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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书
【 原 文 】
五行志寤,遂取之。入後淫於二叔,二叔以死,兩子見弒,夫人亦誅。劉歆以為蜮,盛暑所生,非自越來也。京房《易傳》曰:“忠臣進善君不試,厥咎國生蜮。”
史記魯哀公時,有隼集于陳廷而死,楛矢貫之,石砮,長尺有咫。陳閔公使使問仲尼,仲尼曰:“隼之來遠矣!昔武王克商,通道百蠻,使各以方物來貢,肅慎貢楛矢,石砮長尺有咫。先王分異姓以遠方職,使毋忘服,故分陳以肅慎矢。”試求之故府,果得之。劉向以為隼近黑祥,貪暴類也;矢貫之,近射妖也;死於廷,國亡表也。象陳吒亂,不服事周,而行貪暴,將致遠夷之禍,為所滅也。是時中國齊晉、南夷吳楚為強,陳交晉不親,附楚不固,數被二國之禍。後楚有白公之亂,陳乘而侵之,卒為楚所滅。
史記夏后氏之衰,有二龍止於夏廷,而言“余,褒之二君也”。夏帝卜殺之,去之,止之,莫吉;卜請其漦而藏之,乃吉。於是布幣策告之。龍亡而漦在,乃櫝去之。其後夏亡,傳櫝於殷周,三代莫發,至厲王末,發而觀之,漦流于廷,不可除也。厲王使婦人裸而噪之,漦化為玄龜,入後宮。處妾遇之而孕,生子,懼而棄之。宣王立,女童謠曰:“檿弧萁服,實亡周國。”後有夫婦鬻是器者,宣王使執而僇之。既去,見處妾所棄妖子,聞其夜號,哀而收之,遂亡奔褒。後褒人有罪,入妖子以贖,是為褒姒,幽王見而愛之,生子伯服。王廢申后及太子宜咎,而立褒姒、伯服代之。廢后之父申侯與繒西畎戎共攻殺幽王。《詩》曰:“赫赫宗周,褒姒
災禍後跟被弒生,臣進
廷而寸。
的地蠻,楛箭貢賦楛箭到了的鳥廷,向周患,強,數次陳國
的朝卜卦利;了。
在,周,沫流喧鬧女的怕就桑所亡。”羞辱妾所其收妖子她,
【 译 文 】
。嚴公仍不醒悟,於是就娶了齊女。娶來以管、蔡二叔淫亂,二叔因此而死,兩個兒子,夫人也被誅。劉歆以為蜮,是盛暑天所不是從南越來的。京房《易傳》上說:“忠善言君王不聽,其國就生蜮災。”歷史上記載魯哀公時,有鸞鳥聚集於陳國朝死,是栝箭射穿了它,石砮,長有一尺八陳閔公派使者去問仲尼,仲尼說:“鸞鳥來方很遠啊!從前武王戰勝了商,通道達百使他們各自拿當地的土產來進貢,肅慎進貢,石砮長一尺八寸。先王分不同姓的從遠方,使他們不要忘了臣服,所以把肅慎進貢的分給陳國。”試着在舊府尋找栝箭,果然找
。劉向以為鸞鳥近似黑祥,是一種暴戾貪婪;用栝箭射穿了,近似射妖一樣;死在朝是國家滅亡的標志。象徵陳王年老昏亂,不朝進貢,卻從事貪暴之事,將招致遠夷的禍被它們所滅。這時中原齊晉、南夷吳楚最陳與晉相交並不親近,依附楚國也不牢固,遭受兩國的禍患。後來楚國有白公的叛亂,乘機侵犯,終於被楚國滅亡。
歷史上記載夏后氏的衰亡,有兩條龍停在夏廷,而且說“我,是褒國的兩君王”。夏帝問是殺了它、驅逐它,還是拘留它,都不吉又卜卦將它吐的沫收藏起來,這樣就吉利於是奠幣禮讀策辭而告之。龍逃走而涎沫還於是藏在匣中。這以後夏滅亡,把匣傳給殷三代都未曾掀開,到厲王末年,掀開觀看,到朝廷上,怎麼也除不掉。厲王使婦人裸體間,涎沫變為黑蜥蜴,進入後宮。宮中還是處要遇上便懷了孕,生了一個孩子,她感到害就把她給丟了。宣王即位,有女童謠說:“山新製的弓和用萁草編織的箭袋,實爲周國要滅”後來有夫婦賣這種器物,宣王派人拘捕并了他們。他們離開後,見到那位還是處女的所拋棄的妖子,夜裏聽見她的哭聲,憐憫她將收養,於是就逃到褒國。後來褒人有罪,就用贖回褒人,這就是褒姒,幽王看見愛上了生了兒子伯服。王廢掉了申后及太子宜咎,
【 原 文 】
威之。”劉向以為夏后季世,周之幽、厲,皆悖亂逆天,故有龍龜之怪,近龍蛇孽也。漦,血也,一日沫也。壓弧,桑弓也。其服,蓋以其草為箭服,近射妖也。女童謠者,禍將生於女,國以兵寇亡也。《左氏傳》昭公十九年,龍鬥於鄭時門之外洧淵。劉向以為近龍孽也。鄭以小國攝乎晉楚之間,重以強吳,鄭當其衝,不能修德,將鬥三國,以自危亡。是時子產任政,內惠於民,外善辭令,以交三國,鄭卒亡患,能以德消變之效也。京房《易傳》曰:“衆心不安,厥妖龍鬥。”
惠帝二年正月癸酉旦,有兩龍見於蘭陵廷東里溫陵井中,至乙亥夜去。劉向以為龍貴象而困於庶人井中,象諸侯將有幽執之禍。其後呂太后幽殺三趙王,諸呂亦終誅滅。京房《易傳》曰:“有德遭害,厥妖龍見井中。”又曰:“行刑暴惡,黑龙從井出。”
《左氏傳》魯嚴公時有內蛇與外蛇鬥鄭南門中,內蛇死。劉向以為近蛇孽也。先是鄭厲公劫相祭仲而逐兄昭公代立。後厲公出奔,昭公復入。死,弟子儀代立。厲公自外劫大夫傅瑕,使僇子儀。此外蛇殺內蛇之象也。蛇死六年,而厲公立。嚴公聞之,問申繻曰:“猶有妖乎?”對曰:“人之所忌,其氣炎以取之,妖由人興也。人亡疊焉,妖不自作。人棄常,故有妖。”京房《易傳》曰:“立嗣子疑,厥妖蛇居國門門。”
《左氏傳》文公十六年夏,有蛇自泉宮出,入于國,如先君之數。劉
【 译 文 】
七(下) 五行志(下)褒姒、伯服以替廢掉的申后、宜咎。廢后的申侯與繒西畎戎一同攻打并殺了幽王。《詩上說:“宗周赫赫勢大,被褒姒滅了。” 劉向夏后衰世,周的幽、厲,都惑亂逆天,所以重龍之怪,近似龍蛇妖孽。漦,即血,一說是漦孤,即桑弓。其服,大概是萁草做的箭近射妖孽。女童謠是表明災禍將由女人帶國家因戰爭而滅亡了。
《左氏傳》上記載昭公十九年,有龍在鄭國外洧淵相鬥。劉向以為近似龍孽。鄭是小國在晉國和楚國之間,再加上強大的吳國,鄭當其衝,不能修養德行,將與三國相爭鬥,是自取滅亡。這時子產執掌政權,對內寬厚仁待人民,對外使用好的外交辭令,以此與三交,鄭國終於沒有外患,這就是能用德消除效驗。京房《易傳》上說:“群衆心裏不,出現的妖孽是龍相鬥。”
惠帝二年正月癸酉早晨,有兩龍出現在蘭陵里溫陵的井中,到乙亥夜纔離去。劉向以是富貴的象徵卻困在平民百姓的井中,這象者侯將有被囚禁的災禍。這以後呂太后拘禁殺三個趙王,而最後所有的呂家也被誅滅。京房傳》上說:“有道德的人遭陷害,其妖龍就出井中。” 又說:“執行刑法暴惡的,黑龍就從中出來。”
《左氏傳》記載魯嚴公時城內的蛇與城外的相鬥於鄭國的城南門,城內的蛇被咬死。劉向為是近似蛇的妖孽。這以前鄭厲公劫持宰相祭醒走兄長昭公而自己即位。後來厲公逃往國昭公回國。昭公死後,弟子儀即位。厲公在劫持大夫傅瑕,派他殺子儀。這是外蛇殺內蛇徵。蛇死了六年,而厲公即位。嚴公聽到這問申繻說:“還有妖嗎?” 回答說:“人所以的,是用他的氣焰來索取,妖是由人興起來人沒有徵兆,妖不會自己興起。人拋棄了常所以纔有妖。” 京房《易傳》上說:“懷疑自的兒子繼嗣,其妖蛇纏在國門相鬥。”
《左氏傳》記載文公十六年夏天,有蛇從泉爬出,進入國中,好像先君的氣數。劉向以為
【 原 文 】
五行志近似住過《詩》蛇進氣數去世妖孽害的待蛇就加的兩齊國
向以爲近蛇孽也。泉宮在囿中,公母姜氏嘗居之,蛇從之出,象宮將不居也。《詩》曰:“維虺維蛇,女子之祥。”又蛇入國,國將有女憂也。如先君之數者,公母薨。公惡之,乃毀泉臺。夫妖孽應行而自見,非見而為害也。文不改行循正,共御厥罰,而作非禮,以重其過。後二年薨,公子遂殺文之二子惡、視,而立宣公。文公夫人大歸于齊。
武帝太始四年七月,趙有蛇從郭外入,與邑中蛇鬥孝文廟下,邑中蛇死。後二年秋,有衛太子事,事自趙人江充起。
《左氏傳》定公十年,宋公子地有白馬駒,公嬖向魋欲之,公取而朱其尾鬣以予之。地怒,使其徒扶魋而奪之。魋懼將走,公閉門而泣之,目盡腫。公弟辰謂地曰:“子爲君禮,不過出竟,君必止子。”地出奔陳,公弗止。辰爲之請,不聽。辰曰:“是我迋吾兄也,吾以國人出,君誰與處?”遂與其徒出奔陳。明年俱入于蕭以叛,大爲宋患,近馬禍也。
史記秦孝公二十一年有馬生人,昭王二十年牡馬生子而死。劉向以爲皆馬禍也。孝公始用商君攻守之法,東侵諸侯,至於昭王,用兵彌烈。其象將以兵革抗極成功,而還自害也。牡馬非生類,妄生而死,猶秦恃力強得天下,而還自滅之象也。一曰,諸畜生非其類,子孫必有非其姓者,至於始皇,果呂不韋子。京房《易傳》曰:“方伯分威,厥妖牡馬生子。亡天子,諸侯相伐,厥妖馬生人。”
【 译 文 】
