九嬪。
漢、魏之禮,公主居第,尚公主者來第成婚。司空王朗以為不可,其後乃革。
凡遣大使拜皇后、三公,及冠皇太子,及拜蕃王,帝皆臨軒。其儀,太樂令宿設金石四廂之樂於殿前。漏上二刻,侍中、侍臣、冗從僕射、中謁者、節騎郎、虎賁,旄頭遮列,五牛旗皆入。虎賁中郎將、羽林監分陛端門內。侍御史、謁者各一人監端門。廷尉監、平分陛東西中華門。漏上三刻,殿中侍御史奏開殿之殿門、南止車門、宣陽城門。軍校、侍中、散騎常侍、給事黃門侍郎、散騎侍郎升殿夾御座。尚書令以下應階者以次入。治禮引大鴻臚入,陳九賓。漏上四刻,侍中奏:“外辦。”皇帝服衮冕之服,升太極殿,臨軒南面。謁者前北面一拜,跪奏:“大鴻臚臣某稽首言,群臣就位。謹具。”侍中稱制曰:“可。”謁者贊拜,在位皆再拜。大鴻臚稱臣一拜,仰奏:“請行事。”侍中稱制曰:“可。”鴻臚舉手曰:“可行事。”謁者引護當使者當拜者入就拜位。四廂樂作。將拜,樂止。禮畢出。官有其注。
【 译 文 】
》所載納徵,祇說用黑色和淺紅色的束帛雜皮已。《禮記·郊特牲》說虎豹皮與玉璧,不是虛。則虎豹皮,顯然可以用兩張,珪璧還是仍舊用一為好。’ 參考孫詵、虞龢二位的議論幷無同,如今增加珪璋各一,豹熊驄皮各二,認爲龢的建議比較允當。” 詔令同意。晉武帝泰始十年,準備聘拜三夫人九嬪。
關部門上奏:“禮制規定,聘皇后用穀珪,沒妾媵禮贄的制度。” 詔令說:“拜授可以依照魏舊例。” 於是親臨前殿派遣使持節兼太常拜夫,兼御史中丞拜九嬪。
漢、魏的禮制,公主居於本第,娶公主者上與公主結婚。司空王朗認爲這樣不合禮制,此更改革了。
凡是派遣大使封拜皇后、三公,以及爲皇太舉行冠禮和封拜藩王,皇帝都要親臨前殿。其式是,太樂令在前一天擺設金石四廂之樂於殿,時間到了凌晨二刻,侍中、侍臣、冗從僕、中謁者、節騎郎、虎賁,旄頭遮列,五牛旗部進入。虎賁中郎將、羽林監分別侍立端門內側。侍御史、謁者各一人監護端門。廷尉監、分別侍立東西中華門。時間到了三刻,殿中吏啓奏打開殿的殿門、南止車門、宣陽城軍校、侍中、散騎常侍、給事黃門侍郎、散時郎走上殿堂分列在御座兩旁。尚書令以下應進階的人員依次而入。治禮官引領大鴻臚進
陳列九賓。時間到了四刻,侍中上奏:“外
已準備完畢。” 皇帝便穿着袞冕之服,登上太殿,面臨前殿南面。謁者走上前向北面一拜,後跪下啓奏:“大鴻臚臣某稽首說,群臣已各各位。謹稟告。” 侍中代皇帝宣制說:“可以。”者唱贊下拜,在位者便都跟着二拜。大鴻臚口稱臣一拜,然後仰頭啓奏:“請求開始儀式。”中代皇帝稱制說:“可以。” 鴻臚便舉起手來“可以行禮了。” 謁者便引領護衛各位負有使應當入拜者各就拜位。這時四廂音樂響起。
開始行拜禮時,音樂便停止了。禮儀完畢後。官府有這方面的詳細記載。
【 原 文 】
舊時歲旦,常設蕐芥桃梗,磔雞於宮及百寺門,以禳惡氣。《漢儀》,則仲夏之月設之,有桃卯,無磔雞。案明帝大修禳禮,故何晏禳祭議據鷄牲供禳釁之事,磔雞宜起於魏也。桃卯本漢所以輔,卯金又宜魏所除也,但未詳改仲夏在歲旦之所起耳。宋皆省,而諸郡縣此禮往往猶存。上代聘享之禮,雖頗見經傳,然首尾不全。《叔孫通傳》載通所制漢元會儀,綱紀粗舉,施於今,又未周備也。魏國初建,事多兼闕,故黃初三 年,始奉璧朝賀。何承天云,魏元會儀無存者。案何楨《許都賦》曰:“元正大饗,壇彼西南。旗幕峨峨,檐宇弘深。”王沈《正會賦》又曰:“華幄映於飛雲,朱幕張于前庭。絙青帷於兩階,象紫極之崢嶸。延百辟于和門,等尊卑而奉璋。”此則大饗悉在城外,不在宮內也。臣案魏司空王朗奏事曰:“故事,正月朔,賀。殿下設兩百華鐙,對於二階之間。端門設庭燎火炬,端門外設五尺、三尺鐙。月照星明,雖夜猶晝矣。”如此,則不在城外也。何、王二賦,本不在洛京。何云《許都賦》,時在許昌也。王賦又云“朝四國於東巡”,亦賦許昌正會也。
晉武帝世,更定元會注,今有《咸寧注》是也。傅玄《元會賦》曰:“考夏后之遺訓,綜殷、周之典藝,采秦、漢之舊儀,定元正之嘉會。”此則兼采衆代可知矣。《咸寧注》,先正月一日,守宮宿設王公卿校便坐於端門外,大樂鼓吹又宿設四厢樂及牛馬帷閣於殿前。夜漏未盡十刻,群臣
【 译 文 】
四 禮(一)過去每年元旦,常常設置葦菱桃梗,分別在及百寺門肢解雞,用以驅除惡氣。《漢儀》記載,則是仲夏之月設置,有桃木刻製的辟邪,沒有肢解雞的做法。考查明帝大興驅除惡的禮儀,所以何晏禳祭的議論根據鷄牲供給禳事,斷定磔雞的儀式應當是起源於魏。桃卯是漢代所推崇的,卯金又應當是魏代所棄除祇是不知道將仲夏設桃卯的儀式改在一年的的原因。宋都省去了這些儀式,但各郡縣卻保留這些習俗。
前代聘享的禮儀,雖然多見於經傳,但首尾。《叔孫通傳》記載他所制定的漢代元會儀綱目粗備,應用於現在,又顯得不周備。魏初建立時,各種制度多有欠缺,所以黃初三纔開始施行奉璧朝賀的禮儀。何承天說,魏元會禮儀沒有保存下來的。考查何楨《許都說:“元旦舉行盛大饗會,在西南築起壇場。
帷幕高揚華麗,飛檐廣宇弘大幽深。”王沈會賦》又說:“華麗的帷幄映襯着飛雲,紅色幕張掛在前庭。在兩階間連接上黑色帷幕,着帝宮的崢嶸。在和門延請百官,不論尊卑捧圭璋。”由此可見大饗都在城外,不在宮臣考查魏司空王朗奏事說:“舊例,正月初朝賀。殿下設兩百華燈,對稱地放在兩列臺間。端門設庭燎火炬,端門外設五尺、三尺月照星明,雖然是夜晚卻如同白晝。”如此,就不在城外了。何、王二賦所言元旦宴本不在洛陽。何說《許都賦》,當時在許昌。
又說“在東巡時接見四國諸侯”,也是寫的元旦宴會。
晉武帝時代,重新制定元旦朝會的儀式,現咸寧注》即是。傅玄《元會賦》說:“考查帝王的遺訓,綜述商、周二代的典制,采集漢時代的舊禮,以制定元旦朝會的儀式。”可見是雜采各代禮儀而成。《咸寧注》記載,月一日前,管理宮殿的人員在前一日便在端設王公卿校的便座,大樂鼓吹官員又在前一四廂樂及牛馬帷閣於殿前。夜漏還剩十刻
【 原 文 】
集到,庭燎起火。上賀謁報,又賀皇后。還從雲龍東中華門入謁,詣東閣下便坐。漏未盡七刻,群司乘車與百官及受贊郎下至計吏,皆入,詣陛部立。其陛衛者,如臨軒儀。漏未盡五刻,謁者僕射、大鴻臚各奏:“群臣就位定。”漏盡,侍中奏:“外辦。”皇帝出。鍾鼓作,百官皆拜伏。太常導皇帝升御座。鍾鼓止。百官起。大鴻臚跪奏:“請朝賀。”治禮郎贊:“皇帝延王登。”大鴻臚跪贊:“蕃王臣某等奉白璧各一,再拜賀。”太常報:“王悉登。”謁者引上殿,當御座。皇帝興,王再拜。皇帝坐,復再拜,跪置璧御座前,復再拜。成禮訖,謁者引下殿,還故位。治禮郎引公、特進、匈奴南單于子、金紫將軍當大鴻臚西,中二千石、二千石、千石、六百石當大行令西,皆北面伏。大鴻臚跪贊:“太尉、中二千石等奉璧皮帛羔雁雉,再拜賀。”太常贊:“皇帝延君登。”治禮引公至金紫將軍上殿,當御座。皇帝興,皆再拜。皇帝坐,又再拜。跪置璧皮帛御座前,復再拜。成禮訖,贊者引下殿,還故位。王公置璧成禮時,大行令並贊,殿下中二千石以下同。成禮訖,以贊授受贊郎,即以璧帛付謁者,羔雁雉付太官。太樂令跪請奏雅樂。以次作樂。乘黃令乃出車。皇帝罷入,百官皆坐。畫漏上水六刻,諸蠻夷胡客以次入,皆再拜訖,坐。御入三刻,又出。鍾鼓作。謁者僕射跪奏:“請群臣上。”謁者引王公至二千石上殿,千石、六百石停本位。謁者引王詣尊酌壽酒,跪授侍中。侍中跪置御座前。王還自酌,置位前。謁者跪奏:“蕃王臣某等奉觴再拜,上千萬歲壽。”侍中曰:“觴已上。”百官伏稱時,賀皇后見,官吏到達帝親大鴻侍中齊鳴座。
“請王上各一謁者次下璧放引導進、面,西面“太尉拜賀禮郎皇帝下拜拜。
王公二千受贊付給樂。
殿,入,出來上殿千石恭敬酒放滿酒
【 译 文 】
群臣齊集,庭燎點燃。奉上賀謁報,又奉上皇后的表章。返回時從雲龍東中華門進入謁到達東閣下的便座。夜漏還剩七刻時,有闕吏乘車及百官和受贊郎官下至計吏,都進入,庭丹陛部站立。在陛下的侍衛者,儀式如同皇臨前殿一樣。夜漏還剩五刻時,謁者僕射、鴻臚各上奏說:“群臣已經就位坐定。”午夜,奏:“外面準備完畢。”皇帝這纔出來。鐘鼓,百官都拜伏在地。太常引導皇帝登上御鐘鼓停止。百官起來。大鴻臚跪着奏道:開始朝賀。”治禮郎大聲唱贊:“皇帝延請藩殿。”大鴻臚跪着唱贊:“藩王臣某等奉白璧,再次拜賀。”太常報:“藩王都登上殿來。”引導上殿,站在御座前。皇帝起來,諸王再拜。皇帝坐下,諸王又再次下拜。跪着將玉置在御座前,又再次下拜。禮儀完畢,謁者下殿,回復到各人位次。治禮郎引導公、特匈奴南單于子、金紫將軍等站在大鴻臚西中二千石、二千石、千石、六百石在大行令,都面向北拜伏在地。大鴻臚跪着唱贊道:尉、中二千石等奉獻壁皮帛羔雁雉等,再次。”太常唱贊道:“皇帝延請諸君上殿。”治引導公以及金紫將軍等上殿,站在御座前。起來,都再次下拜。皇帝坐下,諸臣又再次。跪着將壁皮帛放置在御座前,又再次下禮儀完畢,謁者引導下殿,回到各人位次。
放置玉璧成禮時,大行令都要唱贊,殿下中石以下都與此一樣。禮儀完畢,將禮物授予郎,受贊郎則將壁帛交付給謁者,羔雁雉交太官。太樂令跪着請奏雅樂。依次演奏音乘黃令便推出車來。皇帝隨之上車退入後百官都坐下。上水六刻,諸蠻夷胡客依次進都二拜完畢,坐下。皇帝進去三刻後,再次。鐘鼓齊鳴。謁者僕射跪着奏道:“請群臣。”謁者引導王公以及二千石等官員上殿,、六百石官員停留在本位。謁者引導王上來地酌滿壽酒,跪着授予侍中。侍中跪着將壽置在御座前。王回到自己的位置上,自己倒,放在座位前。謁者跪着奏道:“藩王臣某
【 原 文 】
萬歲。四厢樂作。百官再拜。已飲,又再拜。謁者引諸王等還本位。陛者傳就席,群臣皆跪諾。侍中、中書令、尚書令各於殿上上壽酒,登歌樂升,太官令又行御酒。御酒升階,太官令跪授侍郎,侍郎跪進御座前。乃行百官酒。太樂令跪奏:“奏登歌。”三。終,乃降。太官令跪請御飯到陛,群臣皆起。太官令持羹跪授司徒;持飯跪授大司農;尚食持案並授侍郎,侍郎跪進御座前。群臣就席。太樂令跪奏:“食。舉樂。”太官行百官飯案遍。食畢,太樂令跪奏:“請進舞。”舞以次作。鼓吹令又前跪奏:“請以次進衆伎。”乃召諸郡計吏前,授敕戒於陛下。宴樂畢,謁者一人跪奏:“請罷退。”鍾鼓作,群臣北面再拜出。江左更隨事立位,大體亦無異也。宋有天下,多仍舊儀,所損益可知矣。晉江左注,皇太子出會者,則在三恪下、王公上。宋文帝元嘉十一年,升在三恪上。
魏制,蕃王不得朝覲。明帝時有朝者,皆由特恩,不得以為常。晉泰始中,有司奏:“諸侯之國,其王公以下入朝者,四方各為二番,三歲而周,周則更始。若臨時有故,卻在明年。來朝之後,更滿三歲乃復,不得從本數。朝禮執璧如舊朝之制。不朝之歲,各遣卿奉聘。”奏可。江左王侯不之國,其有授任居外,則同方伯刺史二千石之禮,亦無朝聘之制,此禮遂廢。
正旦元會,設白虎樽於殿庭。樽蓋上施白虎,若有能獻直言者,則發
【 译 文 】