蛇妖。泉宮在苑囿裏邊,文公的母親姜氏曾,蛇從裏邊出來,象徵這宮不能居住了。經》上說:“蛇和虺,這是女子吉祥的象徵。”入國中,國內將有女人的禍患,就像先君的。是文公母親將死的徵兆。秋天,文公母親。文公非常厭惡蛇,於是毀掉了泉臺。大凡是相應人的行爲出現的,不是出現就造成災。文公不改正行爲遵守正道,不是恭敬地對它的懲罰,而是去做不合規範的事,這樣過錯重了。過了兩年文公去世,公子遂殺了文公個兒子惡、視,而立宣公。文公夫人又回到母家。
武帝太始四年七月,趙國有蛇從城外爬入,成內蛇相鬥在孝文廟內,城內蛇死。過了兩年天,就有衛太子的事發生,事從趙人江充引
《左氏傳》上記載定公十年,宋公子地有四馬,定公寵愛的向魋想要這些馬,定公取來馬,把尾毛染成紅色後送給了他。地非常慎派他的黨徒鞭打向魋并把馬奪了回來。向魋便跑了,公爲此閉門而哭,眼都哭腫了。公弟辰向地說:“見君怒而逃走,這是爲臣的君必定勸阻你。”地逃到陳國,公不阻止。
此請求,公不聽。辰說:“是我欺騙了我哥我帶領國人外出,您將與誰相處呢?”於是逃到陳國。第二年全到宋國的蕭地叛國,為宋國的大患,近似馬禍。
歷史上記載秦孝公二十一年有一馬生下一個昭王二十年雄馬生子而死。劉向以爲這都是禍。孝公開始用商君攻守的辦法,向東侵略諸到了昭王時候,用兵更加劇烈。這象徵着率取得成功,而最終給自己造成禍害。雄馬是不生育的,亂生就要死亡,像秦國依仗自己的強得天下一樣,而最終要自己滅亡的情景。一各種畜生所生養的不是同類的話,子孫必有是他的姓氏的,至於秦始皇,果然是呂不韋的子。京房《易傳》上說:“一方諸侯分權,它妖孽就是雄馬生子。滅亡天子,諸侯互相攻它的妖孽就是妖馬生人。”
【 原 文 】
卷二十七(下) 志第七文帝十二年,有馬生角於吳,角在耳前,上鄉。右角長三寸,左角長二寸,皆大二寸。劉向以為馬不當生角,猶吳不當舉兵鄉上也。是時,吳王濞封有四郡五十餘城,內懷驕恣,變見於外,天戒早矣。王不寤,後卒舉兵,誅滅。京房《易傳》曰:“臣易上,政不順,厥妖馬生角,茲謂賢士不足。”又曰:“天子親伐,馬生角。”
成帝綏和二年二月,大厩馬生角,在左耳前,團長各二寸。是時王莽為大司馬,書上之萌自此始矣。哀帝建平二年,定襄牡馬生駒,三足,隨群飲食,太守以聞。馬,國之武用,三足,不任用之象也。後侍中董賢年二十二為大司馬,居上公之位,天下不宗。哀帝暴崩,成帝母王太后召弟子新都侯王莽入,收賢印綬,賢恐,自殺,莽因代之,並誅外家丁、傅。又廢哀帝傅皇后,令自殺,發掘帝祖母傅太后、母丁太后陵,更以庶人葬之。辜及至尊,大臣微弱之禍也。
文公十一年,“敗狄於鹹”。《穀梁》、《公羊傳》曰,長狄兄弟三人,一者之魯,一者之齊,一者之晉。皆殺之,身橫九畝;斷其首而載之,眉見於軾。何以書?記異也。劉向以為是時周室衰微,三國為大,可責者也。天戒若曰,不行禮義,大為夷狄之行,將至危亡。其後三國皆有篡弒之禍,近下人伐上之病也。劉歆以為人變,屬黃祥。一曰,屬裸蟲之孽。
一曰,天地之性人為貴,凡人為變,皆屬皇極下人伐上之疴云。京房《易傳》曰:“君暴亂,疾有道,厥妖長狄入國。”又曰:“豐其屋,下獨苦。
長狄生,世主虜。”
【 译 文 】
c(下) 五行志(下)文帝十二年,吳國有馬生角,角在耳前,向。右角長三寸,左角長二寸,都是二寸粗。以為馬不應當長角,就像吳國不應興兵向上。這時,吳王劉濞封地有四郡五十餘城,驕傲,變節的心已表現出來,上天早有警。吳王不醒悟,後來終於興兵,被誅滅。京房傳》上說:“臣輕慢皇帝,政務就不會順利,的妖孽就是馬生角,這就是所謂的賢人不又說:“天子親自討伐,馬就生角。”
成帝綏和二年二月,大馬房的一匹馬長出在左耳前,圍粗各二寸。這時王莽正當大司謀害皇上的念頭從此就開始了。哀帝建平,定襄公有一匹雄馬生駒,有三條腿,跟隨飲食,太守上報此事。馬,是國家用來打仗三條腿,是不能任用的象徵。後來侍中董賢十二歲,為大司馬,居上公的地位,天下人信奉崇仰。哀帝突然去世,成帝母王太后召子新都侯王莽,收了董賢的印綬,董賢害怕殺,王莽就乘機取代了他,並誅殺外戚丁、又廢除哀帝傅皇后,令她自殺,挖掘皇帝傅太后、母丁太后的陵墓,換以平民禮來埋罪過連累至尊的人,這是大臣們軟弱無能所的禍患。
文公十一年,“在魯國的鹹地打敗了狄人”。梁》、《公羊傳》上說,長狄兄弟三人,一人國,一人到齊國,一人到晉國。都被殺了,九歃;砍下他們的頭放在車上,眼眉從車前木中可以看到。為什麼這樣記載呢?所記不己。劉向認為這時周室衰微,魯、齊、晉三強大,這是應當責備的。上天像是警戒說,不合理義的行為,超過了夷狄之行,將會導家的危亡。此後,三國都有篡位殺君的禍這近似下人伐上的怪異。劉歆以為這是人的化,有吉有凶。一說,這是屬於無足爬蟲的妖又一說,天地間的特性人是實貴的,凡是人變化,都屬於皇極下人伐上的怪異。京房傳》上說:“君主暴亂,憎恨有道的,出現的是長狄入國。”又說:“把自己的屋子弄得豪
【 原 文 】
五行志華,擄。”
史記秦始皇帝二十六年,有大人長五丈,足履六尺,皆夷狄服,凡十二人,見於臨洮。天戒若曰,勿大為夷狄之行,將受其禍。是歲始皇初并六國,反喜以為瑞,銷天下兵器,作金人十二以象之。遂自賢聖,燔《詩》《書》,坑儒士;奢淫暴虐,務欲廣地;南戍五嶺,北築長城以備胡越,塹山填谷,西起臨洮,東至遼東,徑數千里。故大人見於臨洮,明禍亂之起。後十四年而秦亡,亡自戍卒陳勝發。
史記魏襄王十三年,魏有女子化為丈夫。京房《易傳》曰:“女子化為丈夫,茲謂陰昌,賊人為王;丈夫化為女子,茲謂陰勝,厥咎亡。”一曰,男化為女,宮刑濫也;女化為男,婦政行也。
哀帝建平中,豫章有男子化為女子,嫁為人婦,生一子。長安陳鳳言此陽變為陰,將亡繼嗣,自相生之象。一曰,嫁為人婦生一子者,將復一世乃絕。哀帝建平四年四月,山陽方與女子田無畫生子。先未生二月,兒啼腹中,及生,不舉,葬之陌上,三日,人過聞啼聲,母掘收養。
平帝元始元年二月,朔方廣牧女子趙春病死,斂棺積六日,出在棺外,自言見夫死父,曰:“年二十七,不當死。”太守譚以聞。京房《易傳》曰:“‘幹父之蠱,有子,考亡咎’。
子三年不改父道,思慕不皇,亦重見先人之非,不則為私,厥妖人死復生。”一曰,至陰為陽,下人為上。
六月,長安女子有生兒,兩頭異
【 译 文 】
(下) 673下面的百姓獨苦,這樣就出現長狄,國主受
歷史上記載秦始皇帝二十六年,有巨人高五穿的鞋有六尺長,都穿夷狄衣服,共十二出現在臨洮縣。上天像是警戒說,不要大肆夷狄的行為,否则將要受到它的禍患。這一皇剛吞並了六國,反而高興地以為是吉祥的,銷毀天下兵器,作十二金人以象徵吉祥。
就自以為聖賢,焚燒《詩》《書》,坑埋儒奢侈暴虐,以擴大土地為要務;南面派兵駐嶺,北築長城,以防胡越,墊山填谷,西洮,東至遼東,徑直數千里。所以巨人出現洮,說明禍亂將要發生了。過了十四年秦國亡在戊卒陳勝的興起。
歷史上記載魏襄王十三年,魏國有一女子變男人。京房《易傳》上說:“女子變化為男這就是陰昌盛,賤人可以為王;男人變為女這就是陰過盛,它的懲罰就是死亡。”一說,變為女人,這是宮刑太濫;女人變為男人,是婦政實行的原因。
哀帝建平年間,豫章有一男子變為女子,出人婦,生一兒子。長安陳鳳說這是陽變為將沒有繼嗣,這是自己相互生育的象徵。一
出嫁為人婦生一子的,祇能再傳一世。哀帝
四年四月,山陽的方與縣有一女子田無畜生。在生前兩個月,子在腹中啼哭,到生下沒有活,把他葬在田間小道,三天後,人經聽到哭聲,母又挖掘出來收養。
平帝元始元年二月,朔方的廣牧縣有一女子病死,入殮已過六天,她出現在棺材外,自看見丈夫死了的父親,說:“我二十七歲,不畜。”太守譚上報此事。京房《易傳》上說:“能糾正父親的過錯,這纔是真正的兒子,所親死後不追究罪過’。兒子三年不改變父親行為,如祇思慕而無所變易,這等於重現先人過,這不僅是為私,而是妖人死而復生。”
說,陰到極點就變為陽,在下位的人也可變為立。
六月,長安有一女子生了兒子,兩個頭兩個
【 原 文 】
頸面相鄉,四臂共勾俱前鄉,尻上有目長二寸所。京房《易傳》曰:“‘睽孤,見豕負塗’,厥妖人生兩頭。下相攘善,妖亦同。人若六畜首目在下,茲謂亡上,正將變更。凡妖之作,以諫失正,各象其類。二首,下不壹也;足多,所任邪也;足少,下不勝任,或不任下也。凡下體生於上,不敬也;上體生於下,媒濆也;生非其類,淫亂也;人生而大,上速成也;生而能言,好虛也。群妖推此類,不改乃成凶也。”景帝二年九月,膠東下密人年七十餘,生角,角有毛。時膠東、膠西、濟南、齊四王有舉兵反謀,謀由吳王邊起,連楚、趙,凡七國。下密,縣居四齊之中;角,兵象,上鄉者也;老人,吳王象也;年七十,七國象也。天戒若曰,人不當生角,猶諸侯不當舉兵以鄉京師也;禍從老人生,七國俱敗云。諸侯不寤,明年吳王先起,諸侯從之,七國俱滅。京房《易傳》曰:“冢宰專政,厥妖人生角。”