奉觴再拜,敬祝皇上千萬歲。”侍中說:“觴已上。”百官伏在地上稱呼萬歲。四廂樂器齊鳴。宮再次下拜。飲酒完畢,又再次下拜。謁者引諸王等回到本位。陛者傳呼就席,群臣都跪着應。侍中、中書令、尚書令各自到殿上敬上壽登歌樂起,太官令又行御酒。御酒被抬上臺太官令跪着將酒授予侍郎,侍郎跪着送到御前。然後給百官酌酒。太樂令跪着上奏:“演登歌。”連續三次。完畢,纔下來。太官令跪請示御飯送到陛下,群臣都起立。太官令手捧觴跪着授予司徒;手捧飯食跪着授予大司農;食手捧案桌都授給侍郎,侍郎跪着送到御座群臣各就席位。太樂令跪着上奏:“請用餐。樂。”太官將百官飯案一一送到。吃完後,太令跪着上奏:“請求表演舞蹈。”舞蹈依次表鼓吹令又上前跪着奏道:“請求衆伎依次進”於是召來諸郡計吏上前,在階下授予敕戒。完畢,謁者一人跪着奏道:“請停罷退席。”鼓齊鳴,群臣面向北二拜然後出來。東晉又隨設立席位,大致上也沒有大的不同。南朝宋立後,大多沿用舊的禮儀,所增減的部分可想口。東晉禮儀記載,皇太子如果出席元會,位置在三格下、王公上。宋文帝元嘉十一年,升太子位在三格上。
魏的制度,藩王不能前來朝覲。明帝時有朝的,都是由特別恩准來的,不能作為常例。晉治年間,有關部門上奏:“凡是諸侯國,其王以下來朝覲的,四方各為二番,三年為一輪,而復始。如果臨時有變故,就推遲到次年。來之後,過了三年纔能再次來朝,不能從來朝這年算起。朝覲禮儀執璧等如舊朝禮儀一樣。不觀之年,就各自派遣卿奉禮物朝聘。”奏議認可。東晉王侯不住自己的封國,其中如果受地方官任職而居住在京城外的,就執行同刺史一樣的禮制,也沒有朝聘的禮儀,這種便逐漸廢止了。
元旦的大朝會,設置白虎樽在殿庭。樽蓋上白虎,如果有人能進獻忠直的言論,便給予
【 原 文 】
此櫛飲酒。案《禮記》,知悼子卒,未葬,平公飲酒,師曠、李調侍,鼓鍾。杜薫自外來,聞鍾聲曰:“安在?”曰:“在寢。”杜薫入寢,歷階而升,酌曰:“曠飲斯。”又酌曰:“調飲斯。”又酌,堂上北面坐飲之,降,趨而出。平公呼而進之曰:“薫,曩者爾心或開子,是以不與爾言。爾飲曠,何也?”曰:“子卯不樂,知悼子在堂,斯其為子卯也大矣。曠也,太師也。不以詔,是以飲之也。”“爾飲調,何也?”曰:“調也,君之綦臣也。爲一飲一食,忘君之疾,是以飲之也。”“爾飲,何也?”曰:“薫也宰夫,唯刀匕是供,又敢與知防,是以飲也。”平公曰:“寡人亦有過焉。酌而飲寡人。”杜薫洗而揚觶。公謂侍者曰:“如我死,則必無廢斯爵。”至于今,既畢獻,斯揚觶,謂之“杜舉”。白虎樽,蓋杜舉之遺式也。畫爲虎,宜是後代所加,欲令言者猛如虎,無所忌憚也。漢以高帝十月定秦旦爲歲首,至武帝雖改用夏正,然朔猶常饗會,如元正之儀。魏、晉則冬至日受萬國及百僚稱賀,因小會。其儀亞於歲旦,晉有其注。宋永初元年八月,詔曰:“慶冬使或遣不,事役宜省,今可悉停。唯元正大慶,不得廢耳。郡縣遣冬使詣州及都督府者,亦宜同停。”
孫權始都武昌及建業,不立郊兆。至末年太元元年十一月,祭南郊,其地今秣陵縣南十餘里郊中是
【 译 文 】
尊飲酒。考查《禮記》,知悼子逝世,沒有下晉平公飲酒,師曠、李調侍候,鼓鐘齊鳴。賁從外面進來,聽到鐘聲後說:“在什麼地”回答說:“在寢殿。”杜賁進入寢殿,拾級上,倒了一杯酒,說:“師曠,喝了這杯酒。”倒了一杯酒,說:“李調,喝了這杯酒。”接着倒了一杯酒,在堂上向北面坐下自己喝了。然走下臺階,快步走出寢殿。平公喊他回來說:賁,剛纔我以為你可能存心想要啓發我,所跟你講話。你要師曠喝酒,為什麼?”回答“甲子、乙卯是君王忌諱的日子,不敢奏樂。
在知悼子還停柩在堂,這比甲子、乙卯那種忌的日子還要嚴重。師曠是掌樂的太師,而不把道理告訴給您,所以我要罰他喝酒。”“那你李調喝酒,又是為什麼?”回答說:“李調是您近的臣子,可是為了吃喝,就不管您的忌諱,以我也要罰他喝酒。”“那你自己也喝一杯酒,為什麼?”回答說:“杜賁只是個辛夫,職責在弄辛刀等,卻膽敢越職諫諍,所以自己也該有一杯。”平公說:“今天我也有過失,倒酒來飲一杯。”杜賁洗净酒杯酌滿舉起來。平公者說:“如果我死了以後,也一定不要廢棄隻酒杯。”至今,獻酒完畢,便要揚起酒杯敬潔,稱為“杜舉”。白虎樽,大概是“杜的遺留方式。畫上白虎,大約是後代加上用意是想讓進言者猛如虎,無所顧忌。
漢代將高祖十月消滅秦的日子作為一年的開到了漢武帝雖然改用夏代曆法,但十月初一常常舉行饗會,如元旦的儀式一樣。魏、晉冬至日接受萬國以及百官的朝賀,接着便舉型朝會。其儀式次於元旦大會,晉代官府有面的記載。宋永初元年八月,詔令說:“慶有時派遣有時停罷,事役應當減省,如今可部停止。惟有元旦大慶,不能廢止。郡縣派使到各州及都督府的,也應當同時停止。”
孫權開始建都武昌和建業時,沒有設立郊祭。到了末年太元元年十一月,祭祀南郊,地今天秣陵縣南十餘里的郊中。晉朝南遷後,
【 原 文 】
也。晉氏南遷,立南郊於巳地,非禮在巳所謂陽位之義也。宋孝武大明三年義。九月,尚書右丞徐爰議:「郊祀之位,說:遠古蔑聞。《禮記》‘燔柴於泰壇,祭‘焚天也。’‘兆於南郊,就陽位也。’漢是爲初甘泉河東禋埋易位,終亦徙於長祀的安南北。光武紹祚,定二郊洛陽南北。
晉氏過江,悉在北。及郊兆之東置議,紛然不一。又南出道狹,未議開置問闡,遂於東南巳地創立丘壇。皇宋受及詳命,因而弗改。且居民之中,非邑外宋廷之謂。今聖圖重造,舊章畢新,南驛郊區開塗,陽路修遠。謂宜移郊正午,以通,定天位。」博士司馬興之、傅郁、太之位常丞陸澄并同爰議。乃移郊兆於秣陵太常牛頭山西,正在宮之午地。世祖崩,秣陵前廢帝即位,以郊舊地為吉祥,移還世,本處。祥,
北郊,晉成帝世始立,本在覆舟覆舟山南。宋太祖以其地為樂游苑,移於祭祀山西北。後以其地為北湖,移於湖塘湖,西北。其地卑下泥濕,又移於白石邨移到東。其地又以為湖,乃移於鍾山北原鍾山道西,與南郊相對。後罷白石東湖,東湖北郊還舊處。
南郊,皇帝散齋七日,致齋三身到日。官掌清者亦如之。致齋之朝,御戒。
太極殿幄坐。著絳紗袍,黑介幘,通坐下天金博山冠。先郊日未晡五刻,夕郊祭牲。公卿京兆尹衆官悉壇東就位,太尹衆祝史牽牲入。到榜,稟犧令跪白:到牌「請省牲。」舉手曰:「膩。」太祝令繞說:牲,舉手曰:「充。」太祝令牽牲詣太祝庖。以二陶豆酌毛血,其一奠皇天神灑在座前,其一奠太祖神座前。郊之日未祀那明八刻,太祝令進饌,郎施饌。牲用食品薦栗二頭,群神用牛一頭。醴用秬黍與鬯,藉用白茅。玄酒一器,器用匏酒器陶,以瓦樽盛酒,瓦奫斟酒。璧用蒼
【 译 文 】
第四 禮(一)己地設立南郊壇場,這不是禮制所謂陽位的意宋孝武大明三年九月,尚書右丞徐爰議論“郊祀的位置,自古以來沒聽說過。《禮記》燒柴火於泰壇,這是祭天。’ ‘在南郊築壇場,為了靠近正南的方位。’ 漢代初年甘泉河東祭的瘞埋改變了位置,最終也遷移到了長安南光武帝建立東漢,將二郊定在洛陽南北郊。
皆建立,都改在北郊。等到討論郊祀的壇場設問題,莫衷一是。另外南出的道路狹窄,來不論擴大的問題,便於東南巳地創立丘壇。皇建立,沿襲而不改。而且處在城內,不是城外區。如今皇朝重造,革故鼎新,南驛已經開陽關大道遠達各地。以為應當移郊祭於正午立,以確定天帝之位。” 博士司馬興之、傅郁、宮丞陸澄都同意徐爰的建議。於是將郊壇移至陵牛頭山西面,正在十二宮的午地。世祖逝前廢帝即位,以為在原來的地點祭祀更吉便將郊壇移回原地。
北郊祭祀,晉成帝時代纔開始設立,本來在山南面。宋太祖將其地改為樂游苑,將北郊己地點移到山的西北面。後來又將其地改為北將郊壇移到湖塘西北。此地低下潮濕,便又白石邨東面。後來此地又改為湖,便又移到北原道西面,與南郊相對。後來撤罷白石間,北郊地點便又移回原處。
南郊祭祀,皇帝在宮中齋戒七日,又清心潔齋三日。官員中職掌祭祀物品的也要這樣齋致齋的那天早晨,皇帝出臨到太極殿帷幄中。穿絳紗袍,戴黑介幘,通天金博山冠。在的前一日晡時前五刻,查看犧牲。公卿京兆官等都到壇東面就座,太祝史牽牲畜進來。
榜前,票儀令跪着說:“請檢查犧牲。” 舉手“肥。” 太祝令圍繞牲畜一圈,舉手說:“充。”令牽牲到廚房。用二個陶鉢盛裝毛血,其一皇天神座前,另一個則灑在太祖神座前。郊天的凌晨八刻,太祝令送進食品,郎官分配。祭牲用小牛二頭,群神用牛一頭。醴用黑鬱金香草釀製的秬鬯酒,藉用白茅。玄酒一,酒器用匏陶,用瓦樽盛酒,用瓦甒斟酒。
【 原 文 】
玉。蒯席各二,不設茵蓐。古者席薦,晉江左用蒯。車駕出,百官應齋及從駕填街先置者,各隨申攝從事。上水一刻,御服龍衮,平天冠,升金根車,到壇東門外。博士、太常引入到黑攢。太祝令跪執匏陶,酒以灌地。皇帝再拜,興。群臣皆再拜伏。治禮曰:“興。”博士、太常引皇帝至南階,脫舄升壇,詣罍盥。黃門侍郎洗爵,跪授皇帝。執樽郎授爵,酌秬鬯授皇帝。跪奠皇天神座前,再拜,興。次詣太祖配天神座前,執爵跪奠,如皇天之禮。南面北向,一拜伏。太祝令各酌福酒,合置一爵中,跪進皇帝,再拜伏。飲福酒訖,博士、太常引帝從東階下,還南階。謁者引太常升壇,亞獻。謁者又引光祿升壇,終獻。訖。各降階還本位。太祝送神,跪執匏陶,酒以灌地。興。直南行出壇門,治禮舉手白,群臣皆再拜伏。皇帝盤,治禮曰:“興。”博士跪曰:“祠事畢,就燎。”博士、太常引皇帝就燎位,當壇東階,皇帝南向立。太祝令以案奉玉璧牲體爵酒黍飯諸饌物,登柴壇施設之。治禮舉手曰:“可燎。”三人持火炬上。火發。太祝令等各下壇。壇東西各二十人,以炬投壇,火半柴傾。博士仰白:“事畢。”皇帝出便坐。解嚴。天子有故,則三公行事,而太尉初獻,其亞獻、終獻,猶太常、光祿勛也。北郊齋、夕牲、進熟,及乘輿百官到壇三獻,悉如南郊之禮;唯事訖,太祝令牲玉饌物詣坎置牲上訖,又以一牲覆其上。治禮舉手曰:“可埋。”二十人俱時下土。填坎欲半,博士仰白:“事畢。”帝出。自魏以來,多使三公行事,乘輿罕出矣。魏及晉初,儀注雖不具存,所損益漢制可知也。江左
【 译 文 】
用蒼玉。蒯席各二床,不設茵蓐。古代席用東晉用蒯。車駕出來,百官應當齋戒以及隨車駕沿街預先設置的,各隨所職掌的事務到上水一刻,皇帝着龍衣,戴平天冠,坐上金車,到壇東門外。博士、太常引導進入到黑太祝令跪着手持匏陶,以酒灑地。皇帝二起來。群臣都二拜後伏在地上。治禮官說:來。”博士、太常引導皇帝到南階,脫鞋登上到陶缶前洗手。黃門侍郎洗好爵,跪着送給帝。執樽郎接過爵,斟上秬鬯酒送給皇帝。皇跪着將酒灑在皇天神座前,二拜,起來。其次太祖配天神的靈座前,手執酒爵跪着灑下,如天神座前一樣。在南面向北,拜伏一次。太祝各酌一杯福酒,合放在一個爵中,跪着送給皇二拜伏地。飲福酒完畢,博士、太常引導皇從東面臺階下來,回到南面臺階。謁者引導太登壇,開始第二次獻酒。謁者又引導光祿登開始最後一次獻酒。完畢。各自下來回到本太祝送神,跪着手持匏陶,將酒灑在地上。交。直向南面走出壇門,治禮官舉手說話,群更二拜後伏在地上。皇帝盤,治禮官說:“起”博士跪着說:“祭祀完畢,準備燒柴祭天。”七、太常引導皇帝來到燎位,在壇的東面臺皇帝面向南而立。太祝令用案盛着玉璧牲體酒黍飯等食品,登上柴壇擺設好。治禮官舉手“可以火燎了。”三人手持火炬登上柴壇。火然起來。太祝令等人各自走下柴壇。壇東西各一人,將火炬向柴壇投去,等火燒到一半柴壇倒。博士仰頭說道:“事情完畢。”皇帝離開便撤銷戒嚴。天子如果有事不能出席,則由三代行祭祀,而由太尉初獻,次獻和終獻,仍然大常、光祿助履行。北郊齋、夕牲、進熟,以與百官到壇三獻,全部如同南郊的禮儀;惟不同的是事情完畢後,太祝令將牲玉饌物等放在坎穴內並將玉饌等物放入牲腹內,又將一牲蓋在祭牲上。治禮官舉手說:“可以埋了。”二人都同時將土鏟下。填坎近一半時,博士仰頭“事情完畢。”皇帝便離開出去了。自從魏國來,大多由三公代行此祭,皇帝很少出來參加。