成帝建始三年十月丁未,京師相驚,言大水至。渭水虒上小女陳持弓年九歲,走入橫城門,入未央宮尚方掖門,殿門門衛戶者莫見,至句盾禁中而覺得。民以水相驚者,陰氣盛也。小女而入宮殿中者,下人將因女寵而居有宮室之象也。名曰持弓,有似周家壓弧之祥。《易》曰:“弧矢之利,以威天下。”是時,帝母王太后弟鳳始為上將,秉國政,天知其後將威天下而入宮室,故象先見也。其後,王氏兄弟父子五侯秉權,至葬卒篡天下,蓋陳氏之後云。京房《易
【 译 文 】
七(下) 五行志(下)臉面向着一個方向,四臂共同長在胸部都向方,屁股上長着兩寸長的眼睛。京房《易上說:“‘形狀怪異,出現猪背負泥土’,出妖異是人生兩個頭。下面的相排斥善良,出妖異也如此。人如果像六畜,頭和眼睛在爲上的將要滅亡,正要易人。大凡妖孽的發是譴責失掉正教,各象徵着它的一類。兩個下面就不能專一;足多,表示所做的事就不足少,表示下面的人就不稱職,或者不使用的人。大凡下體生在上面,這是不敬;上體在下面,這是輕慢;生的不是本類,這是淫亂的;人生下來就大,這是迅速成長;生下來會說話,這是好務虛。群妖以此類推,如果不就會不吉利。”
景帝二年九月,膠東下密一位七十多歲的頭上生角,角上有毛。當時,膠東、膠西、南、齊四王有興兵造反的陰謀。陰謀是吳王發起的,串連了楚、趙,共七國。下密,縣齊中間;生角,是興兵造反的象徵,方向是王的;老人,是象徵吳王;年七十,是象徵國。上天警戒好像是說:人不應當生角,就像不應興兵向着京師一樣;禍從老人生起,七都會失敗的。諸侯並不醒悟,過了一年,吳王元起兵,諸侯響應,七國都滅亡了。京房《易上說:“冢宰獨攬政權,出現的妖孽就是人角。”
成帝建始三年十月丁未,京師的人們相互驚說大水要來了。渭水的虒上有一小女陳持弓L歲,走進橫城門,又入未央宮尚方掖門,殿門的警衛都未看見,直到少府辦公的地方纔發現。百姓因大水將至相互驚恐這件事,說明風強盛。小女進入宮殿這件事,是下等人將因受寵愛的女子而居宮室的象徵。她名叫持弓,象周家亡於檻狐的徵兆。《易經》上說:“弓箭銳利,可以使天下敬畏。”這時皇帝母親王太的弟弟王鳳剛爲上將,掌秉國政,上天知道這後將要威震天下而入宮室,所以徵兆先出現。
以後,王氏兄弟父子成為五侯執掌大權,直到簒奪天下爲止,這都是陳持弓以後的事。京
【 原 文 】
五行志傳》曰:“妖言動衆,茲謂不信,路將亡人,司馬死。”
成帝綏和二年八月庚申,鄭通里男子王褒衣絳衣小冠,帶劍入北司馬門殿東門,上前殿,入非常室中,解帷組結佩之,招前殿署長業等曰:“天帝令我居此。”業等收縛考問,褒故公車大誰卒,病狂易,不自知入宮狀,下獄死。是時王葬為大司馬,哀帝即位,葬乞骸骨就第,天知其必不退,故因是而見象也。姓名章服甚明,徑上前殿路寢,入室取組而佩之,稱天帝命,然時人莫察。後葬就國,天下冤之,哀帝徵葬還京師。明年帝崩,葬復為大司馬,因是而篡國。
哀帝建平四年正月,民驚走,持棗或椫一枚,傳相付與,曰行詔籌。道中相過逢多至千數,或被髮徒跣,或夜折關,或逾牆入,或乘車騎奔馳,以置驛傳行,經歷郡國二十六,至京師。其夏,京師郡國民聚會里巷仟佰,設張博具,歌舞祠西王母。又傳書曰:“母告百姓,佩此書者不死。不信我言,視門樞下,當有白髮。”至秋止。是時帝祖母傅太后嬌,與政事,故杜鄴對曰:“《春秋》災異,以指象為言語。籌,所以紀數。民,陰,水類也。水以東流為順走,而西行,反類逆上。象數度放溢,妄以相予,違忤民心之應也。西王母,婦人之稱。博弈,男子之事。於街巷仟伯,明離闈內,與疆外。臨事盤樂,炕陽之意。白髮,衰年之象,體尊性弱,難理易亂。門,人之所由;樞,其要也。居人之所由,制持其要也。其明甚著。今外家丁、傅并侍帷幄,布列位列,有罪惡者不坐辜罰,亡功
房《信,
子王馬門下繫說:綁起病而進大時,的,明白綬帶并沒王褒死帝死
一枚詔籌着脚乘車六個聚會祭祠佩帶門樞這時鄴對據現屬於這是象,驗。事。外疆了,易治的要
【 译 文 】
(下) 675易傳》上說:“妖言蠱惑大衆,這是沒有誠路上將有死人,司馬官將亡。”
成帝綏和二年八月庚申,鄭縣通里有一男褰,身穿紅衣頭戴小帽,佩帶寶劍進入北司又入殿的東門,上前殿,進入非常室中,解帷幔的綬帶佩在身上,招呼前殿署長業等“天帝讓我居住在此處。”業等人將他拘捕捆來進行拷打審問,王褰是前公車大誰卒,因變為精神不正常,不知自己闖進宮中,被關獄判死刑。這時王莽為大司馬,哀帝即位王莽請求退休還鄉,上天明知他是不會退休所以因此而顯現徵兆。從姓名名服來看就很了,徑直到前殿天子的正堂,進入室內就取佩在身上,自稱天帝的命令,然而當時的人省察此事。後來王莽執掌國政,天下人認為冤屈,哀帝又徵召王莽回還京師。第二年哀,王莽又為大司馬,並由此而篡奪國位。
哀帝建平四年正月,有百姓受驚逃走,手持麻杆或禾杆,相互傳訴轉告,說皇帝要運行。道路上相遇的人多至數千,有的披着髮赤,有的夜裹拆毀關口,有的逾牆而入,有的騎馬奔馳,靠設置驛站傳行,經歷郡國二十,纔到了京師。這一年夏天,京師郡國民衆里巷阡陌,擺設開展博戲的器具,唱歌跳舞西王母。還有傳書上說:“西王母告百姓,此書的人可以不死。如不相信我說的,可看區下面,當有白髮。”此事到了秋天纔停止。
皇帝的祖母傅太后矯橫,干預政事,因而杜答皇上說:“《春秋》上說的異常災害,是根象說的。籌算,是用來記載數目的,庶民,陰性水類。水向東流是順流,如果向西流,是違反了常類逆上的象徵。數次放逐溢出的現還妄自認為相互贊許,其實是違背民心的應西王母,是婦人的稱呼。下棋,是男子的居住在街巷阡陌的人,顯明離於闈門,預防。臨事祗圖安樂,缺乏恩澤之心。頭髮白這是衰老的象徵,身體尊貴,性情軟弱,不治理容易生亂。門,是供人來往的,樞,是門要害之處。居住在人所經由的地方,是掌握了
【 原 文 】
能者畢受官爵。皇甫、三桓,詩人所刺,《春秋》所譏,亡以甚此。指象昭昭,以覺聖朝,奈何不應!”後哀帝崩,成帝母王太后臨朝,王葬為大司馬,誅滅丁、傅。一曰丁、傅所亂者小,此異乃王太后、葬之應云。隱公三年“二月己巳,日有食之”。《穀梁傳》曰,言日不言朔,食晦。《公羊傳》曰,食二日。董仲舒、劉向以為其後戎執天子之使,鄭獲魯隱,滅戴,衛、魯、宋咸殺君。《左氏》劉歆以為正月二日,燕、越之分野也。凡日所躔而有變,則分野之國失政者受之。人君能修政,共御厥罰,則災消而福至;不能,則災息而禍生。故經書災而不記其故,蓋吉凶亡常,隨行而成禍福也。周衰,天子不班朔,魯曆不正,置閏不得其月,月大小不得其度。史記日食,或言朔而實非朔,或不言朔而實朔,或脫不書朔與日,皆官失之也。京房《易傳》曰:“亡師茲謂不御,厥異日食,其食也既,並食不一處。誅衆失理,茲謂生叛,厥食既,光散。縱畔茲謂不明,厥食先大雨三日,雨除而寒,寒即食。專祿不封,茲謂不安,厥食既,先日出而黑,光反外燭。君臣不通茲謂亡,厥蝕三既。同姓上侵,茲謂誣君,厥食四方有雲,中央無雲,其日大寒。公欲弱主位,茲謂不知,厥食中白青,四方赤,已食地震。諸侯相侵,茲謂不承,厥食三毀三復。君疾善,下謀上,茲謂亂,厥食既,先雨雹,殺走獸。弒君獲位茲謂逆,厥食既,先風雨折木,日赤。內臣外他的家、有罪生享《春秋》象徵應!”理國丁、的應上說羊傳這以公,事。野是對的主如消除會到因爲朝衰設置史上日,有記《易》出現且日生叛叛亂日,而不先太暢通犯上雲,君主
【 译 文 】
要害了,這道理是很明顯的。現今,外戚丁傅家一并侍奉在宮室,分布在列卿的位置,惡的人不獲罪懲處,沒有功勞和能力的卻終受官爵。皇甫、三桓,受到詩人的諷刺,k》的譏笑,沒有比這更突出的了。所指的極為明顯,用來使聖朝省悟,奈何沒有反後來哀帝去世,成帝的母親王太后當朝處事,王莽為大司馬,誅滅了丁、傅。一說傅所亂是小事,這種變異乃是王太后、王莽驗。隱公三年“二月己巳,有日食”。《穀梁傳》說日食而不說朔日,這是晦日日食。《公》上說,日食有兩天。董仲舒、劉向以為,後戊執行天子的派使的任務,鄭俘獲了隱滅亡了戴國,衛、魯、宋都發生了殺君王的《左氏傳》上劉歆以為正月二日,太陽的分燕、越。大凡日所運行的軌迹有變,太陽所分野國家裏政治混亂的人就要遭受災害。君能整治政事,誠心抵禦那些處罰,這就可以災害迎接福瑞;否則,災害就會滋生禍患就來。所以經書上記的災害而不說明原因,是吉凶難定,隨着人的行為而形成禍或福。周徵,天子不頒布朔日,魯國的曆法不正確,闡月而不恰當,月份的大小不符合限度。歷記載的日食,有的說是朔日而實際上不是朔有的不說是朔日而實際是朔日,有的脫漏沒記載朔日與日食,這都是官方的疏漏。京房傳》上說:“軍隊失敗了這是不抵禦造成的,見的災異就是日食,出現的日食是日全食,並日食出現不在一處。誅殺衆人失理,這就會發叛亂,出現的災異是日全食,日光分散。故縱此這就是不明智,出現的災異是日食前大雨三雨停而天變寒,天寒就發生日食。獨霸偉祿不封給,這就會不安定,就會出現日全食,首太陽出來而變黑,日光反向反照。君臣之間不通就要亡國,於是三次日食都是日全食。同姓上作亂,這就是加罪君主,出現的日食四方有中央無雲,這一天就非常寒冷。公卿想削弱主的地位,這就是不明智,出現的日食中央白