【 原 文 】
魏文帝詔曰:“漢氏不拜日於東郊,而旦夕常於殿下東面拜日,煩襲似家人之事,非事天郊神之道也。”黃初二年正月乙亥,朝日于東門之外。按《禮》,天子以春分朝日於東,秋分夕月於西,今正月,非其時也。《漢郊祀志》,帝郊泰時,平旦出竹宮東向揖日,其夕西向揖月。此為即用郊日,不俟二分也。明帝太和元年二月丁亥朔,朝日于東郊,八月己丑,夕月于西郊,此古禮也。《白虎通》“王者父天、母地,兄日、姊月”,此其義也。《尚書大傳》,迎日之詞曰:“維某年某月上日。明光于上下,勤施于四方,旁作穆穆,維予一人。某敬拜迎日于郊。”吳時郎陳融奏《東郊頌》,吳時亦行此禮也。晉武帝太康二年,有司奏:“春分依舊請車駕祀朝日,寒溫未適,可不親出。”詔曰:“禮儀宜有常;如所奏,與故太尉所撰不同,復為無定制。聞者方難未平,故每從所奏。今戎事弭息,唯此為大。”案此詔,帝復為親朝日也。此後廢。殷祠,皇帝散齋七日,致齋三日。百官清者亦如之。致齋之日,御太極殿幄坐,著絳紗袍,黑介幘,通天金博山冠。祠之日,車駕出,百官應齋從駕留守填街先置者,各依宜攝從事。上水一刻,皇帝著平冕龍袞之服,升金根車,到廟北門訖。治禮、謁者各引太樂、太常、光祿勛、三公等皆入在位。皇帝降車入廟,脫舄,
【 译 文 】
第四 禮(一)及晉初,有關禮儀雖然沒有都保存下來,但對代禮制的增損是可想而知的。東晉以後,官府這方面的記載。
魏文帝詔令說:“漢代不在東郊拜日,而早卻常常在殿下面向東拜日,煩瑣褻瀆類似百姓事,不是敬事天帝郊祭神靈的好方式。”黃初年正月乙亥,在東門外朝日。按照《禮》的記
天子選擇春分這一天在東面舉行朝日儀式,分在西面舉行夕月儀式,現在正是正月,不是行這種儀式的時候。《漢郊祀志》載,皇帝在時郊祭,清晨出竹宮向東拜揖太陽,當天傍晚西拜揖月亮。這表明就是借用郊祭之日,不需到春分秋分之日。明帝太和元年二月丁亥初在東郊舉行朝日儀式,八月己丑,在西郊舉夕月儀式,這是古代禮制。《白虎通》載“帝以天為父,以地為母,以太陽為兄,以月亮為,這就是朝日夕月的來歷。《尚書大傳》載,日的詞說:“時間在某年某月上日。明亮的陽照於上下,勤勞施於四方,普遍實行美政,惟我一人。某敬拜迎日於郊。”三國吳郎陳融上《束郊頌》,可見吳國時代也舉行此種禮儀。
代帝太康二年,有關部門上奏:“春分時依照例應當請皇帝出席朝日的祭祀儀式,但寒溫氣不太適宜,皇上可以不必親自出席。”詔令說:儀應當有一定之規,如果像所奏那樣,與已太廟所撰定的禮儀便有不同,便是再次沒有定。以往是因為各地寇難沒有平定,所以每次照所奏。如今戰事已經平息,祇有這件事最大”考查這一詔令內容,可知皇帝再次親自出日祭儀了。此後便廢止了。
殷祠,皇帝在宮中齋戒七日,又清心潔身致日。官員中職掌祭祀物品的也要這樣齋戒。
的那天,皇帝出臨到太極殿帷幄中坐下,穿袍,戴黑介幘,通天金博山冠。舉行祠祭的,車駕出來,百官中應當齋戒隨從車駕或留及充任填街需要預先到達者,各隨職責行上水一刻,皇帝穿戴平冕龍衣服,登上金根到廟的北門止。治禮、謁者各引導太樂、太光祿勛、三公等都進入就位。皇帝下車入
【 原 文 】
禮(廟,初獻送到進行凡是順序殤,其中酒供事,行終前舉盞及洗爵,訖,升殿。初獻,奠爵,樂奏。太祝令跪讀祝文,訖,進奠神座前,皇帝還本位。博士引太尉亞獻,訖,謁者又引光祿勳終獻。凡禘祫大祭,則神主悉出廟堂,為昭穆以安坐,不復停室也。晉氏又有陰室四殤,治禮引陰室以次奠爵於饌前。其功臣配饗者,設坐於庭,謁者奠爵于饌前。皇帝不親祠,則三公行事,而太尉初獻,太常亞獻,光祿勳終獻也。四時祭祀,亦皆於將祭必先夕牲,其儀如郊。
晉武帝泰始七年四月,帝將親祠,車駕夕牲,而儀注還不拜。詔問其故。博士奏:“歷代相承如此。”帝曰:“非致敬宗廟之禮也。”於是實拜而還,遂以為制。太康中,有司奏議,十一月一日合朔奠、冬烝、夕牲同日,可有司行事。詔曰:“夕牲而令有司行事,非也。改擇上旬他日。”案此則武帝夕牲必躬臨拜,而江左以來復止也。晉元帝建武元年三月辛卯,即晉王位,行天子殷祭之禮,非常之事也。孝武太元十一年九月,皇女亡及應烝祠。中書侍郎范甯奏:“案《喪服》傳,有死宮中者,三月不舉祭,不別長幼之與貴賤也。皇女雖在嬰孩,臣竊以為疑。”於是尚書奏使三公行事。昔漢靈帝世,立春尚齋迎氣東郊,尚書左丞歐毅陌使於南書寺,於是詔書曰:“議郎蔡邕、博士任敏,問可齋祠不?得無不宜?”邕等對曰:“按上帝之祠,無所為廢。宮室至大,陌使至微,日又寬,可齋無疑。”甯非不知有此議,然不從也。魏及晉初,祭儀雖不具存,江左則備矣。官有其注。
【 译 文 】
脫鞋,漱洗及洗爵完畢,登上殿。依次進行式,奠爵,奏樂。太祝令跪着讀祝文,完畢,神座前供奉,皇帝回到本位。博士引導太尉行亞獻,完畢,謁者又引導光祿勛進行終獻。是禘祫大祭,就將神主都搬出廟堂,按照昭穆序安排座次,不再放在室內。晉朝又有陰室四治禮官引導到陰室依次擺上供品奠酒祭祀。
如有功臣配饗的,就設置靈座於庭,謁者奠祭於前。皇帝如不親自祭祀,就由三公行由太尉進行初獻,太常進行亞獻,光祿勛進獻。四季的祭祀,也都是在將要進行祭祀之行夕牲儀式,其儀式和郊祭一樣。
晉武帝泰始七年四月,皇帝將要親自參加大典,車駕出席夕牲儀式,而按照儀式規定時不需要再拜。詔令問這麼做的原因是什博士上奏說:“歷代相沿襲就是這樣。” 皇帝“這不是致敬宗廟的禮儀。” 於是下拜然後返於是便成為定制。太康年間,有關部門奏十一月一日恰好是朔奠、冬烝、夕牲同一可令有關部門行事。詔令說:“夕牲這樣的讓有關部門代行其事,不妥當。改擇上旬的日子。” 這表明武帝在夕牲的儀式上必定是自己臨拜的,而東晉以來便廢止了。晉元帝元年三月辛卯,登上晉王位,舉行天子殷祭儀,這是一件非常事件。孝武太元十一年,皇女去世在應當舉行烝祠的時候。中書侍簡上奏:“考查《喪服》傳,如果有人在宮亡,三個月不舉行祭祀,不論貴賤和老幼都。皇女雖然是嬰孩,臣私下以為此時照常舉禮值得懷疑。” 於是尚書上奏派三公代行其過去漢靈帝時代,立春尚齋迎氣於東郊,尚烝在南書寺殿打陌使致死,於是詔書說:蔡邕、博士任敏,你們認為是否可以繼續祭祀?是否有所不宜?” 蔡邕等回答說:“考帝的祭祀,無任何事能夠讓其廢止。宮室最陌使最小,日期又寬鬆,無疑可以齋祭。”並非不知道有這樣的議論,祇是不從而已。
晉初,祭儀雖然沒有都保存下來,東晉有關儀則保存完好。官府有這方面的記載。
【 原 文 】
祠太社、帝社、太稷,常以歲二月八月二社日祠之。太祝令夕牲進熟,如郊廟儀。司空、大常、大司農三獻也。官有其注。周禮王親祭,漢以來,有司行事。漢安帝元初六年,立六宗祠於國西北戊亥地,祠儀比泰社。
日月將交會,太史上合朔。尚書先事三日,宣攝內外,戒嚴。摯虞《決疑》曰:“凡犯蝕者,皆著赤幘,以助陽也。日將蝕,天子素服避正殿,內外嚴警,太史登靈臺,伺候日變。更伐鼓於門,聞鼓音,侍臣皆著赤幘,帶劍入侍。三臺令史以上,皆各持劍立其戶前。衛尉卿馳繞宮,伺察守備,周而復始。日復常,乃皆罷。”魯昭公十七年,六月朔,日有蝕之。祝史請所用幣,叔孫昭子曰:“日有蝕之,天子不舉樂,伐鼓於社;諸侯用幣於社,伐鼓於朝,禮也。”又以赤絲為繩繫社,祝史陳辭以責之。社,勾龍之神,天子之上公,故責之。合朔,官有其注。
昔漢建安中,將正會,而太史上言正旦當日蝕,朝士疑會不。共詣尚書令荀文若諮之。時廣平計吏劉劭在坐,曰:“梓慎、裨竈,古之良史,猶占水火,錯失天時。《禮》諸侯旅見天子,入門不得終禮者四,日蝕在一。然則聖人垂制,不為變異豫廢朝禮者,或災消異伏,或推術誤也。”文若及衆人咸喜而從之,遂朝會如舊,日亦不蝕。劭由此顯名,魏史美而書之。
魏高貴鄉公正元二年三月朔,
【 译 文 】
第四 禮(一)祭太社、帝社、太稷,常常選擇每年的二、八月二個社日舉行。太祝令在夕牲時進熟,如同郊廟祭祀一樣的儀式。司空、太常、大農分別負責三獻。官府有這方面的儀式記載。
代禮制是由王親自主祭,漢代以來,則由有關門負責此事。
漢安帝元初六年,設立六宗祠於都城西北亥地,祭祀儀式與泰社的規格相等。
日月運行將交會,太史上奏日月運行同宮同尚書在三日前預先準備,宣告內外,實行戒墊虞《決疑》說:“凡是搶救日食,都要戴色巾幘,以助長陽氣。太陽將要食時,天子穿素服避過正殿,內外戒嚴,太史登上靈臺,伺日食過程。另外擊鼓於門,聽到鼓聲,侍臣都戴上赤色巾幘,帶劍入殿侍衛。三臺令史以都持劍立在各自的廳堂門前。衛尉卿馳馬環宮殿,巡視守備情況,循環不斷。直到太陽恢到正常,纔都停罷。”魯昭公十七年,六月初發生日食。祝史官請示所用幣,叔孫昭子“日食發生時,天子不演奏音樂,在社擊鼓;侯在社裏用幣祭祀,在辦公處擊鼓,這是禮”又用赤色絲搓成繩繫於社,祝史官陳說話加以斥責。社,是勾龍之神,天子的上公,所要加以斥責。關於合朔,官府有這方面的儀式載。
過去漢代建安年間,將舉行元旦正會,而史上奏說元旦正逢日食,朝廷官員疑惑是否還當舉行元會。共同來到尚書令荀文若府上咨當時廣平計吏劉劭在座,說:“梓慎、裨竈,古代的良史,仍然占卜水火,錯失天時。《禮》言候朝見天子,入門後有四種意外情況不能繼舉行禮儀,日食是其中之一。那麼聖人留下的制,不為變異而預先廢止朝禮的情況,或者是異伏,或者是推算有誤。”文若以及眾人都因而聽從了他的見解,於是朝會照常進行,日沒有發生。劉劭因此而顯名,魏史贊美此事載了下來。
魏高貴鄉公正元二年三月初一,太史上奏
【 原 文 】
太史奏日蝕而不蝕。晉文王時為大將軍,大推史官不驗之負。史官答曰:“合朔之時,或有日掩月,或有月掩日。月掩日,則蔽障日體,使光景有虧,故謂之日蝕。日掩月,則日於月上過,謂之陰不侵陽,雖交無變。日月相掩必食之理,無術以知,是以舊禘郊社,日蝕則接祭,是亦前代史官不能審蝕也。自漢故事,以為日蝕必當於交。每至其時,申警百官,以備日變。故《甲寅詔》有備蝕之制,無考負之法。古來黃帝、顓頊、夏、殷、周、魯六曆,皆無推日蝕法,但有考課疏密而已。負坐之條,由本無術可課,非司事之罪。”乃止。晉武帝咸寧三年、四年,並以正旦合朔卻元會,改魏故事也。
晉元帝太興元年四月合朔,中書侍郎孔愉奏曰:“《春秋》日有蝕之,天子伐鼓於社,攻諸陰也。諸侯伐鼓於朝,臣自攻也。案尚書符,若日有變,便伐鼓於諸門,有違舊典。”詔曰:“所陳有正義,輒敕外改之。”
至康帝建元元年,太史上元日合朔,朝士復疑應卻會與否。庾冰輔政,寫劉劭議以示八坐,於時有謂劭為不得禮意,荀文若從之,是勝人之一失。故蔡謨遂著議非之曰:“劭論災消異伏,又以慎、寘猶有錯失,太史上言亦不必審,其理誠然也。而云聖人垂制,不為變異豫廢朝禮,此則謬矣。災祥之發,所以譴告人君,王者所重誠。故素服廢樂,退避正寢,百官降物,用幣伐鼓,躬親而救之。
【 译 文 】