【 原 文 】
五行志(青色互侵又三這就獸被現日爲紅日食沿襲中,權,君王光,收不落。
遮住紂王主也降霜樣。
出現利給日光出現色,共有過馬改就食,原成
鄉茲謂背,厥食食且雨,地中鳴。冢宰專政茲謂因,厥食先大風,食時日居雲中,四方亡雲。伯正越職,茲謂分威,厥食日中分。諸侯爭美於上茲謂泰,厥食日傷月,食半,天曇而鳴。賦不得茲謂竭,厥食星隨而下。
受命之臣專征云試,厥食雖侵光猶明,若文王臣獨誅紂矣。小人順受命者征其君云殺,厥食五色,至大寒隕霜,若紂臣順武王而誅紂矣。諸侯更制茲謂叛,厥食三復三食,食已而風,地動。適讓庶茲謂生欲,厥食日失位,光暗暗,月形見。酒亡節茲謂荒,厥蝕乍青乍黑乍赤,明日大雨,發霧而寒。”凡食二十占,其形二十有四,改之輒除;不改三年,三年不改六年,六年不改九年。推隱三年之食,貫中央,上下竟而黑,臣弒從中成之形也。後衡州吁弒君而立。
桓公三年“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董仲舒、劉向以爲前事已大,後事將至者又大,則既。先是魯、宋弒君,魯又成宋亂,易許田,亡事天子之心;楚僭稱王。後鄭拒王師,射桓王,又二君相篡。劉歆以爲六月,趙與晉分。先是,晉曲沃伯再弒晉侯,是歲晉大亂,滅其宗國。
京房《易傳》以爲桓三年日食貫中
【 译 文 】
,四方赤紅色,日食停止時要地震。諸侯相犯,這就是與身份不配,於是日食三次出現次恢復。君主憎恨善行,在下的圖謀犯上,是叛亂,要出現日全食,風雨冰雹先至,走殺死。殺死君主奪取王位這就是叛逆,要出全食,先是狂風暴雨折斷樹木,後是太陽變色。朝內的臣僚傾向外邊就是背叛,要出現并下雨,地中有鳴叫聲。冢宰專政這說明是下來的,其日食前先有大風,日食時日居雲四方無雲。伯正超越自己的權限,就是争出現的日食是太陽從中間分為兩半。諸侯在面前爭誇自己這就是驕縱,其日食就損害月當吃掉月的一半時,天空由東到西有鳴聲。到賦稅,就是財源枯竭,出現日食并有星墜接受命令的臣可自行出兵征伐,其日食雖被光縫而仍有光亮,就像文王的臣下私自誅殺一樣。小人順隨接受命令的人去征伐他的君叫做篡殺,出現的日食呈五種顏色,到大寒,就像紂王的大臣順從武王而誅殺紂王一諸侯改變法定的規章就是叛逆,其日食反復,日食完了而後起風,就要地震。嫡退讓權庶就會引起貪欲,出現的日食是太陽錯位,漸暗,月形現出。飲酒沒有節制就是荒淫,的日食就會突然青色、突然黑色、突然赤第二天就要大雨,降霧,天氣變寒。” 日食二十種預測,其形狀就有二十四種情況,改上可以消除;如果不改就出現三年,三年不六年,六年不改就九年。推算隱公三年的日貫穿中央,上下居然變黑,這是臣弒君從中成功的形狀。後來衛國州吁弒君而自己登位。
桓公三年“七月壬辰朔日,有日食,日全。董仲舒、劉向以為從前的事已大,後事將到的更大,就要日全食。這以前魯國、宋國君主,魯又造成宋國動亂,更換了許田,沒奉天子的心意;楚僭越稱王。後來鄭抵抗君的軍隊,射殺桓王,厲公、昭公二君又相篡劉歆認為六月是趙與晉的分日。先是晋的曲再殺晋侯,這一年晉大亂,曲沃武公滅了他的宗國。京房《易傳》上認為桓公三年日食貫
【 原 文 】
卷二十七(下) 志第十四678
央,上下竟而黃,臣弑而不卒之形也。後楚嚴稱王,兼地千里。
通中不成
十七年“十月朔,日有食之”。《穀梁傳》曰,言朔不言日,食二日也。劉向以為是時衛侯朔有罪出奔齊,天子更立衛君。朔藉助五國,舉兵伐之而自立,王命遂壊。魯夫人淫失於齊,卒殺威公。董仲舒以為言朔不言日,惡魯桓且有夫人之禍,將不終日也。劉歆以為楚、鄭分。
嚴公十八年“三月,日有食之”。《穀梁傳》曰,不言日,不言朔,夜食。史推合朔在夜,明旦日食而出,出而解,是為夜食。劉向以為夜食者,陰因日明之衰而奪其光,象周天子不明,齊桓將奪其威,專會諸侯而行伯道。其後遂九合諸侯,天子使世子會之,此其效也。《公羊傳》曰食晦。董仲舒以為宿在東壁,魯象也。後公子慶父、叔牙果通於夫人以劫公。劉歆以為晦魯、衛分。
二十五年“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宿在畢,主邊兵夷狄象也。後狄滅邢、衛。劉歆以為五月二日魯、趙分。
二十六年“十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宿在心,心為明堂,文武之道廢,中國不絕若綫之象也。劉向以為時戎侵曹,魯夫人淫於慶父、叔牙,將以弑君,故比年再蝕以見戒。劉歆以為十月二日楚、鄭分。
三十年“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魯二君弑,夫人誅,兩弟死,狄滅邢,徐取舒,置殺世子,楚滅弦。劉歆以為八月秦、周分。
僖公五年“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上說向以君。君,蕩,子,正寢上說史上出,以為象徵自會諸侯《公在東通夫日。仲舒後來分日董仲的道這時亂,以為舒、個弟殺了秦、
【 译 文 】
央,上下從頭到尾變成黃色,這是臣弒君而的現象。後來楚嚴稱王,兼并土地千里。十七年“十月朔日,又有日食”。《穀梁傳》,說是朔日而不說日子,是日食己二日。劉為這時衛侯朔有罪逃到齊,天子改立了衛朔藉助五國的兵力,興兵討伐衛君而自立爲周王的命令已失去作用。魯夫人在齊縱欲放最後殺了威公。董仲舒認為說朔日不說日是討厭魯桓公將有夫人的禍患,將不會壽終。劉歆以爲在楚、鄭的分日。
嚴公十八年“三月,又有日食”。《穀梁傳》,不說日子,不說朔日,是在夜裏日食,歷推算是日月相會在夜裏,第二天早晨日食而等日出來日食就停止了,這就是夜食。劉向夜食,是陰憑藉日光的衰微奪了它的光,這周天子不英明,齊桓公將奪取它的權威,獨合諸侯而行霸道。這以後齊桓公便九次會合,天子派世子去會見他們,這就是效應。
羊傳》上說這是晦日日食。董仲舒認爲宿星壁,魯的象徵。後來公子慶父、叔牙果然串人劫持嚴公。劉歆以爲晦日是魯、衛的分二十五年“六月辛未朔日,又有日食”。董認爲宿星在畢,是邊境的兵有夷狄的象徵。
狄滅邢、衛。劉歆以爲五月二日是魯、趙的。
二十六年“十二月癸亥朔日,又有日食”。
仲舒以爲宿星在心,心爲明堂星,文王、武王統衰敗,中國不絕就像絲綫一樣。劉向認爲戎正在侵犯曹,魯夫人正與慶父、叔牙淫君主將被弒,所以連年日食以爲警戒。劉歆爲十月二日是楚、鄭的分日。
三十年“九月庚午朔日,又有日食”。董仲劉向以爲後來魯國二君被弒,夫人被誅,兩弟也死亡,狄滅亡了邢,徐攻取了舒,晉侯太子申生,楚人滅亡了弦。劉歆以爲八月是周的分日。
僖公五年“九月戊申朔日,又有日食”。董
【 原 文 】
五行志(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先是齊桓行伯,江、黃自至,南服強楚。其後不內自正,而外執陳大夫,則陳、楚不附,鄭伯逃盟,諸侯將不從桓政,故天見戒。其後晉滅虢,楚圍許,諸侯伐鄭,晉弒二君,狄滅溫,楚代黃,桓不能救。劉歆以為七月秦、晉分。
十二年“三月庚午,日有食之”。
董仲舒、劉向以為是時楚滅黃,狄侵衛、鄭,莒滅杞。劉歆以為三月齊、衛分。
十五年“五月,日有食之”。劉向以為象晉文公將行伯道,後遂伐衛,執曹伯,敗楚城濮,再會諸侯,召天王而朝之,此其效也。日食者臣之惡也,夜食者掩其罪也,以為上亡明王,桓、文能行伯道,攘夷狄,安中國,雖不正猶可,蓋《春秋》實與而文不與之義也。董仲舒以為後秦獲晉侯,齊滅項,楚敗徐于婁林。劉歆以為二月朔齊、越分。
文公元年“二月癸亥,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先是大夫始執國政,公子遂如京師,後楚世子商臣殺父,齊公子商人弒君,皆自立,宋子哀出奔,晉滅江,楚滅六,大夫公孫敖、叔彭生並專會盟。劉歆以為正月朔燕、越分。
十五年“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宋、齊、莒、晉、鄭八年之間五君殺死,楚滅舒蓼。劉歆以為四月二日魯、衛分。
宣公八年“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既”。董仲舒、劉向以為先是楚商臣弒父而立,至于嚴王遂強。諸夏大國唯有齊、晉,齊、晉新有篡弒之禍,內皆未安,故楚乘弱橫行,八年
仲舒二國國內夫,將不以後里克討伐晉的
劉向掉了
晉文伯,行朝食是桓、正也文字晉侯劉歆
劉向到了君,楚人會盟
舒、有五四月
董仲立爲齊、沒有
【 译 文 】
下)679、劉向以為這之前齊桓公施行霸道,江、黃自行臣服,向南征服了強大的楚國。這以後不自己端正行為,而對外則扣押了陳國大這樣陳、楚就不歸順,鄭伯逃脫結盟,諸侯聽從齊桓公的政令,所以上天現出警戒。這晉滅亡了虢,楚包圍了許,諸侯討伐鄭,晉試了奚齊、卓子二君,狄滅了周的溫地,楚黃,齊桓公不能救援。劉歆以為七月是秦、分日。
十二年“三月庚午,又有日食”。董仲舒、認為這時楚滅掉黃,狄人侵犯衛、鄭,莒滅杞。劉歆以為三月是齊、衛的分日。
十五年“五月,又有日食”。劉向以為象徵公將施行霸道,後來果然攻打衛,扣留曹打敗楚師於城濮,再會盟諸侯,召來天王進見,這就是驗證。日食是臣的罪過,夜間日掩蓋他的罪過,認為上無英明的君主,齊晉文能行霸道,退卻夷狄,安定中國,雖不還可以,這大概就是《春秋》上實際贊同而上不表達的意思。董仲舒認為後來秦國俘獲,齊國滅掉項國,楚國在婁林打敗了徐國。
以為二月朔日是齊、越的分日。
文公元年“二月癸亥,又有日食”。董仲舒、以為這以前大夫開始執掌國家政權,公子遂京師,後來楚世子商臣殺父,齊公子商人弒都自立為王,宋子哀逃跑,晉人滅掉了江,滅掉了六國,大夫公孫敖、叔彭生一同專攬。劉歆以為正月朔日是燕、越的分日。
十五年“六月辛丑朔日,又有日食”。董仲劉向以為後來宋、齊、莒、晉、鄭八年之間位君主被殺死,楚人滅掉了舒蓼。劉歆以為二日是魯、衛的分日。
宣公八年“七月甲子,又有日食,日全食”。
舒、劉向以為這之前楚商臣殺掉父親而自爲王,到嚴王時就強大起來。諸華夏大國祇有晉,齊、晉新近有篡位殺君的禍患,國內還安定,所以楚國乘着他們的衰弱橫行霸道,
【 原 文 】
之間六侵伐而一滅國;伐陸渾戎,觀兵周室;後又入鄭,鄭伯肉袒謝罪;北敗晉師于邲,流血色水;圍宋九月,析骸而炊之。劉歆認為十月二日楚、鄭分。十年“四月丙辰,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陳夏徵舒弒其君,楚滅蕭,晉滅二國,王札子殺召伯、毛伯。劉歆以為二月魯、衛分。
十七年“六月癸卯,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邾支解鄫子,晉敗王師于貫戎,敗齊于鞍。劉歆以為三月晦朓魯、衛分。
成公十六年“六月丙寅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晉敗楚、鄭于鄢陵,執魯侯。劉歆以為四月二日魯、衛分。
十七年“十二月丁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楚滅舒庸,晉弒其君,宋魚石因楚奪君邑,莒滅鄫,齊滅萊,鄭伯弒死。劉歆以為九月周、楚分。
襄公十四年“二月乙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衛大夫孫、甯共逐獻公,立孫剽。劉歆以為前年十二月二日宋、燕分。
十五年“八月丁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先是晉為雞澤之會,諸侯盟,又大夫盟,後為溴梁之會,諸侯在而大夫獨相與盟,君若綴斿,不得舉手。劉歆以為五月二日魯、趙分。
二十年“十月丙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陳慶虎、慶寅蔽君之明,邦庶其有叛心,後庶其以漆、閭丘來奔,陳殺二慶。劉歆以為八月秦、周分。
二十一年“九月庚戌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晉欒盈將犯君,後
它八伐陸鄭伯河;以為
向以蕭國毛伯
劉向周王三月
舒、鄭,分日
仲舒的君國的被殺
董仲走了月二
舒、結盟侯在都不日。
舒以邾人奔,
仲舒
【 译 文 】
g(下) 五行志(下)年之間六次侵略別國還滅亡了一個國家;討渾戊,在周室檢閱部隊;後來又進入鄭國,肉袒謝罪;北面在邲打敗了晉軍,血流成圍困宋九個月,宋人劈骸骨作為燃料。劉歆十月二日是楚、鄭的分日。
十年“四月丙辰,又有日食”。董仲舒、劉為後來陳夏徵舒殺了他的君主,楚人滅掉了,晉人滅掉了兩個國家,王札子殺了召伯、。劉歆以為二月是魯、衛的分日。
十七年“六月癸卯,又有日食”。董仲舒、以為後來邾人肢解了鄫子,晉在賀戎打敗了的軍隊,在鞍打敗了齊國的軍隊。劉歆以為的晦日是魯、衛的分日。
成公十六年“六月丙寅朔,有日食”。董仲劉向以為後來晉打敗了楚、在鄢陵打敗了控制了魯侯。劉歆以為四月二日是魯、衛的
。十七年“十二月丁巳朔日,又有日食”。董死、劉向以為後來楚人滅掉舒庸,晉殺了他們主厲公,宋國的大夫魚石依靠楚國奪取了宋彭城,莒人滅掉了鄫,齊人滅掉了萊,鄭伯死。劉歆以為九月是周、楚的分日。
襄公十四年“二月乙未朔日,又有日食”。
中舒、劉向以為後來衛大夫孫林、甯殖共同趕獻公,立穆公的孫子剽。劉歆以為前年十二二日是宋、燕的分日。
十五年“八月丁巳朔日,又有日食”。董仲劉向以為這之前晉國舉辦雞澤的會盟,諸侯盟,又有大夫結盟,後又舉辦溴梁的會盟,諸在而大夫單獨互相結盟,君王大權旁落,連手不能舉起。劉歆以為五月二日是魯、趙的分
二十年“十月丙辰朔日,又有日食”。董仲以爲陳國的慶虎、慶寅蒙蔽君主使君主不明,人庶其有反叛之心,後來庶其從漆、閭丘逃陳殺二慶。劉歆以為八月是秦、周的分日。
二十一年“九月庚戌朔日,又有日食”。董舒以為晉欒盈將要侵犯君主,後來進入曲沃。
【 原 文 】
五行志劉歆宿星屈氏亂國仲舒了他燕的食”。
朔,食,徵,鄭,國,分月
入于曲沃。劉歆以爲七月秦、晉分。
“十月庚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爲宿在軫、角,楚大國象也。
後楚屈氏譖殺公子追舒,齊慶封脅君亂國。劉歆以爲八月秦、周分。
二十三年“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爲後衛侯入陳儀,甯喜弒其君剽。劉歆以爲前年十二月二日宋、燕分。
二十四年“七月甲子朔,日有食之,既”。劉歆以爲五月魯、趙分。
“八月癸巳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爲比食又既,象陽將絕,夷狄主上國之象也。後六君弒,楚子果從諸侯伐鄭,滅舒鳩,魯往朝之,卒主中國,伐吳討慶封。劉歆以爲六月晉、趙分。
二十七年“十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爲禮義將大滅絕之象也。時吳子好勇,使刑人守門;蔡侯通於世子之妻;莒不早立嗣。後闞戕吳子,蔡世子般弒其父,莒人亦弒君而庶子爭。劉向以爲自二十年至此歲,八年間日食七作,禍亂將重起,故天頻見戒也。後齊崔杼弒君,宋殺世子,北燕伯出奔,鄭大夫自外入而篡位,指略如董仲舒。劉歆以爲九月周、楚分。
昭公七年“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爲先是楚靈王弒君而立,會諸侯,執徐子,滅賴,後陳公子招殺世子,楚因而滅之,又滅蔡,後靈王亦弒死。劉歆以爲二月魯、衛分。傳曰晉侯問於士文伯曰:“誰將當日食?”對曰:“魯、衛惡之,衛大魯小。”公曰:“何故?”對曰:“去衛地,如魯地,於是有災,其衛君乎?魯將上卿。”是歲,八月衛襄公卒,十一月魯季孫宿卒。晉侯謂
董仲子好不早了他權。
禍亂杼弒回來以爲
仲舒會監招殺來楚月。
食?