一) 277食而没有发生日食。晋文王当时为大将军,嚴究史官推算不应验的责任。史官回答说:月相会的时候,或者发生日掩月的情况,或发生月掩日的情况。月掩日,就会出现遮蔽太体,使阳光的影子出现亏缺,所以称为日日掩月,则是太阳从月亮上经过,称为阴不,虽然日月相掩但不会出现日影亏缺的现日月相掩而必然出现亏食的道理,目前还没法可以预测,因此举行誓禘郊社,出现日食始祭祀,由此可见前代史官也不能确定是否会出观日食。自汉代以来的旧例,以为日食出现相交亏缺的情况。每到此时,便警戒百以防备日食变故。所以《甲寅诏》记有防备的制度,而没有追究失误责任的方法。自古黄帝、颛顼、夏、殷、周、鲁六代历法,都推算日食的方法,只有考察疏密的不同而自负罪责的条例,来源于本来无术推算历不是推算失误之罪。”这纔停止了追究。
晋武帝咸宁三年、四年,都因元旦正逢日行同宫同度而取消元旦朝会,改变了魏的传法。
晋元帝太兴元年四月日月运行同宫同度,侍郎孔愉上奏说:“《春秋》记载日食时,天社击鼓,意思是攻击太阴。诸侯在朝击鼓,是臣子相攻。考查尚书文符记载,如果太阳故,便在各宫门击鼓,这样做有违传统典诏令说:“所陈奏很有道理,速命令外朝更
到康帝建元元年,太史上奏元旦逢日月运宫同度,朝廷大臣们又怀疑是否应当取消元会。当时庾冰辅政,将刘劭的见解写在纸上坐看,当时有人以为刘劭的见解不符合礼制义,苟文若听从了,是有识之士的一个失所以蔡谟便写成书面意见加以驳斥说:“刘述灾消异伏,又以为梓慎、裨灶尚且有错太史上言也不是必定要正确无误,这是有道。但说圣人传下制度,不因为天象变异而预止朝礼,这就有错误了。灾异的发生,是用责警告人君的,是帝王所慎重警戒的。所以
【 原 文 】
夫敬諫之事,與其疑而廢之,寧慎而行之。故孔子、老聃助葬於巷黨,以喪不見星而行,故日蝕而止柩,曰安知其不見星也。今史官言當蝕,亦安知其不蝕乎?夫子、老聃豫行見星之防,而劭廢之,是棄聖賢之成規也。魯桓公壬申有災,而以乙亥嘗祭,《春秋》譏之。災事既過,猶追懼未已,故廢宗廟之祭;況聞天眚將至,行慶樂之會,於禮乖矣。《禮記》所云「諸侯入門不得終禮者」,謂日官不豫言,諸侯既入,見蝕乃知耳;非先聞當蝕,而朝會不廢也。劭引此,可謂失其義指。劉劭所執者《禮記》也;夫子、老聃巷黨之事,亦《禮記》所言,復違而反之,進退無據。苟令所善,漢朝所從,遂使此言至今見稱,莫知其謬。後來君子,將擬以為式,故正之云爾。”於是冰從衆議,遂以卻會。至永和中,殷浩輔政,又欲從劉劭議不卻會。王彪之據咸寧、建元故事,又曰:“《禮》云,諸侯旅見天子,不得終禮而廢者四,自謂卒暴有之,非為先存其事而僥幸史官推術繆錯,故不豫廢朝禮也。”於是又從彪之,相承至今。
耕籍之禮尚矣,漢文帝修之。及昭帝幼即大位,耕於鉤盾弄田。明帝永平十五年二月,東巡,耕於下邳。章帝元和三年正月北巡,耕於懷縣。魏三祖皆親耕籍。晉武帝泰始四年,有司奏始耕祠先農,可令有司行事。詔曰:“夫民之大事,在祀與農。是
穿素祭祀凡敬行。
行不停下應當子、這種申曰他。
此而將要離了之類此時日食以說《禮記《禮記無據使此人們庚冰
觀點的舊子,然是幸史於是
及至田。
耕種懷縣田的始耕
【 译 文 】
第四 禮(一)素服廢音樂,退避正殿,百官也穿素服,用幣擊鼓助威,都是表示親自救助這種變異。大成的事情,與其疑惑而廢止,不如謹慎地執所以孔子、老子在鄉村中助葬,根據喪柩出不能見到星星的禮制,因此遇到日食將靈柩下來,說怎能保證不遇上星星呢。如今史官說會發生日食,也怎能知道不發生日食呢?孔老子預先作好遇見星星的防備,而劉劭廢止種預防,是拋棄聖賢的現成規矩。魯桓公在壬日遇災,而在乙亥日舉行嘗祭,《春秋》譏諷災事既然已經過去,尚且應當追懼不已,因廢止宗廟的祭祀儀式;何況是聽說天象變異要發生,舉行慶樂的朝會,這於禮制來說是背。《禮記》所說‘諸侯入門而不能完成禮儀’,是指太史沒有預言,諸侯已經進入宮殿,卻發生了日食;並不是說事先就知道會出現:而朝會仍然不停止。劉劭引用這句話,可是錯誤理解了其中的意旨。劉劭所引用的是記》的話;孔子、老子鄉村助葬的事,也是記》所記載的,卻違背而反行之,是其進退的表現。加之荀令的贊同,漢代所遵從,便言至今被稱道,卻不知其中謬誤。擔心後世將會據此擬定禮制,因此加以糾正。”於是聽從衆人之議,便因此而取消元旦朝會。
到了永和年間,殷浩執政,又想按照劉劭的而不取消元旦朝會。王彪之根據咸寧、建元例,又說:“《禮》所說,諸侯一齊晉見天不能完成禮儀而中途廢止的情況有四種,自中途中突然發生的事,不是預先便有其事而饒官推算失誤,因此沒有預先廢止朝見之禮。”
又聽從王彪之的建議,沿用至今。
耕種籍田的禮制由來已久,漢文帝實行過。
昭帝幼年登上大位,在鉤盾弄田裏耕種籍明帝永平十五年二月,出行東巡,在下邳籍田。章帝元和三年正月到北方巡視,在耕種籍田。魏國三代帝王都親自參加耕種籍儀式。晉武帝泰始四年,有關部門上奏開種籍田并祭祀先農,可命令有關部門行事。
【 原 文 】
以古之聖王,躬耕帝籍,以供郊廟之粢盛,且以訓化天下。近代以來,耕籍止於數步中,空有慕古之名,曾無供祀訓農之實,而有百官車徒之費。今修千畝之制,當與群公卿士,躬稼穡之艱難,以帥先天下。主者詳具其制,並下河南處田地於東郊之南,洛水之北,平良中水者。若無官田,隨宜便換,不得侵民人也。”自此之後,其事便廢。史注載多有闕。江左元、哀二帝,將修耕籍,賀循等所上注,及裴憲為胡中所定儀,又未詳允。