國。
魯地上卿卒。
【 译 文 】
以為七月是秦、晉的分日。“十月庚辰朔日,又有日食”。董仲舒以為在軫星、角星,楚是大國的象徵。後來楚國越權殺了公子追舒,齊國慶封威脅君主叛家。劉歆以為八月是秦、周的分日。
二十三年“二月癸酉朔日,又有日食”。董以為後來衛侯衎進入衛國的陳儀,甯喜殺的君主剽。劉歆以為前年十二月二日是宋、分日。
二十四年“七月甲子朔日,又有日食,日全劉歆以為五月是魯、趙的分日。“八月癸巳有日食”。董仲舒以為多次日食又都是日全象徵陽氣將要斷絕,夷狄有主持上國的象後來六位君主被殺,楚子果然跟從諸侯攻打滅掉了舒鳩,魯襄王去朝見,終於掌管了中攻打吳討伐慶封。劉歆以為六月是晉、趙的。
二十七年“十二月乙亥朔日,又有日食”。
舒以為這是禮義將要大滅絕的象徵。當時吳勇,使受刑的人守門;蔡侯與兒妻私通;莒日立嗣。後來守門人殺了吳子,蔡世子般殺的父親,莒人亦殺了他們的君王而庶子爭劉向認為自二十年至今,八年間日食七次,將要重起,所以上天多次警戒。後來齊崔君,宋殺了世子,北燕伯逃跑,鄭大夫從外篡位,發生的這一切正如董仲舒所言。劉歆九月是周、楚的分月。
昭公七年“四月甲辰朔日,又有日食”。董、劉向以為這之前楚靈王殺君而自立為王,諸侯,拘捕了徐子,滅掉了賴,後來陳公子掉太子,楚乘機滅掉了陳,又滅掉了蔡,後靈王也被殺死。劉歆認為二月是魯、衛的分傳上說晉侯問於士文伯說:“誰將遇上日’回答說:“魯、衛討厭它,衛是大國魯是小’晉侯說:“為什麼?”回答說:“離開衛地到也,於是有災,大概是衛國君主吧?魯將要為卿。”這一年八月衛襄公卒,十一月魯季孫宿晉侯告訴士文伯說:“我所問的日食的事靈
【 原 文 】
士文伯曰:“吾所問日食從矣,可常乎?”對曰:“不可。六物不同,民心不壹,事序不類,官職不則,同始異終,胡可常也?《詩》曰:‘或宴宴居息,或盡悴事國。’其異終也如是。”公曰:“何謂六物?”對曰:“歲、時、日、月、星、辰是謂。”公曰:“何謂辰?”對曰:“日月之會是謂。”公曰:“《詩》所謂‘此日而食,於何不臧’,何也?”對曰:“不善政之謂也。國無政,不用善,則自取適於日月之災。故政不可不慎也,務三而已:一曰擇人,二曰因民,三曰從時。”此推日食之占循變復之要也。《易》曰:“縣象著明,莫大於日月。”是故聖人重之,載於三經。於《易》在《豐》之《震》曰:“豐其沛,日中見昧,折其右肱,亡咎。”於《詩》《十月之交》,則著卿士、司徒,下至趣馬、師氏,咸非其材。同於右肱之所折,協於三務之所擇,明小人乘君子,陰侵陽之原也。十五年“六月丁巳朔,日有食之”。劉歆以為三月曁、衡分。
十七年“六月甲戌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時宿在畢,晉國象也。晉厲公誅四大夫,失衆心,以弒死。後莫敢復賣大夫,六卿遂相與比周,專晉國,君還事之。日比再食,其事在春秋後,故不載於經。劉歆以為曁、趙分。《左氏傳》乎子曰:“唯正月朔,慝未作,日有食之,於是乎天子不舉,伐鼓於社,諸侯用幣於社,伐鼓於朝,禮也。其餘則否。”太史曰:“在此月也,日過分而未至,三辰有災,百官降物,君不舉,避移時,樂奏鼓,祝用幣,史用辭,嗇夫
驗了六物官職樣占情志果就答詣侯說辰。
不好說:不好災禍力三三是復的現象記載卦》肱的之3氏,件事的材
以舒殺再晉生以“祀乎神樣至盛
【 译 文 】
七(下) 五行志(下)了,可以經常這樣占卜嗎?” 回答說:“不可。物不同,民心不一樣,事物的次序沒有同一,機沒準則,起點相同結果不同,怎麼能經常這占卜呢?《詩經》上說:‘有的人,悠閑安居縱;有的人,精疲力竭勤王事。’他們最後結就是這樣不同。” 晉侯說:“六物是什麼?” 回說:“歲、時、日、月、星、辰叫做六物。” 晉說:“什麼叫辰?” 回答說:“日、月相會就叫” 晉侯說:“《詩經》上所說的 ‘這日食,更子,奈何壞事突然降!’ 是為什麼呢?” 回答“這是國家的統治管理工作不好。國家管理好,又不友善,這是自取日月的變異而遭受的禍。所以統治國家大事不可不謹慎,祇不過致三件事而已:一是選擇用人,二是依靠人民,是順從時令。” 這就是推算日食的占卜循環變的基本的要點。《易經》上說:“顯示明顯的象,沒有比日月更大的了。” 因此聖人很重視,或在三經上。在《易》中則是《豐卦》的《震上說:“幡幔盛大,日中見到昏暗,折斷右的臣,就可以免去災禍。” 在《詩》的《十月交》上,就著明卿士、司徒,下至趣馬、師都不是有才的人。與折斷右肱相同,合於三事所選擇的,顯明了小人壓服君子,陰侵犯陽根源。
十五年 “六月丁巳朔日,又有日食”。劉歆為三月是魯、衛的分月。
十七年 “六月甲戌朔日,又有日食”。董仲以為這時宿星在畢,是晉國的象徵。晉厲公誅四位大夫,失去衆人之心,因此被殺死。以後沒有敢責備大夫的,六卿於是結夥營私,專擅國政事,君主返還後事奉他們。日食一再發,這事在春秋以後,所以不記載在經上。劉歆爲是魯、趙的分日。《左氏傳》上的季平子說:天有在正月朔日,陰氣不發作,有日食,於是天子不舉盛饌,擊鼓於社廟,諸侯用繒帛祭土,在朝廷擊鼓,這是表示敬意。其餘則不這。” 太史說:“在這個月,是過了春分還未到夏,日、月、星三辰有災,百官素服,君主不舉饌,躲避一段時間,奏樂擊鼓,告神祈福用繒
【 原 文 】
五行志(帛,庶人走,此月朔之謂也。當夏四月,是謂孟夏。”說曰:正月謂周六月,夏四月,正陽純乾之月也。慝謂陰爻也,冬至陽爻起初,故曰復。至建巳之月為純乾,亡陰爻,而陰侵陽,為災重,故伐鼓用幣,責陰之禮。降物,素服也。不舉,去樂也。
避移時,避正堂,須時移災復也。嗇夫,掌幣吏。庶人,其徒役也。劉歆以為六月二日魯、趙分。
二十一年“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周景王老,劉子、單子專權,蔡侯朱驕,君臣不說之象也。後蔡侯朱果出奔,劉子、單子立王猛。劉歆以為五月二日魯、趙分。
二十二年“十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宿在心,天子之象也。後尹氏立王子朝,天王居于狄泉。劉歆以為十月楚、鄭分。
二十四年“五月乙未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宿在胃,魯象也。
後昭公為季氏所逐。劉向以為自十五年至此歲,十年間天戒七見,人君猶不寤。後楚殺戎蠻子,晉滅陸渾戎,盜殺衛侯兄,蔡、莒之君出奔,吳滅巢,公子光殺王僚,宋三臣以邑叛其君。它如仲舒。劉歆以為二日魯、趙分。是月斗建辰。《左氏傳》梓慎曰:“將大水。”昭子曰:“旱也。日過分而陽猶不克,克必甚,能無旱乎!陽不克,莫將積聚也。”是歲秋,大雩,旱也。二至二分,日有食之,不為災。日月之行也,春秋分日夜等,故同道;冬夏至長短極,故相過。相過同道而食輕,不為大災,水旱而已。
三十一年“十二月辛亥朔,日有
【 译 文 】
(下)683史官用言辭,嗇夫疾馳,庶人逃走,這是這因朔食的關係。正當夏的四月,就是夏季第月。”解說是:“正月是周的六月,夏的四是正陽純乾的月份。陰氣就是陰爻,冬至時是起初,所以說是恢復。到建巳之月是純無陰爻,而陰侵犯陽,有重災,所以擊鼓作縛帛,這是求陰之禮。降物,即素服。不舉,免去作樂。躲避一段時間,避開正堂,是待時移災復。嗇夫,是掌錢財的官吏。庶就是服勞役的人。劉歆以為六月二日是魯、分日。
二十一年“七月壬午朔日,又有日食”。董以為周景王年老,劉子、單子獨攬大權,蔡驕縱,這是君臣不愉快的象徵。後來蔡侯然逃走,劉子、單子立猛為王。劉歆以為五日是魯、趙的分日。
二十二年“十二月癸酉朔日,又有日食”。
舒以為宿星在心,這是天子的象徵。後來尹王子朝為王,天王避其難居於狄泉。劉歆以月是楚、鄭的分月。
二十四年“五月乙未朔日,又有日食”。董以為宿星在胃,是魯國的星象。後來昭公被趕走。劉向以為自十五年到這一年,十年間警戒出現七次,君主還不醒悟。後來楚子殺蠻子,晉國滅掉了陸渾戎,盜賊殺了衛侯的,蔡君、莒君逃往國外,吳滅掉了巢國,公殺了君王僚,宋國有三臣帶着他們的封地反主。這些正如仲舒所言。劉歆以為二日是趙的分日。這個月斗宿在建辰。《左氏傳》梓慎說:“將有大水。” 昭子說:“乾旱。太春分而陽仍不勝,陽勝一定很厲害,能沒有嗎?陽不勝,莫非是將要進行積聚吧。” 這,大雩求雨,乾旱。冬至和夏至春分和秋有日食,不會造成災害。日月的運行,春分分日與夜等,本來同是規律;冬至夏至是長極端,所以相互經過。相互經過同一軌道日輕,不會造成大災害,水旱而已。
三十一年“十二月辛亥朔日,又有日食”。
【 原 文 】
食之”。董仲舒以為宿在心,天子象也。時京師微弱,後諸侯果相率而城周,宋中幾亡尊天子之心,而不衰城。劉向以為時吳滅徐,而蔡滅沈,楚圍蔡,吳敗楚入郢,昭王走出。劉歆以為二日宋、燕分。定公五年“三月辛亥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鄭滅許,魯陽虎作亂,竊寶玉大弓,季桓子退仲尼,宋三臣以邑叛。劉歆以為正月二日燕、趙分。
十二年“十一月丙寅朔,日有食之”。董仲舒、劉向以為後晉三大夫以邑叛,薛弒其君,楚滅頓、胡,越敗吳,衛逐世子。劉歆以為十二月二日楚、鄭分。
十五年“八月庚辰朔,日有食之”。董仲舒以為宿在柳,周室大壤,夷狄主諸夏之象也。明年,中國諸侯果累累從楚而圍蔡,蔡恐,遷于州來。晉人執戎蠻子歸于楚,京師楚也。劉向以為盜殺蔡侯,齊陳乞弒其君而立陽生,孔子終不用。劉歆以為六月晉、趙分。
哀公十四年“五月庚申朔,日有食之”。在獲麟後。劉歆以為三月二日齊、衛分。
凡春秋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日食三十六。《穀梁》以為朔二十六,晦七,夜二,二日一。《公羊》以為朔二十七,二日七,晦二。《左氏》以為朔十六,二日十八,晦一,不書日者二。
高帝三年十月甲戌晦,日有食之,在斗二十度,燕地也。後二年,燕王臧荼反,誅,立盧綰為燕王,後又反,敗。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之,在虛三度,齊地也。後二年,齊王驛信徙為楚王,明年廢為列侯,後
【 译 文 】
七(下) 五行志(下)舒以為宿星在心,是天子的象徵。當時京師故,後來諸侯果然相率為周修築城墻,宋大夫遠沒有尊重天子的心意,不用草去築城。劉向以爲這時吳國滅亡了徐國,蔡國滅掉了沈,楚國國蔡國,吳國打敗楚國進入郢都,昭王逃走。
歆以爲二日是宋、燕的分日。
定公五年“三月辛亥朔日,又有日食”。董仲舒、劉向以爲後來鄭國滅掉了許國,魯國陽虎作亂,圭寶玉大弓,季桓子解雇了仲尼,宋三臣帶着邑叛亂。劉歆以爲正月二日是燕、趙的分日。
十二年“十一月丙寅朔日,又有日食”。董仲舒、劉向以爲後來晉國三個大夫帶着封邑叛薛殺了他的君主,楚人滅掉了頓、胡,越人攻了吳國,衛趕走太子蒯瞶。劉歆以爲十二月日是楚、鄭的分日。
十五年“八月庚辰朔日,又有日食”。董仲以爲宿星在柳,這是周室要大衰,夷狄掌管諸的象徵。第二年,中國諸侯果然連續不斷跟從而圍困蔡,蔡國感到害怕,遷到楚國的州來。
人控制戎蠻子赤歸於楚,以楚爲京師。劉向以爲蔡公孫翩殺蔡侯申,齊陳乞弒其君而立陽孔子終於不用。劉歆以爲六月是晉、趙的分
哀公十四年“五月庚申朔日,又有日食”。
在獲麟以後。劉歆以爲三月二日是齊、衛的分
春秋總計有十二公,二百四十二年,日食三十六次。《穀梁》上記載朔日二十六次,晦日七夜間兩次,二日的一次。《公羊》上記載朔二十七次,二日的七次,晦日二次。《左氏》記載朔日十六次,二日的十八次,不記日的二
高帝三年十月甲戌晦日,又有日食,在斗星十度,是燕地,二年後,燕王臧荼反叛,被,立盧綰爲燕王,後來又反叛,失敗。十一月卯晦日,又有日食,在虛星三度,是齊地。後年,齊王韓信調職爲楚王,過了一年廢爲列,後又反叛,被誅。九年六月乙未晦日,又有
【 原 文 】
五行志(又反,誅。九年六月乙未晦,日有食之,既,在張十三度。惠帝七年正月辛丑朔,日有食之,在危十三度。谷永以為歲首正月朔日,是為三朝,尊者惡之。五月丁卯,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幾盡,在七星初。劉向以為五月微陰始起而犯至陽,其占重。至其八月,宮車晏駕,有呂氏詐置嗣君之害。京房《易傳》曰:“凡日食不以晦朔者,名曰薄。人君誅將不以理,或賊臣將暴起,日月雖不同宿,陰氣盛,薄日光也。”高后二年六月丙戌晦,日有食之。七年正月己丑晦,日有食之,既,在營室九度,為宮室中。時高后惡之,曰:“此為我也!”明年應。
文帝二年十一月癸卯晦,日有食之,在婺女一度。三年十月丁酉晦,日有食之,在斗二十二度。十一月丁卯晦,日有食之,在虛八度。後四年四月丙辰晦,日有食之,在東井十三度。七年正月辛未朔,日有食之。
景帝三年二月壬午晦,日有食之,在胃二度。
七年十一月庚寅晦,日有食之,在虛九度。
中元年十二月甲寅晦,日有食之。
中二年九月甲戌晦,日有食之。
三年九月戊戌晦,日有食之,幾盡,在尾九度。
六年七月辛亥晦,日有食之,在軫七度。
後元年七月乙巳,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在翼十七度。
武帝建元二年二月丙戌朔,日有食之,在奎十四度。劉向以為奎為卑賤婦人,後有衛皇后自至微興,卒有日食,十三度,一,地的前向以到了的災朔日賊臣,逼迫正月己度,“這是女星星二星八井星二度度。
在尾度。
食,奎星衛皇
【 译 文 】
下)685,日全食,在張星十三度。
惠帝七年正月辛丑朔日,又有日食,在危星度。谷永以為在歲首正月朔日,這是正月初地位尊貴的人討厭這事。五月丁卯,在晦日一天,有日食,很快食盡,在七星初度。劉為五月微陰方起就侵犯到陽,其占卜重復。
這年八月,皇帝死亡,有呂氏偽造設置嗣君害。京房《易傳》上說:“大凡日食不在晦的,就叫逼迫。君主誅殺將領沒有道理,或將暴起,日月雖不同在一宿,陰氣盛,也會日光。”高后二年六月丙戌晦日,又有日食。七年正丑晦日,又有日食,是日全食,在營室星九這是在宮室中。當時高后討厭這事,說:是我!”過了一年高后崩。
文帝二年十一月癸卯晦日,又有日食,在婺一度。三年十月丁酉晦日,又有日食,在斗十二度。十一月丁卯晦日,又有日食,在虛度。後四年四月丙辰晦日,又有日食,在東十三度。七年正月辛未朔日,又有日食。
景帝三年二月壬午晦日,又有日食,在胃星。
七年十一月庚寅晦日,又有日食,在虛星九中元年十二月甲寅晦日,又有日食。
中二年九月甲戌晦日,又有日食。
三年九月戊戌晦日,又有日食,幾乎食盡,星九度。
六年七月辛亥晦日,又有日食,在軫星七後元年七月乙巳,在晦日前一天,又有日在翼星十七度。
武帝建元二年二月丙戌朔日,又有日食,在十四度。劉向認為奎星為卑賤婦人,後來有后從卑賤躍居高位,終於遭天折的災害。三
【 原 文 】
不終之害。三年九月丙子晦,日有食之,在尾二度。五年正月己巳朔,日有食之。元光元年二月丙辰晦,日有食之。七月癸未,先晦一日,日有食之,在翼八度。劉向以為前年高園便殿災,與春秋御廬災後日食於翼、軫同。其占,內有女變,外為諸侯。其後陳皇后廢,江都、淮南、衡山王謀反,誅。日中時食從東北,過半,晡時復。元朔二年二月乙巳晦,日有食之,在胃三度。六年十一月癸丑晦,日有食之。元符元年五月乙巳晦,日有食之,在柳六度。京房《易傳》推以為是時日食從旁右,法曰君失臣。明年丞相公孫弘薨。日食從旁左者,亦君失臣;從上者,臣失君;從下者,君失民。元鼎五年四月丁丑晦,日有食之,在東井二十三度。元封四年六月己酉朔,日有食之。太始元年正月乙巳晦,日有食之。四年十月甲寅晦,日有食之,在斗十九度。征和四年八月辛酉晦,日有食之,不盡如鉤,在亢二度。晡時食從西北,日下晡時復。昭帝始元三年十一月壬辰朔,日有食之,在斗九度,燕地也。後四年,燕剌王謀反,誅。元鳳元年七月己亥晦,日有食之,幾盡,在張十二度。劉向以為己亥而既,其占重。後六年,宮車晏駕,卒以亡嗣。