元嘉二十年,太祖將親耕,以其久廢,使何承天撰定儀注。史學生山謙之已私鳩集,因以奏聞。乃下詔曰:“國以民為本,民以食為天。一夫輟耕,饑者必及。倉廩既實,禮節以興。自頃在所貧耗,家無宿積,陰陽暫偏,則人懷愁墊;年或不稔,而病乏比室。誠由政德未孚,以臻斯弊,抑亦耕桑未廣,地利多遺。幸守微化導之方,萌庶忘勤分之義。永言弘濟,明發載懷。雖制令亟下,終莫懲勸,而坐望滋殖,庸可致乎。有司其班宣舊條,務盡敦課。游食之徒,咸令附業。考核勤惰,行其誅賞;觀察能殿,嚴加黜陟。古者從時脈土,以訓農功,躬耕帝籍,敬供粢盛。仰瞻前王,思遵令典,便可量處千畝,考卜元辰。朕當親率百辟,致禮郊甸。庶幾誠素,獎被斯民。”於是斟酌衆條,造定圖注。先立春九日,尚書宣攝內外,各使隨局從事。司空、大農、京尹、令、尉,度宮之辰地八里之外,整制千畝,開阡陌。立先農壇於中阡西陌南,御耕壇於中阡東陌
【 译 文 】
說:“民衆的大事,在祭祀與農事。所以古的聖賢,親自在帝王籍田裏耕種,以提供郊廟的糧食供品,並且用此行動來教化天下民近代以來,耕籍儀式祇是在田地裏走幾步,仰慕古人的名義,並無生產祭品教誨百姓的內容,卻興師動衆耗費無數。如今要恢復耕的制度,要與群官公卿等,親自實踐稼穡難,以為天下表率。主管部門要詳細制定有例,並在東郊南面、洛水北面,劃出黃河以一片田地,要求是平坦的有水源的良田。如有官田,要隨適宜之處交換,不得侵犯民衆。”從此以後,此事便廢止了。史官的有關多有缺漏。東晉元、哀二帝,準備恢復耕度,賀循等人所上奏的儀注,及裴憲為胡中定的儀制,也不詳細得當。元嘉二十年,太祖準備親耕籍田,因這種儀久被廢止,便指示何承天擬定儀式。史學生之已經私自收集資料擬定,因此將此事上便下詔令說:“國以民爲本,民以食爲天。
不耕,必有飢餓者。倉廩充實以後,禮節便起。這些年來,到處貧窮,家無隔宿之糧,稍有災異,則人心極度愁苦;偶爾年景歉則百姓困乏不堪。誠然是由於政治與德化沒入人心,以導致此種弊端,也許還有耕種不地有遺利的原因。地方官員勸導無方,民衆了勤勞的意義。常常說到要弘濟,孝思之念不懷。雖然制令屢下,終究不能有所懲勸,坐等豐收,豈能達到呢。有關部門要頒布舊例,務必盡力敦促農課。游食的流民,都要就業。考核勤奮與懶惰,獎優罰劣;觀察能高低,嚴加甄別予以提拔和黜退。古代根據變化觀察土地情況,以便教誨農民,皇帝親田,恭敬地提供食品。仰觀前代帝王,思想其好的典制,應當量擇千畝籍田,占卜吉祥。朕要親自率領百官,到郊區舉行有關禮方可表達誠懇心情,勸導民衆。”於是參考條例,制定儀式。在立春前九天,尚書宣告,各令隨職責行事。司空、大農、京尹、尉,度量周天十二宮的東南偏東方向的土地
【 原 文 】
北。將耕,宿設青幕於耕壇之上。皇后帥六宮之人出種稑之種,付籍田令。耕日,太祝以一太牢告祠先農,悉如祠帝社之儀。孟春之月,擇上辛後吉亥日,御乘耕根三蓋車,駕蒼馹,青旂,著通天冠,青幘,朝服青袞,帶佩蒼玉。蕃王以下至六百石皆衣青。唯三臺武衛不耕,不改服章。車駕出,衆事如郊廟之儀。車駕至籍田,侍中跪奏:“尊降車。”臨壇,大司農跪奏:“先農已享,請皇帝親耕。”太史令贊曰:“皇帝親耕。”三推三反。於是群臣以次耕,王公五等開國諸侯五推五反,孤卿大夫七推七反,士九推九反。籍田令率其屬耕,竟畝,灑種,即耰,禮畢。魏氏雖天子耕籍,其蕃鎮諸侯,並闕百畝之禮。晉武帝末,有司奏:“古諸侯耕籍百畝,躬秉耒耜,以奉社稷宗廟,以勸率農功。今諸王治國,宜修耕籍之義。”然未施行。宋太祖東耕後,乃班下州郡縣,悉備其禮焉。
周禮,王后帥內外命婦,蠶於北郊。漢則東郊,非古也。魏則北郊,依周禮也。晉則西郊,宜是與籍田對其方也。魏文帝黃初七年正月,命中宮蠶於北郊。按韋誕《后蠶頌》,則於時漢注已亡,更考撰其儀也。及至晉氏,先蠶多采魏法。晉武帝太康六年,散騎常侍華嶠奏:“先王之制,天子諸侯親耕千畝,后夫人躬蠶桑宮。今陛下以聖明至仁,修先王之緒,皇后體資生之德,合配乾之義,而教道未先,蠶禮尚闕。以為宜依古
【 译 文 】
第四 禮(一)里之外,整理出千畝土地,開闢好田地疆界。千畝正中阡陌偏西南方向設立先農壇,在正中阡陌偏東北方向設立御耕壇。將要耕籍之前,前天在耕壇上張掛青色幕帳。皇后率領六宮人員出先種後熟和後種先熟的兩類穀種,交付給籍令。耕種之日,太祝用一太牢告祭先農,都像祀帝社一樣的禮儀。正月,選擇第一個辛日後吉祥亥日,皇帝乘坐耕根三蓋車,駕著馬四,青色旗,着通天冠、青幘、青袞朝服,衣帶佩蒼玉。藩王以下直至六百石都穿青色衣服。有三臺武衛官不參加耕種,不改變服裝。車駕來,衆官履行如郊廟一樣的禮儀。車駕到達籍,侍中跪下啓奏:“皇帝請下車。”到了壇邊,司農跪下啓奏:“先農已經祭祀過,請皇帝親耕種。”太史令唱贊道:“皇帝親自耕種。”皇帝手推耒耜往返三次。然後群臣跟着依次耕種,公五等爵開國諸侯等往返五次,孤卿大夫往返九次,士往返九次。籍田令率領部下接着耕種,完一畝,然後是灑種,覆蓋,儀式結束。
魏氏雖然天子耕種籍田,但其藩鎮諸侯等,沒有舉行過耕種百畝的禮儀。晉武帝末年,有部門上奏:“古代諸侯耕種籍田百畝,親自操耒耜,以便供奉社稷宗廟,以此勸導百姓勤奮農。如今諸王治國,應當修復耕種籍田的禮。”然而沒有施行。宋太祖束耕以後,纔頒令州郡縣,都備齊了有關禮儀。
周代的禮制,王后率領內外受過誥命封賜的人,到北郊舉行養蠶儀式。漢代則是在東郊,不是古制。魏國則在北郊,這是依照周代禮。晉朝則在西郊,應當是與籍田對稱的方位。文帝黃初七年正月,命令中宮在北郊舉行養蠶儀式。按照韋誕《后蠶頌》的說法,則是當時代的養蠶儀式已經失傳,另外經過考證而重新定的儀式。等到晉代,先蠶儀式大多采用魏國法。晉武帝太康六年,散騎常侍華嶠上奏:王的制度,天子諸侯親自耕種千畝籍田,王夫人等則到桑宮親自參加養蠶。如今陛下憑藉聖聰明至高仁慈,修復先王的事業,皇后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