宣帝地節元年十二月癸亥晦,日有食之,在營室十五度。五鳳元年十二月乙酉朔,日有食之,在婺女十度。四年四月辛丑朔,日有食之,在畢十九度。是為正月朔,慝未作,《左氏》以為重異。
元帝永光二年三月壬戌朔,日有食之,在婁八度。四年六月戊寅晦,日有食之,在張七度。建昭五年六月
【 译 文 】
七(下) 五行志(下)九月丙子晦日,又有日食,在尾星二度。五年己巳朔日,又有日食。元光元年二月丙辰晦又有日食。七月癸未,在晦日前一天,又有女,在翼星八度。劉向以為前年高園便殿發生言,與春秋皇帝糧倉的災害,後來日食在翼軫星相同。這次占卜,內有女變,外為諸侯息。這以後陳皇后被廢,江都、淮南、衡山王反,被誅。日正午時日食,從東北開始,日食半,申時復原。元朔二年二月乙巳晦日,又有食,在胃星三度。六年十一月癸丑晦日,又有食。元狩元年五月乙已晦日,又有日食,在柳六度。京房《易傳》推算以為這時日食在太陽右旁,從規律上說君要失臣。過了一年丞相公弘薨。日食在左旁,君也要失臣;從上,臣失從下,君失民。元鼎五年四月丁丑晦日,又日食,在東井星二十二度。元封四年六月己酉日,又有日食。太始元年正月乙巳晦日,又有食。四年十月甲寅晦日,又有日食,在斗星十度。征和四年八月辛酉晦日,又有日食,沒有盡如鉤,在亢星二度,申時日食從西北開始,下申時復原。
昭帝始元三年十一月壬辰朔日,又有日食,斗星九度,在燕地。過了四年,燕刺王謀反,誅。元鳳元年七月己亥晦日,又有日食,很快盡,在張星十二度。劉向以為己亥日食盡,這占卜日食最重,過了六年皇帝死亡,死後沒有嗣。
宣帝地節元年十二月癸亥晦日,又有日食,營室星十五度。五鳳元年十二月乙酉朔日,又日食,在婺女星十度。四年四月辛丑朔日,又日食,在畢星十九度,這為正月朔,陰氣未開,《左氏》以為有重大變異。
元帝永光二年三月壬戌朔日,又有日食,在星八度。四年六月戊寅晦日,又有日食,在張七度。建昭五年六月壬申晦日,又有日食,沒
【 原 文 】
壬申晦,日有食之,不盡如鉤,因入。成帝建始三年十二月戊申朔,日有食之,其夜未央殿中地震。谷永對曰:“日食婺女九度,占在皇后。地震蕭墻之內,咎在貴妾。二者俱發,明同事異人,共掩制陽,將害繼嗣也。亶日食,則妾不見;亶地震,則后不見。異日而發,則似殊事;亡故動變,則恐不知。是月後妾當有失節之郵,故天因此兩見其變。若曰,違失婦道,隔遠衆妾,妨絕繼嗣者,此二人也。”杜欽對亦曰:“日以戊申食,時加未。戊未,土也,中宮之部。其夜殿中地震,此必適妾將有爭寵相害而為患者。人事失於下,變象見於上。能應之以德,則咎異消;忽而不戒,則禍敗至。應之,非誠不立,非信不行。”河平元年四月己亥晦,日有食之,不盡如鉤,在東井六度。劉向對曰:“四月交於五月,月同孝惠,日同孝昭。東井,京師地,且既,其占恐害繼嗣。”日蚤食時,從西南起。三年八月乙卯晦,日有食之,在房。四年三月癸丑朔,日有食之,在昴。陽朔元年二月丁未晦,日有食之,在胃。永始元年九月丁巳晦,日有食之。谷永以京房《易占》對曰:“元年九月日蝕,酒亡節之所致也。獨使京師知之,四國不見者,若曰,湛湎于酒,君臣不別,禍在內也。”永始二年二月乙酉晦,日有食之。谷永以京房《易占》對曰:“今年二月日食,賦歛不得度,民愁怨之所致也。所以使四方皆見,京師陰蔽者,若曰,人君好治宮室,大營墳墓,賦歛斂重,而百姓屈竭,禍在外也。”
【 译 文 】
如鉤,接着就落下去了。成帝建始三年十二月戊申朔日,又有日食,夜未央殿內有地震。谷永答對皇上說:“日婺女星九度,應驗在皇后。地震在院內,災寵貴的妾。這二者一起發生,表明同一件事在不同人身上,共同掩蔽陽氣,將有害繼一旦日食則妾不見;一旦地震則皇后不見。
在一天發生,則似不同的事;無故動變,則恐。這個月後妾當有失節之過,所以上天為此出現災變。像是說,違失婦道,疏遠妾妾,繼嗣的,就是這兩人。”杜欽答對皇上也說:食在戊申時,正和未時靠近。戊未,屬土,宮地區。這一夜殿中地震,必定有嫡妾爭寵及災害的禍患發生。人間的變故過失在下,變現象在上。如能用德行來回應,則怪異的災消;如怠忘而不警戒,則禍患敗敗將至。回不真誠不能立,不誠實不能行。”
河平元年四月己亥晦日,又有日食,沒有食口鉤,在東井星六度。劉向答對皇上說:“四交於五月,與孝惠同月,與孝昭同日,東井表京師地區,且是日全食,其占卜恐有害繼”日早食時,從西南開始。三年八月乙卯晦又有日食,在房星。四年三月癸丑朔日,又日食,在昴星。陽朔元年二月丁未晦日,又有食,在胃星。永始元年九月丁已晦日,又有日谷永以京房《易占》答對皇上說:“元年九日食,飲酒無節制所致。僅使京師知道這日四方都不知道,像是說,沉迷於酒,君臣不災禍將發生在朝內。”
永始二年二月乙酉晦日,又有日食。谷永以房《易占》答對皇上說:“今年二月日食,是地稅不合限度,人民憂愁怨恨所致。所以使四皆能見到,而京師陰蔽不見,像是說,君主好宮室,大造墳墓,田地稅過重,而使百姓窮災禍將在朝外發生。”
【 原 文 】
688 卷二十七(下) 志第七三年正月己卯晦,日有食之。四年七月辛未晦,日有食之。元延元年正月己亥朔,日有食之。
哀帝元壽元年正月辛丑朔,日有食之,不盡如鉤,在營室十度,與惠帝七年同月日。二年三月壬辰晦,日有食之。
平帝元始元年五月丁巳朔,日有食之,在東井。二年九月戊申晦,日有食之,既。
凡漢著紀十二世,二百一十二年,日食五十三,朔十四,晦三十六,先晦一日三。
成帝建始元年八月戊午,晨漏未盡三刻,有兩月重見。京房《易傳》曰:“‘婦貞厲,月幾望,君子征,凶。’言君弱而婦強,為陰所乘,則月并出。晦而月見西方謂之朓,朔而月見東方謂之仄慝,仄慝則侯王其肅,朓則侯王其舒。”劉向以為朓者疾也,君舒緩則臣驕慢,故日行遲而月行疾也。仄慝者不進之意,君肅急則臣恐懼,故日行疾而月行遲,不敢迫近君也。不舒不急,以正失之者,食朔日。劉歆以為舒者侯王展意顓事,臣下促急,故月行疾也。肅者王侯縮脅不任事,臣下弛縱,故月行遲也。當春秋時,侯王率多縮脅不任事,故食二日仄慝者十八,食晦日朓者一,此其效也。考之漢家,食晦朓者三十六,終亡二日仄慝者,歆說信矣。此皆謂日月亂行者也。
元帝永光元年四月,日色青白,亡景,正中時有景亡光。是夏寒,至九月,日乃有光。京房《易傳》曰:“美不上人,茲謂上弱,厥異日白,七日不溫。順亡所制茲謂弱,日白六十日,物亡霜而死。天子親代,茲謂不知,日白,體動而寒。弱而有任,
【 译 文 】
(下) 五行志(下)三年正月己卯晦日,又有日食。四年七月辛日,又有日食。元延元年正月己亥朔日,又食。
哀帝 元壽元年正月辛丑朔日,又有日食,盡如鉤,在營室星十度,與惠帝七年同日二年三月壬辰晦日,又有日食。
平帝 元始元年五月丁巳朔日,又有日食,井星。二年九月戊申晦日,又有日食,日全
總計漢記載紀年的共十二世,二百一十二日食五十三次,朔日十四次,晦日三十六在晦日前一天有三次。
成帝建始元年八月戊午,晨漏時未到三刻,月重現。京房《易傳》上說 “ ‘婦女常節,望日,男子遠征,凶象。’ 是說男子弱而婦,被陰所乘隙,所以兩個月亮一同出現。晦月亮出現在西方稱為朓,朔日而月見東方稱慝,仄慝則侯王就莊重,朓則侯王就舒緩。”
以為朓就是快速,君主舒緩而臣傲慢,所以運行遲緩月亮就運行疾速。仄慝是不前進的,君主莊重臣就恐懼,所以太陽運行疾月亮行遲緩,不敢接近君主。不舒不急,以糾正錯的,日食在朔日。劉歆以為舒者侯王陳述,臣下辦事就小心謹慎,所以月行疾速。莊王侯行動遲緩做事不負責,臣下就懈怠放所以月行遲緩。在春秋之時,侯王大多行動任事不負責,所以日食二日仄慝十八次,日晦日朓一次,這就是徵驗。考核漢家,日食日朓共三十六次,最終沒有二日仄慝的,劉說可信,這都是說日月亂行的。
元帝永光元年四月,日光呈青白色,日下無中午時有影無光。這年夏天涼寒,到了九太陽纔有光。京房《易傳》上說:“在高位治者不美善,是說那些在高位的統治者的不它的災異是陽光呈白色,七日不暖。君主順下沒有法制這就是不足,太陽呈白色有六十作物沒有霜而死。天子親自征伐,這就是不